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全文,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公司2024年度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均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注:2024年12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健副行长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5年3月,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张健浦发银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批复》,张健副行长自2025年3月5日起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 报告期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监管要求,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坚定践行数智化战略,聚焦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财资金融“五大赛道”,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成效,资产负债规模稳步增长,经营效益实现较好增长,资产质量持续改善,继续保持和巩固稳健向好的经营发展态势。
  资产负债规模稳步增长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94,618.8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546.33亿元,增长5.05%;其中,本外币贷款总额(含票据贴现)为53,915.3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737.76亿元,增长7.45%。本集团负债总额87,170.9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427.36亿元,增长5.35%;其中,本外币存款总额为51,459.5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13.29亿元,增长3.24%。
  经营效益实现较好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707.48亿元,同比减少26.86亿元,下降1.55%;剔除上年同期出售上投摩根股权一次性因素影响后,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5.55亿元,增长0.92%。实现利润总额483.66亿元,同比增加76.74亿元,增长18.8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57亿元,同比增加85.55亿元,增长23.3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2.07亿元,同比增加103.25亿元,增长30.47%。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为0.50%,较上年上升0.08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6.28%,较上年上升1.07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为29.16%,较上年下降0.49个百分点。
  经营效益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信贷实现快速增长,公司聚焦重点赛道、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加快信贷资产投放,集团信贷净增量超3,700亿元,创历史新高,量能提升抵御市场利率下行的效果显著,为利息净收入的稳定提供支撑。二是强化负债统筹管理,付息成本管控取得成效,集团存款付息率比去年同期下降19bps,其中公司客户、零售客户存款付息率分别下降21bps和14bps。三是主动把握投资交易机遇,积极增厚投资收益。集团其他非利息净收入(不含手续费)332.15亿元,同比增加26.69亿元,增长8.74%。四是资产质量不断夯实,精细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加大多方式、多渠道、市场化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持续强化现金清收,报告期内实现不良资产现金清收378亿元,集团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9.61%;业务及管理费同比下降3.17%。
  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风险“控新降旧”并举,持续加大存量不良资产处置力度,风险压降成效显著,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较年初实现“双降”。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为731.5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0.44亿元,不良贷款率1.36%,较上年末下降0.12个百分点;资产质量前瞻性指标表现良好,逾欠90天和60天偏离度保持在100%以内;风险抵补能力持续提升,拨备覆盖率186.96%,较上年末上升13.45个百分点。
  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注:
  (1)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2024年3月、2024年12月,公司分别对浦发优2、浦发优1两期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7.215亿元、8.37亿元。2024年7月、2024年11月,公司分别对19浦发银行永续债、20浦发银行永续债支付利息人民币14.19亿元、23.75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时,公司考虑了优先股股息发放和永续债付息的影响。
  (3)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定义计算。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5)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6)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8)净利差=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9)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10)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1)现金分红比例=现金分红的数额/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9,352,178,302股测算。
  (12)贷款总额为企业贷款、个人贷款及票据贴现本金余额的合计,存款总额为企业存款、个人存款和其他存款本金余额的合计。
  (13)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部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2 本集团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4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各项业务持续发展,实现营业收入1,707.48亿元,同比减少26.86亿元,下降1.55%;实现利润总额483.66亿元,同比增加76.74亿元,上升18.8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57亿元,同比增加85.55亿元,上升23.31%。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4.1 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业务总收入3,511.28亿元,同比减少90.51亿元,下降2.51%。
  下表列出本集团营业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
  单位:%
  ■
  下表列示出本集团业务总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下表列出本集团营业收入地区分部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作为本报告用途,本集团地区分部的定义为:
  (1)总行:总行本部(总行本部及直属机构)
  (2)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地区分行
  (3)珠三角及海西地区:广东、福建地区分行
  (4)环渤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地区分行
  (5)中部地区: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海南地区分行
  (6)西部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地区分行
  (7)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分行
  (8)境外及附属机构: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
  3.4.2 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147.17亿元,同比减少37.18亿元,下降3.14%。
  报告期内,本集团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3.57%,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2.20%,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净利息收益率1.42%,同比下降0.10个百分点。
  下表列出本集团资产负债项目利息收支、平均收益和成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3.4.2.1 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利息收入2,881.25亿元,同比减少94.73亿元,下降3.18%;其中,公司贷款、零售贷款平均收益率分别为3.61%、4.76%,较去年同期分别同比下降0.24和0.54个百分点。
  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其中,一般性短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4.30%,中长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3.90%。
  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利息收入为604.91亿元,同比下降8.20%。投资平均收益率为3.31%,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
  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为193.33亿元,同比下降1.28%,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平均收益率为2.95%,同比上升0.06个百分点。
  3.4.2.2 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1,734.08亿元,同比减少57.55亿元,下降3.21%。集团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1.97%,同比下降0.19个百分点。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公司存款及零售存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和平均成本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为389.49亿元,同比上升11.55%。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为329.59亿元,同比下降2.76%。
  3.4.3 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560.31亿元,同比增加10.32亿元,增长1.88%;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28.16亿元,同比减少16.37亿元,下降6.69%,其他非利息收益332.15亿元,同比增加26.69亿元,增长8.7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4.4 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为497.95亿元,同比减少16.29亿元,下降3.17%。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本报告期,本集团平均在职员工为63,284人。
  3.4.5 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为694.80亿元,同比减少73.83亿元,下降9.61%。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4.6 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25.31亿元,同比减少7.32亿元,下降22.43%;实际所得税率5.23%,同比下降2.79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 资产负债表分析
  3.5.1 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94,618.8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546.33亿元,增长5.0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1.1 客户贷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及垫款总额为53,915.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737.76亿元,增长7.45%;贷款及垫款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6.98%,比上年末上升1.27个百分点。
  3.5.1.2 金融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债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按发行主体分类列示的本集团债券投资总额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持有的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1.3 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末,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8.07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6.04%。其中,对合营公司投资余额14.64亿元,比上年末下降40.44%。报告期末,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零。
  3.5.1.4 衍生金融工具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1.5 商誉
  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末,本集团对收购上海信托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确定报告期无需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末,商誉账面价值为53.51亿元。
  3.5.2 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87,170.9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427.36亿元,增长5.3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存款总额构成
  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款总额51,459.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13.29亿元,增长3.2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3 股东权益变动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为7,447.8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7,363.2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0%;未分配利润为2,304.0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5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以及利润分配所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浦发转债”于2020年5月6日进入转股期,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转股股数97,905股,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增至29,352,178,302股。
  3.6 会计报表中变动超过30%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7 贷款质量分析
  3.7.1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重组贷款口径调整,报告期末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年第1号)相关规定统计。
  (2)本集团将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及以上的贷款整笔归类为逾期贷款。
  3.7.2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7.3 按行业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7.4 按地区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7.5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7.6 贷款迁徙率情况
  单位:%
  ■
  注:根据原银保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规定计算,为母公司口径数据,往期数据同步调整。
  3.7.7 前十名贷款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7.8 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贷款减值准备金计提方法的说明: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反映了以下各项要素:通过评估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的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3.7 商业银行其他监管指标分析
  3.7.1 资本结构及资本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资本管理策略,持续强化资本的约束与引导作用,不断提升资本集约经营能力和资本充足率管理水平。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起施行。公司以新规为导向及时调整业务发展策略,进一步提高集约化经营意识。按照新规要求加强信息和数据管理,推进数据治理和系统优化改造,提高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持续做好第三支柱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中位列第二组,附加核心一级资本要求为0.5%。公司持续搭建系统重要性银行管理机制,确保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满足附加监管要求,持续提升风险化解防范能力,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监管并表口径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92%、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04%、资本充足率为13.19%,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报告期末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为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口径计量,上年末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为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口径计量。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2)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系统重要性银行应额外满足附加资本要求,公司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第二组,适用附加资本要求为0.5%,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8%、9%和11%。
  3.7.2 杠杆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根据人民银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系统重要性银行应额外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公司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第二组,适用附加杠杆率要求为0.25%,杠杆率不得低于4.25%。
  3.7.3 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7.4 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7.5 公司近三年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
  注:
  (1)本表中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比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按照上报监管机构数据计算,数据口径为母公司口径。
  (2)根据《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规定,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监管标准。
  3.8 网点建设
  公司实行一级法人体制,采用总分行制。根据经济效益和经济区划原则,按照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发展布局,公司在国内大中城市以及沿江沿海、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的重要中心城市先后设置了分支机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31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以及香港、新加坡、伦敦开设了42家一级分行,共1,708个分支机构。
  ■
  注:人员数、所属机构数、资产规模总计数均不包含控股子公司。人员数包含各类用工人员,其中从业人员56,760人,服务外包人员3,099人。
  3.9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审计的2024年度会计报表,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为432.86亿元。其中扣除2024年发放的浦发优1和浦发优2股息共15.59亿元、永续债派息37.94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379.33亿元。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43.29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83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4.1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9,352,178,302股为基数,合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20.34亿元(含税)。
  如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
  单位:户
  ■
  ■
  注: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4.3 优先股股东总数
  ■
  4.4 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浦发优1
  单位:股
  ■
  浦发优2
  单位:股
  ■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2019年11月1日,公司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工作,募集资金5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499.12亿元;2019年11月15日,上述A股可转债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简称“浦发转债”,代码110059。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债自2020年5月6日进入转股期,转股期至2025年10月27日止。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实施了2023年度A股普通股利润分配。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公司可转债发行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现金股利使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公司将相应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为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浦发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8日(除息日)起,由人民币13.2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92元/股。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有人民币1,431,000元浦发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97,905股,占浦发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03%。尚未转股的浦发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9,998,569,000元,占浦发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71%。
  ■
  ■
  ■
  5.2 公司金融债券情况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3月4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金融债券”(债券简称:24浦发银行债01,债券代码:21238003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35%,起息日为2024年3月4日,到期日为2027年3月4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3月2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金融债券”(债券简称:24浦发银行债02,债券代码:212480008)。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38%,起息日为2024年3月28日,到期日为2027年3月28日。
  上述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批准,用于满足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5.3 公司资本债券情况
  2024年7月12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公司全额赎回了2019年7月10日至12日发行的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至16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二级资本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24浦发银行二级资本债01A,债券代码:232480052;品种二债券简称:24浦发银行二级资本债01B,债券代码:23248005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50亿元,5+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17%,起息日为2024年8月16日,到期日为2034年8月16日;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10+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30%,起息日为2024年8月16日,到期日为2039年8月16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至10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二级资本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24浦发银行二级资本债02A,债券代码:232480098;品种二债券简称:24浦发银行二级资本债02B,债券代码:232480099)。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40亿元,5+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15%,起息日为2024年12月10日,到期日为2034年12月10日;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0亿元,10+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34%,起息日为2024年12月10日,到期日为2039年12月10日。
  上述两期资本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二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以增强公司的运营实力及风险抵御能力,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具体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参见《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三、35.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起设立的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对浦银金租增资,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完成增资的相关事宜。2024年4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下发《关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同意浦银金租注册资本由5,000,000,000元变更为6,403,574,436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浦银金租4,454,574,43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9.56%。
  3.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2024年11月,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浦发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金复﹝2024﹞707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董事长:张为忠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股息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32.86亿元,其中扣除2024年发放的浦发优1和浦发优2股息共人民币15.59亿元、永续债派息人民币37.94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379.33亿元。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43.29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83亿元;
  3.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4.1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9,352,178,302股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20.34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0.16%(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股息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为忠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202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43.29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83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4.1元(含税)。
  如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同意将上述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对外披露本议案附件《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7.《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9.《公司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转报监事会,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同意对外披露本议案附件《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股东会上报告。同意对外披露本议案附件《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各位董事对本人履职评价结果回避表决)
  10.《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领薪董事、监事薪酬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张为忠、刘以研、赵万兵对本人薪酬事项回避表决)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1.《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及其他主要股东评估情况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股东会上报告大股东评估情况。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2.《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3.《公司关于〈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4.《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5.《公司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6.《公司2025年度资产损失核销授权的议案》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7.《公司关于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8.《公司关于授信企业风险化解方案的议案》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估值提升计划,并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估值提升计划围绕经营提升、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东增持、制度完善等一系列措施,聚焦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截至2024年末,公司股价报收10.29元/股。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0.03元),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0.95元)。
  (二)审议程序
  本《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度聚焦主业发展,积极主动提质增效
  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刻把握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公司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探索创新,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业务模式,助力加快金融强国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成效。
  二是坚定践行“数智化”战略,加快布局“五大赛道”。公司聚焦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财资金融“五大赛道”,以数据要素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为关键驱动,高效重塑银行经营逻辑和组织体系,加快推动转型升级,力争实现经营效益较好增长,资产负债规模稳步提升,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大力发展数字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全面发展。公司通过强化数字基建、数字产品、数字运营、数字风控与数字生态“五数建设”,将金融服务由单点扩展到多维,由单时点扩展到全过程,贯穿全生命周期,进而将服务的深度、广度、宽度、精准度实现更高层级的跃升。
  四是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为高质量发展固本强基。打造“干净、健康、敏捷、可持续”的资产负债表,竭力减缓净息差下降速度,做好贷款“量价险”平衡,增强结算性存款留存和高成本存款管控,全面提升综合化经营服务能力。加强全面风险合规内控管理,建立从新投放监测到风险处置出清的全流程管理模式,坚持“控新降旧”并举,持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开展“简清工程”提高内部运转效率,实施“流程再造”提升客户体验,发起“制度优化攻坚行动”实现基层减负和制度落地。
  (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稳定投资回报预期
  公司管理层始终牢固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414亿元。公司坚持在稳健、可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持续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及时让投资者分享公司价值创造成果。
  (三)拓升投关管理效能,增进市场价值认同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构建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保持与资本市场高频、高质、高效的沟通,增进市场认同。
  一是持续完善“数智化、精益化”投关管理模式。在集团层面持续优化自上而下的“董事会-经营层-投关团队”管理体系,提升“内部高效协同+外部交流反馈”闭环工作机制的质效,注重投资者意见收集,提高投关沟通针对性,有效解答各类投资者的关切。
  二是进一步提升投关活动影响力。通过现场会议、网络直播、文字互动等多种形式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组织开展管理层带队路演活动,多维度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坦诚、深入的交流,充分展示公司的战略成效、经营亮点和投资价值。
  三是不断强化日常投关工作广度与质效。积极组织投资者开放日、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参加机构投资者策略会等,做好投资者热线、公众邮箱等各类渠道交流沟通,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持续提升投资者感受体验。
  (四)臻善信息披露质量,传递公司价值理念
  公司将通过清晰透明的信息披露,把战略导向、经营逻辑、落地措施向市场充分传导,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一是持续提升定期报告披露的信息质量和可读性,围绕公司战略以及市场热点,以详实的数据和生动案例强化主动披露并展示公司最新经营业绩、管理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讲好中长期价值投资故事。
  二是高质量做好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提升公司价值影响力和品牌声誉。
  三是进一步增强主动类信息披露的质效,积极主动披露回应市场及投资者的关注热点,保持信息披露数据的连贯性、可比性,不断增强公司的透明度和市场认同感。
  四是编制和发布高水平可持续发展报告,推进ESG相关信息披露,展示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成效与特色,全面展现公司积极向上的品牌形象,树立良好企业公民形象,提升资本市场的认可度。
  (五)持续推动股东增持,吸引耐心资本投资
  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前景的信心,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际集团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3月4日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普通股93,999,979股,占总股本的0.32%。增持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普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9.99%。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实施完成后5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2025年将继续积极引导中长期资金关注、认可公司投资价值,以稳健的经营策略与长期价值创造的能力,增强长期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内在价值,市值表现稳健向好。
  (六)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积极谋划工作举措
  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内部多次开展专题工作研究,已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明确了市值管理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及具体工作内容,以系统性思维全面统筹市值管理工作,致力于提升市值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公司将扎实做好市值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依法依规综合运用多种价值经营方式和手段,推动提升治理水平和经营绩效,达到公司价值创造最大化、价值实现最优化,保障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稳健前行。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经营提升、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东增持、制度完善等措施,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晨俊,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薛晨俊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应晨斌,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应晨斌202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应晨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剑,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史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公司未发现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743万元,与去年同期一致,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1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5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审计服务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已知信息,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声誉良好。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2025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监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何卫海监事主持。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202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7.《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8.《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9.《公司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会上报告。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0.《公司2024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会上报告。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各位监事对本人履职评价结果回避表决)
  11.《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会上报告。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2.《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领薪董事、监事薪酬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监事何卫海、张宝全、张湧对本人薪酬事项回避表决)
  13.《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及其他主要股东评估情况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股东会上报告大股东评估情况。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4.《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5.《公司关于〈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6.《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7.《公司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8.《公司2025年度资产损失核销授权的议案》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9.《公司关于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公司关于授信企业风险化解方案的议案》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