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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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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63元)。
  综上所述,公司应当制定并披露估值提升计划。
  公司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变化情况
  ■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计划。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2025年度,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坚守“让幸福变得简单”的企业使命,秉持长期主义,回归发展本质,持续推进大资管战略落地,在地产开发及轻资产业务拓展中稳中求进,在吾悦广场经营质量上精益求精,发挥“投融建销管退”全周期能力,强化各方深度合作,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实现稳健、务实的长远发展。
  公司将坚守骆驼文化的企业基因,强化管理干部作风建设,不忘初心,打造一支能征善战的默契团队。同时,公司也将主动求变,顺应新质生产力发展新格局,追求更高组织效能,向精细管理要效益,借助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全力深化数字化转型,加速推动经营管理变革。公司将继续为优秀人才搭建广阔舞台,鼓励所有新城人充分发挥才能与潜力,勇于在不同的岗位上绽放光芒,与公司并肩前行。站在公司发展的新起点,全体新城人将以更昂扬的斗志、更坚定的信念、更踏实的作风再出发,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以奋进绘就新城底色。
  (二)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将在兼顾业绩增长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持续强化股东回报。公司将充分利用现金分红等措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红利。自2015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实施现金分红145.95亿元。
  未来,公司将在确保各项日常经营工作正常、现金流安排合理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统筹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坚持市场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断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上证e互动、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渠道或方式,与投资者建立起良性互动机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树立科学的市值观,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重视公司资本市场表现,努力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不断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品牌价值。
  公司将积极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组织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等管理层通过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直面深入交流,让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其次,公司将积极参加投资者集中交流活动,组织调研接待,强化与投资者、媒体、行业分析师的沟通交流和沟通实效。
  (四)探索长效激励机制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公司2016年、2019年累计实施了两期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未来,公司将继续探索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化薪酬结构,合理配置短、中、长期激励资源,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人才,使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持续做好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忠实地执行公司治理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严厉杜绝虚假记载、不实陈述或误导性陈述。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树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盘棋”意识,严格落实信息披露责任,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坚持质量与应披尽披原则,以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作为核心,采取图表、图片、视频等多种可视化形式持续提升报告可读性;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良好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升披露信息的针对性、有效性;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高质量编制并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推动估值体现。
  (六)审慎研究并购重组机会
  公司将审慎研究并购重组机会,探索利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注入优质资产,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同时,对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资产进行剥离,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产质量。
  (七)鼓励主要股东增持
  公司将加强与主要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主要股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如主要股东实施增持行为的,公司将积极协助、配合主要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发布,密切关注主要股东增持进展或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一)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4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联营公司”)。
  ● 担保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16.58亿元,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基于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特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00%以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联营公司和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联营公司分别净增加担保额度为470亿元、130亿元、40亿元和1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担保事项授权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净增加额、担保余额情况如下,被担保人明细及其相关信息请见附表1。
  单位:亿元
  ■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416.58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86.40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39%、46.74%;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三、期后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度后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新增对外担保15.35亿元。期后新增对外担保情况详见附表2。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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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期后(2024年第四季度后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5-015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邮件及短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董事王晓松、吕小平和独立董事李连军、姚志勇、徐建东参加会议。董事长王晓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040,036,089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及财务担保准备合计1,021,556,439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635,019,835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0,524,735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计172,935,080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号)。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新城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师从事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师从事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新城控股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意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晓松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王晓松已回避表决。
  9.2董事吕小平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吕小平已回避表决。
  9.3独立董事徐建东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董事徐建东已回避表决。
  9.4陈松蹊(已离任)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5陈冬华(已离任) 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6高级管理人员管有冬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7高级管理人员李峰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8陈鹏(已离任)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审议本议案时对其本人的薪酬情况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16.58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86.40亿元,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联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0.18亿元。
  2025年度,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公司预计在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478.12亿元,对合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1.73亿元;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分类,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如下:
  单位:亿元
  ■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
  为了提高公司获取土地资源的效率和开展相关房地产投资计划的灵活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200亿元额度内开展房地产直接投资,具体授权如下:
  (一)2025年度房地产投资总额为不超过200亿元,拟用于直接或间接获取土地资源(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政府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股权招拍挂方式,资产收购方式,股权交易方式等);投资对象包括公司现有及2025年度新设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合联营公司等。
  (二)上述投资总额仅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可能会发生的最高限额。在不超出以上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该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投资方式、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获取土地资源并签署相关协议、在获取土地资源后确定及调整开发经营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等。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截至2024年末,公司对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以下合称“相关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02.66亿元。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股东回报,结合公司2025年度合作项目开发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上述2024年财务资助余额基础上,对相关公司净增加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0%,即182.61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即60.8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净增加的财务资助额度内,对具体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高质量、稳健、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在境内外开展直接融资工作,新增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200亿元(含境外等值外币)。融资方案及授权事项如下:
  (一)融资方案
  1、融资额度及种类
  公司本次拟进行规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200亿元(含境外等值外币)的直接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REITs、Pre-REITs、类REITs、项目收益票据、永续债等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市场、境内外证券交易所等境内外合法的债券市场发行/举借的,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的各类权益融资及债务融资品种。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3、发行期限及品种
  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5、发行成本
  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6、增信措施
  公司可根据权益融资工具及债务融资工具需求提供相应的增信措施。
  7、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8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监管机构对发行直接融资产品的批复或无异议文件,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监管机构批复或无异议文件载明的有效期。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直接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本次直接融资工作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直接融资工具的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方案、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上市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每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直接融资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3、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权益融资及债务融资产品交易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以及办理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5、办理与本次直接融资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6、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8个月内向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含截至2025年2月末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等额人民币60.91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号)。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晓松、吕小平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5-023号)。
  十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5-016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监事陆忠明先生、汤国荣先生、周建峰先生均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忠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040,036,089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及财务担保准备合计1,021,556,439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635,019,835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0,524,735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计172,935,080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号)。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意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1监事陆忠明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监事陆忠明已回避表决。
  8.2监事汤国荣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监事汤国荣已回避表决。
  8.3监事周建峰2024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就本项子议案,关联监事周建峰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城控股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5-018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220,459.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50,183.34万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35,481.21万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龙旷,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丁丁,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至今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具有 17 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3)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范晓红,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所综合确定。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2、审计费用变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4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3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2万元,分别较上年减少152万元和28万元,主要原因系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审计费用。选聘过程中,公司综合考虑了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记录、资质条件、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工作方案、质量管理水平、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和审计费用报价等多个评价要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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