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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顺丰控股是中国及亚洲最大、全球第四大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 公司围绕物流生态圈,持续完善服务能力与产品体系,业务拓展至时效快递、经济快递、快运、冷运及医药、同城即时配送、国际快递、国际货运及代理、供应链等物流板块,能够为客户提供国内及国际端到端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同时,依托领先的科技研发能力,公司致力于构建数智化供应链生态,以技术赋能客户打造安全高效的智慧供应链体系,致力成为备受尊重全球领先的数智物流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坚持可持续健康发展和前瞻长远的战略部署,这使得公司在过去三十二年的发展历程中,能够准确抓住机遇,不断扩大规模,持续领跑行业,成为中国及亚洲物流行业中的领军企业,并跻身《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排名第415位。公司的旗舰产品时效快递占据国内绝对领先的市场份额,并依托时效快递网络的资源与能力,快速高效地拓展至更多物流服务细分领域,从轻小包裹到大型重货,从标准快递到定制化供应链服务,从中国市场拓展到亚洲乃至全球市场。公司于国内的快递、快运、冷运、同城即时配送2及供应链3业务五个细分领域,以及于亚洲的快递、快运、同城即时配送2及国际业务4四个领域均处于细分市场第一的领先地位1。 展望未来,公司致力于成为连接亚洲与世界的全球领先物流企业,持续稳固在中国市场的领导地位的同时,不断扩大在亚洲和全球市场影响力。公司将国内成功经验快速复制到海外网络,并凭借备受认可的品牌、领先的成本优势和综合物流服务能力拓展国际市场,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增长,成为全球企业和个人客户首选的物流合作伙伴,携手客户共同成长,共创价值。 ■ 业务板块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千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1、2024年1月回购股份方案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于2024年1月推出回购股份方案,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 2024年4月26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期间内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240,207股,回购总金额约为1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0.58%,平均成交价为 35.41元/股。 2、公司变更历史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22年3月、9月及2024年1月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2022年3月、9月及2024年1月回购股份方案合计已回购的79,291,153股股票需要注销。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895,202,373股变更为4,815,911,220股。 3、2024年第2期回购股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推出2024年第2期回购股份方案,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2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20,771,358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58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0.42%,平均成交价为36.49元/股。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满足公司业境内外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森控股”)及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3 Limited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债务融资产品,其中境外发行规模预计为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泰森控股在境内发行债务融资产品。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 DFI14号),泰森控股分别于 2024年 3月7日、2024 年 3月 14日、2024年6月20日发行了2024年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分别为人民币10亿元、5亿元及8亿元;同时,泰森控股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年7月22日发行了 2024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及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均为人民币5亿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号),泰森控股分别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7月18日完成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及(第二期)的发行,发行规模均为人民币 5 亿元。 (三)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2024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1156号),公司发行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2024年6月28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2024年9月12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的申请;2024 年 11 月 27 日,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发行 170,000,000 股 H 股股票并上市交易,成为快递物流行业首家A+H公司。公司 H 股股票中文简称为“順豐控股”,英文简称为“SF HOLDING”,股份代号为 “6936”。2024年12月23日,公司H股股票同步调入沪港通及深港通标的证券名单,这将提高公司H股的交易流动性。 关于上述事项的披露索引如下: ■ ( 明德控股为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21 明德 EB”将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划转至担保及信托专户“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 明德 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报告期内,因“21 明德 EB”完成本息兑付及摘牌,故担保及信托专户中的股份划回“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证券账户。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股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A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A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第2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A股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2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20,771,358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58,008,350.8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总股本0.42%,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36.4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截至目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变更A股回购股份用途及原因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将2024年第2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回购方案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本次变更A股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2024年第2期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A股股票将被注销,相应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最终注销股数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为准。本次变更A股回购股份用途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变更A股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A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5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况: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的影响,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与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主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进行。 4、交易额度:预计未来12个月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包含外汇衍生品交易存量余额人民币 60 亿元或等值外币)。 5、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和投融资业务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包含外汇衍生品交易存量余额人民币 60 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或使用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约50亿元或等值外币,预计未来12个月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或等值外币。 3、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基于外币需求(主要币种为美元、港币、欧元、日元、新币、泰铢、澳元等),在境内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以规避和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和成本为目的的交易。结合日常经营业务及投融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品种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4、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额度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以日常国际快递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以及外币投融资业务为基础。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因此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出现公允价值变动而造成损益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银行及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流动性不足,产生合约交易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按照外币现金流滚动预测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实际金额与预算偏离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和外币投融资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目前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国际性银行及金融机构。 4、外汇套期保值公允价值确定:公司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路透等公开市场提供或获得的交易数据厘定。 5、配备专业人员:公司已配备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 6、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公司对已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设置风险限额,并对风险敞口变化、损益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利用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或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严格执行前台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收类理财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风险提示: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高收益。 2、投资金额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收类理财等。 4、投资金额有效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转授权文件。 二、购买理财产品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为公司财务部门,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并定期回顾,可降低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根据公司H股发行情况,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修改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17,000万股H股股票已于2024年11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人民币17,000万元,从人民币481,591.122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98,591.122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根据公司H股发行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 三、其他说明 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8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卫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何捷先生,独立董事丁益女士,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甘玲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3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09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公司A股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 董事会同意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的H股2024年度业绩公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香港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H股2024年年度报告将于2025年4月在香港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 本议案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尚伟、李嘉士、丁益,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于2025年半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中期实现的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并取得所有政府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有)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公司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发行总股本(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的限额内,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新增的H股股份及/或购股权(包括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H股新股的其他证券),以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下列三者最早的日期为止:(1)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2)本议案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满12个月当日;及(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公司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发行H股股本(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的限额内,决定是否回购H股股份并制定回购方案,以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至下列两者更早的日期为止:(1)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及(2)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A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第2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A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2025-013)。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00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未来12个月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转授权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王卫、何捷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根据公司H股发行情况,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修改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确定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6月底之前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4名,实际参与监事4名。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李菊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公司A股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 监事会同意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的H股2024年度业绩公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香港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H股2024年年度报告将于2025年4月择机在香港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6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五年(2024年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七、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八、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建议2024年度现金分红(不含一次性回报股东特别现金分红)比例从2023年度的35%提升至40%。 2、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4.4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末期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21.85亿元,连同已派发约人民币19.18亿元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人民币41.04亿元(不含已派发约人民币47.95亿元的一次性回报股东特别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40%。 3、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公司坚持可持续健康发展战略,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全年业绩实现稳健增长。2024年11月27日,公司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成为快递物流行业的首家“A+H”上市公司,公司的发展迈入新的篇章。 为更好地回馈广大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根据《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建议2024年度现金分红(不含一次性回报股东特别现金分红)比例从2023年度的35%提升至40%。现将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031,094千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32,352千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2,991,294千元,扣除2024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人民币9,602,792千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8,187,244千元。 3、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4.4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目前公司扣除回购专户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末期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21.85亿元,具体分红金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4、2024年11月,公司实施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及一次性回报股东特别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人民币67.14亿元,连同本次拟派发的末期现金分红金额,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预计为人民币88.99亿元。其中,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和本次末期现金分红金额合计预计为人民币41.04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40%,现金分红比例在2023年度35%的基础上稳步提高。 2024年公司A股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人民币35.76亿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与A股股份回购注销总额合计预计约为人民币124.75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123%。 5、本次现金分红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其中A股股息以人民币支付,H股股息以港元支付,汇率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派息方案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对人民币平均中间价折算。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注: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回报股东特别现金分红及本次拟实施的 2024 年末期利润分配预计金额。 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人民币13,001,832千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五年(2024年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889,273千元、人民币19,955,566千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63%、9.33%,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度的比例为97%,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占对外担保总额度的比例为3%。本次担保预计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00亿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开展授信及对外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发展战略和资金预算,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向以下列示下属公司提供合计人民币500亿元的担保额度。下属公司信息如下: ■ ■ ■ ■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1 (下转B12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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