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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技术的核心芯片及笔交互智能数字产品解决方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并将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升级笔触控技术的核心芯片及笔交互智能数字产品解决方案项目的结余资金合计812.8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后,公司已将新一代神经网络图像视频与人形行为分析平台及企业端应用项目的结余资金合计763.82万元、升级笔触控技术的核心芯片及笔交互智能数字产品解决方案的结余资金合计0.8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四、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申请和审批手续,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多方监管协议,接受保荐人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 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表: ■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05,548,668.8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159,483.3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基数为244,454,646 股,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582,969,848.63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24,873,471.01元。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未达到《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未达到《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分红条件,未进行现金分红,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1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27,465,354股普通股新股,发行价格为20.7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9,356,788.4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0,977,450.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8日出具了XYZH/2020BJAA8005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多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6月3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已获授权情况 1、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不再以汉王友基做为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注销其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及借款额度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汉王影研不再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注销其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升级笔触控技术的核心芯片及笔交互智能数字产品解决方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并将项目结余资金822.5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募投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的专户余额均已补流并注销,北京汉王容笔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及诉讼,其开立的账户处于冻结状态,无法补流和注销,该账户中的资金视为自有资金管理。 4、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新一代神经网络图像视频与人形行为分析平台及企业端应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并将项目结余资金763.8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募投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的专户余额均已补流并注销。 四、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三方或多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备查文件 1、 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在现存担保余额基础上,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新增不超过3亿元的保证担保(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具体担保额为实际发生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担保预计的基本概况 1、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 2、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亿元(含流动资金贷款、汇票承兑、保函额度、供应链额度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单笔不超过12个月。本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到期前,及时召开审批程序,保证授权期限的连续性。 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相关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三、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储备,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整体资产质量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事项的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公司在实际申请金融机构贷款时亦会综合考量多方因素,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合理调配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被担保人全部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担保业务由公司统一审核办理,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担保有助于其缓解其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002.58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6.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报告期末,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14.8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2、核销资产情况 本年度公司核销资产共691.7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金额665.96万元,其他应收款核销金额25.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 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且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项评价信用风险: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本公司在单项金融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金融工具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本公司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如下组合,在组合基础上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的分类如下: ■ 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如下: ■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95.39万元。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将其他应收款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对于处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计量,相当于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减值(第二阶段)。对于处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3)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对于处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51.83万元。 (3)应收票据 本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4年度转回已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7.4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本公司年末存货计价原则及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年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以上程序和方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762.01万元。 (2)无形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 一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的子公司汉王容笔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未达预期,资不抵债,于报告期内被债权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目前相关事项正在进行中。本报告期对其专有技术计提减值准备 213.08 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714.87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91.75万元,上述事项减少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1,714.87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所有者权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五、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更好的支持公司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含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供应链业务等,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详见公司2024年3月12日、2024年4月3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仿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仿翼”)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了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北京汉王国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王国粹”)、北京汉王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大健康”)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分别签订了金额为1000万元、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分别就上述三笔借款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仿翼、汉王国粹、汉王大健康在上述借款合同内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仿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仿翼”) 成立日期:2019-09-10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3层319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北京仿翼主要财务状况: ■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 北京仿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汉王国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王国粹”)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3日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三层3B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软件开发。 汉王国粹主要财务状况: ■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 汉王国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北京汉王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大健康”) 成立日期:2024-04-16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二层256室 注册资本:3000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大数据服务;医院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汉王大健康主要财务状况: ■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 汉王大健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北京仿翼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2、债务人:仿翼(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汉王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北京仿翼以其自身知识产权追加了知识产权质押担保。 4、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二)汉王国粹、汉王大健康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2、债务人:北京汉王国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汉王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汉王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汉王国粹1000万元,汉王大健康5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以及基于该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相关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及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 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克东先生,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姜斌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志英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99万元,2025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不存在违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符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的审议结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业务及资金实际情况择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工具,控制汇兑损益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外汇利率掉期等,及以上产品特征的组合产品。 交易场所:资信良好,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且预计动用的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 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也可能存在信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以 及法律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海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超50%,现存外币资产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超20%,为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公司将择机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以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不存在投机性操作,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工具的选择将根据公司业务及资金规划等经营需要,选择相适应的外汇交易品种与交易工具,预计将有效控制汇率、 利率波动风险敞口。 2.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且预计动用的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额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仓合约金额不应超过本次授权额度。。 3、交易工具: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买卖、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外汇利率掉期等,及以上产品特征的组合产品。 4、交易对方:资信良好,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授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交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7、交易对象:公司及有进出口业务的控股子公司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交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为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在授权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择机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真实的业务经营需要为基础,坚持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操作,为现有外币管理及进出口业务需要匹配选择合理的外汇交易衍生品的工具、规模、方向和期限,严禁空锁和使用杠杆工具放大交易规模。 1、市场风险:因国内国际经济政策和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产生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标的市场流动性不足,缺乏合约交易对手而无法完成交易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或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均作了必要规定,公司将切实执行相关内控制度,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2、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审慎选择稳健的交易工具,并考虑评估标的在市场上需具备一般性、普遍性,以确保各项交易到期时能顺利完成交割作业,防范流动性风险;在审批通过的范围内进行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3、公司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4、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交易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相关团队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一定的美元资产,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对外汇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带来的不可预期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能力,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择机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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