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5-053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郭少杰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吴凯军先生、金向华先生和张康乐先生因公出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张瑜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徐飞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迟、刘传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5-051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25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司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 延期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持续推进《问询函》中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鉴于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东望时代 公告编号:临2025-052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49%股权,本次转让底价不低于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49%股权对应评估价值33,816.60万元的80%,即不低于27,053.2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联营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 二、进展情况 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将所持有的浙江雍竺实业有限公司49%股权按评估价进行公开转让。请你公司按有关产权转让规定进场交易,并及时办理转让变更等手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挂牌转让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