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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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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6个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30%。 2、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 综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公司1,04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098,108份。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14人调整为1,211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1,939.7148万份调整为1,938.0952万份。 (二)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6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2023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65元/份调整为22.14元/份,2023年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1,922.8709万份调整为2,499.7322万份。 (三)2023年7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3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股票期权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320,026份予以注销。 (四)2023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20,032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五)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2023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2.14元/份调整为21.54元/份。 (六)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5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7,936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150人调整为1,092人,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15.9353万份。 (七)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4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有38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行权期期满未全部行权,拟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63,400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092人调整为1,048人,股票期权数量由24,159,353份调整为23,495,953份,其中在第一期已完成行权的股票期权为9,299,730份,故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196,223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的可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康冠JLC2,期权代码:037343。 (三)行权数量:总计1,048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09.8108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0,041.5300万股的1.0134%,具体如下: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4、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表中数据为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四)行权价格: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21.54元/份。 (五)行权模式: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六)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七)第二个可行权期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退休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原因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700,415,300股增加至707,513,408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3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存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引起股份变动的情况,具体如下: ■ 本公告后,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九、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各项行权条件已经达成,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086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503,786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997%,行权价格为25.92元/份。 2、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其中董事李宇彬、廖科华、陈茂华、监事陈文福因是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已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在内部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2024年5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于调整后以2024年5月7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12名激励对象授予2,641.4391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6、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说明 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年6月27日届满,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40%。 2、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 综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公司2,08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503,786份。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54人调整为2,112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2,666.3272万份调整为2,641.4391万份。 (二)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2024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6.52元/份调整为25.92元/份。 (三)2024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实际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2,086人,登记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2,626.0160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及公司内部系统公示的情况一致。 四、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的可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康冠JLC3,期权代码:037446。 (三)行权数量:总计2,086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50.3786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0,041.5300万股的1.4997%,具体如下: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4、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表中数据为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6、表中“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一列为截至本公告日剔除离职人员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四)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25.92元/份。 (五)行权模式: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六)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七)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止。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原因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700,415,300股增加至710,919,086?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3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存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引起股份变动的情况,具体如下: ■ 本公告后,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九、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企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由于上述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列报。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项目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执行日期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两项财务指标进行调整,不存在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追溯调整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情形。具体追溯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9日(星期三)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5:00一16:00 2、出席人员:董事长凌斌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李宇彬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廖科华先生、独立董事黄绍彬先生。 3、举行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意见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自本次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5年4月9日前,投资者可将问题发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箱:dmbsh@ktc.cn。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33001308 邮箱地址:dmbsh@ktc.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减值计提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确认标准及依据 公司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转销资产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关确认标准及依据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及转回共计 66,044,475.80 元(本期计提97,378,807.51元,本期转回31,334,331.71元),导致减少公司当期利润总额 66,044,475.80元;核销信用减值8,601,413.43元,因前期已对该部分计提减值,核销减值对公司利润总额无影响。 本次计提、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公司独立董事邓燏、黄绍彬、杨健君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了本议案。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工作安排,公司暂不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发布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李宇彬、廖科华、陈茂华因是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李宇彬、廖科华、陈茂华因是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文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郑谋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管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该体系覆盖了公司日常经营的各个重要环节。公司采取具体措施保证了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提升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合理,运行有效,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我们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其中关联监事陈文福因是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我们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其中关联监事陈文福因是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25,062.5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47,100.00万元,购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5,600.00万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6,240.5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6,234.44万元(含银行理财余额),差异为6.13万元,主要系银行结息、银行手续费支出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康冠科技调整为康冠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康冠”),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香港康冠增资港币5,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施增资时点汇率换算为准)以实施募投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下属子公司香港康冠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8月1日同康冠科技、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对此,公司于2022年8月1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账户余额包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145.01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864.1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0.8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19,113.71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2023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共支出325.1138万元用于等额置换一般账户下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19,438.82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7,100.00万元,公司将在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收益为890.5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康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节余0.05万元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为账户资金存放及理财产生利息收入。 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一(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对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一(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月25日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公司于2018年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以下简称“《暂行措施》”),建设“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募 投项目。由于《暂行措施》无法明确规划编制指引、界定空地范围和历史建筑处理等问题,并且2020年2月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的《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经确认将不再发布,致使原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迫切的产业发展空间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项目。本次变更项目涉及金额62,000.00万元,占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1.00%。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净额等。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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