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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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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25-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末股本总数415,71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情况
  公司以商业零售为主要业务,经营业态包括百货、超市、网络购物平台等。主要分布于沈阳市核心商圈,辐射周边鞍山、抚顺、本溪、铁岭、辽阳等主要城市。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物业租赁等,其中以联营模式为主。
  联营模式主要涉及国际精品、男女服装、钟表眼镜、黄金珠宝、家居电器、鞋品皮具、运动休闲、针织床品及部分化妆品等品类,通过与供应商签订联合销售合同,约定结算扣率和费用承担方式,实现与供应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自营模式主要涉及部分化妆品及连锁超市百货等品类,通过对采购、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完善,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物业租赁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经营场所内餐饮异业等租赁经营;二是商务写字间租赁经营。
  (2)行业发展状况
  2024年,虽然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基本面持续向好,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的积极因素累积增强。消费者对商品的品质和性价比要求越来越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线上购物的全面兴起,推动了消费市场平价化趋势。商务部扎实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消费平稳增长,为经济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经初步核算,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349,084亿元,同比增长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895亿元,同比增长3.5%;全国网上零售额155,225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816亿元,同比增长6.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8%。
  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与百货零售行业发展趋势基本一致。公司秉承“三个有利”企业价值观,以“求新务实,保质增量”为工作目标,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塑造新优势,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营销赛道,探索线上运营新模式,寻找破局良机,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努力实现业绩增长,巩固了区域优势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5-14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398,343.98元,提取盈余公积9,835,237.50元,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20,378,314.74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98,352,375.05元,提取盈余公积9,835,237.50元,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20,642,369.9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74,280,720.01元,其中股本溢价160,310,991.66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董事会提议以2024年末股本总数415,71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41,571,89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计转增股份124,715,682股。资本公积金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余额,资本公积金足以实施本次转增方案。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增加至540,434,622股(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1,571,894.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4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一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2,357,841.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58.39%。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一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07亿元、7.06亿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04%、27.47%,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度审计报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5-10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唐贵林先生、白瑜女士、范铁夫先生、姜金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屈大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2.《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刊登在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在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刊登在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公司治理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
  上述第1、3-5、7、8项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在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刊登在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5-13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限为一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名,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400名。
  (7)业务信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钱华丽,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钱华丽、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钱华丽、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奚大伟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就相关事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从事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的审计准则,重视了解公司经营环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实际,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5-11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李楠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艳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5.《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6.《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9.《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上述1、2、4-8项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第5、6、9项议案出具审核意见,刊登在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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