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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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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5,816,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70,581,616.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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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彩色滤光片、触摸屏、镀膜导电玻璃及真空镀膜产品,开发相关技术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液晶显示器件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研发和生产平板显示材料及器件、触控器件,现有的主导产品包括中小尺寸(10英寸以下为主)液晶显示器件用ITO导电玻璃、彩色滤光片(CF)、TFT-LCD显示面板及模组、电子纸显示用驱动背板和反射式彩膜、电容式触摸屏(以中大尺寸产品为主,10-27英寸),可提供完整的液晶显示、电子纸显示及触控器件的技术和产品解决方案,产品规格品种齐全,广泛应用于平板电脑、触控笔记本电脑、一体化计算机等消费电子应用领域及车载、医疗、工控、教育、办公等专业应用领域。
  公司产品的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大部分产品具有较为显著的多品种、小批量的定制化产品特征。
  (2)行业竞争格局
  ITO导电玻璃方面,受市场需求整体不振、TFT-LCD进一步降价和加速替代竞争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近年来技术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市场的激烈竞争仍然体现为价格竞争。
  显示屏方面,受技术创新、政策支持、消费者偏好变化以及全球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球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类电子产品整体需求有望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汽车、医疗等专业应用领域的显示屏需求日益向大屏化、多屏化方向发展,近年来除新增高世代IT AMOLED产线外,高世代液晶显示面板产线新增较少,显示面板市场整体需求有望回暖,供求关系逐步改善,未来市场有望步入健康良性发展的局面。
  触摸屏方面,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触控笔记本电脑、一体化计算机、车载触摸屏等领域,公司为全球笔记本电脑用触摸屏的龙头厂商,车载触摸屏出货量国内领先。
  (1)笔记本电脑用触摸屏方面,根据市场调研机构预计,随着全球经济环境有望逐步改善、Windows 10操作系统将于2025年10月终止升级和技术更新、商务笔记本电脑的换机需求刺激,预计2025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需求有望呈现个位数增长,与公司密切相关的笔记本电脑用触摸屏的总体需求预计有望同步增长。另一方面,带有人工智能(AI)功能的AI PC产品在2024年为发展元年,2025年AI PC的硬件、操作系统、人工智能操作及其他软件资源有望进一步升级并有望得到笔记本电脑厂商进一步的深入开发新产品和推广应用,AI PC产品 2025年需求有望进一步增长,从而有望带动全球笔记本电脑的需求增长。但是,与此同时,嵌入式结构(On Cell/In Cell)的触控显示屏的市场渗透率进一步提升,外挂式结构的电容式触摸屏厂商的市场竞争压力日益加剧。
  (2)一体化计算机(AIO PC)用触摸屏方面,In Cell结构以其较低的生产成本优势占据市场主流地位,公司采取自主开发出AOFT结构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积极应对In Cell结构的市场竞争,公司自主开发的SFM结构Film Sensor产品获得越来越多的客户认可,后续计划逐步加大向市场和客户的推广应用力度。
  (3)车载等专业应用触摸屏方面,以车载、医疗、智能家居应用为主;随着全球汽车日益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方向深入发展,预计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出货量有望继续保持增长,与其配套使用的全球车载触摸屏日益向大屏化、多屏化方向深入发展,市场需求有望相应增长,但市场进入者日益增加,且面临每年持续降价的压力,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此外,显示面板厂商持续加大嵌入式结构(On Cell/In Cell)的触控显示屏的市场推广力度,In Cell已占据车载触摸屏的市场主流地位,且日益挤占外挂式结构触摸屏的市场份额,公司外挂式结构的车载触摸屏市场竞争压力日益加剧。
  (3)行业发展趋势
  根据专业研究机构集邦咨询(TrendForce)2024年11月发布的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需求呈现出逐步恢复的态势,叠加Windows 10将于2025年10月终止升级和技术更新和商务市场的换机需求,以及AI技术对行业的影响逐渐显现,有望带动全球笔记本电脑的换机需求,集邦咨询(TrendForce)预测2025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同比2024年预计增长率约4.9%,出货量将达1.83亿台,具体统计预测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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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集邦咨询(TrendForce),2024年11月
  细分市场方面,AI PC产品在2024年为发展元年,2025年AI PC的硬件、操作系统、人工智能操作及其他软件资源有望进一步升级并有望得到笔记本电脑厂商进一步的深入开发新产品和推广应用,AI PC产品2025年需求有望进一步增长;商用笔记本电脑2024年受到全球经济环境动荡,需求表现保守,订单释放不如预期,但2025年随着不利因素的消退,以及商用市场有望复苏,预期出货量将有望实现个位数增长。2024年,在笔记本电脑厂商积极促销刺激需求的作用下,入门款机种成为销售主力,而2025年消费市场将更趋稳定,笔记本电脑厂商将重新聚焦于高附加价值与高盈利机种,预期消费机种产能增长将放缓,但产品结构将更优化;随着Chromebook在教育领域的广泛应用,各国政府对于提升学生数字化学习能力的更趋重视,从全球范围看,Chromebook市场的规模正在不断扩大,预计其市场增长率2025年将达到8%,将进一步巩固其在全球教育科技领域的地位。
  在笔记本电脑用触摸屏市场方面,受触摸屏在笔记本电脑的渗透率相对稳定、市场规模逐步扩大,以及全球显示面板市场2022年至今整体持续供大于求以及中小尺寸触摸屏市场需求萎缩等综合影响,显示面板厂商加大对嵌入式结构(On-Cell/In-Cell)的触控显示屏的生产和市场推广应用力度,嵌入式结构触控显示显示屏在笔记本电脑用触摸屏的渗透率近几年来持续攀升,2025年及以后年份有逐步取代外挂式结构触摸屏的市场主流地位的趋势;此外,以智能手机为典型应用市场的中小尺寸外挂式结构触摸屏厂商为摆脱智能手机市场需求不振的不利影响,逐步切入中大尺寸外挂式触摸屏市场,将进一步加剧中大尺寸外挂式结构触摸屏市场的竞争形势,价格竞争日趋激烈。
  在车载触摸屏方面,显示面板厂商近几年来持续加大嵌入式结构(On-Cell/In-Cell)触控显示屏在车载触摸屏的市场推广应用力度,In Cell结构已取代外挂式结构占据全球车载触摸屏的市场主流地位,日益挤占外挂式结构(G-G、OGS、GF等)电容式触摸屏厂商的市场空间;此外,随着全球汽车日益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方向深入发展,预计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出货量有望继续保持增长,与其配套使用的全球车载触摸屏日益向大屏化、多屏化方向深入发展,市场需求未来有望持续增长。
  此外,在新型显示技术方面,Mini LED背光技术不断成熟、成本不断下降,采用Mini LED背光的TFT-LCD显示面板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至液晶电视、台式监视器、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商用显示。尽管面临OLED和Micro LED的竞争,但TFT-LCD凭借其在成本、画质与规模化生产上的综合优势,且显示面板尺寸每年环比需求日益增大,未来仍有望保持中高端显示市场的主流地位,市场规模有望持续成长;柔性AMOLED显示面板技术日益成熟、在单向折叠的基础上,已朝着十字、多向、卷曲等高级折叠形态进步,目前除应用于智能手机市场方面,还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电视、车载显示、智能家居、VR显示等领域,柔性AMOLED显示面板市场占有率有望持续攀升;LTPS TFT仍将占据智能手机的主流地位,应用领域持续向车载、高端笔记本电脑拓展;氧化物半导体TFT以其优异的电学性能、透明性和制造工艺兼容性且不断提升的技术性能占据中高端笔记本电脑显示市场的主流地位,并逐步向车载显示器、工业控制面板、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应用领域拓展;彩色电子纸显示方面,2024年全球黑白电子纸显示需求逐年回落,但与此同时,彩色电子纸显示需求爆发式增长,2023年可被视为全球彩色电子纸显示产业化应用的元年,2024年开启全球中大尺寸彩色电子纸显示产业化应用的元年,微胶囊/微杯电泳显示技术、微电腔显示(MED)技术等多种技术路线的彩色电子纸显示产品逐步推向市场,彩色电子纸显示的应用领域不断得到拓展,从目前的彩色电子书阅读器、电子纸平板等应用领域逐步拓展至彩色电子书包、扩展显示器、电子公交站牌、电子纸数字标牌、电子白板、公共显示、户外广告牌等诸多领域,未来市场成长空间广阔;Mini LED直显、LTPO OLED、硅基OLED、印刷显示等各类新型显示技术和产品不断创新,市场日益成熟,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说明
  1、为满足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一一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显示”)投资建设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以下简称“MED项目”)资金筹措的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莱宝显示申请总计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银团贷款提供该等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的10.9091%的连带责任担保;2024年9月19日,公司与MED项目银团指定的代理行一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浔区支行在湖州市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南浔2024银团保证001号),公司为莱宝显示上述贷款合同项下本金38,181.85万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银团贷款合同暨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担保正在履行中,未发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
  2、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能力,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预计2024-2026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提供自2024年10月27日起两年、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2024年10月22日,公司向重庆莱宝提供担保期限2024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10月26日,担保最高总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按《企业担保函》签署日一一2024年10月22日的美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1:7.1223折算为人民币42,733.80万元)的担保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担保正在履行中,未发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
  (二)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原全资子公司一一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莱宝光电的履约能力,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决议通过,2021年8月12日,就莱宝光电与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项下约定义务的担保事项,公司与莱宝光电共同签署了担保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担保最高金额为500万美元、受益人为合肥联宝的《最高额保证函》。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和授权,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备案后,2022年12月28日,莱宝光电增资引入三家新股东共同签署了《增资合作协议》;同日,还共同签署了合计最高担保金额500万美元保持不变、公司及各增资方分别按照各自在莱宝光电增资后的认缴出资比例对应承担担保最高金额(其中,公司在莱宝光电增资后的出资比例30%,为莱宝光电提供前述担保的最高金额相应变更为150万美元,按照本次变更后的担保协议签署当日美元兑换人民币基准汇率1:6.9681折算为人民币1,045.22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函》(以下简称“担保变更协议”),本次变更后的担保协议的担保期限自签署之日起两年,即自2022年12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止。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担保已履行完毕,未发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事项。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3,181.85万元,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度为80,915.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21,396.95万元的15.5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21,396.95万元的0%。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臧卫东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上市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根据财政部2023年11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根据财政部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即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有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2026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的目的: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防范和减轻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变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与符合相关条件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资质、外汇交易品种丰富、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业务。
  2、交易的额度: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
  3、审议程序:本次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上述外汇衍生品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4、风险提示: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正常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基础,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1、交易的目的
  公司存在大量进出口贸易业务,特别是出口贸易业务,基本以美元结算,预计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波动影响;特别是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一一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显示”)投资建设的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以下简称“MED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90亿元,拟租用现有成熟工业厂房,MED项目总投资大部分用于进口设备采购,2025年需大量支付日元、美元设备款;在美元或日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升值时,将极大提高进口设备的采购成本,进而极大提高MED项目投资甚至导致项目超出投资预算、对项目实施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防范和减轻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变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时、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业务。
  公司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的金额: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
  3、交易的方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机构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交易的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投入的资金来源均以公司的自有资金为主,必要时可能涉及部分使用银行借贷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且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2025-2026年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合法、合规的;
  2、公司与符合相关条件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资质、外汇交易品种丰富、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遵循衍生品交易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因此,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充分遵循了稳健、谨慎的原则;
  3、公司2025-2026年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任意时点外汇衍生品交易合计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因此,公司2025-2026年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处于适度、风险可控的范围。
  综上所述,公司2025-2026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可行的,具体分析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2026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2026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及签署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给公司带来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如汇率或利率实际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变化趋势发生大幅偏离,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将超过不锁定汇率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一定费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的现金流需求;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机构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衍生品业务以保值为原则,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机构;
  3、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特点及风险的学习与培训,严格执行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进行衍生品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
  5、公司审计监察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开展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如外汇实际变化趋势与公司预期的外汇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则可从一定程度上避免外汇波动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如外汇实际变化趋势与公司预期的外汇变化趋势产生较大的背离,则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会一定程度降低公司的收益。
  鉴于: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衍生品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
  (2)公司制定了《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审计监察部将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因此,预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7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指母公司,本章节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357,091,303.7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135,709,130.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4,136,522.28元,减去2024年支付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176,454040.0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019,064,655.65元;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222,871,694.75元,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执行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因此,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应为2,019,064,655.65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037,997,973.73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2,038,000,613.73元(均为资本溢价)。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可自由支配资金余额(扣除控股子公司一一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实施专项资金314,682.08万元)、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自2025年开始实施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等因素,董事会提出以下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5,816,1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70,581,616.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表1: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数据统计一览表(2022-2024年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0,581,616.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444,714.61元的比例为18.85%,低于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6.5.5条款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比低于30%的原因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元器件行业,细分行业为中小尺寸平板显示行业和触摸屏行业,主导产品随着终端应用产品需求呈一定季节性的周期变化。
  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除持续开展现有主营业务外,公司一方面持续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一方面,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正在投资建设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以下简称“MED项目”)、海外业务机构、海外生产基地等项目,致力于不断培育出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
  公司产品的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大部分产品具有较为显著的多品种、小批量的定制化产品特征。
  公司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为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及其全贴合产品,近几年来持续保持良好的盈利水平,近三年的盈利水平统计如表2所示:
  表2:公司近三年盈利数据统计一览表(2022-2024年度)
  ■
  公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34,710.18万元,占公司期末总资产的46.02%;期末的资产负债率为37.38%,比期初增长15.22个百分点,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莱宝显示收到含回购条款的投资款200,000万元及计提利息费用在合并会计报表层面确认为长期应付款,导致公司非流动负债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大幅提升,但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处于正常水平,经营性现金流较好,公司财务状况健康。
  公司2025年及2026年具有较大金额的资金需求,主要包括: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拟在新加坡投资100万美元设立海外业务机构、在泰国投资2,000万美元设立海外生产基地。截至目前,该等两个海外子公司已完成注册设立,2025年起开始投资建设海外业务机构和海外生产基地。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一一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6,000万元实施重庆莱宝产业园A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预计自2025年起开始建设实施。
  (3)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莱宝显示投资建设MED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90亿元,除注册资本金55亿元外,2025年起还将逐步使用银团贷款35亿元,且项目投产后还将面临较大金额的流动资金需求。
  (4)公司年度营业收入规模50亿元以上,日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具有较大金额的需求。
  此外,如表1所述,公司近三个年度(2022-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388,198,888.00元,占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372,431,488.08元的104.23%,远高于30%,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
  综合而言,公司在未来生产经营及发展过程中将有较大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已执行的现金分红方案,2024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0,581,616.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85%是合理的。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4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以及投资建设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设立海外业务机构和海外生产基地、控股子公司一一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全资子公司一一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重庆莱宝产业园A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方面;同时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3、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将积极与股东保持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董事会办公室专用电子邮箱、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听取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提供的意见和诉求。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兼顾好经营业绩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积极回馈投资者。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现金分红方案是合理的,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的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荣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全文登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详见登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登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对该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指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357,091,303.7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38,815,405.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65,961,104.94元,减去2024年支付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176,454040.0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019,064,655.65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222,871,694.75元,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执行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因此,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应为2,019,064,655.65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037,997,973.73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2,038,000,613.73元(均为资本溢价)。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实施、日常运营等对公司2025年资金需求状况等因素,提出以下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5,816,1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70,581,616.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提名方式和程序,经审核,监事会同意选举王娟、王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仍应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之日止。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如下:
  王娟:女,1972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92年10月参加工作,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22年8月至2023年9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23年9月至2025年3月任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25年3月至今任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党支部书记。未持有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辉:男,1975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入职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天健集团投资开发部/投资发展公司经理助理、深圳市东部沿海高速公路莲塘一盐田段代建项目部合约管理部经理、天健集团风险控制部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天健集团广州地产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2年5月,任天健集团长沙地产公司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担任天健集团公司风控与审计部总经理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7日,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定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召开的2024年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3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 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
  2、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3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刊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6)《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7)《关于2025-2026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2026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和2025年3月2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2026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8)《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9)《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3、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5、提案8、议案9、提案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四条之规定,提案8、提案9、提案10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8人,独立董事4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本次会议提案9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除提案8、提案9、提案10以外,本次会议的其他各项提案均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4)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完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要求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异地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和下列地点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107
  传真:0755-29891997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人:王行村、曾燕
  3、联系电话:0755-29891909
  4、传真号码:0755-29891997
  5、电子邮箱:lbgk@laibao.com.cn
  (三)本次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6”,投票简称为“莱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8、提案9、提案10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其余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8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监事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路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了解了公司本次会议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关于召开2024年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以在下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
  1、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内打“√”表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否则对应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行为视为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次委托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姓名(法人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莱宝高科股票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2025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必须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3:00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的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参加会议董事12人。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臧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登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邹雪城、周小雄、翟洪涛、袁振超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各自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登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登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指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357,091,303.7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38,815,405.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65,961,104.94元,减去2024年支付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176,454040.0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019,064,655.65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222,871,694.75元,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执行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因此,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应为2,019,064,655.65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037,997,973.73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2,038,000,613.73元(均为资本溢价)。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实施、日常运营等对2025年的资金需求状况等因素,提出以下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5,816,1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70,581,616.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调整。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刊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亦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3月29日登载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刊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登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登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审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独立性自查情况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2026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内、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2026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2026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刊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5-2026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登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将现有一级部门一一企管部更名为“企管中心”,并新增两个一级部门一一产品管理中心、产品开发中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8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裕奎、秦湘灵、廖林、袁平、王战堂、李绍宗、梁新辉、王行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一。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按照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均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票数占公司董事会董事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之日止。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选举周小雄、张盛东、翟洪涛、袁振超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按照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均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票数占公司董事会董事总数的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之日止。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2:00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刊载于2025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裕奎:男,1971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经理兼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光伏科技分公司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经理、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光伏科技分公司总经理、国能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任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经理、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光伏科技分公司总经理、国能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能(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光伏科技分公司总经理、国能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能(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兼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光伏科技分公司总经理、国能(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1月至2022年8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2022年8月至2023年9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2023年9月至今任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2022年4月至今,任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秦湘灵:女,1972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5月至2020年9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与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证券融资与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3年9月至今任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廖林:男,1966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工程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7月至2020年8月任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经理兼神华节能环保中心主任(期间,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兼任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产业运营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任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兼企业管理部经理;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任;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任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专职董事;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任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专职董事;2024年2月至今任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一级业务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袁平:男,1969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18年4月至2023年10月,就职于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就职于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任监事、监事会主席;2024年4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管理部)任副主任。目前兼任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天健水榭香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天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深圳市光明天健文体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壹创国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王战堂:男,1972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入职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现场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计监察部副经理、成本管理部副总监、董事会办公室高级资深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高级资深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李绍宗:男,1964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玻璃研究所真空室助理工程师,中国东方技术实业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光通发展有限公司光纤部工程师,深圳市国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市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0年4月至2016年1月,任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21年4月,任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更名后名称:浙江莱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成都莱宝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2月至今,任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持有本公司934,945股股票。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梁新辉:男,1973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等职务。2007年9月至今,入职本公司工作。200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8、王行村:男,1977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聚友(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投资部投资经理。2004年2月入职本公司工作,曾任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副经理、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201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12,000股股票。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9、周小雄:男,1961年出生,中国香港,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EMBA。曾任广东省证券公司证券业务部副经理,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秘书科副科长,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公司证券业务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分业管理处和基金托管处处长,中山证券有限公司(综合类)总裁,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市迈兰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文顿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文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壹佰国际葡萄酒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南沙科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波顿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迈兰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兰德新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202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0、张盛东: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员职称。历任北京航空工艺研究所(625所)助理工程师、南京电子器件研究所(55所)工程师,以访问学者身份赴香港科技大学工作;历任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副教授、教授;2009年1月至今,历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副院长(止于2016年)、院长(止于2022年)。2020年12月至今,兼任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1、翟洪涛: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2、袁振超: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专业为会计学。2014年7月以来,任教于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分别担任教研型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后联合培养导师,会计系副主任。现兼任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深入了解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8日下午3:00-5:00举办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及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5年4月8日下午3:00-5:00。
  (二)召开方式:以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方式进行。
  (三)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二、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臧卫东先生、总经理李绍宗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梁新辉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行村先生、独立董事袁振超先生。
  三、征集问题相关安排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关注的问题。敬请投资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7日,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董事会办公室专用邮箱:lbgk@laibao.com.cn,或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留言提问,也可以在活动交流期间进行互动提问。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相应回复。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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