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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风险限额管理工具,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前瞻性,强化声誉风险防范、监测和处置的有效性,聚合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引领力。同时,进一步升级公司风险管理平台,持续建设“数据+定价、风险+损益”计量引擎基座,打造支持“对风险实时动态监测和准确计量”的各类风险管理应用,融合科技提升风险管理质效,保障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三)集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整体运营效能 2024年,公司围绕战略目标,紧跟市场变化,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以技术驱动增效,不断强化资产负债管理,优化各项资金及资源配置效率。公司及时根据业务变化情况,运用多样化的融资工具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减少利息支出成本,着力提升公司整体收益。同时,公司深挖成本管理效能,精准定位并淘汰低效低产投入,不断推动公司成本精细化管理。2024年6月起,公司逐步修订完善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差旅管理办法,在公司内树立起全员参与并长期保持的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持续提升整体管理效能。 五、做深企业文化建设,压实“关键少数”责任担当 (一)积极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 公司积极响应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号召,对照“五要五不”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相关要求,对企业文化建设进行再校准、再升级,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担当”的企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公司持续深入践行行业文化理念,不断丰富文化内涵、创新文化载体、擦亮文化品牌,进一步凝聚向上向新、共进共赢精神的文化价值体系。 2024年,公司将文化建设全面融入公司经营发展,召开文化建设专项会议,审议了《华泰证券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工作进展》;下半年,公司开展了“活力华泰,健行未来”员工健康关爱季、“泰然驭风”风险文化月系列宣导等活动,将证券行业文化、荣辱观及公司文化广泛传递给公司员工,持续提升员工对行业、公司文化的感知与认同。公司还以创新思维打造差异化的文化品牌,通过组织系列文化沙龙活动、制作行为金融学科普公开课、推动优秀文化建设案例进入头部高校案例库等特色项目,不断增强公司在各个领域的专业影响力,着力将企业文化优势转化为服务实体经济的价值创造优势。此外,公司“泰青春”党建文化案例于2024年5月入选《2023年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年报》,开展的《投资银行业务廉洁风险防范与廉洁文化建设研究》于12月荣获2024年全国金融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二)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担当 公司面向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持续开展各类自律和专业培训,2024年下半年公司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与违法案例分析、反贪污、反洗钱等超5次主题培训,并认真做好金融监管政策宣导,持续增强其责任意识、强化职业操守、提升专业素养,进一步保障公司规范运营。同时,公司不断完善与经营绩效、业务性质、贡献水平、合规风控、社会文化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并发布《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稳健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功能发挥,围绕个人、企业、机构等各类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加速迭代升级业务模式,全力构建覆盖全球主要市场、全业务链协同联动的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释放客户与业务深度价值,在盈利能力、金融科技实力及国际化发展水平等方面持续进阶,进一步以金融活水浇灌实体经济沃土,以责任担当书写可持续发展新章。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0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8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分别回避该预案中涉及自身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分别回避该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分别事先审核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认可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对2025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见下: 1、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1)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2)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1)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单独预计) ■ (2)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5)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6)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 4、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 5、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 7、与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 8、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公司现任及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关联自然人。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可能存在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或通过认购、申购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等与公司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情况。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相关关联交易以实际发生数计算。公司将严格坚持市场定价原则实施上述关联交易。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条件与第三方非关联人等同的关联交易免于披露。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1、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末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5.21%,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735724800G,注册地在南京市,经营范围为: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派出的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2、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末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42%,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68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134767063W,注册地在南京市,经营范围为:公路管理与养护;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与应用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住房租赁。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也是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派出的监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3、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监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注册资本人民币76.462454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1347595731,注册地在南京市,经营范围为:金融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业务。省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兼并重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投资咨询。 4、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监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含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的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4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1347771223,注册地在南京市,经营范围为:金融、实业投资,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国贸贸易;房屋租赁;茧丝绸、纺织服装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5、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3.6172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279533137K,注册地在深圳市,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也是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 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83.51324463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796544598E,注册地在南京市,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7、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83.21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MA1P1ERM7T,注册地在南京市,经营范围为:港口运营管理,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远洋、沿海、长江及内河航运,陆上货物运输,仓储物流,大宗商品交易,港口和航运配套服务,沿江沿海岸线及陆域资源收储和开发利用,港口产业投资,涉江涉海涉港资产管理,股权和基金的投资、管理和运营。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坚持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坚持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六、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对在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分类汇总,并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请参阅《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之“十一、重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预计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预计关联交易的定价坚持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预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预计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611,438,102.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027,302,28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本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3,340,101,843.97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已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4,095,342.15 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为人民币4,694,197,186.12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0.52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8%。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包含GDR存托人)和港股通投资者支付,以港币或人民币向H股股东(不含港股通投资者)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2025年8月31日前派发2024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6人,周洪溶监事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王莹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成中主持。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2024年度报告。 2、同意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全体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后,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同意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实行分项表决,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职工监事顾成中先生、王莹女士、王娟女士在审议本人薪酬情况时已分项回避表决,监事吕玮先生、于兰英女士、张晓红女士、周洪溶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一)顾成中先生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王莹女士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王娟女士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0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南京。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9人,陈仲扬、刘长春等两位非执行董事和王兵独立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陈仲扬、刘长春分别书面委托柯翔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王兵书面委托王全胜独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预案。 五、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2024年度报告。 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七、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八、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九、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025年3月24日、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信息技术管理暨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十二、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丁锋先生回避表决。 (二)与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仲扬先生回避表决。 (三)与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柯翔先生回避表决。 (四)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长春先生回避表决。 (五)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易先生回避表决。 (六)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与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长春先生回避表决。 (八)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年3月24日、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预案。 十三、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自营投资额度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控制指标等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营投资规模: 1、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 2、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500%。 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互换便利投资持仓。“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及“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进行计算。 需说明的是,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取决于执行自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十四、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计划。 十五、同意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A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及GDR审计报告;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H股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H股审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9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具体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六、同意关于制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晋永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人选,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晋永甫先生将接替刘长春先生履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八、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提名委员会(共3人,独立董事占1/2以上):王全胜先生、王建文先生、彭冰先生,其中:王全胜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不作调整。 十九、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朱有为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朱有为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 二十、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半年度报告》。 二十一、同意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障公司业务经营持续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增强公司经营灵活性及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内容 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予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一般性授权,即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以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截至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即H股)各自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库存股份(如适用))之20%之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并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的权力(包括授权董事会于相关期间作出或授予可能须于相关期间届满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的权力)。 (2)授权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决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拟发行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的类别及数目;2、定价方式及/或发行/转换/行使价格(包括价格区间);3、发行时机、发行期间;4、发行对象;5、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6、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7、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监管机构、上市地交易所要求的具体发行方案所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3)授权董事会聘请与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相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相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4)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相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第(3)项和第(4)项相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6)授权董事会实施发行方案,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以反映公司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相关的条款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及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7)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获授权人士(包括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共同或分别制定具体发行方案,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递交与认可、分配或发行一般性授权项下股份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二)授权期限 除董事会或获授权人士于相关期间就发行A股及/或H股股份(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作出或授予售股建议、要约、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之权力或其他权力,而该售股建议、要约、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之权力或其他权力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 “相关期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期止: (1)自本议案通过之日后的公司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议案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 (3)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如相关期间董事会或获授权人士已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或采取相关行动,而该等文件、手续或行动可能需要在上述相关期间结束时或之后履行、进行或持续至上述相关期间结束后完成,则相关期间将相应延长。 董事会仅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并在取得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及监管机构的一切必需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权。 二十二、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实行分项表决,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执行董事张伟先生、周易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建文先生、王全胜先生、彭冰先生、王兵先生、老建荣先生在审议本人薪酬情况时已分项回避表决,非执行董事丁锋先生、陈仲扬先生、柯翔先生、刘长春先生、张金鑫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一)张伟先生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周易先生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尹立鸿女士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王建文先生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王全胜先生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彭冰先生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王兵先生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老建荣先生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谢涌海先生的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十三、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行职责、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易先生回避表决。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十四、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十五、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在南京召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伟先生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规总监工作报告》和《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非表决事项),并审查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具体情况的报告》,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 其中,《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晋永甫先生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 晋永甫先生简历 晋永甫先生,1968年10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会计师、政工师。1992年8月至2005年5月历任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财务部会计、经理助理、副经理;2005年6月至2007年2月任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捷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11年4月任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1年5月至2013年12月任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发展部经理;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发展部经理、江苏汇鸿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信息中心总监;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信息中心总监;2018年5月至2022年3月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监、江苏汇鸿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汇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3月至2023年8月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2023年8月至今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晋永甫先生任职的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独资企业。 截至本公告日,晋永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688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建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A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及GDR审计报告,续聘德勤香港为公司H股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H股审计报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德勤华永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亦在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金融业,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金融业的上市公司共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2、德勤香港 (1)基本信息 德勤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1972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德勤香港注册地址为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35楼。 自2019年10月1日起,德勤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德勤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等机构注册的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香港2023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2024年末,德勤香港合伙人人数为125人,香港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92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香港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提供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近三年,德勤香港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原名:财务汇报局)对德勤香港公众利益实体项目每年进行独立检查,自2022年10月1日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被赋予对非公众利益实体项目进行查察的权力,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德勤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德勤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小骏女士,自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胡小骏女士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2022年开始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胡小骏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金融机构审计报告超过1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杨梁女士,自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杨梁女士2007年加入德勤华永,2022年开始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杨梁女士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健先生,合伙人,自2007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韩健先生2022年开始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金融机构审计报告共9份。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对华泰证券2025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收费是以其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98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认为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A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及GDR审计报告,聘请德勤香港为公司H股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H股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A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及GDR审计报告,聘请德勤香港为公司H股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H股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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