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一)公司选用交易经纪商遵循以下标准: 1.资金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合规风控能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交易能力较强,具备交易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产品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综合实力较强。 (二)公司选用交易经纪商程序: 公司投研交板块根据以上标准向风控部提出新增交易经纪商的申请,由风控部对交易经纪商进行信用评估,投研交板块对交易经纪商服务质量做出综合评价,主要评价内容为投研实力、交易服务能力、投资指令合规性审核情况、应急交易能力等。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交易经纪商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与信用评估结果决策拟发行基金和存续基金交易经纪商的新增、变更或终止。公司根据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结果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证券经纪服务协议。 二、交易量、交易佣金年度汇总及分配情况 (一)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1.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公司本报告期内无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2.证券投资佣金支付及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公司本报告期内无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二)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