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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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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高管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荣股份”)董事、总经理李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3.3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大股东、董事李妙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533,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6.38%。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献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06,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3.4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收到股东李江先生的告知函,根据个人资金需求,李江先生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200万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17.62%,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59%),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收到股东李妙华先生的告知函,根据个人资金需求,李妙华先生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200万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9.29%,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59%),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3、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收到股东林献忠先生的告知函,根据个人资金需求,林献忠先生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时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8.62%,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30%),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李江先生、李妙华先生和林献忠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事高管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李江先生、李妙华先生和林献忠先生在华荣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承诺: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②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③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④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⑤若本人违反本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李江先生、李妙华先生和林献忠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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