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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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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69,697,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坚持“一二三四”的发展原则,即一条主航道(石化产业)、两个基地(华中和华南)、三大业务领域(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四项支撑(科技、管理、人才、文化),坚定“打造有发展质量和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这一愿景。
  高端新材料产业重点突破。依托自主研发,加速布局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链。2024年,30万吨茂金属聚烯烃装置试生产并开启产品销售,市场拓展正逐步深入;20万吨/年煅烧焦装置产销平稳,效益输出稳定;特种酚产业链拓展成功,间对甲酚产销铺开,效益潜力正在兑现。未来,随着惠州立拓10万吨/年气分装置、2万吨/年聚烯烃蜡等装置的建设投用,惠州立拓原料供应成本将进一步降低,产品结构将进一步完善,将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节能环保产业优化升级。本年度,VOCs治理高效催化剂、吸附剂已得到广泛应用,钢铁烧结尾气CO治理项目、硫膏资源化等项目也在持续推进,未来公司将坚持技术创新的路子,重点研发高效、低能耗的治理技术,降低用户企业的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
  清洁能源产业精益增效。基于13.5万吨/年MTBE、20万吨/年工业异辛烷、50万吨/年汽油生产销售能力,公司已贯通了成品油能化板块产业链。未来公司将依托湖南石化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碳四资源,结合自身现有产业链,提升MTBE、工业异辛烷等装置负荷,同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利用自研技术,建设装置产出高端聚烯烃、烷基酚等高附加值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
  行业发展现状
  新材料行业
  高端聚烯烃
  (1)行业政策
  ①国家政策推动聚烯烃行业高端化发展,突破低端内卷
  《化工新材料产业“十四五”发展指南》规划在“十四五”期间,我国化工新材料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力争到2025年产业实现高端化和差异化。其中,重点发展、提升的八大系列化工新材料种类即包括高端聚烯烃塑料。同时根据《指南》,到2025年实现高端聚烯烃自给率提升至70%,重点突破茂金属聚烯烃、聚烯烃弹性体(POE)等“卡脖子”技术,推动国产化替代。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茂金属聚乙烯(mPE)、茂金属聚丙烯(mPP)、POE等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明确对研发企业提供税收减免和专项补贴。
  国家相关政策明确将高端聚烯烃列为战略新兴产业,说明这些材料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将在高科技产业中广泛使用,比如新能源汽车、高端包装、5G、3D打印等,而目前这些高端材料的国产化不足,严重依赖进口,未来在国家政策的引领和支持下,国产替代的市场红利将逐步释放,有利于公司抓住政策窗口期,平衡技术投入和市场开拓,构建可持续竞争优势。
  ②环保政策加速循环经济发展,绿色聚烯烃产品出现高溢价空间
  目前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印度、韩国、加拿大等国均对塑料包装中的可回收组份含量提出了要求,到2030年可回收含量至少达到25-30%,部分国家现已对可回收成分不足30%的塑料制品征收高额塑料税。当前许多国际知名品牌商都签署了使用再生塑料的承诺,终端厂商对含有再生成分的原料价格接受程度高,再生料溢价空间大。国内近些年也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再生料的使用,未来塑料市场使用再生料将是主流趋势。
  ■
  表1:各国塑料制品再生塑料占比要求及惩罚措施
  公司子公司惠州立拓绿色聚烯烃采用废塑料回收丙烯作为原料,不仅为下游客户提供高性能产品,同时还可以响应国际环保政策,引领国内企业用料趋势,打造绿色环保石化企业品牌。绿色聚烯烃作为惠州立拓的核心目标产品,目前已获得ISCC认证,同步在与下游国际品牌商洽谈合作,未来将成为公司一个重要的盈利产品。
  ③下游消费升级推动产业链良序发展,提质增量
  2025年2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一2027年)》。《方案》提出,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加强汽车、家电、家居、电子产品、纺织服装、食品等领域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支持汽车产品、电子产品、家居产品等消费升级,促进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
  该《方案》的推行为公司聚烯烃业务提供了市场机会,一是消费扩容驱动聚烯烃需求增长,缓解了目前聚烯烃行业供需失衡的整体状态,二是下游消费升级带动材料高端化和绿色化,推动行业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型。
  (2)行业发展情况
  聚烯烃行业作为石化产业的核心领域,近年来在政策推动、技术升级和市场需求驱动下,呈现出产能扩张、结构优化和绿色转型的显著特征。
  ①产能持续扩张,结构性矛盾突出
  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聚烯烃生产国,2024年PE/PP总产能突破7600万吨,占全球总产能40%以上。低端通用料(如拉丝级PP、薄膜级PE)产能利用率不足70%,同质化竞争激烈,国内巨头以规模化和低成本原料(如煤炭)为优势,低价倾销,低端产品效益在边际利润区间徘徊;高端茂金属聚烯烃(mPE/mPP)、POE、超高分子量聚乙烯(UHMWPE)等受制于技术壁垒,大部分依赖进口。
  中国高端聚烯烃的消费规模超过1200万吨,自给率严重低于其他高端树脂产品,仅仅达到41%。以高端聚烯烃均价1.5万元/吨估算,预计高端聚烯烃进口替代存在1000亿元以上的市场。(数据来源:中国化工信息周刊)
  以聚丙烯为例,高端聚丙烯产品包括茂金属聚丙烯、超低灰聚丙烯、“三高”聚丙烯、发泡聚丙烯、高熔体强度聚丙烯、医用聚丙烯等,大部分被国外化工巨头如北欧化工、TPC、巴塞尔、埃克森美孚、陶氏等企业垄断,根据不同产品系列,售价1万元-3万元/吨左右。2023年,国内高端PP产能约150万吨,整体需求接近450万吨/年,自给率提升至35%(2020年不足15%)。高端聚丙烯市场竞争格局呈现“外资主导、国产替代加速”的特征。
  未来聚烯烃行业核心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技术突破(催化剂、工艺)、绿色转型(循环经济、低碳生产)及产业链协同能力(上下游绑定)。国内企业需在政策红利窗口期内完成技术积累和市场卡位,方能在全球竞争中实现从“跟跑”到“领跑”的跨越。
  ②技术突破实现国产替代和绿色创新并行
  2024年高端聚烯烃技术更新方向聚焦于催化剂技术突破、共聚技术升级以及绿色制造技术的推广,呈现出快速迭代和多维创新的特点。茂金属催化剂的工业化应用进一步扩大,推动茂金属聚丙烯和高性能聚乙烯的国产化进程,此外,双核催化剂技术正在优化共聚单体的分布控制,为弹性体和特种聚烯烃的高端应用提供支持;溶液聚合和高压聚合技术持续升级,重点突破高端共聚产品(如乙烯基弹性体、丙烯基弹性体)的生产工艺;同时绿色化和低碳化更是成为行业技术更新的重要方向,生物基α-烯烃和可回收绿色聚丙烯的使用,使得碳排放强度显著降低。
  整体来看,行业技术更新周期从实验室研发到工业化量产已缩短至5-8年,技术方向逐步从单一催化剂创新向“催化剂-工艺-装备”全链条协同创新转变。同时,绿色低碳技术的储备与应用成为未来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将引领高端聚烯烃行业迈向更高附加值与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实现国产替代和绿色创新并行。
  ③消费升级驱动聚烯烃行业高端化、差异化发展
  传统领域稳定增长,食品包装、快递包装、薄膜需求随电商发展保持5%-7%年增速,推动高阻隔、可回收PE/PP应用;家电、家居用品需求持续带动抗冲共聚PP、透明PP的消费。
  新兴领域爆发式增长,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需求推动车用改性PP(保险杠、电池壳体)年需求增速超15%,高性能发泡PP用量显著提升;光伏胶膜POE需求随全球光伏装机量(预计2030年达500GW)激增,2023年国内需求超50万吨,全部依赖进口;医用级PP/PE(输液袋、导管)国产替代加速,2023年市场规模超200亿元,外资品牌仍占主导;受益于5G通信技术升级和消费电子产业的快速迭代,高端聚烯烃在光学材料、柔性电路板封装等领域的应用规模不断扩大,为市场需求注入新动能。
  ④创新商业模式突破同质化竞争,重构价值链
  聚烯烃行业传统的生产销售模式,是通过大规模生产降低成本,然后通过分销商或直接销售给下游客户,这种模式虽然有效,但可能面临产品同质化严重、利润率下降的问题。在“双碳”目标、消费升级及技术革命的驱动下,创新商业模式正成为行业突破同质化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抓手。
  高端聚烯烃行业具有显著的定制化生产特点,企业需根据下游客户的具体需求量身定制产品性能,以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技术要求。高端聚烯烃产品需求增长迅速,也使得企业的服务模式发生转变,从单纯卖产品向卖服务、提供解决方案转变。行业经营模式以“长期客户关系管理”为核心,通过与下游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从而更好地匹配客户需求并实现技术协同创新。
  整体来看高端聚烯烃行业正逐步向“技术+服务”转型,企业不仅要提供定制化材料,还需为客户提供从材料选型、工艺优化、检测认证等全流程解决方案,以增强客户粘性和市场竞争力。未来高端聚烯烃行业会从“吨位利润”转向“技术+服务”多维盈利,从材料供应商升级为“解决方案提供者”,以实现价值重心转移和产业角色重塑。
  (3)行业发展趋势
  ①高端化与差异化:从“大而全”到“专精特新”
  整体来看,高端聚烯烃行业正在从传统的通用产品向高性能、差异化产品方向转型,市场对定制化、高附加值材料的需求持续提升。企业一方面要加大对催化剂、工艺工程化等核心技术的投入,构建护城河;一方面要与下游核心企业深度捆绑与合作,实现需求导向型创新。
  ②绿色化与可持续:循环经济与低碳转型
  化学回收技术(催化裂解、热裂解等)推动再生料(rPP/rPE)性能与原生料同等,解决了物理回收再生料性能下降以及食品包装安全问题;生物基聚烯烃成本逐步下降(目前较石油基高20%-30%),预计2030年产能突破100万吨,主要应用于食品包装、日化领域;欧盟等区域塑料回收目标及高额塑料税倒逼国内企业加大对绿色产品的投入。
  ③产业链整合:向上掌握关键技术,向下实现产业链共赢
  企业向上游延伸,掌控催化剂、α-烯烃、化合物等关键环节,降低进口依赖,解决关键“卡脖子”技术;与下游新能源、汽车、医疗等领域龙头企业联合开发定制化材料,打造行业生态圈,以产业链整合谋求共赢发展。
  聚烯烃行业的竞争已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升级”,唯有抓住高端化、绿色化、协同化三大主线,方能在新一轮产业变革中谋求发展之路。公司子公司惠州立拓成立之初就始终坚持这三大主线,现已推出多个高端化产品,如间规聚丙烯、氢调熔喷料、发泡聚丙烯、聚合级聚丙烯蜡等;绿色聚丙烯根据上游废塑料回收项目的试产进度逐步推进,计划今年正式推向市场;公司相关部门根据惠州立拓产品结构,在重要产品的市场布局方面均在引入下游合作方,形成上下游战略合作。
  (4)公司行业地位:全产业链发展构筑显著行业壁垒
  在聚烯烃行业,公司已实现“催化剂研制一聚合产品开发一产品改性一市场应用开发”全产业链发展,构筑了显著行业壁垒。在技术创新维度,公司率先突破茂金属催化剂工业化生产;在新产品开发方面,惠州立拓开工不到一年时间,已开发出多个高端产品,应用在医疗、汽车、家电及日用品领域,并与某全球头部医疗器械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在定制化服务方面,已为华南区域头部改性企业提供"材料+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
  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全产业链发展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基石,以服务为协同,全力打造在聚烯烃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差异化发展谋求更高利润空间。
  煅烧焦
  (1)行业政策:节能降碳政策倒逼煅烧石油焦产能优化及技术创新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4年版)》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对煅烧石油焦等高耗能行业实施更严格的能耗限额标准。政策要求到2025年,煅烧石油焦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达到30%,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行业面临更加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产能优化压力,同时也将迎来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机遇。公司子公司湖南立恒作为行业新建产能,在规划建设之初即严格落实节能降碳政策要求,采用先进的工艺及设备,极大降低能耗,同时副产蒸汽充分利用,相较其他传统技术企业具有显著的绿色低碳特点,成本更低,市场优势更加凸显,盈利能力更强。
  (2)行业发展情况:传统煅烧石油焦市场持续承压,负极材料用煅烧石油焦逆势增长
  2024年煅烧石油焦总需求量4608万吨,其中负极材料用煅烧石油焦需求量400万吨(数据来源:中泰证券资讯),相较于2023年总需求量4420万吨、负极用需求量320万吨(数据来源:生意社《2023年石油焦行情分析及2024年预测》),同比小幅增长。2024年煅烧石油焦市场虽需求量同比有所上涨,但市场持续承压,一方面部分炼厂因燃料油进口关税调整及退税政策变化,利润下滑被迫停产,导致石油焦供应减少,另一方面,石墨电极需求疲软、产能过剩等结构性矛盾,致使低硫煅烧石油焦企业普遍亏损,中高硫企业微利经营。
  由于煅烧石油焦的工艺特点,使其适合制备具有较高能量密度的负极材料,这与动力电池长续航轻量化的产业发展趋势相契合。受益于新能源驱动及储能电池需求的快速增长,负极材料用煅烧石油焦需求同步增长。市场规模方面,2023年负极材料用煅烧石油焦需求量320万吨, 2024年需求量增至400万吨。生产方面,行业头部企业通过满负荷运行、外协加工优化成本,提升煅烧焦利用率。产品结构及价格方面,2023年低硫煅烧石油焦均价1700-2000元/吨,中硫煅烧石油焦均价1800元/吨;2024年低硫煅烧石油焦均价2500-3500元/吨,中硫煅烧石油焦均价2150元/吨,低、中硫煅烧石油焦均价同比上涨,产品溢价能力增强。上述各方面反映了在煅烧石油焦市场整体承压情况下,负极材料用煅烧石油焦的逆势增长。
  (3)行业发展趋势:负极材料用煅烧焦市场机遇明显
  从整个煅烧焦行业来看,2025年煅烧石油焦市场供需关系仍然过剩,市场在短期内预计难有起色。一是在本已产能过剩的市场中,2024年末至2025年年底预计市场至少还将建成245万吨商业煅烧石油焦产能;二是传统预焙阳极、石墨电极和负极石墨化需求增量有限,供应的增速远超需求增速。但负极材料用煅烧石油焦市场仍存在诸多机会:第一,负极材料在未来的几年仍会持续稳步增长,由此带动原料需求的增长;第二,煅烧石油焦由于其高容量的性能特点与负极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相契合,煅烧石油焦或将成为高端负极材料的主要原料。
  在上述发展趋势下,湖南立恒将充分利用负极材料增长带来的发展契机,深化“高端负极材料原料供应商”的定位,结合市场,立足产品研发投入及探索,重点开发更多符合负极材料使用要求的煅烧石油焦产品,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盈利能力。
  (4)公司行业地位:稳居负极材料用煅烧石油焦市场份额第一梯队
  湖南立恒成功开发高容量(≥357mAh/g)、高压实(≥1.70 g/cm3)产品,已与一系列负极头部企业建立了相对稳定的供应合作关系,在行业市场中形成差异化竞争壁垒,已稳居行业市场份额的第一梯队。主要核心优势体现在:第一,原料端依托中石化石油焦直供体系,实现了高品质原料的稳定供应,在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提供了保障;第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罐式炉系统,有效减少生产成本,将单吨能耗降至行业较低水平,同时,不断优化脱硫装置生产系统和控制指标,提高余热蒸汽回收利用,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要求,较同行企业突出了环保管控优势;第三,借助临港布局和20万吨产能规模,物流及加工成本显著低于同行对手。公司依托以上优势构建竞争壁垒,同时,面对各地炼厂陆续开发负极材料用石油焦和储能市场低价焦的替代冲击,公司建立三级应对机制,组建技术动向跟踪专班,提前3~6个月预判产能释放节奏,开发梯度产品矩阵,以多元化的产品满足不同市场需求,扩充市场占比份额。
  特种酚
  (1)行业政策:绿色转型产业创新保障酚类长期发展
  《“十四五”化工行业发展规划》(2021年)明确提出推动化工行业绿色转型,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该政策为酚类行业的环保升级奠定了基础。公司子公司新岭化工甲酚类产品采用合成法,采用此方法生产的产品纯度高,广泛应用于电子、医药等高端行业,并长期占据产品的高端市场。采用合成法的生产工艺具有安全、环保、绿色优势,符合国家行业向绿色化工行业转型的发展方向,更具市场竞争力及发展潜力。
  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发布《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一2027年)》,提出推动化学品管理制度与国际接轨,鼓励企业参与全球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修订,加强环保技术研发和产业升级,保障行业平稳发展。报告期内,新岭化工完成了间对甲酚、间甲酚、BHT产品的海外准入,并形成了间对甲酚产品的海外销售。长期以来,公司甲酚类产品一直处于国内出口市场的首位,海外市场销售提升公司产品的赢利能力。
  (2)行业发展情况:需求稳定增长,盈利能力下降
  报告期内国内酚类产品需求数量受抗氧剂、农药制剂拉动,增速达8%以上,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全球需求市场市值约120亿美元,同比增长3.2%(数据来源:卓创资讯),酚类衍生物在塑料、医药、农药等领域需求旺盛,酚醛树脂因电子行业扩张稳定增长。
  2023年国内甲酚总产能约50万吨,产量42万吨,报告期内产能无明显变化,产量增加至45万吨。虽需求增长,但煤化工产生的低端酚类产品低价投放市场,使得国内合成甲酚市场价格一直不理想,行业毛利率由2023年的12%降至报告期内的8%。报告期内酚类细分产品呈分化趋势,其中2,6-二甲酚受下游聚苯醚(PPO)需求增加影响,市场需求增长,呈量价上涨趋势,而邻甲酚市场因焦化酚影响导致价格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处于合成邻甲酚的第一梯队,合成邻甲酚市场占有率20%以上,居华中区域首位。
  (3)行业发展趋势:绿色转型加速,产能呈现集中化趋势
  随着国家绿色化工行业转型政策逐步实施,以及2025年碳税政策落地,将加速推动酚类企业清洁生产转型,合成酚类产品市场占比将逐步增加,其中医药领域占比预计从2024年35%增至2028年45%(卓创资讯),高端甲酚国产化空间广阔。
  产业转型倒逼企业升级工艺,预计未来几年国家将淘汰部分中小产能煤化工企业,减少低端甲酚产能,酚类行业企业集中度提升,2025年行业集中度预计将从2024年的55%提升至65%。
  产业的转型及升级,推动市场低端酚类产能降低,将逐步推高甲酚类产品价格,提高合成甲酚类产品占比上升,公司合成甲酚产品由高端市场将逐步向中低端市场推广,公司邻甲酚及2,6-二甲酚产量将提高29%左右。
  (4)公司行业地位:甲酚类产品头部企业
  延伸产业链,完善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竞争优势,确保甲酚类产品的头部企业地位。公司传统的邻甲酚产品属于甲酚细分高端产品,已建成的间甲酚项目是邻甲酚的产业延伸,其建成投产运营将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其产品间对甲酚、间甲酚及BHT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同时,将降低公司产品单一的经营风险。
  技术研发应用及产业链协同,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公司在用的“甲酚异构化催化剂”技术,单位能耗低于行业均值15%,生产成本低8%。公司依托湖南石化的能源规模优势,使得公司生产供应平稳,产品能耗成本低于行业水平。
  公司目前最大的经营风险是核心产品价格低,降低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邻甲酚受焦化酚低价冲击市场影响,其价格处于低位。为应对此风险,公司调整生产工艺、优化产品结构、加速间对甲酚项目投产,同时申请绿色认证,开拓产品更高端市场,提高产品溢价能力。
  节能环保行业
  (1)行业政策:国家政策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未来六年,节能环保产业的规模要增加近一倍。公司子公司湖南立泰积极开发环保与节能协同技术,近年来开展钢铁烧结尾气CO治理催化剂的开发,在降低排放的同时利用余热为企业节能降耗,大力推动环保项目效益化进程。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目标包括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4.5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5万亿元。随着该政策的落地,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将极速扩大,湖南立泰布局的硫膏资源化技术将获得更多合作机会和市场认可,助力湖南立泰业务规模扩张和经济效益增长。
  报告期内,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进一步优化市场格局,限制和淘汰落后治理技术。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以及《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随着新政策的颁布实施,治理行业不断规范,湖南立泰自主创新研发的VOCs治理技术,包括催化氧化技术、污水池分散吸附集中脱附技术、膜法油气回收技术等将得到更广泛的市场应用,未来将给湖南立泰带来持续的业务增长和经济效益。
  (2)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节能环保行业前景持续向好
  VOCs治理市场,目前处于从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到解决“好不好”的问题转变阶段。行业内卷严重,低技术壁垒竞争激烈,高端材料仍依赖进口。随着政策的持续推动和市场对高效治理技术的需求,将呈现以下趋势:一是安全、节能、环保、低碳的高效治理技术快速发展;二是低效治理设施的淘汰将为高效技术装备提供市场空间,推动行业向细分领域及专业化发展。具备核心技术及优秀成本控制能力的环保公司将占据优势,而低端环保材料竞争加剧,替代进口产品将迎来发展机遇。湖南立泰自主研发的VOCs治理高效催化剂、吸附剂已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非贵金属催化剂,性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且相较于贵金属催化剂,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在未来发展趋势下,将筑牢湖南立泰市场地位。
  节能方面,在政策支持、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的共同驱动下,目前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在工业节能领域,钢铁、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改造需求旺盛,预计到2025年,工业节能市场规模将超过2.5万亿元。虽然未来市场容量及潜力巨大,但节能技术层出不穷,竞争激烈,湖南立泰布局的钢铁烧结尾气CO治理技术将有望脱颖而出,成为公司在节能行业的关键驱动力。
  废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目前市场上所用技术较多,但显露出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受益于相关政策的支持,技术升级与智能化转型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支撑;但同时也面临行业集中度提升与市场竞争加剧、技术瓶颈、市场潜力释放时机等挑战。一些技术门槛不高的资源化利用将面临原材料的竞争,大型的央企、国企纷纷布局此行业,固废资源化随着技术进步,成本持续降低,利用率进一步提升。
  (3)公司行业地位:科技赋能提升品牌影响力
  湖南立泰成立3年多时间,在环保治理方面秉承着以“材料开发为核心,工程技术配套”的发展理念,完成了多项新技术布局,成功进入三桶油及多家大型国企、民企供应链,初步建立了品牌影响力。后续参股的格致分析“工业在线质谱项目”打破了美国赛默飞公司的垄断,开启了公司在智能控制方面新引擎。湖南立泰布局的钢铁烧结尾气CO治理催化剂项目,在节能市场前景广阔,容量大,为湖南立泰奠定长期稳健发展的坚实基石。湖南立泰开发的脱硫硫膏资源化技术,具有硫磺纯度高、能耗低,同时可回收催化剂的显著优势,在油气田、焦化行业需求旺盛。目前,延长石油、中石化西南局、西北局已经具有合作意向,该技术将为立泰提供稳定的利润及现金流。
  能源化工行业
  (1)行业政策:促消费政策发力,能化市场得到支撑
  能化行业主要支撑是成品油消费市场,与汽车行业深度关联。2024年6月1日,国务院财务部下发《关于下达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预算的通知》,该政策旨在支持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扩大汽车消费。在此政策推动下,2024年下半年燃油车市场销售得到明显回升。同时,由于锂电池续航以及安全性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火爆销售的新能源车中混动车销售比例逐步压过纯电车型,凸显出终端成品油消费市场基本盘仍较为稳固。
  2025年,国内促消费政策进一步加码,将国四排放标准汽车纳入政策服务范畴,将促使汽车消费市场持续升温。汽车热销与文旅行业的火爆,保证了3-5年内汽油消费市场不会发生明显变化。我公司能化领域的主营业务:汽油生产销售、MTBE、工业异辛烷等均与汽油市场直接关联,国内汽油消费需求稳固,保障了MTBE、工业异辛烷、汽油生产等业务稳定运营与盈利的基础。
  (2)行业发展情况:能化行业达峰回落,市场态势趋紧
  2024年国内能化领域市场达峰回落。年中国际原油价格逐步下行并趋稳,上游原料价格不足以支撑成品油高价;中端成品油及附属行业产能大量投产,供求关系扭转;终端成品油消费需求恢复不及预期。综合而言,2024年能化领域进入行业达峰后的缓步下行阶段。
  岳阳兴长能化业务主要包含MTBE、工业异辛烷、成品油生产与零售,以下是主要业务产品2024年行业状况。
  ①MTBE
  中国MTBE行业当前处于成熟期向转型期过渡阶段,传统汽油添加剂市场增速因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环保政策趋严而放缓。
  工艺技术方面,MTBE产品生产技术类同且成熟,产品品质也类同,其生产差异主要是原料来源差异带来的成本差异。目前MTBE生产主要有炼化副产碳四原料、异丁烷脱氢工艺原料、碳四异构化工艺原料、PO/TBA副产工艺原料四种原料来源。从成本而言,炼化副产碳四原料与PO/TBA副产工艺原料占据绝对优势,但均受限于主装置产能,无法随意扩能;异丁烷脱氢工艺可直接搭配大产能MTBE装置,近年投产项目较多;碳四异构化工艺由于成本劣势严重,近年无新增产能。
  市场环境、经营特点和竞争格局方面,在岳阳兴长所处的两湖地区,成品油市场需求带来的MTBE市场需求缺口巨大,根据卓创资讯数据测算,2024年两湖地区外购MTBE约30万吨,自给率65.12%,市场处于供小于求状态。在此情况下,各生产企业的经营及竞争以寻求原料资源,扩充产能产量为主,暂不存在市场直接竞争冲突。
  国内产能产量方面,根据卓创资讯数据,2024年国内MTBE产能持续增长,达到2593.45万吨,同比增长6.29%;年产量为1582.83万吨,较2023年上涨7.80%;产能利用率61.03%,较2023年小幅提升0.85个百分点。2024年国内MTBE消费量在1350.50万吨,同比上涨5.63%;MTBE出口量达到246.11万吨,同比上涨32.36%;产销需求及出口均呈上涨态势。价格利润方面,根据卓创资讯数据,2024年MTBE均价6371元/吨,同比下跌871元/吨,同比跌幅12.03%。根据卓创资讯数据显示,2024年异丁烷脱氢MTBE装置平均利润为552元/吨,较去年同期下降756元/吨,跌幅58%。与之对比,炼油碳四法MTBE装置,由于原料成本优势,平均利润约1350元/吨。
  ②工业异辛烷
  2023年6月30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布了第11号公告《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明确了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在此之后,工业异辛烷市场进入重构期,2024年尚未完全稳定,因此,产能产量包括价格情况同比均发生较大变化。
  工艺技术方面,行业中离子液法烷基化工艺,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导致无法长期稳定生产运行;氢氟酸法烷基化工艺安全事故频发,近年已无新产能投放;硫酸法烷基化工艺,产品品质佳,生产稳定。
  市场环境、经营特点方面,两湖地区工业异辛烷产能较少,规模化生产企业中,部分企业由于采用离子液法烷基化工艺,无法长期稳定运行。我公司采用石科院硫酸法烷基化工艺,生产稳定,产品品质在两湖地区最佳,是地区最主要的工业异辛烷供应商。
  竞争格局方面,受消费税影响,行业内仍有部分企业采用不合规方式竞争,在两湖地区,尽管我公司产品品质最佳,但规范运营带来的成本附加,导致公司暂无法在地区市场竞争中占据绝对主动。
  国内产能产量方面,根据卓创资讯数据,2024年工业异辛烷产能达到2456.6万吨,同比 2023年下降0.65%。产量976.63万吨,同比下降15.02%;需求方面,2024年工业异辛烷需求量在982.27万吨,同比降低14.19%。产量与需求量降低主要原因是工业异辛烷在消费税征收后,对比汽油添加剂的竞品性价比较低,同时面临下游汽油消费前景不乐观,工业异辛烷需求量下降。
  价格利润方面,由于消费税为价内税,根据卓创资讯数据,2024年工业异辛烷价格达到8339.60元/吨,同比上涨3.63%。2024年工业异辛烷装置税后利润亏损情况加剧,平均亏损在466.67元/吨,同比2023年下降215.55%。主要是因为消费税征收后,成本增加,对比竞品性价比低,销售受阻,被迫低价销售。
  ③成品油生产与零售
  目前中国成品油行业已处于成熟期,行业面临结构性过剩、竞争多元化、终端需求持续放缓等问题,其定价机制与国际油价紧密接轨。在达峰之后,行业转型迫在眉睫。
  市场环境及经营特点方面,两湖地区人口密度较大,且地处中部地区交通便利,经济活跃度尚可,带来的油品消费市场较大,但由于炼化一体化产能欠缺,供应严重不足,地区成品油市场缺口大。根据卓创资讯数据统计,2024年两湖地区汽、柴油消费量为5120.73万吨,产量为2335.88万吨,自给率仅45.6%。在此情况下,市场暂不存在明显的直接竞争行为,各生产企业以寻求资源,扩充产能产量为主。
  国内产量方面,根据卓创资讯数据统计,2024年中国成品油总产量达到了42655.50万吨,同比下滑3.35%。由于生产企业利润亏损较为严重,加之国内汽、柴油需求表现不及预期,炼厂多下调成品油产出率,造成2024年中国汽、柴油产量有所下滑。2024年国内汽油产量15995.92万吨,同比减少4.16%。
  消费量方面,由于经济回升动能不足,叠加新能源车渗透率的持续提升,促消费政策效果还未传递到产业链上端,成品油消费量同比下滑。2024年中国成品油消费总量为3.9亿吨,同比下降1.7%。
  价格方面,受国际油价下跌影响,成品油价格均不同幅度下降。根据卓创资讯数据统计,2024年全国汽油的平均价格为8350元/吨,同比下跌3.24%;柴油的平均价格为7210元/吨,同比下跌5.89%。
  零售方面,根据卓创资讯数据统计,2024年中国主营92#汽油批零价差均值为1834元/吨,同比上涨244元/吨,涨幅为13.28%,0#柴油批零价差均值为1369元/吨,同比上涨421元/吨,涨幅为30.75%。批零差价的增加有力支撑了终端成品油零售行业利润。
  (3)行业发展趋势
  ①监管力度日趋严格,有利于合规化运营企业
  2025年2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完善成品油流通管理制度,健全成品油流通跨部门监管机制,加强成品油流通重点领域监管,促进成品油流通现代化发展。持续强化的监管力度,将促进成品油市场合法合规安全稳定运营。由此可预见,成品油行业部分通过不合规运营获取效益的企业在政策力度强化下会被淘汰,将大幅度缓解行业目前存在的市场恶性竞争行为,合规化运营企业效益能够得到提升。
  ②成品油消费量达峰回落,油转化是能化企业必经之路
  根据上文提到数据,2024年,中国成品油消费总量为3.9亿吨,同比下降1.7%,预计2025年将进一步降至3.82亿吨,同比降幅扩大至1.9%。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快速普及(如电动汽车和LNG重卡)替代传统燃油车,以及能效提升和运输结构优化。传统汽油、柴油需求增长放缓甚至下降,但航空煤油及化工用油(尤其是高端化工新材料)需求持续增长,呈现“成品油降、化工增”的特点。成品油行业将面临传统需求萎缩与新兴增长点并存的双重局面。
  ③产销量下降,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利润收缩
  根据卓创资讯预测,未来几年内,虽中国仍有新增炼油产能投产,但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增加、中国经济结构持续转型的影响下,汽、柴油需求量及产量或整体维持下滑趋势。
  汽油抗爆剂领域,由于MTBE尚不需要征收消费税,行业利润空间仍存,有出口套利渠道作为市场缓冲,且尚有规划大量异丁烷脱氢工艺尚未全面投产,2025年产能与产量仍会保持增长,预计2025年MTBE产能达到3183.00万吨,产量1785.30万吨。但由于产能过剩严重,预计2025年均价为5841元/吨,持续降低,行业整体利润承压收缩。
  工业异辛烷装置由于近年无产业链支撑企业亏损严重,产能将逐步从稳定期转入淘汰期。不过2025年仍有如裕龙石化和广州石化等炼化一体化项目配套的工业异辛烷装置投产,预计产能会维持在2460.6万吨,增加0.16%。产量预计为966.3万吨,同比降幅1.06%,工业异辛烷暂无法出口,因此,消费量与产量接近。价格方面,在市场逐步恢复稳定后,预计工业异辛烷价格未来三年不会再发生剧烈变化,主要跟随国内汽油价格变动,2025年均价预计为7808元/吨,利润由于行业整体已经处于亏损状态,成本支撑短期内不会下滑。
  成品油产销与零售方面,根据卓创资讯预测,2025年成品油预计产量为41480万吨,同比或下跌2.76%,其中,汽油产量15620万吨左右,较2024年下跌2.35%。价格与利润方面,预计2025年原油价格缓步下跌,成品油批零差价仍能维持在汽油1850元/吨、柴油1400元/吨,对比2024年下降6.15%,但总体利润仍较高。
  (4)公司行业地位:两湖地区百万吨级能化综合性产销一体化企业
  2024年10月,岳阳兴长正式取得“50万吨/年汽油生产销售”资质,并全面开启生产销售。自此,结合现有的MTBE、工业异辛烷以及成品油零售业务,岳阳兴长贯通了成品油能化板块产业链,成为华中地区除中石化外首个百万吨级能化综合性产销一体化企业。
  上文提到,2024年两湖地区汽、柴油供应不足,自给率仅45.6%,市场缺口巨大。岳阳兴长瞄准市场需求,发挥公司自身优势,近年从油品单一组分生产商,拓展产业链,完善产品类别,提升产能规模,逐步转化为能化产销一体化综合企业。一方面,产业链延展强化了公司自身能化业务效益能力,提升了抗市场冲击能力。2024年,借助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在国内同类型企业运营状态不佳情况下,公司能化领域仍保障了较高的利润,且会在运营稳定后得到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两湖地区除中石化外,能化领域缺乏规模化、合规化运营企业,我公司弥补空缺,帮助地区行业进入健康发展轨道,提升地区能化行业整体效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 (否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3)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营业成本增加770,320.77元,销售费用减少770,320.77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本报告披露日为2025年4月1日,由于本报告审议日为2025年3月28日,同时本报告于3月31日提交披露时,登记公司尚未下发3月末股东名册,“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处,21,923系2025年2月28日即2月末股东总数,公司将在2025年一季报中披露2025年3月末股东总数。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妙云
  二○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02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8:30在惠州小径湾艾美酒店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彭亮、王珏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分别委托李建峰、杨晓军出席并代行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报告、议案:
  (一)《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主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中的财务报告。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监事会认为:方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发展规划的落实,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的制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五)《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年度报告正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以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在生产经营的所有重大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公司的运行质量、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不断提高,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评价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九)《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上市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实行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均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回避表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公司须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变更公司会计制度,具有必要性合理性;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01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8:30在惠州小径湾艾美酒店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妙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报告、议案:
  (一)《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决算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主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中的财务报告。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拟以总股本369,697,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6,969,75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五)《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正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以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七)《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是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后作出的审慎分析判断。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2024年度经理班子薪酬方案执行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对2024年度经理班子薪酬考核结果与薪酬发放情况予以确认,该报告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过对经理班子进行考核后提出。
  董事、总经理付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邹海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十一)《2025年度经理班子薪酬考核方案》
  该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会予以批准。
  方案内容:(1)经理班子薪酬由基本薪酬、创效奖励、成长性奖励、负面扣罚、中长期激励等五个部分构成。基本薪酬根据职务确定;创效奖励总额根据近三年经理班子绩效总额占在岗人员绩效总额的份额确定;成长性奖励根据2025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核定兑现金额,经批准后执行;负面扣罚为只扣不奖项目;中长期激励已实施;(2)基本薪酬、创效奖励按职务系数进行分配;成长性奖励、负面扣罚,30%进行一次兑现,其余70%纳入经理班子薪酬总额,按职务系数进行二次分配;(3)基本薪酬按月支付;创效奖励按月预支基数,其余部分于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已发放的薪酬和中介机构审定后的年度会计报告,提出经理班子年度薪酬考核结果,报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董事、总经理付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邹海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方案。
  (十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拟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购买责任保险。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全体董事均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回避表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十三)《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长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等,单一及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使用,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总经理负责授信业务的办理、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四)《关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王妙云、陈斌、高卫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解释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六)《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2024年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考核业务板块累计净利润为亏损1,522.71万元,较业绩承诺金额2,400万元差异3,922.71万元;业绩承诺考核业务板块相关的回款金额为6,196.35万元,占合同约定金额比例为68.60%,两项皆未能达到业绩承诺。公司将根据业绩承诺与补偿的约定,由宋喜强履行补偿义务,将其持有的600万股权以0元对价补偿给岳阳兴长,岳阳兴长、湖南立泰、宋喜强后续将共同完成补偿及股权变更登记事项。
  关联董事邹海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十七)《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应对大宗商品价格周期性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冲击,公司运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工具,通过甲醇与聚丙烯期货合约的套期操作,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为甲醇和聚丙烯。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3000万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八)《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04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4号),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616,251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536,765.8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11,438,679.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098,086.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26日出具《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3〕0126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为保障专款专用,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银行分别于2024年1月8日、1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91,664.06万元, 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59,980.99万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4〕0010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50.67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4,682.06万元用于研发中心项目建设,1.0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用于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建设。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规范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银行监管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 岳阳兴长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实际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上述投资总额调整经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3: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投资总额系增加了银行账户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10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落实公司发展规划,推进公司产业布局,充实公司资本,保障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6、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公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3)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4)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2、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再融资政策、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情况、融资需求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体方案。具体发行方案启动之后,仍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09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规避原料市场波动对产品造成的不利影响,帮助公司锁定成本与收益,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并提升经营稳定性。
  2.交易品种: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甲醇合约品种,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聚丙烯合约品种。
  3.交易工具:期货合约。
  4.交易场所:场内。
  5.交易金额:拟动用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3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6.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风险提示:套期保值交易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保操作,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大宗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将甲醇原料采购成本锁定在预期价位,规避丙烯原料市场波动对特种聚丙烯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持毛利率稳定,推动生产与金融结合为实现公司的产品效益目标提供支持,具有必要性。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控制体系、明确流程规范和风险控制措施,使得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以实际经营业务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品种与实际业务需求风险敞口相匹配,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安排,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合理运用期货工具及其组合进行风险对冲,帮助公司锁定成本与收益,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并提升经营稳定性。
  2、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计动用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3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甲醇合约品种,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聚丙烯合约品种。交易工具为期货合约,交易场所为场内。
  4、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存续期超过了交易期限,则自动顺延至该单笔交易完成。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2、公司相关操作团队将合理选择入场时机,科学规划和使用资金,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建立风险测算系统,监控资金风险变化情况。同时建立止损机制,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相关业务操作人员应及时将盈亏情况向决策机构汇报,并确定应对方案。
  4、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对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选择信用级别高的金融机构或对手方,降低履约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经营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于岳阳兴长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4、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图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08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兴长”或“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节能环保公司的议案》,同意投资3350万元,与岳阳众兴长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中盛净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盛”)共同出资设立节能环保公司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立泰”),并共同拟定了《合资合作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湖南立泰于2021年6月28日登记设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业绩承诺与补偿约定内容如下:
  1.业绩承诺期:从公司成立之日(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业绩承诺业务板块:公司环保业务板块,其他业务板块不纳入业绩承诺范围。
  3.业绩承诺人:四川中盛、宋喜强
  4.业绩承诺目标: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400万元;业绩承诺期销售回款金额不低于已签署项目合同约定金额的90%(以下简称“目标回款金额”)。
  为免疑义,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1)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后签署,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实际履行的合同不纳入业绩承诺和考核范围(“未实际履行”指只签订项目合同,还未发生与该合同相关的成本支出);(2)与环保业务相关的研发费用的50%可从考核范围中剔除;(3)公司净利润与销售回款金额根据岳阳兴长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承诺期专项审计报告结果确定。
  5.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岳阳兴长对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四川中盛、宋喜强应向岳阳兴长以股权方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1)如净利润未达目标,回款金额达到目标
  应补偿股份数=(2,400万元-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2,400万元×600万股,补偿股份数额最多不超过600万股。
  (2)如净利润达到目标,回款金额未达目标
  应补偿的股份数=(目标回款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回款金额)/目标回款金额×600万股,补偿股份数额最多不超过600万股。
  (3)如净利润与现金流都未达到目标
  应补偿的股份数=max{(目标回款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回款金额)/目标回款金额×600万股,(2,400万元-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2,400万元×600万股},补偿股份数额最多不超过600万股。
  由于四川中盛已注销,其持股由宋喜强承接,相关承诺及补偿由宋喜强履行。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湖南立泰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业绩承诺考核业务板块累计净利润为亏损1,522.71万元,较业绩承诺金额2,400万元差异3,922.71万元;
  (2)业绩承诺考核业务板块相关的回款金额为6,196.35万元,占合同约定金额比例为68.60%,较业绩承诺约定比例90%差异21.40%。
  根据业绩承诺条款中关于“2024年12月31日后签署,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实际履行的合同不纳入业绩承诺和考核范围”的约定,至2024年12月31日已具备业绩考核条件;结合上述业绩完成情况,业绩承诺目标已明显无法达成。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业绩完成情况出具《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原因
  1、市场环境变化,叠加特殊时期影响,行业竞争日益加剧。为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湖南立泰采取阶段性实施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发展策略。这一策略在推动市场拓展的同时,也导致部分项目利润率偏低,从而影响业绩目标的完成。
  2、前期研发投入过大且回报周期较长。湖南立泰先后开展了VOCs催化剂研发项目、橡胶尾气催化剂科研项目、沥青尾气科研项目、钢铁烧结尾气科研项目。因研发项目的“高投入、长周期”特点,导致湖南立泰在发展初期面临较大的财务负担,进而影响了业绩承诺期的盈利水平。
  3、市场培育短期内难有显著成效。湖南立泰作为节能环保行业中的新兴企业,正处于从初创到成熟的过渡阶段,目前各项资质和业绩仍在逐步完善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市场开发工作,从而影响业绩目标的实现。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净利润与现金流都未达到目标”情况下补偿标准的约定,由宋喜强履行补偿义务,将其持有的600万股权以0元对价补偿给岳阳兴长,岳阳兴长、湖南立泰、宋喜强后续将共同完成补偿及股权变更登记事项。
  六、下一步发展举措
  湖南立泰自成立以来,明确了“材料开发为核心,工程技术配套”的发展理念,系统形成了以“催化氧化技术”“高效油气回收技术”“储罐氮封气循环利用技术”“低氮热脱附回收技术”“沥青烟气治理技术”等为核心的五大技术,研发出了以“VOC催化剂”“专用吸附剂”“CO催化剂”等为核心的三大材料序列,先后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业主提供了优质产品和服务。
  公司将持续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布局钢铁烧结尾气治理技术和脱硫硫膏资源化技术,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市场拓展、优化管理模式、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实现全方位转型升级,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立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07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兴长”或“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8 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其中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文件发布,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解释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自解释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本次调整未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具有必要性合理性;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公司须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变更公司会计制度,具有必要性合理性;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06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授信银行单一及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1、申请主体
  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2、授信额度及利率
  拟向各授信银行单一及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利率根据市场化原则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由双方协商确定。
  3、授信银行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长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等。
  4、授信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
  5、授信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可在授信额度内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并使用。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实施方式
  在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授信业务的办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银行综合授信,有助于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防范资金短缺风险,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及发展项目持续有序开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05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兴长”或“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购买责任险。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对议案发表了意见。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岳阳兴长
  2、被保险人:岳阳兴长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主体(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3、保险期限:12个月
  4、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及总累计赔偿责任人民币1亿元
  5、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包含增值税)
  二、审议及授权
  因全体董事、监事均为受益人,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承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上市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实行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03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披露现金分红方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125,607.3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00,142,589.27元,减当年度股利分配36,969,750.60元,提取盈余公积12,245,968.01元,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4,052,478.04元,股本基数为369,697,506股。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无需弥补亏损、不提取任意公积金。考虑股东利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总股本369,697,5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6,969,75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024年度,公司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年度现金分红合计36,969,750.60元(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的59%。
  (二)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73,939,501.20元,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1%,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结合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并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当期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当期净利润的59%,不低于30%。
  3、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9,788,234.83元,占总资产的2%,55,905,325.00元,占总资产2%,均未超过50%;
  4、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未达到当期净利润的100%,且未超过当期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
  5、公司2024年度未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为26%,未超过80%,且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5-011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兴长”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2022年度募投项目”)之“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结合公司2022年度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4号)核准,公司向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616,251股,发行价格为15.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73,536,76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38,679.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2,098,086.56元。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扣除其相关承销保荐及督导费后的余款人民币962,098,086.56元,并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3〕0126号)审验。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9,752.2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8.77万元,共计59,980.99万元。上述置换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3〕0010号)。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2,098,086.56元,少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投项目包括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岳阳兴长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主要产品为30万吨/年特种聚丙烯,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岳阳兴长研发中心项目已正式投入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三、部分2022年度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将惠州立拓30万吨/年聚烯烃新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而本次募投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新装置开工投用,各系统单元联调联运、设备设施运行测试等工作繁复,试验性生产动作较多,导致未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本次部分2022年度募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五、审议程序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上述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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