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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78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24,741,865,118股,扣除将回购注销的856,199股后,公司总股本24,741,008,919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03,899,587.5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多功能综合型建设集团之一,能够为客户提供全套工程和工业产品及相 关服务。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咨询、装备制造等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延伸产业链条, 扩展增值服务,开展了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金融、物贸、资产经营等相关多元业务。经过多 年的实践和发展,公司各业务之间形成了紧密的上下游关系,逐步形成了公司纵向“建筑业一体 化”,横向“主业突出、相关多元”的产品产业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说明如下: (一)公司新签合同及未完合同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新签合同额27,151.8亿元,同比下降12.4%。其中境内业务实现新签合同额24,942.8亿元,同比下降14.0%;境外业务实现新签合同额2,209.0亿元,同比增长10.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完合同额68,860.5亿元,同比增长17.2%。 2024年新签合同额统计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主营业务板块发展情况 1.工程建造业务 工程建造是公司的核心板块,是巩固公司建筑行业领先地位、增强品牌实力的根基,是提高市场影响力的重要支柱,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公司工程建造业务涉及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领域,经营区域分布于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拥有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多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基本经营模式是在境内外通过市场竞争获得订单,按照合同约定以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等方式完成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任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负责。 公司始终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是全球最大的建筑工程承包商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各类资质及许可4,052项,其中,施工总承包特级84项,施工总承包一级416 项,设计综合资质4项、勘察综合资质7项、监理综合资质2项,长输管道 GA1 安装许可2项,GA1设计许可1项。84项总承包特级中,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8项,占全国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数量的50%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34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2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9项;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项;今年新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项,填补了公司在水电市场领域高等级稀缺资质的空白。公司拥有“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隧道掘进机及智能运维全国重点实验室”和“桥梁智能与绿色建造全国重点实验室”三个国家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10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国家地方联合研究中心(数字轨道交通技术研究与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52个省部级研发中心(实验室),是中国铁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建造方面最先进技术水平的代表。公司是“一带一路”建设中主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力量之一,是“一带一路”代表性项目中老铁路、印尼雅万高铁、匈塞铁路、孟加拉帕德玛大桥等项目的主要承包商。 报告期内,公司工程建造业务新签合同额18,710.1亿元,同比下降16.9%。分业务领域来看:铁路业务方面,完成新签合同额3,194.2亿元,同比增长0.3%;公路业务方面,完成新签合同额1,673.6亿元,同比下降24.3%;市政业务方面,完成新签合同额1,936.3亿元,同比下降25.9%;城轨业务方面,完成新签合同额727.0亿元,同比下降55.8%;房建业务方面,完成新签合同额9,211.6亿元,同比下降19.7%;其他业务方面,完成新签合同额1,967.4亿元,同比增长42.8%。 2.设计咨询业务 设计咨询是公司的核心板块,是引领公司技术与产业升级、带动其他业务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的重要依托,是促进产业协同、提高全产业链创效能力的关键支撑。公司设计咨询业务涵盖研究、规划、咨询、造价、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总承包以及产品产业化等基本建设全过程服务,主要涉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市政、房建、水运、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等行业,同时积极向山地齿轨、悬挂式空轨、中低速和高速磁浮、新基建、智慧交通、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电力、节能环保等新行业新领域拓展。基本经营模式是在境内外通过市场竞争获取设计咨询订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咨询及相关服务等任务。同时,公司不断探索创新设计咨询业务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在城市基础交通设施规划方面的优势,发挥市场牵引作用和空间拓展作用,全面提升产业链一体化服务能力,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作为中国设计咨询服务行业的骨干企业,公司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主导作用,尤其是在协助制订建设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等方面的铁路行业标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深度参与高原铁路、大跨桥、复杂隧道等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建造工作,凭借先进的设计理念和精湛技术成功打造多座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桥梁,突破了一系列“高大难新”隧道关键技术,攻克诸多世界性难题,搭建起纵横交错的交通脉络,极大地推动了区域间的互联互通。公司累计获得鲁班奖246项、国优工程奖546项(含金质奖43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200项,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154项、国家级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110项、国际工程咨询(FIDIC)和工程设计大奖35项。在2024年ENR全球150家最大设计企业和225家最大国际设计企业排名中,公司分别位列第28和139位。报告期内,公司设计咨询业务新签合同额258.2亿元,同比下降7.0%。 3.装备制造业务 装备制造是公司核心板块,是践行“三个转变”、推动品牌高端化的重要载体,是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是补链强链、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公司装备制造业务主要服务于境内外基础设施建设,产品涵盖道岔、隧道施工设备、桥梁建筑钢结构、工程施工机械、装配式建筑品部件以及轨道交通电气化器材等,基本经营模式主要是在境内外通过市场竞争获取订单,根据合同按期、保质保量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公司在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等交通基建相关的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处于全国乃至世界领先地位,在科技创新、核心技术、生产制造、品牌知名度等方面优势突出。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盾构机/TBM研发制造商,是全球领先的道岔和桥梁钢结构制造商、国内领先的铁路专用施工设备制造商、全球领先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型装备制造商。作为工程建造高端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公司研发制造的隧道掘进机、隧道机械化专用设备、工程施工机械、道岔、钢桥梁等产品市场需求充盈稳定。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中铁工业(股票代码600528.SH)是我国铁路基建装备领域产品最全A股主板唯一主营轨道交通及地下掘进高端装备的工业企业,盾构机/TBM产品远销包括新加坡、意大利等发达国家在内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当地社会和建筑市场的好评;高铁电气(股票代码688285.SH)是国内电气化接触网零部件及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装备重要的研发、生产和系统集成供应商。中铁装配(股票代码300374.SZ)是国内房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行业中产品结构丰富并具备装配式建筑集成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可提供装配式建筑全套解决方案。 作为工程建造高端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公司持续提升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在新型轨道交通产业和新型科技环保产业方面实现新突破;隧道掘进机海外市场占有率位列全球第二,中大直径盾构机在欧洲高端市场获得客户高度认可。报告期内,公司装备制造业务新签合同额571.0亿元,同比下降17%。 4.特色地产业务 特色地产是中国中铁的重点发展板块,是中国中铁品牌多元化的重要载体,是进军城市建设市场向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转变、依托主业优势向“地产+基建”“地产+产业”转变的重要平台,是优化业务布局、拓展市场领域的重要支撑。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具备投资融资、设计研发、施工建造、商业运营、物业服务等房地产全产业链整合联动能力和丰富的开发运营经验,能够为城市综合开发运营提供一揽子方案和服务。公司业务涉及房地产一级土地整理、二级开发、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地铁上盖物业、棚改旧改、文旅康养、产业地产、乡村振兴建设等多个领域。“十四五”以来,公司主动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重大变化和国家政策引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聚焦国家发展战略推进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持续调结构、转模式、扬特色、精管理、防风险、强品牌,积极打造特色地产,着力由传统的商业房地产开发向集多业态、多产业、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开发模式转变,专注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致力打造具有中国中铁特色的房地产品牌和房地产开发业务核心竞争力。 2024年,公司房地产业务聚焦现金流安全,坚持以销定产、以收定支,科学把控投资开发节奏,房地产开发业务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金额434.3亿元,同比下降37.6%。实现销售面积245万平方米,开工面积12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35万平方米,新增土地储备41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待开发土地储备面积1,217万平方米。 5.资产经营业务 资产经营是中国中铁的重点发展板块,是中国中铁优化产业布局、做强全产业链品牌的重要载体,是强化经营性资产管理、保障投资收益、增强资金循环能力的关键环节。公司资产经营业务是以“投建营”一体化优势获得项目并取得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国内一流的资产经营服务,服务范围主要是为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提供运营维护管理及资产经营,涵盖自主经营、联合经营和委托经营三类模式,公司在高速公路和水务环保领域已建成“中铁高速”“中铁水务”品牌;在地下管廊、轨道交通等领域建立了科学健全的运营管理体系。目前,公司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涉及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地下管廊、水务环保、市政道路、海绵城市、产业园区等10个类型,覆盖全国大部分城市和地区,运营期在10至40年之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导实施并已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约280公里,主要有西安地铁9号线、成都地铁9号线、重庆地铁4号线等;主导实施并已运营的高速公路约2,500公里,主要有宜彝高速、汕揭高速、新伊高速等22条;主导实施并已运营的城市综合管廊约200公里,主要有海口市地下综合管廊、唐山市地下综合管廊、平潭综合实验区地下综合管廊;主导实施并已运营的水务项目日处理水量145万吨,主要有马鞍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兰州市盐场污水处理厂及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等。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经营业务新签合同额1,762.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6.资源利用业务 公司资源利用业务以矿山实体经营开发为主,目前在境内外全资、控股或参股投资建成5座现代化矿山,分别为黑龙江鹿鸣钼矿,刚果(金)绿纱铜钴矿、MKM铜钴矿、华刚SICOMINES铜钴矿以及蒙古乌兰铅锌矿,均生产运营状况良好。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主要矿产品包括铜、钴、钼、铅、锌等品种的精矿、阴极铜和氢氧化钴。目前,公司铜、钴、钼保有储量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矿山自产铜、钼产能已居国内同行业前列。近年来,公司以矿山实体经营开发为基础,持续拓展矿业服务业务,包括矿石采剥、矿用机械设备销售等,并进一步获取了建筑用砂石骨料资源项目。 2024年,公司矿产资源的开发、销售保持稳健发展态势。其中,生产铜金属288,252吨;钴金属5,629吨;钼金属14,945吨;铅金属9,415吨;锌金属25,048吨;银金属36吨。 矿产资源项目基本情况表(截至2024年12月末) ■ 注:根据刚果(金)国家矿业法规定,在每次矿权续展时,持有人有义务向刚果(金)国家转让其股权的5%。2024年度,绿纱公司、MKM公司分别完成了采矿权到期的续展法定程序,权益比例分别减少了5%。 7.金融物贸业务 公司开展金融业务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政策要求,坚持产融结合整体方针,坚持以服务内部金融需求为基础、以促进建筑主业发展为中心、以创造价值为导向,坚持金融资源配置效益优先原则,促使金融资源流向高效资产,牢牢守住不发生金融风险的底线。公司目前已持有信托、财务公司、公募基金等金融牌照,获批开展的资产管理、私募基金、保险经纪、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业务,均属于国资委允许审慎规范开展的金融业务。公司构建了以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铁资本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金融、类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各公司积极探索产融结合新方式,服务内部金融需求。 公司物贸业务是由公司所属各级物贸企业依托全公司生产经营主业所形成的需求优势、产品优势以及集中采购供应所形成的资源渠道优势而开展的贸易业务,以公司内部贸易为主,适度开展对外经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资源负责资源利用业务矿产品销售;全资子公司中铁物贸建立了面向全国的经营服务网络,与国内大型钢材、水泥、石油化工、四电器材、建筑装饰材料等生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公司层面的主要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并向国内其他建筑企业供应物资,公司资源获取能力、供应保障能力、采购议价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报告期内,公司金融物贸业务新签合同额886.5亿元,同比下降1.5%。 8.新兴业务 公司新兴业务包含“第二曲线”新兴业务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含未来产业),是中国中铁的重点培育板块。新兴业务是承接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和关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支撑,是构筑企业未来竞争优势的重要领域。“第二曲线”业务方面,公司紧紧围绕“3060”双碳目标、“两重”建设等国家战略,聚焦重点区域和新兴领域,以市场为导向调节产业结构,以科技创新引领商业模式,集中力量在水利水电、清洁能源、生态环保等领域持续发力。战新产业方面,公司聚焦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工业母机及未来空间四大领域,加大在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绿色建筑)领域的发展力度;强化新材料及战新相关服务业等领域的产业布局;延伸主业优势,做专做大新能源等战新产业的建筑工程及相关工程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多项高标准农田项目、贵州省铜仁市花滩子水库工程项目、阿拉善盟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等多项重大工程,其中阿拉善盟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为近年单体最大的“三北”工程和生态治理类项目。2024年新兴业务经营成果实现了量质双升,完成新签合同额4,257.4亿元,同比增长11.3%。其中水利水电业务新签合同额1,042.4亿元,同比增长50%;清洁能源业务新签合同额1,200.3亿元,同比增长22.6%;生态环保业务新签合同额616.7亿元,同比下降36.6%。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注2: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注3: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10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4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属2025年第1次定期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4年3月21日以专人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会议推举监事王新华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A股年度报告及摘要、H股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年报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5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6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178元(含税)。 ● 本次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4,876,993,169.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8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24,741,865,118股,扣除将回购注销的856,199股后,公司总股本为24,741,008,919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03,899,587.5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403,899,587.5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79%。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实施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相关措施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条件 1.公司 2025 年上半年持续盈利; 2.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中期分红的上限 分红总额不超过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 (三)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计划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为4,403,899,587.5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4年建筑业呈现高位降速、结构调整、理性发展、分化加剧特征,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总体平稳,但细分领域出现分化且不均衡,传统建筑领域增量空间收窄,“两重”建设项目、新基建加速推进,地方化债、企业回款等压力依然存在。公司所处的建筑业为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行业毛利率普遍较低,行业资产负债率较高,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较大,所属施工项目具有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的行业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深度融入国家战略,持续优化区域布局,统筹推进深化改革,始终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不断提升全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将继续坚持多元协同发展,持续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不断强化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全面加快“高质量中铁”建设步伐。同时,为了保持市场竞争力,公司必须不断投入资金于技术研发、设备更新以及人才培育等方面,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近年来,公司维持了相对稳定的盈利水平,并为股东创造了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一是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公司的稳定运营,必须保留足够的资金以满足流动资金的周转需求。二是随着公司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积极培育新兴业务,主动开辟“第二曲线”,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三是鉴于世界经济的低迷状态以及国内经济的周期性和结构性问题,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复杂,需要保留一定的留存收益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一方面,世界经济依然低迷,国内经济周期性、结构性矛盾并存,建筑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企业面临较为复杂的外部环境,客观上需要保存留存收益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及新兴业务发展需求,公司需留存充足的资金以保障生产经营能力。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抢抓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转型、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等方面。公司将在筑牢传统业务发展优势的基础上,结合主业和市场需求积极培育新兴业务,加大资金投入,推动业务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给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回报。 (六)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投资者参与现金分红事项决策提供便利;同时该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充分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决策参与度和表决情况。 综上所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偿债能力和发展规划,满足《公司章程》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现金分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虽然现金分红会导致公司部分现金流出,但公司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致力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会议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和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和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和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9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分别担任公司2025年度境内和境外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信息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2.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1)基本信息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1972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德勤香港是德勤全球网络的成员机构,注册地址为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35楼。 自2019年10月1日起,德勤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德勤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UK FRC)、加拿大公共问责委员会(Canadian Public Accountability Board)和日本金融厅(Japan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等监管机构注册的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香港2024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截至2024年末,德勤香港合伙人共94人,注册会计师共475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香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近三年,德勤香港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对中国大陆注册成立并获准赴港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中,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监管机关处理处罚的情形。 (3) 诚信记录 自 2020 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香港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对德勤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燕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有30年专业服务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3年参与了4家A股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近3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中国中铁2024年度审计报告。马燕梅女士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殷莉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有20年专业服务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3年参与了5家A股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近3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中国中铁、中国国航、中国铁建以及长城汽车的年度审计报告。殷莉莉女士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复核合伙人:许朝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有30年专业服务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3年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许朝晖先生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次拟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任绍文先生,自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1年加入德勤香港。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任绍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任绍文先生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成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项目成员的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2025年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和中期审阅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40万元;德勤华永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委员会对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会议认为,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且过去一年很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的内控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以及中期审阅工作,满足公司对于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会议同意续聘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分别担任公司2025年度境内和境外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2340万元;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160万元;并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分别担任公司2025年度境内和境外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40万元;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60万元;并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5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属 2025年第 1 次定期会议(2025年度总第3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5年3月18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文健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A股年度报告及摘要、H股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A股202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A股202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H股2024年度业绩公告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同意:1.2024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8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24,741,865,118股,扣除将回购注销的856,199股后,公司总股本为24,741,008,919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03,899,587.5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期间增加一次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3.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办理后续现金分红派发工作。4.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公告》(临2025-016)。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的《中国中铁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5-017)。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关于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5-018)。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5-019)。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5-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修龙、孙力实和屠海鸣的202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中国中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5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临2025-02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中铁资本控股(北京)有限公司重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中铁中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7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1.16亿元。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公司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风险程度等信息,在进行评估后,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39.31亿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公司对建造合同项目已完工未结算及一级土地开发等形成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4.87亿元。 3.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因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存货成本已超过可变现净值,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2.74亿元。 4.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对债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48亿元。 5.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其他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76亿元。 二、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并经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方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1.16亿元。 三、2024年度减值计提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2024年计提的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增加人民币81.16亿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81.16亿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8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中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原则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明确了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契约条件时,应当区别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和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澄清了如果企业负债的交易对手方可以选择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且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单独确认,则相关清偿条款与该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无关;以及明确了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同时要求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根据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 (财会〔2023〕21 号),对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企业在首次执行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解释17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3.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解释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根据汇总结果,经分析,上述通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解释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根据汇总结果,经分析,上述通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解释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根据汇总结果,公司适用解释18号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2024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调增537.9万元,“销售费用”科目调减537.9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调增1,542.1万元,“销售费用”科目调减1,542.1万元。 三、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5-020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或“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估值提升计划》。本《估值提升计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估值提升计划》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拟围绕提升经营质量、运用资本工具、增进市场联动等方面,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 本《估值提升计划》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A股股票处于低位波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简称“每股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2023年年报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A股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33元/股,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43元/股,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公司每股净资产变化情况: ■ 公司前12个月A股股价波动情况: ■ (二)审议程序 2025 年3月28日,中国中铁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提升经营质量,实现质效提升 1.做好产业引领,突出投资价值。公司将围绕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主动作为,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持续强化优势产业引领地位,强化大跨度桥梁、深海隧道、铁路电气化以及高端装备等方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创新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稳步发展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加大扩围“第二曲线”市场和海外市场。 2.深化改革攻坚,增强企业活力。公司将把改革深化提升作为增强企业活力、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确保高质量完成既定改革目标,持续提升企业服务国家战略能力,重点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纵深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大力提升瘦身健体效能。 3.抓好关键指标,提升业绩成效。公司将锚定“效益提升、价值创造”主线,聚焦“增现金、降负债、控风险”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提质,降带息负债、降“两金”、降资产负债率,将主要经济指标体现在质的有效提升上,特别是以财商法采“四融合”为抓手,扎实推进大商务管理再提升暨降负债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全方位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和效益;加大降本节支增效,强化投资业务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增量盘活存量,坚决有力防控重点领域风险。 (二)运用资本工具,夯实价值经营 4.充分发挥并购重组作用。公司将持续优化并购管理工作机制,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第二曲线”业务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高质量境内外产业并购和内部重组整合等方式,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加快培育新的增长动能。 5.积极实施现金分红。公司将始终秉持积极回报股东的宗旨,定期研究发布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方案,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适时增加分红频次、提高分红比例,优化分红节奏,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6.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和争取股东增持。公司将结合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开展使用自有资金或利用专项贷款等政策实施股份回购事项的研究。在股价处于长期破净期间,尤其是市场下行压力较大时,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以及股价走势及时开展股东沟通,稳定长期持股信心,争取更多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增持。 7.灵活运用资本市场各类融资工具。公司将以满足公司主业发展资金需求为前提,有效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结合市场环境适时开展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活动;积极盘活应收账款、运营资产等存量资产,推动类REITs、资产证券化等项目落地。 (三)增进市场联动,保障价值实现 8.持续深化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透明度。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沪港两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及时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体系,积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规范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加大自愿性信息披露,丰富定期报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同时公司将积极践行ESG理念,不断健全中国中铁ESG管理体系,提升ESG报告编制与披露内容质量,力争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主流ESG评级机构的评价等级处于国内行业前列。 9.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公司将继续坚持“大投关”“立体投关”理念,不断健全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做好投资者热线、IR邮件、上证e互动等渠道日常交流,积极举办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参加券商峰会与投资者开展交流,适时组织路演和反向路演,增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提升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市场认同。增强市场投资者投资偏好分析和公司股东持股变化分析,开展针对性的交流活动。 10.持续深化市值管理机制,助力公司价值提升。公司将把市值管理作为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的长期战略管理行为,将市值管理有关工作纳入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完善市值管理机制;持续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做好与大盘指数和建筑央企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并开展市值管理活动。根据国资监管和证券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值管理考核体系,与公司所属控股上市公司逐步形成多级联动的科学市场价值考核机制。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估值提升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安排 公司将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在综合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进行评估后确实需要完善的,公司将对《估值提升计划》进行完善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1390 公司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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