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65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63,456,232.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建设与服务、资源与设备供应链、电力运营、工业制造。
  (1)工程建设与服务
  公司国际工程建设与服务业务包括国际工程、国际物流服务,以及部分国内工程。
  国际工程承包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经过在国际工程市场上多年的稳步经营与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具有项目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投资运营等全方位系统集成能力的综合性国际工程建设与服务型企业。公司国际工程业务坚持聚焦主业,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按照“专业相关、有限多元”原则优化业务布局,聚焦“能源工程、资源工程、民生工程、工业工程”四大工程,打造具有竞争力和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产业生态,同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广泛的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往来关系,先后在亚洲、非洲、中东、中东欧等地区建设并投资了一批具有重要经济政治意义和国际影响力的大中型工程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加大海外市场开发力度,投建营一体化与海外市场综合运作项目稳步推进,重大项目稳步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主要提供以跨境综合物流为主的综合国际物流服务,为客户制定专业化、个性化项目物流解决方案。此外,公司在国内工程领域承接了市政供热管线建设、危改小区建设等项目。
  (2)资源与设备供应链
  公司资源与设备供应链业务主要包括焦煤资源获取与销售、重型装备出口、物流自动化设备系统集成服务等。
  公司在蒙古开展“采矿服务-物流运输-通关仓储-焦煤销售”一体化综合运作。通过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元北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焦煤原煤的销售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满都拉港务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满都拉口岸仓储业务,提供境内境外一站式标准化运营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专业化从事重型装备及其他出口业务,主要出口的产品领域包括商用车及专用车、矿山车辆及设备、石油装备及服务、船舶贸易、民用无人机等,市场主要分布于非洲、东亚、中东、东南亚、南亚、中亚、拉丁美洲等地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方机电主要从事物流自动化系统及其他产品的出口业务。
  (3)电力运营
  公司高度重视经营模式创新,大力推进电力能源领域的海外投建营业务。目前已完成投资建设,进入运营期的项目包括克罗地亚塞尼风电项目,老挝南湃水电站项目。公司将在亚太、中东欧等重点区域持续拓展新能源领域投建营业务。
  (4)工业制造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特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马口铁印刷、制罐及生产各类罐用配件为一体的专业化、综合性马口铁容器制造企业,主要从事各类马口铁包装容器的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马口铁喷雾罐、化工罐、奶粉罐、杂品罐四大系列,广泛应用于食品、工业化工、日用化工等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并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联合评字[2024]3435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北方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方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最后转股日:2025年4月3日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日收市前,持有“北方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5年4月3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北方转债”将停止转股。
  剩余可转债将按照100.9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
  ● 风险提示
  因目前“北方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各位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价格:100.90元/张(含当期息税,当期年利率为2.00%),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3月6日
  3、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4月3日
  4、可转债赎回日:2025年4月7日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4月1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4月7日
  7、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5年4月10日
  8、赎回款到达“北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2025年4月14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4月3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北方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北方转债”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北方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风险提示:本次“北方转债”的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6日,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国际”)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北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触发了“北方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6日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北方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北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方转债”基本情况
  (一)“北方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4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公开发行578.2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7,821.00万元,存续日期为2019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北方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735号”文同意,公司57,821.00万元可转债于2019年11月2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北方转债”,债券代码“127014.SZ”。
  (三)“北方转债”转股及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北方转债”的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0月30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4月30日至2025年10月23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8.84元/股。
  2020年6月3日,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北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84元/股调整为8.75元/股。
  2021年6月25日,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北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8.75元/股调整为8.65元/股。
  2022年4月14日,因公司以5.16元/股的价格配股发行股份227,195,934股, “北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8.65元/股调整为7.86元/股。
  2022年7月11日,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北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7.86元/股调整为7.80元/股。
  2023年7月7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北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7.80元/股调整为7.74元/股。
  2024年6月21日,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北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7.74元/股调整为7.65元/股。
  综上,截至目前“北方转债”的转股价格为7.65元/股。
  二、“北方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北方转债历次触发赎回条款情况
  2022年9月8日,“北方转债”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赎回条款,公司召开了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北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北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6个月内(即2022年9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如再次触及“北方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3年3月8日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23年3月9日)重新计算。
  2023年3月29日,“北方转债”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赎回条款,公司召开了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北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北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3个月内(即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如再次触及“北方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3年6月29日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30日)重新计算。
  2023年7月20日,“北方转债”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赎回条款,公司召开了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北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北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3个月内(即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10月20日),如再次触及“北方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3年10月20日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23日)重新计算。
  2023年11月10日,“北方转债”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赎回条款,公司召开了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北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北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6个月内(即2023年11月11日至 2024年5月10 日),如再次触及“北方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4年5月10日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24年5月13日)重新计算。
  2024年5月31日,“北方转债”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赎回条款,公司召开了八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北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北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3个月内(即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如再次触及“北方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4年8月31日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24年9月1日)重新计算。
  2024年10月28日,“北方转债”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赎回条款,公司召开了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北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北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3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1月28日),如再次触及“北方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5年1月28日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25年2月5日)重新计算。
  (三)本次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3月6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北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北方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北方转债”赎回价格 为100.90元/张。
  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2.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即2024年10月2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即2025年4月7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165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100×2.00%×165/365=0.9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90=100.90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4月3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北方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公告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北方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 2025 年4月1日起,“北方转债”停止交易。
  3、自2025年4月7日起,“北方转债”停止转股。
  4、2025年4月7日为“北方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4月3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北方转债”。
  本次赎回完成后,“北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5 年4月10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 2025年4月14日为赎回款到达“北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北方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北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方转债
  (四)其他事宜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北方国际大厦
  咨询联系人:北方国际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8137370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4年9月6日至2025年3月6日)交易“北方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在“北方转债”赎回条件满足之日前六个月内存在交易“北方转债”的情况,具体如下:
  ■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北方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北方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提前赎回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北方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25-037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为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加强对外币资产头寸的监控和管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7.55亿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于2025年3月28日经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
  三、本次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目前公司面临的主要是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包括货币类远期业务和掉期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单一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资产(或负债)期限,或潜在经济风险事项的存续期限。
  (三)拟申请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
  北方国际本部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17.55亿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一年期限内循环使用。
  四、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款、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金额较大,随着外汇市场波动日益增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也逐渐加大。同时,为了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在长期限资金的筹集方面,面临外币贷款以浮动利率标价的情况,利率波动对公司的筹资成本将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从而规避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开展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财金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五、衍生品公允价值确定
  公司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衍生品公允价值按照公开市场提供或获得的市场价格厘定。
  六、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对上市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及《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报告》。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八、备查文件目录
  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25-040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 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3、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397,507,068.59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6,936,554.31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3,210,000.0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7,653,622.90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467,653,622.90元。
  四、董事会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25-034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国际”)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国际”)2024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9,512,515.37元,母公司净利润234,499,851.6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449,985.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14,005,641.05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91,832,916.10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33,222,591.43元。
  结合公司业务安排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公司拟以3月28日股本总数1,063,456,2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9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158,454,978.57元。
  因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在持续变动中,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根据“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2024 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58,454,978.5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1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及其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13,546,056.1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867,912,221.17元)的36.13%。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近年来,全球地缘政治波动加剧叠加基建融资体系重构,国际承包商加速抢占新兴市场,行业竞争格局深度洗牌。在此背景下,我国“一带一路”合作正从规模化拓展转向精准化运营,以资本撬动项目的投资驱动模式已成行业破局关键。
  公司主动把握国际工程行业变革趋势,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在巩固EPC业务优势基础上,重点发展涵盖股权投资、资产运营的全产业链服务能力,投资建设了蒙古矿山工程一体化项目、孟加拉博杜阿卡利1360MW超超临界燃煤电站项目等一系列重大标志性项目,实现商业模式的系统迭代。
  鉴于国际工程项目普遍存在执行周期长、资金周转率低等特点,叠加公司项目国别分布广泛、境外经营主体较多的特征,各经营主体需要留存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储备以保障项目履约。未来公司拟在国际工程领域开发优质资源占有型且风险可控的特许经营项目;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在国外寻求清洁能源产业领域的投资并购机会;根据公司现有业务板块产业基础,探索通过海外投资,延伸、整合产业链条,向产业链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公司需要通过收益存留的方式保障一定的现金储备,在满足国际工程项目流动资金刚性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实现转型升级战略,增强盈利能力。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确保公司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目标、经营计划等多重因素后制定,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需要,用于在建项目执行、海外投资及偿还银行贷款,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公司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依次为8.98%、11.32%、11.71%,处于较好的回报水平。
  3、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公司将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对现金分红相关方案进行说明。同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拓展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等方式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着力逐步提升分红比例,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3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 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37,545.30万元和33,464.89万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4%和1.41%,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一)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二)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审计报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25-032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举行,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李正安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参会监事审议:
  1.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做出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备查文件:
  九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25-039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决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5年4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北方国际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手续
  (1)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股东账户卡,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及代理人身份证;(证件须提供原件)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证件须提供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5年4月23日14:00-17:00
  (5)登记地点:北方国际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碧琪
  (2)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北方国际大厦20层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0
  (3)联系电话:010-68137370 传真:010-68137466
  (4)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备查文件:
  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5”,投票简称为“国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本授权书有效期限至2025年4月24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25-031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国际”)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参会董事审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审议,经过全体成员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纪巍、单钧、杜晓东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此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情况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公司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4年度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此议案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北方国际 证券代码:000065 公告编码:2025-036
  转债简称:北方转债 转债代码:127014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