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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9,004,95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450,247.5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分配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近年来,黄酒行业面临来自于地域消费的局限性、产品低价竞争以及消费者认知度下降等压力,行业规模和盈利水平增长缓慢。黄酒行业需要加大结构调整和市场投入的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同时,积极开拓全国市场和年轻消费群体,通过产品创新、营销创新等方式提升消费者对黄酒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推动行业向新发展阶段迈进。 公司主要从事以黄酒为核心的酒类生产经营业务,坚持传承与创新,在行业内率先实现传统黄酒工业化生产,并致力于科研能力的提升,通过工艺改革、技术创新、新品研发,加快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的融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商业模式的创新与转型,打造以黄酒为核心的酒业发展平台,推动行业加快发展。截止本报告期,公司已构建形成以全资子公司上海石库门、无锡振太和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三厂为基础的生产中心,以金枫酒业销售分公司为平台的营销中心的“一总部两中心”经营管理格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有关说明: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9,877.71万元,减幅94.49%,主要是报告期同期收到四川中路房屋征收补偿款20,016.58万元,相关收益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及其他收益。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加5,156.14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着力优化产品结构,积极落实降本控费,全年毛利率提升,总费用下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8,249.27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加强应收账款管理,货款回笼同比增加,费用支付同比减少。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7,776.96万元,同比增加495.65万元,增幅0.87%;实现利润总额624.76万元,同比减少13,716.06万元,减幅95.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6.14万元,同比减少9,877.71万元,减幅94.4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因购销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杰先生、邓含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在股东会上对相关审议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魏春燕女士、周颖女士、姚岳绒女士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9亿元,根据经审计的2024年度报告,实际发生9,291.07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人购买原辅材料及促销品、接受劳务7,400万元,实际发生4,034.03万元;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11,600万元,实际发生5,257.05万元。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采购、销售、接受及提供劳务金额均未超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详情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在2024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2025年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总额为1.955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 光明集团是一家集现代农业、食品加工制造、食品分销为一体、具有完整食品产业链的综合食品产业集团,法定代表人:是明芳,注册资本49.66亿元。目前围绕“食品产业与供应链、城市食品保障服务与资产经营管理”两大核心主业,着力探索多元协作的发展模式。公司经营范围为: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 光明集团拥有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光明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及控股企业与光明集团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光明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1年11月,是一家以粮食生产与经营为主业的专业化公司,目前形成了以稻麦科研、育种、种植、加工、收储、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是上海地区规模最大、生产水平最高、最具完整产业链的粮食生产经营企业。公司法人陈斐然,注册资金3.5亿元。 光明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光明集团旗下二级子公司,因此本公司及控股企业与光明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上海方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7年12月,法人代表李茂荣,注册资金500万元,由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在华东、华北地区建有四个包装生产基地,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类纸制和塑料类包装材料的企业。 上海方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为光明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及控股企业与上海方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0年7月13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葛凌波,是一家专业从事酒水进口、销售、贸易和仓储物流的综合性企业。公司充分利用光明食品集团的卓越平台,依托洋山自贸区内仓库的优势资源,与多家国际知名酒类龙头企业保持着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物流业务方面,公司集海运进出口订舱、报关、集卡运输和国内仓储物流配送于一体,拥有充足的市场化车辆资源和先进的物流信息化系统,为客户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专业物流服务,在业界拥有良好的口碑。 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及控股企业与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5、上海冠生园蜂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2-01-23,法定代表人为沈伟征,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蜂蜜生产流水线,瓶装蜂蜜年生产能力达2万吨。基于保健食品GMP、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诚信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产品流程控制系统,严格把控优质蜜源,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及技术,多重检测保障,良好的生产环境和严格的工艺流程,注重检测技术、产品开发、工艺技术装备升级和产能布局优化,不断打造核心竞争力。 上海冠生园蜂制品有限公司为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则隶属于光明集团。因此本公司及控股企业和上海冠生园蜂制品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6、光明校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成立于2021年11月19日,法定代表人:薛新风,是一家致力于为儿童青少年提供高品质营养餐的企业。该公司秉承 “安全、营养、美味、智能” 的发展理念,践行“益民”初心,以光明品牌食品为底色,专注服务于上海大中小学校园餐饮,打造中国学生营养餐新标杆,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极致标准化,产品到服务的极致多样化。 光明校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及控股企业与光明校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7、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配销有限公司 于1993年11月1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许强,注册资本5000万。公司专注发展酒类分销代理,凭借专业化、市场化、高效率的分销代理产业平台和业务体系,成为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郎酒等一线名酒的上海地区主要经销商,并与牛栏山、青岛啤酒、锐澳等品牌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实现进口葡萄酒海外直采,形成了全品类覆盖的经营格局,构筑了以上海及华东区域市场为重点的,集社会零售终端、餐饮、电商、团购、分销为一体的多渠道销售通路。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配销有限公司为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及控股企业与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配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8、上海明悦全胜酒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5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怡。该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了酒业板块、糖业板块以及商业板块。其中酒业板块,专注于销售各类酒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白酒、黄酒、葡萄酒、洋酒等;糖业板块形成集生产、物流、销售纵向一体化和覆盖生产和主要销售区域横向一体化的食糖全产业链经营。商业板块则创新探索特渠零售运行模式,打造了集商品零售、品牌展示、主题陈列、消费体验等功能为一体的增值服务模式。 上海明悦全胜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又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及控股企业与上海明悦全胜酒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9、上海光明随心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0-04-27,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秀坤,经营范围包括网站开发、经营和服务(上述业务除专项规定),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通讯器材的销售,信息服务,公司内部业务培训等。 上海光明随心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又是光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公司及控股企业与上海光明随心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光明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形成,由于关联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预计其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由此所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彼此间签署的业务合同执行。在市场化运作方式下,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公司发展和客户利益需求。 五、关联交易授权有效期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按照本议案确定的定价方式,决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日常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因购销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发挥集团内部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公司酒业战略的实施,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龚如杰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于2024年末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需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63.02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算,本次信用减值准备转回281.77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282.11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0.3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18.75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应收款项、存货减值准备,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63.02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79.93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2、审议通过《金枫酒业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通过《金枫酒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并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4、审议通过《金枫酒业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风险评估意见:(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规范经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的存款业务资金安全、可回收,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5、审议通过《金枫酒业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金枫酒业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6项议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25-006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枫酒业”、“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于2024年末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需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63.02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金额和原因说明 本次计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算,本次信用减值准备转回281.77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282.11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0.3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18.75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应收款项、存货减值准备,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63.02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79.93万元。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766,242.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9,004,9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450,247.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3,450,247.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80.59%。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截至2024年末,众华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2024年度众华为7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93.46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倩,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怡帆,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咏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预计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89.88万元(含税),与上年度持平。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自聘任以来始终恪尽职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沿用一贯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5年审计费用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2025年审计费用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金枫酒业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于2024年末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需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63.02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算,本次信用减值准备转回281.77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282.11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0.3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18.75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应收款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63.02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79.93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了该事项,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对整体经济宏观环境、黄酒行业现状以及公司产品经营现状等客观因素综合分析而得出的事实判断。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详见刊登于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三、审议通过《金枫酒业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事先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四、审议通过《金枫酒业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金枫酒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9,004,9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450,247.5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分配方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见刊登于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金枫酒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重大缺陷,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能够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提供合理的保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了该事项,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确保生产经营处于受控状态。(该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枫酒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金枫酒业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风险评估意见:(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规范经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的存款业务资金安全、可回收,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两名董事邓含女士、吴杰先生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该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枫酒业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两名董事邓含女士、吴杰先生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上述两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内容相符,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了上述两个事项,认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内容相符,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进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该说明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金枫酒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魏春燕女士、周颖女士、姚岳绒女士2024年度述职报告。涉及本议案的三位独立董事回避并未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健康发展提出的各项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份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标准。涉及本议案的董事回避并未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事先审核了该事项,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所获税前薪酬符合年度考核要求和市场化原则,相关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披露的薪酬与实际发放相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在2024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2025年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总额为1.955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一票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在关联方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两名董事邓含女士生、吴杰先生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议案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方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审议时不参与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了该事项,认为:本次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的一部分,且以市场原则进行定价,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详见刊登于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金枫酒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加强金枫酒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该制度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金枫酒业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金枫酒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魏春燕、周颖、姚岳绒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自身独立性的情况。独立董事魏春燕女士、周颖女士、姚岳绒女士回避并未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该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金枫酒业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该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金枫酒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2025年审计费用89.88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了该事项,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聘任以来始终恪尽职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沿用一贯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5年审计费用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详见刊登于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决定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上述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一、四、五、十、十二、十七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日至4月8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ily@jinfengwine.com或lqc@jinfengwin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9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9日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祝勇 副总经理:徐莉莉 董事会秘书:张黎云 财务副总监:胡晓辉 独立董事:魏春燕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9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日至4月8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ily@jinfengwine.com或lqc@jinfengwin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黎云 刘启超 电话:021-58352625 邮箱:lily@jinfengwine.com lqc@jinfengwi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0616 公司简称:金枫酒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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