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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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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
(2024年度)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依据《先锋基金交易单元管理办法》,公司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4)公司投资部门和研究部门通过上述评价标准评估遴选出符合要求的证券公司;
  (5)公司与遴选出的证券公司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服务内容、收取交易佣金的价格标准与计算方式,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二、交易量、交易佣金年度汇总及分配情况
  (一)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1.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麦高证券实际控制人(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之一。
  2.以上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2月31日。
  2.证券投资佣金支付及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证券交易佣金金额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2月31日。2024全年,公司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管理规模合计未达十亿元人民币,单个券商的证券投资佣金支付比例最高为21.09%,未超过30%,符合监管规定。
  (二)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24年,公司不存在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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