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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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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025.6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7,025,600.00元(含税),前述利润分派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2,032,752.00元(含税)。
  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59,058,352.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3.66%。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在保持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利用多年积累的项目管理技术和品牌优势,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从传统的施工企业逐步向“科技型全产业链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商”战略转型,在传统的项目投资收益、施工利润外,积极寻找园区开发、园区运营等收入来源。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勘察咨询业务、园区开发运营、沥青砼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基础设施项目投资。
  1、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建筑工程施工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浦建集团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多项专业资质。公司全资子公司浦东路桥及其子公司南汇建工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多项专业资质。
  同时,公司沥青路面摊铺施工技术能力在业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承建的工程项目曾多次获得“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奖项。丰富的专业资质资源和领先的施工技术能力为公司承接各类工程项目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基础,并拓宽了公司开展工程施工业务的渠道。
  2、设计勘察咨询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浦东设计院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建筑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等多项专业资质,可提供策划、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等资源集成的全过程服务。
  3、园区开发运营业务
  公司实现了向商业办公地产和产业园区开发、运营领域延伸。在园区开发与运营方面,公司通过设计施工优势和业务资源,着力提高项目开发水平,在产业园区中打造产业生态,做好产业服务,并通过构建科创基金矩阵、打造创新孵化器,探索“房东+股东+产业平台”新模式,力争获得资产运营和产业投资的双重收益。
  4、沥青砼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业务
  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沥青材料提供高质量的路面产品,入选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主要从事沥青砼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构建了完备的“自主研发技术一沥青生产一沥青销售”的路用沥青产业链,具有上海市路基材料行业资质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的沥青混合料生产一级资质,技术处于业界领先水平。公司研发的温拌沥青混合料,大幅提升了产品竞争能力和市场覆盖半径,并成功在浦东中环线、华夏高架路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
  5、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业务
  由于传统建筑施工业务利润率较低等原因,为不断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积极施行项目投资业务拉动传统施工业务的经营策略,谋划由单一的以施工业务利润为主向投资收益和施工收益并举的发展方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尊路399号大华锦绣皇冠假日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
  至2025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1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1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联系电话:(021)68862088、(021)68862278
  (六)邮编:200125 传真:(021)68765759
  (七)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上午9:00至11:00,13:00至15:00。
  (八)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8862088、(021)68862278
  传真:(021)68765759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敬请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16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21号)相关规定,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7号》和《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17号》的要求,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相关项规定,前述规定未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18号》的要求,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选择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相关项规定,前述规定未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和《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13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发财务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中的综合授信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及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等。协议中还包括除综合授信外的存款、资金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王蔚先生担任浦发财务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栋先生担任浦发财务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拟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浦发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在资金平衡的基础上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并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并提供各类信贷资金支持和其他优质金融服务。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金额
  (一)授信方面
  为支持公司重大项目,浦发财务公司授予本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整,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浦发财务公司允许公司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整。
  浦发财务公司允许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整。
  浦发财务公司允许公司及上述未提及的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
  综合授信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及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等。
  为确保公司综合授信额度20亿元的使用灵活性,浦发财务公司可在综合授信额度之内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灵活调整额度分配,具体以浦发财务公司实际审批情况为准。
  (二)存款及资金结算
  除综合授信外,浦发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优质、便捷的人民币资金汇划与资金结算服务,向公司提供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多利率层次的存款品种。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限额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50%,但公司银团贷款协议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三)其他金融服务
  除综合授信外,浦发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包括:
  为公司提供网上银行、上门服务等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方式,提高公司满意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公司需要,由浦发财务公司提供项目财务顾问服务,具体服务项目经双方协商后,相关费用可以给予减免。浦发财务公司承诺为公司保守因业务往来而知晓的双方的商业秘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王蔚先生担任浦发财务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栋先生担任浦发财务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4-35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883397E
  法定代表人:王蔚
  成立日期:1998年3月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浦发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交易定价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确定。浦发财务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为同期市场上优惠贷款利率,并允许公司根据资金回笼实际情况提前还贷。浦发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根据公司需求,由浦发财务公司提供项目财务顾问服务,具体服务项目经双方协商后,相关费用可以给予减免。
  五、前次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为52,080.99万元,其中单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额为210,118.43万元,未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的50%;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的授信总额为20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综合授信额度71,476.34 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10,118.43万元,未超过浦发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50%。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0.00万元。上述内容符合《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
  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2024年度在浦发财务公司存款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发生因浦发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六、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建立银企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功能平台及渠道,通过利用其专业优势,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证券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定期对浦发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陈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怡女士、王蔚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12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
  ● 委托理财的额度: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存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其中低风险产品(剔除货币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存续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公司单笔购买结构性存款、低风险产品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理财产品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利率、汇率、通货膨胀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多因素影响。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品种,但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股东回报率,优化资产配置,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
  (二)委托理财额度
  在委托理财有效期内的任意时间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存续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其中购买低风险产品(剔除货币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存续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理财产品投资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资金来源
  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资金来自于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委托理财产品投资范围
  本次委托理财为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理财产品。
  1、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是指由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的存款产品。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商业银行应当将结构性存款纳入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相关资产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计提资本和拨备。
  2、低风险理财产品
  按审慎决策原则,公司将可投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按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R1产品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中央政府债券、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收益权凭证(本金保障型)等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单一品种或投资组合;R2产品包括AA级(含)以上评级债券、债券型基金、底层资产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其他收益权凭证等单一品种和组合。
  二、审议程序及授权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
  为便于工作开展,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额度之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以下事项:
  (一)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年度授权范围内决策结构性存款和R1、R2级别产品的投资业务,并具体实施结构性存款和R1、R2级别低风险产品投资。
  (二)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产品投资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理财产品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管理风险、税收风险、利率、汇率、通货膨胀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多因素影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品种,但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于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将进行多家理财受托方的询价并评估产品相关的风险,若风险较高,公司将不予购买。
  2、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或其他理财产品受托方等,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理财受托方,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如确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关联方进行理财,公司须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审议披露程序。
  3、公司财务部门、投资部门、风控部门后续也将负责对购买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等进行分析,并加强监督。如后期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预计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适当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93,367,033.75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2,343,193,516.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025.6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7,025,600.00元(含税)。
  2.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2,032,752.00元(含税)。
  3.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59,058,352.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3.66%。
  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公司拟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择机实施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15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前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不复权价格)变动区间为4.83元/股至7.12元/股,均低于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7.40元,2024年3月3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不复权价格)变动区间为4.75元/股至6.57元/股,均低于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7.75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让公司内在价值更好地反映在市值表现上,特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快科技创新引领,赋能主业升级提质
  主动面对建筑业转型升级带来的新变化与新趋势,立足“科技型全产业链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商”战略定位,深化内部协同,适应绿色化发展趋势,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复合保温、回填料利用等绿色环保型新材料应用试点,不断夯实绿色化发展根基;推动公司传统沥青砼产业向绿色低碳、资源节约、高附加值及高效性等方向升级,力争在改性沥青、乳化沥青、彩色沥青等产品的市场上有新的进展;整合设计施工到项目数字运维环节,推动信息高效流转,在部分项目上试点迭代优化施工机器人等应用实践,推进无人机智慧检查、360全景巡检,赋能施工主业精细化管理。
  (二)提升资质夯实根基,聚焦主业补链强链
  强化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巩固施工业务市场份额。关注装修装饰、水利、保障房等细分市场机遇,积极探索EPC业务新模式。围绕产业链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结构和布局,加速资质升级,实现补链强链。以总承包资质升级为抓手,补强机电、通信、养护,规划、岩土等工程和设计资质弱项,不断提升公司在重大项目招投标中的竞争力;整合优质资源,积极关注产业上游的沥青、商品砼等工程材料业务进入机会,强化对上游原材料供应的影响力,努力控制工程成本。
  (三)优化股东回报机制,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近年来,公司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根据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每年制定并实施现金分红方案。2024年,公司先后于5月和12月分别实施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和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累计派发现金红利3.71亿元。
  2025年,在年度分红的基础上,公司拟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择机实施中期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构建透明化沟通体系
  公司严格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采用可视化年报、动态图表等方式提高公告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促进投资者全面、系统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不断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投资者热线、E互动、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机构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建立良性互动。
  公司将建立常态化业绩说明会机制,每年至少举办三次业绩说明会,围绕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重大事项等投资者关注问题,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构建透明化沟通体系。
  (五)探索激励机制,激活组织效能
  公司围绕战略规划打造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人才的外引内培,构建长效激励机制,筑牢人才根基。未来,公司将积极探索员工激励机制,激活团队活力,通过建立“三能”机制(深化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营造“‘汗水’决定‘薪水’,‘能力’决定‘红利’”的正向绩效文化,将公司业绩与管理层薪酬水平挂钩,形成压力传导机制,打造一支有担当、负责任、高绩效的优秀人才队伍,促进公司稳定发展,提升经营成效。
  (六)鼓励控股股东长期持股,稳定市场信心
  公司将加强与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控股股东严格遵守新规要求,长期坚定持有公司股份,彰显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认同。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充分考虑公司战略目标、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内容明确具体,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若存在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情形,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公司基于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14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市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为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浦发集团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总经理褚峰先生、副总经理林东女士分别担任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集团)董事、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迪集团)董事,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临港集团、申迪集团构成关联关系。在过去的12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副总经理徐霖先生曾担任上海浦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新能源)董事,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浦东新能源构成关联关系。
  ● 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委员陈怡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怡女士、王蔚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4年1月1日-4月19日: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自2023年4月20日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新增了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8月18日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已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
  注:上表中的剩余额度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预计的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减去公司2023年度已发生的合同签订金额。上述预计期内部分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因涉及设计变更、工作量调整、工期变化等原因,造成施工现场服务进度与预计产生一定偏差,部分预计项目金额已转入2024年度预计。商业保理服务因关联方资金需求、融资方式等发生变化,原预计的业务未在报告期内落地。
  2、2024年4月19日-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自2024年4月19日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保理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公司拟提供保理授信额度(含保理本金及利息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2个议案。
  ■
  注:上述预计期内部分工程施工项目合同设计变更、工作量调整、工期变化等原因,造成施工服务进度与预计产生一定偏差,部分预计项目存在变更或无法按期签约的可能。
  (三)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2025年4月18日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与履约能力分析
  浦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及子公司与浦发集团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
  他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总经理褚峰先生、副总经理林东女士分别担任临港集团董事、申迪集团董事,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临港集团、申迪集团构成关联关系。在过去的12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副总经理徐霖先生曾担任浦东新能源董事,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浦东新能源构成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99,88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绣路122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94194W
  法定代表人:李俊兰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工业、农业、商业及农业实业投资与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投资与管理,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公司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歇浦路100号201、301、4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6161250
  法定代表人:沈浩宇
  经营范围: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业务咨询,动拆迁代理,房地产评估,室内装潢,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金属材料、木材的销售。
  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公司名称:上海浦发综合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中路10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09056050
  法定代表人:丁卫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自主展示(特色)项目: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
  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佳林路102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1863961E
  法定代表人:徐业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城市绿化管理;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
  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房屋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浦发集团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绣路1229号北楼40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L2U9X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呼叫中心;保安培训。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停车场服务,房屋拆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装饰材料、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的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零售,城市绿化管理。
  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公司名称: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总经理褚峰先生担任临港集团董事,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临港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652,697.962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15号17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47623351
  法定代表人:于勇
  经营范围:上海临港新城产业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市政基础设备开发投资,综合配套设备开发投资,兴办各类新兴产业,货物仓储,投资项目的咨询代理,科技开发,受理委托代办业务(除专项规定),信息咨询。
  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公司名称: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副总经理林东女士担任申迪集团董事,本公司及子公司与申迪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成立日期:2010年8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225,065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迪南路88号10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01172662
  法定代表人:管韬萍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8、公司名称:上海浦东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在过去的12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浦发集团副总经理徐霖先生曾担任浦东新能源董事,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浦东新能源构成关联关系。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听谐路58号四层41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BWCDKJXE
  法定代表人:陆建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法人履约能力较强,至今为止未发生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其应收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10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健雄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次年报的审核意见:经监事会审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情况;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025.6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7,025,600.00元(含税)。
  同意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择机实施中期现金分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合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各项经营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与管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第1、2、3、4、5、9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09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T3)12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陈怡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书面委托董事杨明代为行使董事职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025.6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7,025,600.00元(含税)。
  同意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择机实施中期现金分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发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能严格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6号)之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度,浦发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浦发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目前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我们对公司此项评估报告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怡、王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不超过20亿元间接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的间接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及其他融资方式等);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进行具体事宜操作。协议涉及的主要交易内容包括:浦发财务公司授予公司及子公司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合计20亿元整;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人民币资金汇划与资金结算服务,提供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多利率层次的存款品种。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限额为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50%,银团贷款协议有特殊约定的除外;浦发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网上银行、上门服务等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方式;根据公司需要,由浦发财务公司提供项目财务顾问服务,具体服务项目经双方协商后,相关费用可以给予减免。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壹年,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建立银企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以及其优质、便利的服务,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对公司此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陈怡、王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按产品风险等级,公司可投资低风险产品包括R1(谨慎型)、R2(稳健型)。R1产品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中央政府债券、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收益权凭证(本金保障型)等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单一品种或投资组合;R2产品包括AA级(含)以上评级债券、债券型基金、底层资产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其他收益权凭证等单一品种或组合。任意时点,公司及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存续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其中低风险产品(剔除货币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存续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投资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年度授权范围内决策结构性存款和R1、R2级别产品的投资业务,并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为:单笔对外捐赠支出且本年度累计对外捐赠支出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5%,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险管理负责人2024年薪酬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赵炜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薪酬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2025年度在公司取薪董监事薪酬预算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在公司取薪的董监事(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预算总额为不超过240万元。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杨明、赵炜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25年4月18日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此期间,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约为37,508万元。其中,向关联人提供施工服务额度约为22,966万元,向关联人提供设计勘察咨询服务额度约为2,916万元,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服务额度为973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额度约为1,27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工程配套服务(施工、养护、运输等)额度约为4,228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工程管理服务(工程管理、工程技术等)额度约为552万元,向关联人购买材料额度约为1,05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房屋、土地租赁等)额度约为309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额度约为244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商业保理服务额度约为3,000万元。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陈怡、王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继续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在保险费用不超过50万元/年与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1亿元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经营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和市场实际情况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制订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制订的《估值提升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现场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尊路399号大华锦绣皇冠假日酒店;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3、4、5、6、8、9、10、17、18、19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284 公司简称:浦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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