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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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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回报,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公司现金管理业务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不得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以证券为投资目的或以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调整投资行为,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故不排除该投资面临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稳健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组织风险评估工作,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秉持审慎原则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的防范、化解库存和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库存和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拟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套期保值事项持仓保证金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在前述保证金额度范围内,将由公司授权的期货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4、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5、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可以防范、化解库存和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但也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组织开展具体业务。本次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尚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继续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为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 2、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品种。 3、保证金额度 公司上述套期保值事项持仓保证金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在前述保证金额度范围内,将由公司授权的期货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5、业务期间 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基差风险:公司交易的期货合约标的资产与公司实际所持存货不完全一致、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不完全一致,其间价差可能导致公司损失。 2、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出现交易操作失误的情况,导致公司实际持有原材料数量、周期与实际套保数量、周期等不匹配,造成损失。 3、违约风险:可能出现客户违反约定,取消订单,或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等情况使货款不能收回,导致不能按时结汇的情况,造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所需保证金金额过大,可能造成公司资金流动性短缺,甚至造成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被强行平仓的损失。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规范,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等多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风险控制的需要。 2、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直接或者间接使用募集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持有原材料规模相匹配,且交易合约仅限于标的资产与公司所需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合约,最大程度降低基差风险。 3、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为风险对冲,不以任何形式的投机为目的。公司将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关注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控制期货交易中的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将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尽量规避违约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有助于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同意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组织开展具体业务。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组织开展具体业务。本次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拟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1、交易目的 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为规避外汇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更好地平衡公司外汇收支,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3、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和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及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5、资金来源 公司将采用自有资金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具有较大程度的不确定性,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带来潜在的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控制汇兑损失、减少经营不确定性,具有必要性。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风险,提高对外贸易业务安全性,增强财务稳健性,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够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能够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基差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违约风险: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外汇现金流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增加基差风险;或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不善而造成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投机行为;公司会加强对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把握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的实际情况所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组织开展具体业务。 八、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以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09日(星期三)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9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mU26rikrk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4月09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09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董卫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王兰兰(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9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mU26rikrk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恩武 电话:0763-3699509 传真:0763-3699589 邮箱:haomei-db@haomei-alu.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整体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郑德珵、卫建国、黄继武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总经理董卫峰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递交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033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404,509.1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15,797,438.2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839,515,177.45 元。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4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日公司总股本247,960,3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383,087股后的股本242,577,2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38,812,367.52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383,08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如因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部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2025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发生采购货物、租赁土地房屋等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关联董事董卫峰、李雪琴、董颖瑶、董卓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674.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张晓峰先生和黄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1、关于选举张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选举黄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2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申请2025-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具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海外业务,且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鉴于当前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较大,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具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以及监事会提交的《监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25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议案1至议案10为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以上通过。 3、累积投票提示 (1)议案11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8日(9: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王兰兰 证券事务代表 张恩武 联系电话:0763-3699509 传真:0763-3699589 电子邮件:haomei-db@haomei-alu.com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6、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8”,投票简称为“豪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 注: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源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整体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033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404,509.1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15,797,438.2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839,515,177.45 元。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4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监事会审议本议案前一日公司总股本247,960,3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383,087股后的股本242,577,2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38,812,367.52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全部监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2025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发生采购货物、租赁土地房屋等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管理等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674.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2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申请2025-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期初募集资金余额为94.64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865.02万元;(3)本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14,665.80万元;(3)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5,682.03万元。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1.4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214.8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2月,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光大证券、开户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补充流动资金、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原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与光大证券、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装饰")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及子公司豪美精密与光大证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天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和“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结项,并将本次结项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余额5,663.60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将“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增加为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贝克洛将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贝克洛与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转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7,468.2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7,000万元,使用规模未超过1.8亿,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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