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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2025年3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80.00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7.6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00万元(含税),并于2024年9月10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公司2024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60.00万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4.12%。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视觉为核心的精密光学镜头产品和技术开发服务提供商,致力于为智能化、信息化、工业化时代日益增长的图像、视频采集需求提供高质量成像产品和专项技术开发服务。凭借核心技术创新及应用,公司产品类型和应用领域不断丰富,已经在智慧监控及感知、智能检测及识别、视频通讯及交互、高清拍摄及显示等多个领域形成了系列化产品及核心技术积累。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光学镜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已建立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体系,与客户、供应商保持良好、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长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基于精密光学镜头设计相关底层通用技术及精密制造工艺,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及服务。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及现金主要来源于高品质光学镜头产品销售收入及技术开发业务收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或客户定制化需求开发产品并进行销售,光学镜头产品销售收入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技术开发业务收入是公司为客户提供光学镜头定制开发及产品试制服务产生的收入,公司向客户交付包括焦距范围、光圈、靶面等一系列技术参数在内的产品规格书、规格验证报告以及试制样品等一整套技术开发成果。 (2)研发模式 公司秉承市场为先、研发为尖的发展理念,充分以符合市场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以打造高效研发体系为基础、以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为核心、以创新核心关键技术为重点,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国际化研发团队,充分整合嘉兴、中国台湾、日本三大研发中心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领域及产业链上游研发资源,在长期产品研发过程中建立健全设计评审体系、丰富产品数据库并不断积累设计经验值,形成技术指导应用、应用积累技术的良性循环,由此保持公司光学镜头设计开发技术的领先性。 (3)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光学镜头设计及工艺实现的需要对核心原材料进行规格定义,选取上游供应商并进行定制化采购,双方根据批量采购数量、定制加工难度、材料成本等协商定价。其中,光学元件定制化程度极高,除向镜片供应商提供镜片外径、厚度、矢高(H值)、半径、面部规则度等加工要求外,同时需指定光学玻璃供应商及光学玻璃牌号(牌号决定了镜片的折射率、色散等材质属性),由公司或镜片供应商与光学玻璃供应商协商确定光学玻璃价格。对于批量生产的产品,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及原材料库存情况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对于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由研发部门根据产品验证及试产需求提出原材料采购需求。采购部门根据上述采购需求,结合原材料交期、最小起订量要求等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执行采购。 (4)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环节为镜头装调,以自主生产为主,结合产品品种丰富、规格多样的特点,对每一产品制定标准生产工艺流程并根据生产计划进行柔性生产。对于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公司按照客户订单及研发需求进行试生产;对于批量生产的产品,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组织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销售计划及安全库存制定生产计划。 除自主生产外,公司存在少量原材料委托加工、镜头装调委托加工及成品OEM采购。同时,公司具备塑料非球面光学镜片、塑料镜筒和镜框的生产能力,实现了部分核心光学元件自制,进一步保障了供应链和生产计划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也有利于玻塑混合镜头等新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 (5)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面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公司销售模式根据交付成果的形态分为光学镜头产品销售及技术开发业务销售。 产品销售方面,公司根据具体销售合同/订单交付产品。其中部分大客户采用VMI模式,该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订单约定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仓库,客户实际领用、双方确认无误后确认收入。技术开发业务销售方面,一类为客户因研发新技术或解决技术难题需要镜头样品或光学设计方案进行配合,技术开发业务完成后,客户不向公司继续采购相应产品;另一类为客户因前瞻性产品研发及抢占市场所需向公司提出技术开发需求,公司向客户交付技术开发成果后,客户后续向公司采购量产产品并投入市场使用,形成光学镜头产品销售收入,其中部分客户约定技术开发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公司不得向其他客户销售该定制产品。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光学镜头是光学成像系统中的核心组件,对成像质量起着关键作用。20世纪以来,光电子技术快速发展,作为光电子领域重要信息输入端口的光学镜头应用范围也从最初的光学显微镜、望远镜、胶片相机等领域不断向安防视频监控、数码相机、摄像机、智能手机等领域渗透;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发展,光学镜头的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宽。 光学镜头行业发展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十九世纪初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光学镜头行业的兴起和技术积累阶段。这一阶段,德国和日本企业凭借光学领域的研发创新迅速崛起,并通过技术积累奠定了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以蔡司、佳能、尼康等为代表的德、日企业至今仍是世界范围内光学镜头生产技术的代表企业。第二阶段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到二十世纪末,是光学镜头行业的成长阶段。这一阶段,日本光学产业发展迅猛,依靠更高性价比的优势占据了市场主导地位,形成了强大的光学镜头生产加工能力。第三阶段为二十一世纪至今,是光学镜头行业的快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随着镜头制造工艺日益成熟,光学产品的成本逐渐降低,日本的光学制造技术逐渐辐射扩散到邻近的韩国、中国台湾、中国大陆等国家和地区。 光学镜头行业是由光学设计、精密制造以及现代信息技术结合而成的创新型行业,融合了几何光学、色度学、热力学、精密机械技术和电子技术等多学科专业技术,拥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各细分领域的终端产品对光学性能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光学镜头厂商需要在细分领域的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方面长期积淀。同时,随着光学镜头在各类新型领域中的渗透率不断提高,不同的使用场景和各细分领域要求光学镜头自身搭载的技术也需要不断迭代创新。光学镜头企业需要持续不断地对技术研发、产品创新设计、工艺创新、精密制造等方面持续投入,而新进入的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技术积累并形成相关产品的核心技术,因此光学镜头行业存在对新进入者的技术壁垒。 在应用领域方面,光学镜头技术和产品是当今前沿科技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万物互联”概念和人工智能技术逐渐渗透到各类终端电子产品中,进一步拓宽了光学镜头的使用场景,技术的发展和行业的新需求增强了我国光学镜头行业的科研创新及产业化持续发展的动力。各类政策的支持有利于下游数字安防、影像识别、医疗检测、智能驾驶、智能家居、运动相机、VR/AR设备、无人机以及机器视觉等行业的发展,扩大了精密光学镜头产品的市场需求,为光学镜头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增长动力。不同应用领域对于光学镜头产品的设计规格、评价体系以及生产管理等均具有不同的要求,掌握多应用领域、多规格产品的设计方法、评价方法和生产管理方法是光学镜头厂商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体现。 在产品设计方面,光学镜头厂商对镜片形态、镜片材质、特性的选择及组合呈现多样化趋势。由于玻璃球面镜片镜面曲线形状单一,具有天然像差,通常需要多个凹凸形状的镜片进行分组组合进行矫正,不仅增加了镜头的体积和重量,也降低了透光率,容易导致影像不清、视界歪曲、视野狭小等不良现象;而玻璃非球面镜片通过调整圆锥常数和非球面系数,可自由设计光线和光路,对球面像差进行校正,从而提升成像质量。通常而言,1片玻璃非球面镜片可达到多片玻璃球面镜片的效果,可显著减少镜片数量、降低镜片组的体积和重量。随着智能驾驶、智能家居等新兴应用场景对光学镜头的高清化、宽视场角等性能要求的提高,掌握玻璃非球面镜片的设计技术和在光学系统中的合理应用将至关重要。此外,玻塑混合镜头结合了玻璃镜头和塑料镜头的优点,减少镜头厚度和失真率,提高成像清晰度和光圈,实现成像质量、镜头体积、重量及规模量产能力之间的平衡;使用具备不同色散特性的镜片材料组合来消除成像色差,实现可见光、红外光等不同波长光谱的成像;使用具备不同热膨胀系数的镜片搭配组合,抵消温度带来的影响,大幅提升光学镜头的耐候性,不断拓宽使用场景。 随着人们对高品质图像的需求不断增长,光学镜头制造行业也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未来,光学镜头制造行业将面临更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因此,通过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才能在市场中立足。同时,还需要加大研发力度,逐步研发出更加先进、智能的光学镜头,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视觉为核心的精密光学镜头产品和技术开发服务提供商,公司控股子公司木下光学具备40年以上的镜头设计开发历史,是业内资深的光学设计研发型企业。公司通过多年的产品设计服务和生产制造,积累了丰富的光学理论、镜头参数模型以及设计经验值,凭借深厚的技术沉淀与积累,公司聚焦于技术难度高、国内厂商技术薄弱的超大倍率变焦镜头市场,在中大倍率变焦、超大倍率变焦、超长焦等高难度变焦镜头领域占据优势地位。 经过多年实践和积累,公司在精密光学镜头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精密检测方面积累多项核心技术,研发设计和制造的精密光学镜头产品在实现高速精准变焦、超高清、超低照度、红外共焦、自动聚焦等性能的同时仍具有小型轻量化、高可靠性、抗振动等特点,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并有力推动了下游领域的技术变革。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慧监控及感知领域、智能检测及识别领域、高清拍摄及显示领域和视频通讯及交互领域,在各应用领域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地位如下: 在智慧监控及感知领域,公司产品在大倍率变焦、超长焦、小型轻量化、快速精准变焦、防抖技术、超高清晰度等方面性能突出,满足下游客户对远距离观测、快速捕捉、小型轻量的需求。同时,公司通过玻塑混合光学系统设计、一体式变焦光学系统设计、超高清AI识别光学系统设计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在智能检测及识别领域,公司凭借多组元联动式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的突破,解决了变焦镜头因体积、重量等被严苛限制而难以在无人机等新兴产品上应用的问题,推动超高清变焦镜头在工业无人机中的应用和普及,满足了工业无人机对远距离超高清拍摄的需求,并保障其续航性能。同时,在激光测量和扫描方面,公司已经开发出了应用于口腔3D扫描设备的医疗检测类产品,以及应用于扫地机器人激光雷达上的光学产品,进一步丰富行业的应用领域。 在高清拍摄及显示领域,公司突破8K超高清光学镜头设计技术、超短焦投影显示技术等关键技术,已经开发出了8K全画幅电影镜头、超短焦激光电视镜头等核心产品。 视频通讯及交互领域,公司的视讯会议镜头具备超广角、无畸变、清晰成像、精准变焦、快速聚焦等特点。相较视角固定且较小、画面清晰度不够的定焦镜头,公司产品可实现图像清晰无畸变且即时放大、多人视频时各主体间快速切换并聚焦等功能,具备突出优势。 未来,公司将瞄准更专精的细分领域进行差异化竞争,继续抓住下游新兴行业不断增长的需求,凭借自身技术实力,从高难度及高附加值市场开始渗透,不断开发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兴产品。目前,公司已经储备了众多新产品和新领域客户,未来将可以为公司带来较好的业务发展机会,支撑公司业绩增长。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光学镜头行业的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环境、下游行业发展周期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在宏观经济增长稳定、下游行业发展良好的时期,市场对光学镜头的需求较为旺盛;当宏观经济出现波动或下游行业发展放缓时,市场需求会受到一定抑制。例如,在智能手机市场,当消费者换机周期延长、市场饱和度提高时,对手机光学镜头的需求增长会放缓;在安防监控市场,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的影响,需求也会出现一定的周期性变化。然而,随着光学镜头在新兴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如 VR/AR、机器视觉、智能家居、消费电子等,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行业需求的周期性波动,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动力。 近年来,科技的持续进步为光学镜头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强大动力,新兴技术的涌现,推动着光学镜头朝着更高性能、更小体积、更低成本的方向发展。同时,伴随着中国的“产业升级”“国产替代”和“设备更新”,市场需求的多样化也在促进产业变革,从传统的摄影摄像领域,到智能手机、安防监控、汽车电子、机器视觉、智能家居等新兴领域,对光学镜头的需求不断攀升,且对其性能和功能的要求愈发严苛。 光学镜头结合了光学设计、高端精密制造等现代技术,代表国家的高端制造能力,是实现人工智能、大数据治理、智慧城市、万物互联等国家战略的基础产业,属于国家政策鼓励支持发展的行业领域。同时光学镜头作为捕捉视觉信息、光学成像的核心器件,是各类电子设备和产品的“眼睛”,其主要下游领域以智能汽车、安防监控设备、智能家居产品、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为代表的战略新兴产业,正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引导下蓬勃发展,为光学镜头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光学镜头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技术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尤其在定焦、低像素等中低端镜头市场,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正逐步替代国外厂商镜头,国产化替代正在加速。然而,在高端光学镜头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如在高分辨率、大光圈、光学防抖、长焦变焦等关键技术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突破。未来公司将在高分辨率定焦、星光级定焦、大倍率定焦、光学防抖等方面持续研究积累,推动中国高端光学镜头领域技术逐步突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5,466.46万元,同比增长20.01%;实现利润总额5,757.39万元,同比增长57.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42.98万元,同比增长47.0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36.97万元,同比增长51.24%。报告期内,公司抓牢市场发展机遇,营收规模持续增长,且公司降本增效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了盈利水平。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5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429,778.8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0,299,908.04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6,153,922.4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80.00万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00万元(含税),并于2024年9月10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公司2024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60.00万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4.12%。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注: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4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而发表意见的情形,并且该议案已在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获得了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一致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7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道陶泾路1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 至2025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5年4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下午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杰、沈丽燕 联系电话:0573-82229910 邮箱地址:zmax@zmax-opte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31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9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实行非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此外,在公司担任除非独立董事外具体职务的,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相关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等组成。 (二)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薪酬实行监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3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此外,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具体职务的,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相关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等组成。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及相关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等组成。 (四)其他说明 1、上述人员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全体委员,基于审慎原则,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审慎原则,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审慎原则,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0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并购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合作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和合作的授信银行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二、业务期限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召开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组织实施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信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授信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授信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其中与募集资金相关的现金管理资金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0,526.67万元,超募资金为4,090.34万元。根据《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 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故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同时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募集资金相关的现金管理资金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其他生产经营计划。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控人员负责对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8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所”)。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1] 近三年签署朗迪集团、杭齿前进、天龙股份、富佳股份、浙江黎明、甬矽电子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注2]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福莱蒽特、金鹰股份、正强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金额合计7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所在2024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且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2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中润”或 “子公司”),系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满足上述子公司日常经营和 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包含2024年审议的担保额度50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07.9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公司预计2025年在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2024年审议的担保额度5000.00万元),具体担保方式与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余额以单日对外担保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207.93万元,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北路188号二号楼4037室 3、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张杰 6、成立时间:2020年11月24日 7、股权结构:平湖中润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光学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3及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其他 平湖中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产业化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尽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发展布局。被担保对象平湖中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平湖中润产业化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尽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207.93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9%,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8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80.00万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0.00万元(含税),并于2024年9月10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公司2024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60.00万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4.12%。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并编制了《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了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了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向东先生、朱朝晖女士、周红锵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独立董事刘向东先生、朱朝晖女士及周红锵女士对本议案进行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得到了持续有效运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编写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在结合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基础上制定,能够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收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2024年的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基于审慎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方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等,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平华、张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并购贷款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合作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和合作的授信银行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签署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2024年已审议的担保额度5000.00万元),具体担保期限、方式等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本次为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在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实施“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4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卫军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监事会各项议案并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是综合考虑了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5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10日(星期四)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2日(星期三)至04月0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 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max@zmax-opt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10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10日 下午 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平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杰先生 财务总监:曾素莹女士 独立董事:刘向东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10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2日(星期三)至04月09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max@zmax-opt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82229910 邮箱:zmax@zmax-opt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06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189,860.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6,170,139.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7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274,372.58元。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297.45万元,系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计提尚未到账的利息297.47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0.01万元以及四舍五入导致的尾差0.0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中润”)于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18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其中与募集资金相关的现金管理资金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4,645.52万元,其中大额存单余额为22,145.52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500.00万元。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与持有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1,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后,使用超募资金1,2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该事项已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增加子公司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及嘉兴市平湖市为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对“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和“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润光学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润光学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润光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中润光学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44,617.01万元。 注2: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所产产品实现对外销售的收入金额。 公司代码:688307 公司简称:中润光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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