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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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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

  (2024年度)
  一、选择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标准和程序
  (一)管理人选择证券公司的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综合治理能力较强;
  3.内部管理规范,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合规风控能力较强,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交易能力较强;
  5.投研综合实力较强;
  6.其他因素,如在某些领域(行业等)具有较强优势、交易能力特别突出等。
  (二)管理人选择证券公司的程序
  1.公司根据上述标准对拟合作的证券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经投资、研究、交易、风控、合规部门综合评估后,提交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经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批准后,确定选择该证券公司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2.公司与被选中的证券公司签订证券经纪服务协议。
  二、交易量、交易佣金年度汇总及分配情况
  (一)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1.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报告期为 2024年7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证券投资佣金支付及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1)报告期为 2024年7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二)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报告期为 2024年7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鹏扬沪深300质量成长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鹏扬消费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了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瑞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中国瑞林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托管人或托管人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2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涉及上述关联关系的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
  注: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揭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9日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4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3月2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py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68-6688)咨询。基金明细如下: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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