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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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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5-01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38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10楼1028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徐强胜先生为主持人。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根据会议签名册、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及资格证明、网络投票结果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4名,代表公司股份476,681,9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2405%。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经大会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的核对和统计,现场到会股东或代表共4人,代表股数467,713,364股,占总股数的72.8437%。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467,713,36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2.8437%。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160人,代表公司股份8,968,57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968%。
  (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6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9,077,5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138%;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公司股份109,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17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0人,代表公司股份8,968,57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968%。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474,295,2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4993%;反对2,342,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4914%;弃权44,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3%,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90,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3.7084%;反对2,342,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5.8041%;弃权44,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8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宁、马铭潇。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8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变更情况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白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白洋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白洋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具体内容及黄新民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黄新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兼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黄新民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9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3月28日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选张东红先生为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列席人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邀请列席的其他人员。
  (六)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营,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限。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拟选举黄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黄新民先生简历详见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三、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0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选举黄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由白洋先生变更为黄新民先生,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黄新民先生简历详见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董事长:黄新民
  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二)董事会成员:黄新民、汪东顺、张东红、胡坤、李文强、安汝杰(职工代表董事)、徐强胜(独立董事)、海福安(独立董事)、万俊锋(独立董事)
  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黄新民(主任委员)、万俊锋、徐强胜
  2.提名委员会:徐强胜(主任委员)、海福安、李文强
  3.审计委员会:海福安(主任委员)、徐强胜、胡坤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万俊锋(主任委员)、海福安、张东红
  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三、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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