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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表格内数据系四舍五入导致存在尾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控睿芯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控睿芯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2.国利网安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国利网安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蓝卓数字科技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蓝卓数字科技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长、总裁CUI SHAN担任其董事。 4.中控信息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控信息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5.中控教仪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控教仪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6.源创智控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源创智控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实际控制的企业,亦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7.安徽华谊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安徽华谊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8.上海华谊信息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上海华谊信息是公司参股公司。 9.绍兴工业互联网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绍兴工业互联网是实际控制人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10.石化盈科信息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石化盈科信息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11.众一伍德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众一伍德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12.嘉兴市工业互联网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嘉兴市工业互联网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13.浙江中聚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浙江中聚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14.北京达美盛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北京达美盛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15.中控产业园区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控产业园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监事王琛琦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6.倍杰特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克华曾在倍杰特担任独立董事(离任未满12个月)。 17.临海产业大脑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临海产业大脑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18.未来清源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未来清源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9.深圳晟超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深圳晟超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20.深蓝数智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深蓝数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1.杭州富睿泽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杭州富睿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2.中控微电子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控微电子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23.浙江中蓝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浙江中蓝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4.宁波芯然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宁波芯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25.宁波工业互联网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宁波工业互联网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6.宁波甬水桥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宁波甬水桥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7.杭州鼎昇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杭州鼎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8.中控海洋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控海洋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29.中控智新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控智新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30.中控西子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控西子是公司参股子公司。 31.宁夏宁东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宁夏宁东是公司间接参股子公司。 32.杭州培慕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杭州培慕是公司参股公司。 33.浙江人形机器人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浙江人形机器人是公司参股公司。 34.中控舟山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控舟山智造是公司间接参股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与出租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最终价格通过市场化竞争或综合考虑人工、采购、税费等各项成本,结合市场定价及公司正常盈利空间确定最终定价,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并与所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服务费用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法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0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其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对企业客户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及额度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及额度: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平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2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及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3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8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翘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ESG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ESG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工作成果,促进了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王琛琦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虽然控股子公司中控流体、中控印度尼西亚、中控沙特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公司能够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对其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5-005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控技术”)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7,545.6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0元(含税)。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785,715,0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7,857,661.36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4%。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0,858,053.4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68,715,714.85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8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557,857,661.3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94%。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876,2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1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此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拟新增经营范围: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除前述因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外,因近期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变动,公司副总裁人数由11名调整至10名。综合前述情况,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以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及备案等具体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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