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食品饮料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
  1.食品饮料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糖食品长期专注于食糖、饮料的生产制造及销售,在食用糖、饮料、啤酒等多个领域具有深厚的产业基础和技术积累。拥有调味糖系列“红棉”及国内菠萝果味饮料始创品牌“广氏”两大核心品牌,产品包括各类精制糖、菠萝啤饮料、精酿啤酒等,产品品类丰富。2024年推出了金黄方糖、葡萄糖方糖等新品,饮料方面完成了新品开发。相关品牌及产品简介如下:
  ■■
  2.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板块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仕诚公司秉承“修旧如旧 建新如故”的改造理念,将旧厂房打造成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产业集群生态圈,以“诚心诚信,成人成已”的企业精神传承城市记忆、助力企业发展,致力成为全国领先的创意产业园运营商。新仕诚继打造旧改标杆园区T.I.T 创意园后,积极打造了T.I.T品牌园区6个,引入人工智能、文化创意、新业态企业孵化等领域的优秀企业,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节点,打造集智能、科技、创意于一体的产业生态圈。相关品牌及园区简介如下:
  ■■
  (二)2024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资本赋能,创新发展”的年度工作主题,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形成创新发展新局面,不断夯实食品饮料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双主业,经营业绩同比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315.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03.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13.95万元。
  2024年主要工作如下:
  1.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有序推动并购事宜,完善战略发展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轻工集团下属企业广州现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私募”)、广州现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投资”)、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头公司”)发起设立广州穗越兴壹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穗越兴投资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现代私募出资100万元,现代投资出资9,900万元,公司出资10,000万元,虎头公司出资10,000万元。本次合作设立穗越兴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通过现金方式购买轻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鹰金钱的收购项目,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整体工作进程,经审慎评估公司净资产规模变化情况,结合对鹰金钱的尽职调查进展及其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情况,公司收购鹰金钱100%股权事项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公司将按照股权收购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截至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传递长期发展信心
  2024年2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轻工集团拟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2,700万股,且不超过5,400万股。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轻工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7.51万股,占增持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2.28%,增持金额为12,179.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轻工集团通过大手笔的增持向市场传达了其对红棉股份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维护了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3.以创新为牵引,提升经营效益
  食品饮料板块,华糖食品加强数字化转型,实现对能耗系统、生产管理系统、质量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等各个系统进行了整理和完善,有效推动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以新品为“切入点”,响应年轻、中产等人群需要,完善终端产品矩阵,推出菠萝啤果汁型汽水(玻璃瓶款),完成了新品金黄方糖、葡萄糖方糖、陈皮红糖等的开发,进行了防潮糖粉的工艺开发以及OEM咖啡豆产品的风味测试等,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筑牢发展根基。
  报告期内,华糖食品“制糖行业特色产业集群平台创新应用”入选工信部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典型应用案例,是全国制糖行业唯一入选单位。华糖食品的“全链条多模块协同生产管理系统搭建”案例入选2024年中国轻工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案例。华糖食品完成投资建设液体糖低碳绿色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充分利用现有精炼糖车间的基础进行技术改造,项目规模为500吨/天液体糖生产线,年产量预计达9万吨以上,项目已完成产品初试。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板块,新仕诚以扎实推进“三个深化”为抓手,加速园区项目建设,深化外部拓展和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增值服务生态,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报告期内,新仕诚新增两个品牌园区T.I.T汇智谷和T.I.T乐善园区,对承租的180项目物业启动改造运营。报告期内,新仕诚公司旗下T.I.T文创园荣获“广州市2024年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称号,入库第三批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T.I.T智慧园荣获“广州市2024年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称号,运营服务能力广受认可。
  4.以需求为导向,全力抢占市场
  食品饮料板块,华糖食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全力抢占市场,助力发展。一是以“自营直播团队+品牌运营商”模式,积极布局兴趣电商渠道,多次参与“与辉同行”直播合作,2024年电商线上销售额突破5,000万。二是广氏饮料持续开发餐饮渠道,开拓国内市场,巩固华南地区客户份额,旺季产品促销合理,确保主力单品价格体系稳定,提高产品渠道竞争力,外省销售同比大幅增长。报告期内,产品推广活动举行1,678场,新增餐饮销售点7,510个,样板街81条。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板块,新仕诚积极响应市场需求,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加大对空置物业的推介力度。一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的广泛影响力和精准触达能力,形成以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小红书三个平台多向发力、各有特色、互为补充的宣传格局,创新宣传风格和形式,加大宣传推广时效性,力求全方位、多维度展示T.I.T品牌园区的形象。二是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的核心优势,与智慧招商平台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利用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精准定位目标客户群体,构建高效、精准的物业招商生态系统。
  5.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品牌影响力
  2024年,公司重点推进“红棉”商标保护工作,保护好企业品牌及企业字号。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红棉股份logo的版权,已有1个“红棉智汇”商标成功注册,2个申请注册商标进入初审公告阶段。
  食品饮料板块,以广氏“90”周年为契机,积极参与对应渠道商的专业展会,形成持续有效的品牌输出阵地。启动“广氏”品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的品牌认定以及“广东老字号”“中华老字号”申报工作。以“绿色生产力”为动力,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控,全年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抽检42批次,合格率100%,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赖。
  报告期内,华糖食品获得“广州市绿色工厂”,广氏食品获得“广州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红棉精制白砂糖”和“广氏菠萝啤”均获得广东省首张“湾区认证”证书,“红棉”精制白砂糖,经全国糖业质量检验检测,再度荣获全国糖业质量奖第一名。2024年10月,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与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达成共建“广东省糖业先进加工标准化试点企业示范基地”合作意向并举行授牌仪式,努力实现以标准化建设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板块,发挥“红链主·新仕诚”党建品牌优势。一是在T.I.T文创园建立首个校企合作共建项目一一岭南艺术产业系实践基地,打造T.I.T文创园艺术产业“人才链”培育体系,持续为园区文创企业输送人才资源。二是打造“红链巾帼,聚丽美好”妇联品牌,推动妇女组织向“三新”领域拓展覆盖,全国妇联有关领导、中央主流媒体等多次到T.I.T创意园调研园区妇联建设情况,广州市海珠区妇联在T.I.T创意园设立海珠区“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示范点。
  6.推进制度汇编,完善合规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制度立、改、废,完成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健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强化防范法律合规风险。同时,组织参与各类法律合规教育培训活动,通过举办2024年依法治企暨新《公司法》培训、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传递与规范运作风险防范培训、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等会议,积极做好法律宣传活动,推动合规管理企业文化建设。
  7.筑牢安全底线,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委会架构,提升安全治理能力,积极部署各项防御应急措施,全周期各环节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2025年工作展望
  2025年,公司将紧扣“外延突破,智汇向新”的年度工作主题,聚焦主业,扎实做好经营管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寻求外延突破,推动公司创新发展
  一是继续推进收购鹰金钱股权项目,并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并购等方式寻求外延突破,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确保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2.强化数字化转型,深化创新服务,加大可持续发展竞争力
  食品饮料板块,继续强化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工厂智能化、绿色化,焕发新的生机活力。一方面,坚持市场导向,发挥精炼糖基地优势,做到控成本、提效能,以高品质产品满足消费者需求。坚持推陈出新、质量为本,继续利用跨界合作和IP联名、线上+线下等宣传方式,焕发老字号新活力,提升品牌价值。另一方面,加大自有品牌发展力度,探索品牌营销创新,利用线上全渠道优势,助力红棉、广氏品牌的外区拓展。整合外部资源,实现从消费端、销售储运到生产端的数据可视化控制,助力品牌市场深度化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板块,继续坚持以品牌为支撑,拓展市场布局。一方面,创新招商策略,精准招商布局,加速产业集聚,强化产业链招商,提高招商效率和成功率。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的合作,拓宽招商渠道,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另一方面,优化园区管理,提升综合运营效能,完善园区硬件配套,提升客户需求响应速度,尽最大努力提高客户满意度和运营公司服务水平。
  3.坚持企业合规治理,提高风险防御能力
  公司将持续推进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重大业务事项合规审查机制、强化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培训,增强员工的法律合规意识,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4.持之以恒,以高质量党建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发展主题教育成果。二是始终坚持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三是始终坚持抓好基层打牢基础,着力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四是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轻工集团拟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2,700万股,且不超过5,400万股。自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轻工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187.51万股,占增持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2.28%,增持金额为12,179.2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轻工集团通过增持向市场传达了轻工集团对红棉股份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维护了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和《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 董事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经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独立董事津贴由税前6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税前8万元人民币/年,即2025年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人民币/人。
  2. 监事
  (1)非独立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2)独立监事:鉴于公司独立监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经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独立监事的工作量,公司监事会决定将独立监事津贴由税前2.5万元人民币/年调整为税前3.5万元人民币/年,即2025年独立监事津贴为3.5万元人民币/人。
  3.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非独立董事、非独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月度薪金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励按业绩考核发放;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 根据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津贴)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25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其中主要包括广州广纺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纺联”)、广州广池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池公司”)、广州第一棉纺织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棉厂”)、广州包装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装公司”)等。2025年,公司与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187.06万元;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过了2024年预计金额,但均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且超出部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郑坚雄先生、董事磨莉女士和董事刘勇先生因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而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轻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 以上表格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2025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表格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广纺联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2号大院自编19号
  法定代表人:周逊姜
  注册资本:21,726.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30540J
  主营业务:机械零部件加工;纺织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棉纺纱加工;棉织造加工;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广纺联2024年12月末总资产135,196.22万元,净资产107,625.7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394.09万元,净利润为-140.1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纺联是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轻工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广纺联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经核查,广纺联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州广池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132号
  法定代表人:谭圆君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656624J
  主营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汽车租赁;物业管理;创业空间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文艺创作;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广池公司2024年12月末总资产12,494.63万元,净资产10,781.60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628.00万元,净利润为1,686.7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池公司是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轻工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广池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广池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经核查,广池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州第一棉纺织厂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江湾路51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朱太平
  注册资本:9,429.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412362
  主营业务:缝制机械制造;服装制造;住房租赁;纺纱加工;土地使用权租赁;棉花加工;面料印染加工;纺织专用设备制造;面料纺织加工;服饰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一棉厂2024年12月末总资产56,313.49万元,净资产14,965.7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414.26万元,净利润为638.8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棉厂是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轻工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一棉厂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经核查,一棉厂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州包装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南路83号大院自编3号
  法定代表人:郑俊华
  注册资本:15,17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47342P
  主营业务:文具制造;包装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包装公司2024年12月末总资产11,105.28万元,净资产4,708.1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257.63万元,净利润为635.9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包装公司是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轻工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包装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经核查,包装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7号
  法定代表人:林虎
  注册资本:199,049.3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5956816K
  主营业务:商业服务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4年12月末总资产1,095,206.31万元,净资产1,015,742.2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为7,200.64万元,净利润为14,008.2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轻工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多年来与公司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履约能力,该企业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将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与广纺联的关联交易:
  子公司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仕诚”)拟向广纺联承租资产,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3,041.02万元。
  2、与广池公司的关联交易:
  新仕诚拟向广池公司承租资产,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1,838.74万元人民币。
  3、与一棉厂的关联交易:
  新仕诚拟向一棉厂承租资产及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936.74万元人民币。
  4、与包装公司的关联交易:
  新仕诚拟向广池公司承租资产,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774.70万元人民币。
  5、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关联交易:
  子公司拟向轻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采购包材、原材料及产品,向其销售产品,向其承租资产,向其出租资产、提供管理服务及技术服务等,预计全年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3,595.86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上述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31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郑坚雄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邢良文先生和吴振强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邢益强先生、邢良文先生和吴振强先生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3.66亿元,较年初增加了4.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9.2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20.5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1.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77亿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01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未来,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7.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8.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9.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郑坚雄、刘勇和磨莉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6.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先行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由于薪酬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后表决人数不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黄志华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16-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8.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注意事项
  1、上述第8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2025年4月23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登记时间:2025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6、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
  联系电话:(020)82162933
  邮箱:dm@hongmian000523.com.cn
  邮编: 510627
  联系人:刘垚先生
  7、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3;
  2、投票简称:红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下同)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背景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授信具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各类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 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亿元,母公司单体报表实现净利润4.31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44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40亿元。
  2. 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
  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1元;3、公司当年度现金流充裕,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公司该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6、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01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未来,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本次主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亿元),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本金保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4.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投资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
  2.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亿元),滚动使用。
  3. 投资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内,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主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4.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经办和管理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主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委托理财相关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度完成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之间的重大资产重组,置出了日化子公司的股权,置入了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仕诚”)6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新仕诚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8日、2023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以所持有的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韶关浪奇有限公司100%股权、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60%股权与轻工集团持有的新仕诚60%股份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超过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置换差额由轻工集团以现金方式补足。2023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本公司持有新仕诚6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承诺概况
  根据公司与轻工集团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轻工集团对于拟置入资产进行了业绩承诺。根据本次重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业绩承诺涉及的公司(即业绩承诺对象)为新仕诚。承诺净利润数为:2023-2025年度,新仕诚在每年度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5,991.03万元、7,395.10万元、7,987.30万元。交易双方一致确认,在盈利补偿期间各年度产生的实际净利润数的计算方法,应以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为基础,并按相关评估报告中预测净利润口径进行相应调整后计算确定,其中实际净利润数应为经合格审计机构审核确认的新仕诚当年实现净利润数。
  在业绩承诺期间,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仕诚在该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对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在上市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业绩承诺期间,如新仕诚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上市公司所聘请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有权书面通知轻工集团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即,上市公司将进行三次专项审计,对实际业绩进行审计测算。交易双方同意,上述审计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在业绩承诺期间保持一贯性,并与上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变更。
  (二)补偿时间及计算方式
  在业绩承诺期间,若发生轻工集团需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的情形,轻工集团应按如下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关于当期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当期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新仕诚任一承诺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补偿。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如果当期补偿金额≤0,则当期补偿金额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90日内,上市公司有权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仕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资产减值额≥轻工集团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则轻工集团应当另行向上市公司支付减值补偿,计算方式如下:减值补偿金额=置入资产减值金额-已产生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已产生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指根据《业绩补偿承诺协议》第四条“补偿数额的计算”确定的轻工集团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含已支付和未支付的金额)。轻工集团向上市公司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与业绩补偿金额的总额,不超过置入资产的交易总作价,即人民币61,392.65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中职信审专字(2025)第0409号),2024年度新仕诚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539.07万元。新仕诚完成了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其他应收款核销的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合计5,055,664,958.90元依规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其他应收款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共计5,055,664,958.90元。本次核销前,公司已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三、本次其他应收款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其他应收款核销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资产核销。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其他应收款核销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其他应收款核销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其他应收款核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糖食品”)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继续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投资种类限于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2、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技术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有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4年4月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货工具对公司产品原料进行套期保值,决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案审批前。2024年度,华糖食品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了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交易,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范围: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限于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3、持仓量:总量不超过40,000吨。
  4、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灵活调拨。
  5、套期保值的期间:华糖食品拟投入套期保值保证金金额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如遇决议事项未作调整的情况时,为保障子公司能正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确定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案审批前。
  6、交易方式: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白糖期货及白糖期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华糖食品已制定相关制度,配备了专业人才及与具有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及华糖食品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华糖食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华糖食品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规避主要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或产品相关的期货品种。
  2、加强期货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规模,设计
  好期货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把握好交易时间。
  3、公司及子公司将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期货糖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审批权限下达操作指令,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有效防范风险。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华糖食品已制定《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期货糖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华糖食品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其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的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华糖食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31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应到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3.66亿元,较年初增加了4.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9.2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20.5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1.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77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01元,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公告》。
  7.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主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8.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计划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