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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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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17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晋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87人,代表股份330,313,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3,912,319股的61.8666%,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共684人,代表股份73,447,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3,912,319股的13.7564%,具体如下: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78,721,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3,912,319股的33.47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545,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3,912,319股的0.1022%。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678人,代表股份151,592,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3,912,319股的28.3927%。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676人,代表股份72,901,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3,912,319股的13.6542%。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赵晋荣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330,263,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42,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3,397,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1%;反对42,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30,262,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5%;反对42,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96,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2%;反对42,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9%;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9,330,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5%;反对974,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9%;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464,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19%;反对974,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3%;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0,258,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反对45,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92,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0%;反对45,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4.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 同意330,259,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4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3,39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反对4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30,257,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4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91,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5%;反对4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330,259,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43,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93,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4%;反对43,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9%;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330,256,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8%;反对45,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90,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7%;反对45,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5)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330,259,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5%;反对4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3,392,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9%;反对43,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6)债券期限及品种 表决结果:同意330,258,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反对44,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92,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9%;反对44,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7%;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30,25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44,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91,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5%;反对44,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8)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30,260,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42,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94,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9%;反对42,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9)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30,259,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4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73,393,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8%;反对4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10)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30,258,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5%;反对42,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92,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反对42,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7%;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11)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330,259,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4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9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7%;反对4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12)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30,259,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43,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93,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4%;反对43,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13)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30,259,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43,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93,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4%;反对43,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14)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30,258,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43,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92,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2%;反对43,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30,257,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1%;反对44,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3,39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0%;反对44,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9%;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孟飞、高鹤怡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18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吴汉明先生、罗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汉明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罗毅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辞职后,吴汉明先生、罗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吴汉明先生、罗毅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生效之前,吴汉明先生、罗毅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确保董事会构成符合法律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汉明先生、罗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吴汉明先生、罗毅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吴汉明先生、罗毅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19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受让 沈阳中科天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所持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中科天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天盛”)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所持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037,以下简称“芯源微”)8.41%股份,合计16,899,750股,公开征集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5日。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或“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开挂牌竞买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为对价,参与中科天盛对所持合计 16,899,750 股芯源微股份的公开挂牌竞买;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竞买涉及的一切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具体实施公开挂牌竞买、签署协议、办理股份过户手续等)。 经中科天盛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北方华创符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资格条件,经中科天盛内部决策,确定北方华创为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 2025年3月31日,北方华创与中科天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已取得董事会的批准和授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动北方华创战略落实,发挥协同效应,提高股东回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协议受让中科天盛持有的芯源微8.41%股份,合计16,899,750股,受让价格为85.71元/股,交易金额为1,448,477,572.50元。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与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制造”)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受让19,064,915股芯源微股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方华创关于协议受让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次交易尚在推进过程中。如该次交易与本次交易均完成,则北方华创对芯源微的持股比例将达到17.90%,将成为芯源微第一大股东。 (二)交易性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定价依据 本次股份转让以公开征集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芯源微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芯源微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为定价依据,经报价和评审后定为85.71元/股,交易总对价为1,448,477,572.50元,交易价格符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的规定。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受让芯源微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反垄断主管部门就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不予进一步审查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科天盛持有的芯源微8.41%股份,合计16,899,750股。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6号 4、法定代表人:宗润福 5、股本:200,966,966股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74273568XC 7、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7日 8、主营业务:芯源微主要从事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涂胶显影设备等核心工艺装备 9、主要股东:芯源微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包括辽宁科发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61%)、先进制造(持股9.49%)和中科天盛(持股8.41%) 10、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芯源微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权属情况 标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等事项。 (三)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沈阳中科天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沈阳高新区浑南产业区东区19号 4、法定代表人:胡琨元 5、注册资本:5,6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750794241P 7、经营范围:自动化装备开发、制造、安装与销售;自动化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与转让;智能机电及信息产品设计、制造与销售;信息技术与网络系统设计、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产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与经营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持股100.00% (二)交易对方关系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中科天盛 乙方(受让方):北方华创 (二)主要内容 ■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进行,旨在发挥协同效应,提高股东回报。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在半导体装备业务板块,北方华创的主要产品包括刻蚀、薄膜沉积、炉管、清洗、快速退火和晶体生长等核心工艺装备,芯源微的主要产品包括涂胶显影设备等核心工艺装备。双方同属集成电路装备行业,但产品布局有所不同,具有互补性,有利于双方协同效应的发挥。一方面,双方可以通过合作,推动不同设备的工艺整合,协同为客户提供更完整、高效的集成电路装备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双方可在研发、供应链、客户资源等方面加强协同,共同提升企业竞争力和股东回报能力。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受让股份的实施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反垄断主管部门就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不予进一步审查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5年3月10日,公司与先进制造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受让先进制造持有的芯源微9.49%股份,合计19,064,91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协议受让尚在推进过程中。如前所述,公司协议受让中科天盛所持芯源微股份也尚在推进过程中。如两次协议受让均过户完成,则公司对芯源微的持股比例将达到17.90%,公司将成为芯源微第一大股东。公司计划通过前述协议受让和改组芯源微董事会实现对芯源微的控制。上述计划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交易为股份受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事项。 七、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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