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科军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陈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兴辉、朱晓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