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决议; 4.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9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担任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毕马威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于2024年12月,毕马威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能够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境外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96.23万元(不含税)。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税)。2025年公司资产规模增加、审计范围扩大,故审计费用预计上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范围、内容等变更导致超出预计费用上限的情形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确定具体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2次会议,同意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确认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毕马威担任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认为毕马威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核依据充分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决议; 4.关于毕马威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含有关联方持股的控股子公司,拟提供不超过4.54亿元财务资金借款,提供资助时间不超过3年,利率结合当前资金市场环境为1.8%-3.0%。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龙源电力”)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新能源项目前期及工程建设融资需求,确保2025年项目投产目标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本公司融资平台优势,统筹协调资金分配,本公司拟于2025年为含有关联方持股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54亿元财务资金借款,提供资助时间不超过3年,结合当前资金市场环境,利率为1.8%-3.0%,主要用于风电及光伏项目建设。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签署了相关协议。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国能龙源罗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31,871.5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万峰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刘祥雄 控股股东: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新能源项目及相关产业的开发、建设管理及运营;风电发电机组成套安装、调试及维修;新能源、风电技术的咨询及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能龙源罗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罗平”)资产总额151,402.4万元,负债总额104,524.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6,877.99万元;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14,445.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为3,430.95万元,不涉及或有事项(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上一会计年度,本公司向龙源罗平提供7,000万元财务资助,其中3000万元利率2.07%,2000万元利率2.08%,2000万元利率2.25%(3年期),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龙源罗平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持有龙源罗平51.00%的股权,龙源罗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情况: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力”)持有龙源罗平49.00%的股权,本次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云南电力与本公司同属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控股,为本公司关联方。 (二)国能丰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石上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金建光 控股股东: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从事光伏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能丰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光伏”)资产总额29,224.45万元,负债总额15,610.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3,613.95万元;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3,513.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为166.34万元,不涉及或有事项(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上一会计年度,本公司未向丰城光伏提供过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丰城光伏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持有丰城光伏50.00%的股权,丰城光伏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情况:国家能源集团持有丰城光伏50.00%的股权,本次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公司属于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国家能源集团格尔木龙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11,7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光热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胡生宏 控股股东: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开发和生产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格尔木龙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光伏”)资产总额26,897.09万元,负债总额14,116.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2,780.20万元;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2,446.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为172.16万元,不涉及或有事项(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上一会计年度,本公司未向格尔木光伏提供过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格尔木光伏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持有格尔木光伏50.00%的股权,格尔木光伏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情况:国家能源集团青海电力有限公司持有格尔木光伏50.00%的股权,本次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公司属于国家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通过内部统借统还或委托贷款形式向龙源罗平提供时间不超过3年,金额不超过3亿元的财务资金借款;向丰城光伏提供时间不超过3年,金额不超过0.08亿元的财务资金借款;向格尔木光伏提供时间不超过3年,金额不超过1.46亿元的财务资金借款。结合当前资金市场环境,利率1.8%-3.0%,预计三年利息收入总计不超0.42亿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风电及光伏项目建设。 被资助对象应遵守条件: 被资助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财务资助款,所借款项不得用于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被资助方应按经龙源电力认可的借款计划申请借款,并接受龙源电力的监督;被资助方应按照《财务资助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支付本息的义务。 违约责任: (1)被资助方未按期偿还财务资助款本息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金额的5%每日计收逾期罚息;若逾期超过约定时间30天以上的,资助方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被资助方偿还全部财务资助款,如被资助方不能偿还,资助方有权行使担保合同权利(如有)。 (2)被资助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财务资助款的,资助方有权自财务资助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财务资助款总额的5%每日计收挪用罚息。同时资助方有权通知被资助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被资助方未按时整改的,资助方有权收回被挪用的财务资助款。 (3)被资助方按本协议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资助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向资助方进行赔偿。资助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助方为处理纠纷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公司向龙源罗平、丰城光伏、格尔木光伏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风电及光伏项目建设等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被资助单位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需严格按照龙源电力内部控制制度使用财务资助资金。本公司将及时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动态掌握资金用途,确保资金安全。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资助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少数股东提供了同比例资助,被资助控股子公司未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公司风电及光伏项目建设等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龙源电力的整体发展、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本公司对被资助公司有管理控制权,借款安排公允,出借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5年3月28日,除本次向龙源罗平、丰城光伏、格尔木光伏提供财务资助外,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余额为39,0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84,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5%,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 2.财务资助协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1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龙源电力”)于2025年3月28日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融资”)续签《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上限金额合计为7亿元,有效期为2025年3月29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关联关系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国能融资的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均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控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能融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公司续签〈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因本次签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非执行董事王雪莲、陈杰和张彤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与国能融资续签《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前次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与国能融资订立《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上限金额合计为9亿元,有效期2年(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5年3月28日)。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天津市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1508 法定代表人:焦晓佑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5日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持股49%,实际控制人为国家能源集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4年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2.上表数据按照四舍五入取值,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发现国能融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能融资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与龙源电力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国能融资为龙源电力提供融资租赁直接租赁相关服务(以下简称“直租业务”)。直租业务存续期间,出租人(即国能融资)依据承租人(即龙源电力或其附属公司)的选择购买租赁物,其直接目的是将租赁物租赁给承租人。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根据有关协议,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含利息)。在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权选择购买租赁物、续租或退租。 2、国能融资为龙源电力提供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回租业务”)。在售后回租情形下,承租人(即龙源电力或其附属公司)将其自有物出售给出租人(即国能融资),再从出租人处租回。根据有关协议,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利息。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权选择购买租赁物、续租或退租。 (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本协议。 除非龙源电力上市地上市规则另有要求,本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3月29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交易金额年度上限的规定 本协议有效期内,国能融资向龙源电力提供的融资租赁相关服务的年度金额上限如下: 1、龙源电力与国能融资开展直接租赁的交易总额每年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 2、龙源电力与国能融资开展售后回租的交易总额每年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 五、交易上限确定情况 基于本公司项目数量、资产规模以及融资需求的综合考量,结合国能融资存量业务规模及未来增量预期,将融资租赁业务年度交易额度设定为:直接租赁每年的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售后回租每年的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 国能融资具有融资租赁相关业务的服务能力和经验,本公司预计未来国能融资将持续向本公司提供直接租赁及售后回租,以满足本公司相关项目的未来融资需求。经审慎测算,上述交易额度设置可满足未来年度项目新增投资的资金需求。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协议项下的租金总额将根据相关设备的总购入价格及双方约定的利息决定。双方将参照融资租赁市场行情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确定租赁利率,租赁利率以签订合同时最近一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具体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加/减)相应的基点。租赁利息的利率将在根据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下订立的每一份融资租赁协议开始时决定。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在相关融资租赁协议存续期间调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租赁利率将做相应调整,租赁利率调整周期为12个月。交易金额应在每季度或每年度末支付,或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间隔支付。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八、本次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国能融资作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旗下金融服务平台,可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向本公司提供优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基于以下目的与国能融资开展关联交易:一是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资金来源;二是改进现金管理,优化资金计划;三是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实施,协议、交易上限及定价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公司与国能融资之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并未严重依赖该类日常关联交易。 九、与国家能源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龙源电力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7.5亿元,均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认为公司与国能融资续签《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龙源电力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协议签署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 4.国能融资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2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重要内容提示: 1.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源电力”)提出“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即在符合《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2025-2027年度期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2.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公司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正数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下,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本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20%。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3.45亿元的30%确定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按照目前公司总股本8,359,816,164股,2024年度拟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2278元(税前),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9.04亿元。该分配方案将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三、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 为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增强资本市场信心,做好市值管理工作,公司制定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稳定分红比例。考虑到公司近几年仍处于高速发展期,资本开支较大,资产负债率逐步上升,结合公司所在行业情况以及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公司拟定2025年至2027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的30%。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制定,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制定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有利于保持公司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与公司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该规划已充分考虑公司未来资本开支、现金流及资金平衡等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五、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2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宫宇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A股报告、A股报告摘要、H股报告及H股业绩公告,并将2024年度A股报告和H股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H股-2024年度业绩公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4)。 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德步2024年度述职报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明德2024年度述职报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峰2024年度述职报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以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09亿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存货、应收款项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8.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345,287,410.55元的30%确定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为1,904,366,122.16元,以目前公司总股本8,359,816,164股(其中A股5,041,934,164股,H股3,317,882,000股)为基数,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2278元(税前)。 若因公司增发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公司于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派发现金股息的金额将在人民币1,904,366,122.16元(税前)的分配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股息金额,将按照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在取得上述授权同时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处理执行利润分配方案的一切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9.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基金提取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人民币10,320,255.00元作为2024年度董事会基金,并按照《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审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示认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2024年度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均已取得公司批准,并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其定价均按照公司相关定价政策进行,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均未超过公司有关公告或股东通函中所披露的年度上限金额。 非执行董事王雪莲、陈杰和张彤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相关标的业绩承诺2024年度实现情况以及三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标的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并基于业绩承诺协议和2022-2024年累计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确定业绩补偿金额,同意向国家能源集团天津电力有限公司(原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收取2024年度业绩补偿金额8,910.50万元。 非执行董事王雪莲、陈杰和张彤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相关标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1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并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表示认可。 非执行董事王雪莲、陈杰和张彤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纪委书记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经理层成员2024年经营业绩的考核结果以及纪委书记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算安排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预算安排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综合计划指标安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综合计划指标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四季度重大风险监测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四季度重大风险监测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1,427.22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2025年度境内和境外审计师,境内和境外审计师审计费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5.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金融机构办理综合授信并开展相关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与金融机构办理综合授信,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含1,500亿元)的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一次性或分期的形式通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等机构审批、注册、登记、发行或设立债务融资工具,新增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含500亿元);以统一注册或分品种注册的形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可采取分期方式发行,新增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800亿元);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处理公司发行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或所属分子公司在境外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债券发行等直接债务融资和银行融资等间接融资,包括美元债、欧元债、点心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债、银行融资、银团融资及其他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人民币等,金额不超过1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不含循环融资额度)。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处理公司发行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所属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股东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股东借款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均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国能龙源罗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财务资助,向国能丰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08亿元财务资助,向国家能源集团格尔木龙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财务资助。控股子公司关联方股东将提供同比例资金支持。 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30.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公司续签〈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续签《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3月29日至2027年12月31日,开展融资租赁相关服务的年度金额合计不高于人民币7亿元,其中,融资租赁直接租赁相关服务不高于4亿元,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相关服务不高于3亿元。 非执行董事王雪莲、陈杰和张彤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融资租赁相关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3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向董事会作出一般性授权,以发行、配发或处理:不超过已发行A股20%的新增A股;不超过已发行H股20%的新增H股;并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修订,以反映于根据该授权发行或配发股份后的新股本结构。一般性授权有效期为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以下最早日期止期间: (1)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须举行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的期限届满时;或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载的授权当日。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 1.回购方案: (1)回购方式: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规定,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场内进行回购。 (2)回购数量:不超过于本议案获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总数的10%。 (3)回购价格:回购将分批次实施,回购价格不高出各次实际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的5%。实施回购时,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在该范围内确定具体回购价格。 (4)回购股份处置:公司完成回购后,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公司股份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6)回购时间限制:公司在召开定期业绩董事会、公布定期业绩前30天内,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或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2.授权方案 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处理H股回购,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等; (2)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3)开立境外股票账户、资金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4)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履行相关批准或备案程序(如涉及); (5)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本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6)签署及办理其他一切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7)同意董事会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上述事项。 3.授权有效期 上述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日期起至以下最早日期止期间:(1)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2)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及/或类别股东大会(如适用)上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载授权当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3.审议通过《关于编制〈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的30%,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3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3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晋冀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H股-2024年度业绩公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财务信息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及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重大决策过程依法合规,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以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09亿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存货、应收款项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345,287,410.55元的30%确定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为1,904,366,122.16元。以目前公司总股本8,359,816,164股(其中A股5,041,934,164股,H股3,317,882,000股)为基数,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2278元(税前)。 若因公司增发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公司于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派发现金股息的金额将在人民币1,904,366,122.16元(税前)的分配总金额内作相应调整。实际分配的每股现金股息金额,将按照实施股息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审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示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发现有违规担保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确认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均已取得公司批准,并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其定价均按照公司相关定价政策进行,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均未超过公司有关公告或股东通函中所披露的年度上限金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能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并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表示认可。 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