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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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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5-009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川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长何连俊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副董事长万鹏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万鹏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3.4之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一)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为此,公司董事长何连俊先生作出如下书面说明: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因公务原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对此深表歉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马尔康川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阿坝马尔康日部英郎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马尔康光伏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省能投通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巴中通江兴隆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的议案》 为匹配巴中通江兴隆风电项目进度,保证风电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能顺利送出,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能投通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巴中通江兴隆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94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转让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何连俊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合规管理执行委员会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0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川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艾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转让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1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川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马尔康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控股子公司马尔康川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尔康新能源”或“项目公司”)投资建设阿坝马尔康日部英郎光伏发电项目,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批准,公司与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投电力集团”)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推进四川省阿坝马尔康日部英郎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英朗项目”)开发、投资和建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23-093号)。 (二)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马尔康川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阿坝马尔康日部英郎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马尔康新能源投资建设马尔康日部英郎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装机规模为300MW。根据《公司章程》,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马尔康川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三)股权结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四)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 三、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马尔康英郎光伏项目场址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日部乡境内,场地海拔高程3500m-4400m,项目装机容量为300MW。建设工程包括300MW光伏电站及220KV送出工程,其中光伏电站投资不超过139,489.14万元。 (二)建设周期 计划建设周期为16个日历月(扣除施工冬歇期),项目运营周期25年。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来源为20%股东资本金和80%金融机构授信。 (四)备案情况 马尔康英郎光伏项目已取得法人确权文件(川发改能源函〔2025〕4号)。目前备案要件已齐备,马尔康新能源将根据项目进展及需求情况尽快完成项目备案,项目已基本具备投资条件。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建设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马尔康英郎光伏项目符合公司新能源主业的发展战略,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积极推进该项目投资建设工作,力争尽快实现并网发电、产生相应收益。 (二)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项目受当地送出通道、电价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同时,受项目装机容量大、占地面积广、场址范围内海拔高等因素影响,施工难度大,可能存在工程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及工程造价增加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2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川新能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新能源主业,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核心主营业务,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控股子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环保”)将其所持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工程”)100%股权转让给四川能投资源循环利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资源循环”),转让价格为5,965.49万元。本次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节能工程股权,节能工程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由于受让方川能资源循环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注)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能投资源循环利用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28MA63DUNT7T 法定代表人:聂强 注册资本:144,537.23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彝族自治区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南路286号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分支机构经营],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分支机构经营];再生资源加工[分支机构经营];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光污染治理服务,海洋环境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机械设备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分支机构经营];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分支机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 股东构成: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川能资源循环总资产18,305.55万元,负债总额347.68万元,净资产17,957.88万元。2023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69万元,净利润-506.96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川能资源循环属于“(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川能环保持有的节能工程100%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标的公司概况 节能工程成立于2018年1月10日,是川能环保(公司持有川能环保70.55%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胡洪瑞,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步行街39号,经营期限:2018年1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截止目前,节能工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资质。主要为川能环保所属垃圾焚烧发电及环卫项目公司(含托管项目)提供设备集采、工程建设、检修技改、备品备件及耗材集采、咨询服务等内部协同业务。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编号:〔2024〕11-259号),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表中应收款项总额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 (四)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后,节能工程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节能工程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的情况以及节能工程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编号:〔2024〕11-259号)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2024)第6622号,该报告已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节能工程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715.23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5,965.49万元,增值额为250.26万元,增值率为4.38%。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作价为5,965.49万元。 本次交易以2024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作为作价依据,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让方:四川能投资源循环利用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二)交易标的 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 (三)交易方式及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本次交易。自标的公司股权交割完成(即将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通过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本次交易全部价款,即5,965.49万元。 (四)过户办理 甲方督促节能工程在签订本协议10日内配合乙方办理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五)过渡期损益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的损益由甲方享有和承担,股权交割后的损益由乙方承担。股权交割完成后,由双方认可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的期间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交割完成日。在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甲乙双方就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损益进行差额结算,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本次交易全部价款。 (六)协议的生效 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后,节能工程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按照人随资产、岗位随编制的原则,节能工程所有员工劳动合同关系保持不变,由川能资源循环接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川能环保补充流动性资金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川能环保作为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和环卫一体化业务管理平台,总装机规模15.65万千瓦,年处理垃圾能力257万吨,年发电量超10亿千瓦时。根据国企深化改革及优化资源配置、集中优势发展核心主业的战略安排,川能环保计划将技术、资金和管理等资源集中投入到节能环保核心主业,业务拓展上将重点发展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城乡环境治理及管理、环保技术创新和城市服务,因此退出资质较低、竞争不足、资金需求大的环保设备和工程业务板块。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助于川能环保专注主营业务,提高运作效率,有利于公司节能环保业务板块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461.57万元。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阅,认为:本次节能工程股权转让符合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和长远发展。交易作价以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上市公司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股权转让协议; (五)《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编号:〔2024〕11-259号); (六)《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2024)第6622号)。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注: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实施战略重组,新设合并成立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已由四川能投集团变更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后续还需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过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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