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2025-014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海越能源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存在因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因碳酸锂业务、油品贸易业务、煤炭贸易业务影响重大和广泛,如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审众环将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存在因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因碳酸锂业务、油品贸易业务、煤炭贸易业务影响重大和广泛,如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审众环将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目前,公司已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截止目前,关于碳酸锂业务,中审众环仍未获取充分证据,确认供应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利润是否合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证明期末账面存货的存在和准确性;关于油品贸易业务,中审众环仍未获取充分证据,确认应收油品贸易款1.59亿是否涉及新增资金占用的情形,应收账款1.59亿收回的可行性方案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关于煤炭贸易业务,相关债权的性质、预计回收时间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尚待评估。 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中审众环提请公司尽快就前述事项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以便其尽快核实前述事项是否得到消除。因前述事项影响重大和广泛,如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审众环将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5年4月29日,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需以届时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为准。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海越能源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1月25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于2025年2月17日第二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于2025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本次公告为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会计师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后续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2025-013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存在因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导致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因碳酸锂业务、油品贸易业务、煤炭贸易业务影响重大和广泛,如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审众环将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第十三号一一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和10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应当说明涉及事项是否消除,仍未消除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况。根据以上规则,同时结合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的最新工作进展,公司将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中审众环于2024年4月18日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主要涉及大额采购与资金占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当前消除进展情况如下: 1、碳酸锂业务 因投资建设电解质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公司前期存在电解质的大额采购与储备情形。当前,公司就电解质供应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合理性正开展进一步的自查与核实工作,并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就电解质原材料及碳酸锂产成品等存货开展进一步的盘点。 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截至目前,中审众环仍未获取充分证据,确认供应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利润是否合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证明期末账面存货的存在和准确性。 2、油品贸易业务 2023年末,公司采购了一定批次的汽油与燃料油,期后,部分销售至上海邦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邦业”)、浙江自贸区信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上海邦业为同一实控人所控制)。截至本公告日,尚余1.59亿元应收账款未能收回。公司得知相关事项后,第一时间启动了对上海邦业实控人的追偿,并完成对其所持上海浥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房屋等相关资产的质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已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约0.78亿元。当前,公司正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应收账款确认与抵押资产价值开展进一步审计程序。 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截至目前,中审众环仍未获取充分证据,确认应收油品贸易款1.59亿是否涉及新增资金占用的情形,应收账款1.59亿收回的可行性方案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煤炭贸易业务 前期,公司与神银(上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银”)进行煤炭贸易业务,形成2023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余额1.42亿元,已计提跌价0.30亿元,账面价值1.13亿元。经自查,公司与神银于2023年8月10日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公司退回煤炭、神银应退还款项1.29亿元,以上债权附有133套房产作为抵押。根据嘉瑞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嘉瑞评报字(2024)第0200号评估报告,抵押物估值约为2亿元。2024年12月,根据陕西省高院终审判决,公司已取得如上抵押物的处置权。2025年2月,法院已经完成该部分资产的查封流程,当前,公司拟于近期按照法院相关流程,开始房产评估、拍卖或房产过户程序。 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截至目前,相关债权的性质、预计回收时间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尚待评估。 根据《中审众环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性情况说明》,中审众环提请公司尽快就前述事项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以便其尽快核实前述事项是否得到消除。因前述事项影响重大和广泛,如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审众环将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二、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于2025年1月17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前期,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已与中审众环会计师召开了第一次年报工作沟通会,就2024年度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展等进行了充分沟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审众环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跟进审计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后不满足《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事项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5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