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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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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1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30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香港、北京、武汉和贵阳召开。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任德奇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7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陈俊奎非执行董事因其他公务,书面委托任德奇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决议
  经自查,确认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的证券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规模以有关审批机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烟草”)、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维投资”)。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8.7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为13,777,267,50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财政部拟认购金额为1,124.2006亿元,认购数量为12,907,010,332股;中国烟草拟认购金额为45.7994亿元,认购数量为525,825,487股;双维投资拟认购金额为30.00亿元,认购数量为344,431,687股。认购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不足1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
  若本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认购对象的拟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同时,财政部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全部交通银行股票。若上述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龙成、汪林平、常保升、陈俊奎4位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上述各项表决。
  6名独立董事就上述各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龙成、汪林平、常保升、陈俊奎4位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龙成、汪林平、常保升、陈俊奎4位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专项意见: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关于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以及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编号:临2025-016)。
  (七)关于本公司引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决议
  会议同意本次发行引入中国烟草、双维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引入中国烟草作为战略投资者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陈俊奎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2)引入双维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陈俊奎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5-021)。
  (八)关于本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决议
  会议同意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陈俊奎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5-021)。
  (九)关于本公司与财政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决议
  会议同意与财政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龙成、汪林平、常保升3位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5-020)。
  (十)关于本公司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决议
  会议同意与中国烟草、双维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陈俊奎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5-020)。
  (十一)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关于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该安排符合本公司未来发展及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龙成、汪林平、常保升、陈俊奎4位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5-020)。
  (十二)关于本公司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同意本次发行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编号:临2025-018)。
  (十三)关于本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议
  会议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四)关于第一大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决议
  会议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财政部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龙成、汪林平、常保升3位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第一大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5-023)。
  (十五)关于第一大股东申请清洗豁免免于履行全面收购要约义务的决议
  会议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财政部根据香港收购守则向香港证监会申请清洗豁免免于履行全面收购要约义务。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龙成、汪林平、常保升3位董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就申请清洗豁免事项成立董事会独立委员会的决议
  会议同意成立董事会独立委员会。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
  会议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转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决议
  会议同意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适用于A股股东)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1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表决截止日为2025年3月30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名,亲自参加表决监事6名, 委托表决监事1名,丰冰职工监事书面委托关兴社职工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参加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决议
  经自查,确认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决议
  会议逐项通过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会议认为本次发行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的证券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规模以有关审批机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烟草”)、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维投资”)。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8.7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为13,777,267,50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财政部拟认购金额为1,124.2006亿元,认购数量为12,907,010,332股;中国烟草拟认购金额为45.7994亿元,认购数量为525,825,487股;双维投资拟认购金额为30.00亿元,认购数量为344,431,687股。认购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不足1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
  若本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认购对象的拟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同时,财政部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全部交通银行股票。若上述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会议认为本次发行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四)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会议认为该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会议认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向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决议
  会议同意关于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以及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会议认为本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此作出了承诺,有效维护了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编号:临2025-016)。
  (七)关于本公司引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决议
  会议同意本次发行引入中国烟草、双维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会议认为本公司与中国烟草、双维投资的本次战略合作将有助于促进本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行业地位、竞争优势。
  (1)引入中国烟草作为战略投资者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引入双维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5-021)。
  (八)关于本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决议
  会议同意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会议认为本公司与中国烟草、双维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合作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5-021)。
  (九)关于本公司与财政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决议
  会议同意与财政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会议认为本公司拟与财政部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5-020)。
  (十)关于本公司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决议
  会议同意与中国烟草、双维投资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会议认为本公司拟与中国烟草、双维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5-020)。
  (十一)关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关于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及本公司拟与财政部、中国烟草、双维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5-020)。
  (十二)关于本公司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认为本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同意本次发行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编号:临2025-018)。
  (十三)关于本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议
  会议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会议认为前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完善和健全本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管机制,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四)关于第一大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大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第一大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5-023)。
  (十五)关于第一大股东申请清洗豁免免于履行全面收购要约义务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大股东申请清洗豁免免于履行全面收购要约义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编号:临2025-01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自上市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本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本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最近五年,本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1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鉴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本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本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2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行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等议案,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其中,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烟草”)拟认购金额为45.7994亿元,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维投资”)拟认购金额为30.00亿元。同日,本公司与中国烟草、双维投资签署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具体情况如下:
  一、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和商业合理性
  近年来,境内外监管机构持续加强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力度。为进一步充实本公司资本,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本公司需要合理利用外源性融资工具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以更好地满足境内外资本监管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夯实本公司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基础,为本公司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和未来持续保持自身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本公司本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为中国烟草及双维投资。中国烟草作为我国烟草行业的最高管理机构,在促进经济发展、保证财政增收等方面做出了全方位贡献,经营稳定性强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业务布局。双维投资为中国烟草全资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烟草确定的重大战略性投资项目。本公司与中国烟草、双维投资的本次战略合作将有助于促进本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行业地位、竞争优势。
  二、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烟草
  1、基本情况
  ■
  2、股权控制关系
  中国烟草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3、主营业务
  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二)双维投资
  1、基本情况
  ■
  2、股权控制关系
  双维投资为中国烟草全资子公司。
  3、主营业务情况
  组织实施中国烟草重大战略性投资项目,承担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职能。
  三、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规模以有关审批机关、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中国烟草、双维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发行人(甲方):交通银行
  战略投资者(乙方):中国烟草、双维投资
  (二)战略合作目的
  中长期资金是资本市场重要的专业投资力量,也是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压舱石”“稳定器”。2024年4月12日,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指出要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并建立培育长期投资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基础制度,构建支持“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2024年9月26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举措包括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建立健全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推动树立长期业绩导向等。2025年1月22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聚焦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卡点堵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更加具体的举措,引导中长期资金进一步加大入市力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乙方通过参与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一步加大对资本市场的支持力度,在服务国家战略、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促进投资安全和保值增值。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是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也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甲方作为一家历史悠久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是中国主要金融服务供应商之一,以“建设具有特色优势的世界一流银行集团”为目标,着力打造普惠金融、贸易金融、科技金融、财富金融四大业务特色,持续提升客户经营、科技引领、风险管理、协同作战、资源配置五大专业能力,在国内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资本是商业银行持续经营的保障,也是银行推动实体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防范各类风险的基础。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核心一级资本不仅能够提升银行的稳健经营能力,而且可以发挥资本的杠杆撬动作用,增强信贷投放能力,进一步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为推动宏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振市场信心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为支持国家本次一揽子增量货币政策,巩固提升稳健经营发展的能力,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作用,甲方拟通过国家出资及引入长期战略投资者方式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资本实力。中国烟草从甲方组建之初即通过下属企业入股并积极参与历次融资,持续作为重要战略股东积极参与甲方公司治理、支持业务发展。双维投资为中国烟草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00亿元,负责组织实施中国烟草确定的重大战略性投资项目。乙方已承诺,乙方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将充分发挥作为长期资金、耐心资本的优势和作用。甲乙双方将开展全方位、多维度合作,助力甲方提升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益,推动甲方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战略投资者具备的优势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1、乙方具备的优势
  中国烟草实行以烟草专卖制度为基础,以“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为运行机制,以“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组织形式的国家烟草专卖治理体系。中国烟草承担着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职能,生产经营运行稳定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作为战略投资者具备以下优势:
  (1)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中国烟草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证财政增收等方面做出了全方位贡献。2024年度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总额16,008亿元,同比增长5.0%,实现财政总额15,446亿元,同比增长2.8%,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烟草充分发挥产业链的强大辐射带动作用,为稳就业、保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国烟草行业职工总数约51万人,全国有580多万户卷烟零售户、250万烟农,烟草产业涉及2,100多万人的直接就业,带动3,300余万人间接就业。
  (2)全产业链集中统一管理
  烟草行业产业链包括种植、加工、制造、销售、进出口等环节,具有稳定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具备为甲方对接战略性资源的能力,银企双方在负债业务、资产业务、支付结算等金融业务领域存在广泛合作空间,有利于形成银企互利互赢的长期战略关系。中国烟草及双维投资等下属企业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广泛深入的合作关系,具有重要的金融战略性资源,能够为甲方提供业务合作机会。
  (3)符合“长期资金、耐心资本”的导向
  中国烟草及双维投资等下属企业在历史上参与了多家大型金融机构的投资并长期稳定持有。其中,中国烟草及双维投资等下属企业不仅在甲方组建之初入股,还积极参与甲方历次增资扩股,支持甲方持续健康发展。通过此次股权合作,中国烟草及双维投资可带动形成更多长期资金、耐心资本,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4)重视履行股东责任
  中国烟草及双维投资等下属企业积极履行股东责任,对多家被投企业提名董事,主动参与公司治理,长期深度参与甲方公司治理与重大决策事项,并向甲方董事会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认真审议重大事项议案,及时反映经营面临的问题和风险;同时,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从严审议股东大会议案,切实提升被投企业公司治理水平,对甲方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持续推进规划和战略实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2、双方的协同效应
  双方拟通过乙方认购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加强战略合作。双方具有的协同效应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是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强有力的资本支撑。乙方资金实力雄厚,愿意认购甲方股份并长期持有,同时根据甲方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回报水平,在符合金融监管政策和自身发展战略的前提下,以适当方式为甲方业务提供资本支持。
  (2)甲方作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整体健全、规范、有效。乙方参与被投企业的公司治理工作经验丰富,将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认真履行股东职责,已向甲方董事会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推动优化甲方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乙方本次认购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后,将继续通过上述方式参与甲方公司治理,发挥积极作用。
  (3)乙方在金融行业已有一定投资布局,具备在金融领域开展合作的条件,有能力为甲方对接相关战略性资源,助力合作共赢。
  (四)双方的合作方式及合作领域
  1、双方同意建立工作层面定期沟通机制,不定期举行管理层会晤。甲方为乙方提名并当选的董事提供履职保障。双方同意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治理载体方面保持良好沟通协作。
  2、乙方基于战略投资者定位,将持续关注银行业发展态势,围绕甲方的发展战略、资本运作规划、分红水平等方面向甲方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五)合作目标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全面、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建立和完善双方战略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双方优势,积极谋求双方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具体合作目标为:一是提升甲方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提升甲方治理水平、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推动甲方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三是促使甲方保持稳健的经营业绩,进一步推动企业价值创造和投资回报,合理提升现金分红比例,促进乙方投资安全和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增加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五是甲方积极向乙方提供产业链金融服务,加强银企合作,促进乙方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六)合作期限
  双方一致同意,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至乙方不再持有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甲方股份之日,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七)战略投资者拟认购股份情况
  乙方拟认购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具体股份数量、定价依据及锁定期限等事项以双方最终签署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为准。
  (八)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安排
  乙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约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监督权等相关股东权利,主动参与甲方公司治理。本次发行完成(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乙方名下)后,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名1名具备资格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含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董事会中由乙方推荐的1名非独立董事)。甲方将尽力促成该董事提名议案获得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乙方拥有一名非独立董事的董事席位。乙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甲方履行必要审议程序被选举成为甲方董事并经监管机构任职资格核准后,将参与甲方董事会决策,在甲方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九)不谋求及不配合其他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乙方承诺,乙方(包括乙方控制的主体)在持有或控制甲方股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或支持、配合其他方谋求甲方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其他股东或潜在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通过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委托表决协议。
  (十)未来退出安排
  乙方承诺,如未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新增股份的,应确保不会影响到其对本协议“不谋求及不配合其他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条款的履行。
  (十一)协议成立与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除本协议第十五条保密条款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其他条款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
  (十二)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对违反本协议涉及条款的,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如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之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错误或具有重大遗漏的,或该陈述或保证并未得到适当、及时地履行,则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亦构成该方对本协议的违反。违约方应赔偿和承担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五、审议程序
  2025年3月30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行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相关议案发表意见:本公司与中国烟草、双维投资的本次战略合作将有助于促进本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行业地位、竞争优势;本公司与中国烟草总、双维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合作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3月30日,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行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发行及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2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 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将导致本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 本次权益变动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无控股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持有本公司23.88%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烟草”)、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维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财政部财政部持股比例超过30%,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及双维投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本数),财政部、中国烟草及双维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8.71元/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3,777,267,506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本行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认购对象的拟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2025年3月30日,本公司与财政部签署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财政部拟认购金额为1,124.2006亿元,认购数量为其拟认购金额除以前述发行价格得到的股份数量,认购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小数点后位数舍掉,不足一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426,272.6645万股,财政部持股1,773,242.4445万股,持股比例为23.88%,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结合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均按发行对象认购数量上限测算,本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803,999.4151万股,财政部持股数量将增加至3,063,943.4777万股,持股比例提升至34.80%,将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无控股股东,财政部持有本公司23.88%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烟草及双维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财政部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30%,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豁免财政部的要约收购义务后,财政部可免于向本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2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适用于A股股东)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6日 9 点 30分
  地点: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6日
  至2025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二)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三)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四)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至16、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至7、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至7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特别决议议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3、7、8、13、16,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至7,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至7。
  (六)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3、7、8、13、16。
  (七)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3、4、7、8、9、10、11、14、15,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至6,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至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企业。
  (八)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 票,将视同其在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A股类别股东大会 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本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机构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机构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二)登记方法
  请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相关登记资料的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登记资料复印件需有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登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前通过邮寄、传真方式,或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8:30-9:30以专人送递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便于股东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也可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上传与现场会议登记要求一致的文件。
  ■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120
  联系人:潘先生、彭先生
  电话:021-58766688,传真:021-58798398
  电子邮箱:investor@bankcomm.com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股东大会主席/ □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股东大会主席/ □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5-01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并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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