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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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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503,707.8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08,956,693.76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为-407,460,401.6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46,608,726.10元。因尚未弥补完前期亏损,建议2024年度不进行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稀土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被誉为现代工业的“维生素”,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非常高的应用价值。稀土元素是化学周期表中镧系元素和钪、钇共十七种金属元素的总称,轻稀土包括镧、铈、镨、钕、钷、钐、铕,相对较为丰富,地壳中的含量较高;重稀土包括钆、铽、镝、钬、铒、铥、镱、镥、钪、钇,相对较为稀有,地壳中的含量较低,从具体存在形式看,稀土矿主要有独居石矿、氟碳铈矿、磷钇矿、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和磷灰石矿等。稀土在工业制造、新兴产业、绿色能源和国防科技等行业中应用广泛且不可或缺,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机器人、风电、节能家电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且在万物电驱下远期稀土需求空间广阔。
  稀土工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在历经几十年快速发展后我国成为世界最大的稀土生产国,形成了完整的稀土全产业链,实现由粗放发展进入集约化发展阶段,资源集中度显著提升。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主导全球稀土行业,恰逢全球半导体行业的飞速发展,稀土需求不断攀升,但由于产业的盲目扩张且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专利技术壁垒,导致稀土矿产品的出口价格低廉,而且引发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21世纪以来,我国开始出台开采、生产和出口等方面政策,稀土资源开始不断向大集团收缩,形成了“5+1”六大稀土集团,开启了供给侧改革,且国家严厉打击黑稀土,重塑稀土行业战略格局。2021年12月,中国稀土集团组建,进一步加快推动国内稀土产业的深度整合。
  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赣州考察发表重要讲话:“稀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也是不可再生资源。要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发利用的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强项目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强调了稀土产业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稀土行业已经确立了由国家调控生产指标,稀土集团主导生产的稀土供给格局,行业也处于产业整合,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2024年10月1日,《稀土管理条例》正式发布与实施,明确了稀土的战略资源地位,规范了稀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大了对稀土进出口的管理和掌控,供给侧改革不断优化,为稀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国稀土资源分布总体上表现出“北轻南重”的特征,在资源开发上采取开采指标配额制度,国内供应量由配额政策决定。报告期内,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指标合计下发二次指标,指标合计为270,000吨、254,000吨,较2023年分别增长5.88%和4.16%,配额增速显著低于2021-2023年水平,供需改善显著。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稀土集团在2024年4月正式完成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及工商变更登记,中国稀土集团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作为中国稀土集团的核心上市公司,拥有广东省全部在采稀土采矿证,集矿山开采、冶炼分离、钕铁硼制造加工、稀土产品贸易的完整产业链。报告期内,稀土行业在需求增长、技术进步和地缘政治等多重因素影响下,面临机遇与挑战。公司需应对价格波动和供应链风险,同时将紧密抓住新能源和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巨大机会。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稀土矿开采、冶炼分离、深加工以及有色金属贸易业务,生产产品包括稀土精矿、混合稀土、稀土氧化物、稀土永磁材料等。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稀土是化学元素周期表中的镧系元素以及镧系元素密切相关的元素总称。稀土元素具有异常丰富而且独特的磁、光、电学等物理和催化、敏化、活化等化学特性。稀土目前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信息传输、激光照明、智能制造等13个领域、40多个行业。我国稀土资源世界第一,分布在全国22个省区,北方以轻稀土为主,南方以中重稀土为主,中重稀土产量小,全球产地集中在我国南部和东南亚地区,用途广泛,单位用量较低,但价值较高。镨、钕、镝、铽作为钕铁硼的主要原料,紧密绑定下游稀土磁材和新能源需求,是当前受关注度最高,也是最具价值的4种元素。
  公司生产的稀土氧化物具体细分产品及产品用途如下:
  ■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所属稀土矿山企业采用集中询价批量采购大宗辅料;分离企业所需原材料主要通过自有矿山开采、集团内部调剂、外部采购保障供给,主要辅料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批量采购;贸易企业、磁材企业主要通过签订长期协议或根据行情不定期采购,采购价格随行就市。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业务严格按照国家部委下达的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组织生产,严格做到不超计划生产。磁材业务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稀土产品的销售主要通过集团收储、总部统销及企业直销等方式进行销售。公司所属稀土生产企业对外销售稀土产品由企业根据当期市场价格择优自行对外销售。
  (四)产品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
  公司的主要稀土矿及稀土氧化物均为国家战略性资源。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工业电机、风电、节能家电等行业快速发展,稀土需求也在稳步提升,公司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是广东省内唯一合法稀土采矿权人,拥有广东省内目前已获批的全部稀土采矿证,矿产资源、区位优势明显,并且公司多年来深耕细作打通稀土全产业链条,行业竞争优势明显。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在上游稀土开采端,其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稀土矿产量,公司将进一步释放产能,提高产量,把握市场机遇,实现全产全销。
  (2)在中游稀土分离业务端,其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成本管控及差异化产品研发,公司将通过提高产能利用率、增加投矿量,实施技改优化、提高回收率等措施,降低吨矿完全加工成本,同时,通过高纯氧化物产品研发,提高特殊物性、高性能产品占比,持续向价值链高端迈进。
  (3)在下游磁材板块,其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稳产提质,公司将通过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水平、提升产品合格率、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4)在企业投资管理方面,强化参股企业管控,做好风险防控,推进东电化二期项目达产达标、确保大宝山公司稳产高产,增加投资收益。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亿元,同比减少39.46%;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9,850.37万元,上年同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338.25万元,同比减少50,188.6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4.30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3.60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15:00,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杨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同意董事、总裁张喜刚代表公司经理层所做的《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同意董事长杨杰代表董事会所做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舞弊行为和重大遗漏。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503,707.8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08,956,693.76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为-407,460,401.6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46,608,726.10元。因尚未弥补完前期亏损,建议2024年度不进行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要点及计划》。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控管理工作报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情况报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详见公告“临2025-020”)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喜刚、刘子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牛京考、曾亚敏、徐松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联董事曾亚敏回避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文浩、曾亚敏、尤德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全面预算方案的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25年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需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8亿元融资额度,该额度可在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调整各金融机构具体融资额度,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5-021”)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5-022”)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清算退出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5-023”)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5-024”)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2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福义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义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担保余额:
  拟为福义乐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3,060万元的担保,根据《民法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918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5年,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为福义乐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3,060万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福义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福义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756857
  成立时间:1997年09月10日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兴路11号深南花园519
  注册资本:2,787.073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卢其云
  主要股东: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51%);李守义(12.587%);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1.6%)。
  主营业务: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的销售、技术咨询和技术维护;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合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及矿产品、钢材、废钢材、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0.75亿元,总负债1.82亿元,所有者权益-1.07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451.38万元,净利润-3,138.98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福义乐公司融资余额2,000万元,公司实际为福义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20万元,该笔融资将于2025年9月到期。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2024年8月,公司为福义乐公司6,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按51%股比提供最高担保额不超过3,060万元,担保合同期限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19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广晟有色董事会于2024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同意广晟有色为福义乐公司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3,060万元的担保,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会决议已于2025年3月26日到期。
  2024年福义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高额授信合同》为6000万元,广晟有色按股比51%提供担保,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3,060万元。由于该合同项下仍有存量债务未结清,合同仍在有效期内,需继续维持3,06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公告日,福义乐公司金融机构借款余额1800万元,公司实际为福义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18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福义乐公司预计在2025年9月前通过自有厂房及土地出让方式回笼资金,足额偿还银行贷款,届时广晟有色对其担保责任将同步解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3,060万元人民币担保(实际担保余额918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5%。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清算退出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清算退出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清算注销深圳福义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福义乐”)和惠州福益乐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惠州福益乐”)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深圳福义乐及惠州福益乐基本情况
  深圳福义乐成立于1997年9月,员工人数1人,注册及实缴资本2,787.0731万元。其全资子公司惠州福益乐成立于2008年9月,公司在职员工人数77人,注册及实缴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磁性材料生产及销售业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深圳福义乐(合并报表)总资产7,485万元,总负债18,153万元,净资产-10,668万元,资产负债率242.52%,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
  二、拟清算退出原因
  深圳福义乐于1997年成立,作为早期从事磁性材料生产销售的老牌企业,沉淀了较好的客户资源及品牌积累。近年来,由于企业总体规模较小,且设备较为陈旧,受外部市场环境波动较大,加上债务负担沉重等一系列因素影响,深圳福义乐唯一子公司惠州福益乐长期亏损,无力偿还大额债务本息,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局面,现已严重资不抵债。
  为整合资源,优化管理,降低成本,公司拟对深圳福义乐及其子公司惠州福益乐进行清算退出,现有的客户资源、核心技术及人才对于将与公司其他磁材生产企业进行内部整合,以实现更好的管理效益。
  三、对公司影响
  近年来,深圳福义乐持续亏损,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本次清算退出后,深圳福义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对公司利润形成正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公司对深圳福义乐客户、技术、人才等相关资源进行内部整合,将提升管理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5-02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 3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
  至2025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7、9-12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8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6楼证券法律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9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8楼809房。
  (四)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1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六、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下午15:00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舒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在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评价小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4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关联监事谭国军、徐威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全面预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2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1号)核准,公司向15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34,633,61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081,181.8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837,724.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6,243,456.97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4,633,619.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351,609,837.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4日全部到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2Y00020号)。
  (二)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38,624.35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93.6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76,981.17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6.3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670.96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置换金额52.5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9,000.00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8,000t/a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与募集资金实际可投资金额的差额983.77万元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费用。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募资金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7日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10日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东省富远稀土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16日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东晟源永磁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34,063,094.59元,具体存放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637.48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喜特审2022T00254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3月13日,公司实际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为99,087.50万元,公司已将上述99,087.5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3年3月1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6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3月14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9,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已分期补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9,000万元已于2024年3月14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年3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3月7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9,000万元已于2025年3月10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5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9,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4年度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广晟有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晟有色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广晟有色募集资金相关资料、访谈沟通及考察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等多种方式,对广晟有色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广晟有色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未发生该事项。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2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07亿元,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47亿元,实收股本为3.36亿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经董事会研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1.公司借壳上市前,原上市公司资产已存在大额未弥补亏损,2009年初,原上市公司资产未弥补亏损已达到-4.87亿元。
  2.公司借壳上市后,公司盈利情况逐渐改善,未弥补亏损逐年下降,但2015年和2018年因稀土产品价格处于低谷导致公司分别产生3亿元左右的亏损,从而导致公司当前存在较大的未弥补亏损。
  3.近几年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经营业绩持续向好,2019-2023年均实现盈利,公司未弥补亏损额逐年减少,但2024年受稀土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的影响,增加了公司亏损。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以“拓资源、深改革、强管理、提效能”为主线,继续实施“做强上游稀土资源、做精中游稀土冶炼、做深下游稀土应用、做优稀有资源钨开发,横向聚焦以稀土产业为主、同步拓展钨、铜等战略性稀有金属资源开发和应用,加快推进增储上产”的发展战略,全力增强各产业板块核心竞争力,改善公司盈利水平。
  1.增强各个板块核心竞争力。保持稀土矿高产态势,并持续推进稀土矿开发工作;在稀土分离板块,加大分离企业的投矿和产出量,加强稀土高附加值产品开发,打造高端化、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开展全要素对标对表,实现降本增效;在磁材板块,破解生产堵点,提升产品质量,产能产量达标,力争早日实现品牌及产量的新突破;在钨矿板块,加快谋划钨矿企业新发展思路以及开采开发工艺路径,尽快实现规模开采。
  2.聚焦深化改革,全面提升资产质量。加大压规去亏任力度,完善亏损企业治理方案,止住企业出血点;完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薪酬与绩效考核等制度,严格实施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打通考核与市场化退出痛点;全面检验各项体制机制运行实效,制定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办法,强化改革制度建设和机制运行;提高企业治理能力,主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强化信披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
  3.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完成企业示范线项目推广应用,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力争年内完成生物冶金浸取稀土技术等3项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目标,将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竞争优势。
  4.全面提高公司风险防控能力。严防资金风险,强化企业责任与风险管理意识。强化风险管控等措施,坚决遏制新增逾期款项发生;持续开展存货风险防控,确保存货整体水平在合理区间内;强化企业债务监管,强化总额控制、过程监管,及时预警,控制负债规模,优化融资品种,严防债务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5-02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5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503,707.84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08,956,693.76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为-407,460,401.6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46,608,726.10元。因尚未弥补完前期亏损,建议2024年度不进行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鉴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同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259 公司简称:广晟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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