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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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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使用资产池担保最高额度如下:
  ■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资产池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57,6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9,500万元。本次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2024年末/2024年度)
  单位:百万元
  ■
  注:上表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均非公司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及优化财务结构,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盈利稳定。
  为控制担保风险,做到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并由公司向上述非全资子公司按担保发生额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根据国内银行的市场担保费率确定。公司提供担保需由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方式,符合公平原则。
  公司目前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总部资金共享中心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可以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可以保障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降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669,623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81.52%,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364,666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3.98%,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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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部分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向材料部件供应商申请应付账款结算时及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担保。被担保公司相关信息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公司子公司美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其下属子公司在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办理贷款、银行承兑、保函、保理等相关业务时提供担保。被担保公司相关信息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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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子公司美的电器(新加坡)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其下属子公司在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办理贷款、银行承兑、保函、保理等相关业务时提供担保。被担保公司相关信息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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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子公司Midea Climate Europe B.V.根据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其下属子公司在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办理贷款、银行承兑、保函、保理等相关业务时提供担保。被担保公司相关信息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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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子公司安得智联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其下属子公司在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办理贷款、银行承兑、保函、保理等相关业务时提供担保。被担保公司相关信息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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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事项包括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债券、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诉讼财产保全等,公司在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审批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313,838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68,685万元。本次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2024年末/2024年度)
  单位:百万元
  ■
  注:上表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均非公司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依据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必要的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及优化财务结构,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盈利稳定。
  为控制担保风险,做到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并由公司向上述非全资子公司按担保发生额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根据国内银行的市场担保费率确定。公司提供担保需由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方式,符合公平原则。
  公司目前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总部资金共享中心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可以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可以保障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降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4,782,523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8.20%,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364,666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3.98%。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9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变更经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的回购A股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A股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司本次累计回购48,558,888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中累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为20,106,662股,本次回购中剩余的回购股份数量为28,452,226股。
  二、本次拟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的用途为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剩余回购股份中的11,090,741股A股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拟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拟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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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拟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有利于切实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拟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尚待履行的程序
  本次拟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类别: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2、回购金额及来源:不超过100亿元,不低于50亿元。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3、回购价格:不超过100元/股。
  4、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31%;按回购金额下限5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70%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6、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在未来六个月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部分用于注销,需按《公司法》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部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或“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A股股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拟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持续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股东回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70%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提高公司每股收益。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五条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且不低于5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公司符合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条件,积极响应决策部署,近日取得了中国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90亿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31%;按回购金额下限5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100亿元的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二、预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金额100亿元、回购价格100元/股、其中70%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测算,股份回购数量为100,000,000股,股份注销数量为70,000,000股,则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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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回购金额50亿元、回购价格100元/股、其中70%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测算,股份回购数量为50,000,000股,股份注销数量为35,000,000股,则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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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为6,044亿元,货币资金约为1,40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2,168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62.33%。假设此次回购金额按照上限100亿元,根据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65%、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61%。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100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未有增减持计划,在未来六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转让或注销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70%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如需)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7、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8、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事项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八、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部分用于注销,需按《公司法》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6、本次回购股份部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提前筹划资金安排,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5)第10014号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537,237,000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517,064,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901,530,000元,减去已分配的20,764,776,00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期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因此,2024年度母公司实际可分配利润为35,653,818,000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7,660,355,7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余额为28,452,226股)的股本总额7,631,903,5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5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6,711,662,411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实际金额按照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6,711,662,411元,约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69.31%。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和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2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中的69,807,864股回购股份用途由“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等股份已于2024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注销手续。上述已注销的回购股份对应的回购金额为6,048,232,607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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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4,679,591,954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持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仍保持健康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于近日收到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伏拥军先生递交的书面工作变动安排说明,其因工作变动安排提出不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离任后,伏拥军先生继续在本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伏拥军先生的离任自2025年3月28日起生效。伏拥军先生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并无歧见,亦无任何有关离任的事宜须提呈股东注意。
  公司董事会原有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伏拥军先生辞职后,董事会现有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伏拥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伏拥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
  公司董事会对伏拥军先生在担任执行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1日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方式举行。
  本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4年度报告,并拟于2025年4月11日15:00-17:00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17:00
  召开方式:网络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会人员: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兼财务总监钟铮,独立董事肖耿,董事会秘书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通过网址https://eseb.cn/1mN3l6TQSKQ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工作,本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IR@midea.com,本公司将通过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届时说明会内容将在会后及时通过公开信息披露平台挂网。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董文涛、犹明阳
  电话:0757-26637438
  邮箱:IR@midea.com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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