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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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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本报告前一日公司总股本247,960,3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383,087股后的股本242,577,2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豪美新材是一家集专业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轻质高强铝基新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以及下游系统门窗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公司一直致力于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追求高技术集成、高附加值和高品牌价值,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轻量化材料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以及建筑门窗系统产品集成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
  1、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公司专注于高性能汽车轻量化结构件和安全件铝型材的研发和生产,包括铝质防撞梁、电池托盘、门槛梁、副车架、车身纵梁、电机壳、减震支架等10余种高强铝挤压合金材料及部件。公司作为轻质高强铝基新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向凌云股份、长盈精密、英利汽车、卡斯马等优质汽车零部件制造商提供高强铝挤压合金材料,应用终端覆盖奔驰、宝马、丰田、本田等一线合资品牌,广汽、长城、吉利、奇瑞、长安等自主品牌,小鹏、赛力斯、蔚来、小米汽车等造车新势力,是国内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
  2、建筑用铝型材。公司建筑用铝型材主要用于门窗、幕墙等方面。门窗的应用领域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厂房等多个方面;门窗不仅为建筑物提供采光、通风功能,还是建筑造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幕墙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各类商业建筑和公共设施等,如:商业综合体、办公楼、酒店、会展中心、机场、高铁站等。随着商业建筑、超高层建筑日渐增多,铝型材在幕墙领域的应用也不断增加。公司产品应用于国内多个地标性建筑,如广州塔、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广州东塔、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武汉绿地中心等;并应用于阿联酋阿布扎比国际机场、阿联酋萨伊德大学、吉隆坡四季酒店等“一带一路”沿线多项海外工程。
  3、工业用铝型材。工业用铝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备密度更低、加工性能更好、耐腐蚀性更高的特征,近年来在工业应用中越来越广泛,“铝代铜”“铝代钢”成为工业铝材发展趋势。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新兴行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带动铝加工行业的高速发展。公司工业铝型材业务通过向高附加值产品和应用领域发展,逐步从传统的铝模板、车厢板等向储能、新能源充电桩、特高压建设等“新基建”领域以及硬质合金零部件等高端装备领域升级;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开发新的产品,如:应用于光伏、储能等领域的逆变器散热器件等产品,目前已形成从熔炼铸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成型、机加工、铲齿到表面处理的完整产业链。
  4、高性能系统门窗。公司下属的“贝克洛”品牌系统门窗是国内传统模式改造者,解决了目前门窗市场需求零散、品质参差不齐的行业痛点。贝克洛重新将分散的市场需求与无序的生产供给进行链接整合,提供一站式标准服务,打造门窗产业链集成平台,提高上下游的效率与效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门窗解决方案。贝克洛系统门窗产品在国内多个标志性项目中应用,如深圳·金地环湾城、佛山·招商华玺、广州·长隆万博悦府、太原·华润瑞府、上海·大华锦宸府、上海·保利和颂、东莞·华润滨海润府、福州·保利天悦等项目。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当期的订单数量确定生产计划,物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以及生产计划确认原材料采购量,由采购部门完成采购。其中铝型材的主要原材料铝锭及系统门窗原材料五金件、密封胶条等市场总体供应充足,基本不会存在缺货风险。同时,公司为了规避铝锭价格短期快速波动风险及满足紧急生产任务的需求和提前安排大客户的生产,会储备一定用量的原材料库存。
  2、生产模式
  公司铝型材的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每年与长期合作客户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合同;根据实际销售订单上标明的交货期限及产品类型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物控部门根据原材料库存安排采购,然后将指令下达到对应的车间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1)铝型材销售模式
  在铝型材销售环节,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经销、居间代理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将产品销售给客户;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署经销协议,采用买断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在特定区域内进行销售;居间代理模式下,居间商提供居间服务,为公司进行客户开发,并与潜在客户接洽、谈判,公司获得订单后,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组织发货、结算,在完成销售后向其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目前公司国内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海外销售以直销模式和居间代理模式为主。
  对于汽车轻量化业务,因铝型材产品对车身结构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在进入整车厂的供应链前需要进行材料认证。铝型材产品在整车中主要作为车身结构件和安全件使用,能够有效降低车身重量,提升车辆碰撞安全性、提高车辆综合性能。目前多数整车企业会对所使用的铝合金材料进行材料认证,只有通过材料认证的铝挤压合金材料供应商企业,才能进入其供应链体系。整车厂在使用特定合金材料前,会制定相应的材料性能规范。公司作为材料供应商,需要按照相关的性能要求进行材料开发,经过内部检测合格之后将样件提供给整车厂或其指定的零部件企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过检测符合其材料规范后,方可通过整车厂的材料认证,进入其供应体系。
  根据不同的要求,材料认证按照合金牌号和车型项目进行分类,通过特定整车厂特定合金牌号的材料认证后,该整车厂后续其他车型只要使用该合金牌号的材料,均具备供应资质;按照项目制进行的材料认证,只能在通过认证的车型中使用,该整车厂的其他车型需要重新进行材料认证。目前,公司已经通过了多家整车厂的材料认证。
  (2)系统门窗销售模式
  贝克洛系统门窗在对材料构件、装配集成、气候条件进行大量的检测、研发及技术储备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项目的需求,提供门窗系统集成方案。贝克洛根据自主开发的系统门窗产品进行材料和部件设计,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向相关供应商定制铝型材以及五金件、胶条等门窗组件,进行模块化采购。在此基础上,贝克洛的销售模式可以分为系统材料销售模式和成品窗销售模式,分别对应国内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及国外工程客户。
  对于国内工程客户,贝克洛采用系统材料销售模式。根据与国内工程客户达成的系统门窗定制化方案,向其销售包括铝型材、五金、胶条等在内的整套门窗系统材料。贝克洛面向国内工程客户的业务模式不涉及成品窗的生产加工,而是向国内工程客户销售整套系统门窗材料,是一种轻资产的商业模式;由国内工程客户将整套系统门窗材料加工为成品窗,并负责项目的现场安装工作。在整个过程中,贝克洛为客户提供专业培训,包括设计、加工、安装工艺及制造流程等,并提供配套的管理软件工具以及全方位技术服务支持。
  对于国外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贝克洛采用向其销售成品窗的模式。贝克洛根据订单组织系统材料的配备,并将全套系统材料发至下游门窗加工企业,由门窗加工企业按照贝克洛工艺标准规范要求加工成成品窗,贝克洛再将成套的门窗交付给国外工程客户及经销客户。目前对于国外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的门窗加工主要由贝克洛下属的科建装饰承接,未来随着其业务规模的扩大,将逐步开放至其他的合作门窗加工企业。
  (三)市场地位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建筑用铝型材、工业用铝型材(含汽车轻量化铝型材)以及高性能系统门窗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完整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在合金开发、熔铸技术、挤压技术及深加工技术方面均形成了多项专利以及核心非专利技术,凭借研发技术、新材料开发、质量以及客户和品牌优势,成为行业领先企业,所打造的“HAOMEI”“贝克洛”品牌已经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其中“HAOMEI”品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并连续被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评选为“中国建筑铝型材十强”企业。
  子公司贝克洛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为中国建筑门窗幕墙科技产业化应用基地,连续多年被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评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铝合金系统窗类首选供应商品牌”、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评选为“门窗十大首选品牌”,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近年来,公司始终围绕低碳节能和价值链延伸进行转型升级。公司产品在建筑和工业两个领域应用广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在工业应用领域,公司围绕汽车轻量化材料和高端工业材进行产业升级;在建筑应用领域,公司着重发展系统门窗业务。
  1、汽车轻量化的驱动因素
  (1)新能源汽车持续高速增长,汽车轻量化产品迎来机遇期
  近年来,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以及充电网络持续完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技术水平及生产规模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推动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据中汽协数据统计,我国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其中国内销量为1158.2万辆,同比增长39.7%,出口128.4万辆,同比增长6.7%。
  不同于传统燃油车核心部件为发动机、变速器及配套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是“三电系统”,即电池、电驱动和电控系统。“三电系统”中大量使用铝合金等汽车轻量化产品,如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产品市场需求随之增长,汽车轻量化材料与部件也迎来了市场机遇;另一方面,由于上述产品对轻量化材料的性能、部件结构等方面的要求更高,也对铝加工企业的制造工艺、设备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汽车排放标准趋严及新能源车续航焦虑推动汽车轻量化产品应用
  国内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对石油资源的消耗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随着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和消费者对燃油效率的追求,倒逼汽车制造商寻求提高燃油经济性和减少碳排放的方法,而采用轻量化材料减轻车身重量成为最为可行的路径。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实验统计,空载情况下,汽车整车重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整车重量每减少100kg,百公里油耗可减低0.4-1.0L。
  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到2025年、2030年,我国乘用车新车百公里油耗将分别降至4.6L、3.2L,汽车产业碳排放总量于2028年左右提前达到峰值,到2035年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20%以上。燃油车面临减排压力,汽车轻量化成为燃油车发展的必然趋势。
  现阶段,在长途旅行时新能源电动汽车相对较短的续航里程以及较长的充电时长仍在一定程度限制了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需求的进一步扩展,特别是在假期集中出行期间。由于新能源汽车搭载了三电系统与大量智能化系统,增加了整车重量以及耗电水平。平均来看,纯电动汽车整备质量普遍较燃油车重100-250kg。在无制动动能回收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的整备质量每减重10kg,续航里程可以提升2.5km。尽管近年来电池技术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汽车轻量化仍然是缓解新能源汽车续航焦虑的重要途径。
  (3)中国汽车行业竞争力增强,海外市场快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构建了完整产业链、供应链,汽车产销量屡创新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逐步增强,相应出口规模也在逐步扩大。目前,中国汽车产业已发展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出口国。中汽协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汽车出口量达到585.9万辆,同比增长19.3%,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128.4万辆。
  中国自主品牌在产品品质、电动化、智能化等方面已经在全球领先,成为推动国内汽车出口增长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汽车竞争力增强,出口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自主品牌开始在海外建立制造和服务体系,逐步从此前的“产品出海”向“制造出海”过渡。
  国内汽车产业竞争力的增强,特别是新能源车出口快速增长,必将对上游产业链的铝合金轻量化材料带来相应需求;同时,自主品牌新能源车在海外建立制造体系也将同步带动国内产业链上游企业出海建立相应的供应链,海外市场成为汽车轻量化材料重要增长点。
  2、系统门窗业绩驱动因素
  (1)绿色建筑推动门窗产品低碳化,系统门窗迎来机遇
  门窗作为建筑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热交换、热传导最活跃、最敏感的部位。据统计,建筑能耗占全国社会总能耗的30%左右,而通过门窗损失的能量约占建筑物外围护结构能量损失的50%。传统建筑门窗因隔热性能较差而造成了大量的能源浪费。
  相对于传统门窗,贝克洛系统门窗在设计之初就从材料、结构等方面充分考虑了建筑节能等因素。经过对比测试,在同等面积、室内温度设定等使用条件下,相比传统门窗,在华南地区夏季使用贝克洛系统门窗可降低空调耗电量20%以上,可有效降低建筑使用能耗。贝克洛系统门窗已入选“绿色建材获证产品清单”,通过绿色建材认证,符合低碳节能的发展趋势和建筑门窗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主管政府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对建筑节能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推出了一系列的低碳建筑标准和扶持政策,提高门窗产品的隔热要求,鼓励使用节能产品。2021年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3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6年,绿色建材全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2024-2026年年均增长10%以上;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较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30%、20%;2024年12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强调2025年要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推广智能建造、把绿色建筑培育发展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谋划实施一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相对传统门窗,系统门窗作为绿色建材的代表性产品,在降低建筑能耗方面优势明显,未来随着建筑节能标准的进一步提高,超低能耗建筑比例的提升,系统门窗作为绿色节能技术在未来建筑中的应用范围将进一步增加,系统门窗在绿色建筑中的渗透率有望逐步提升。
  (2)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推动系统门窗渗透率提升
  自2021年以来,国内房地产行业出现了重大的变化,房地产市场经过出清之后,部分房企因流动性危机被迫重组或退出市场?,房地产行业运营模式逐步从此前的“高杠杆、高周转”转向“重品质、重运营”。经过本轮出清之后,绿色建筑、智慧社区等成为新一代住房的发展方向;在房屋投资属性逐步淡化并回归居住属性,房地产市场逐步过渡至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开发商越来越重视建设好房子形成差异化产品。
  传统门窗品质参差不齐,在隔音性能、水密气密性等方面的不足严重影响居住环境的舒适性,成为住宅品质的短板。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家居、卫浴、家电等产品经过多轮的产品升级,但门窗产品仍以传统门窗为主。系统门窗在提高住宅居住体验的同时,能够有效提升楼盘外立面的美观度,是高品质楼盘的标志性配置。目前系统门窗在国内门窗市场的渗透率偏低,平均仅有5%左右,而欧洲市场的渗透率达到70%以上。国内房地产行业运营模式和市场格局的变化推动住宅差异化以及品质的提升,推动系统门窗渗透率进一步提升。
  (3)系统门窗满足家居改善型需求
  在门窗零售市场,新房装修和改造翻新是消费者选购门窗产品主要场景。隔音性、保温隔热、安全性、智能化是门窗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其中隔音性和保温隔热是最重要的指标。系统窗在隔音、隔热方面显著优于传统窗,能很好解决消费痛点。
  存量房翻新市场方面,我国家庭门窗的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的占比已超过七成,10年以上的占比约三成,门窗改造以及更新的需求逐年增长。年轻消费群体、新中产阶级是目前门窗换新市场消费的主力军,该人群对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的需求强烈,对门窗产品隔音、保温隔热等居住体验有更高的要求,且愿意为品质改善支付较高的价格。
  系统门窗产品根据各地的气候条件进行开发和产品设计,具备良好的抗风压性及水密性以抵御夏季台风天气,良好的气密性以抵御雾霾与沙尘暴天气等,在隔音、隔热等方面性能优越,能够极大改善居住体验,是住宅改善型需求的重要关注点。随着目前新购房群体中,改善型需求的比例越来越高,人们对居住环境舒适性、个性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门窗的认知和了解的加深,在家居装饰过程中,高品质的系统门窗产品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对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跟踪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豪美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2023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为分享光模块领域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每股2.6179美元向索尔思光电进行D轮投资,投资金额为4,000万美元,以债转股的方式取得索尔思光电15,279,422股股份;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财务资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与索尔思光电、索尔思成都就本次对外投资暨财务资助事项签订了补充协议:自《可转债协议》签署后,尽管公司与索尔思光电、索尔思成都按协议约定持续沟通并努力配合推进第二笔贷款放款先决条件,但是截至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包括董事委派函、有关股权质押担保登记、D轮交易系列交易文件签署并生效等第二笔贷款放款先决条件仍未得到满足或者被豁免。在公司与索尔思光电的后续协商过程中,双方对就D轮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业绩承诺、董事席位、合格退出、赎回权、股东决策表决机制等投资权益保障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保障股东权益,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选择不再认购索尔思光电D轮优先股,终止本次投资事项,此前支付的首笔款项按协议约定到期后收回本息。
  关于此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1日、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关于对外投资暨财务资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日公司总股本247,960,3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383,087股后的股本242,577,2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38,812,367.52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会议形成以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通过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033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404,509.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6,563,829.57 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656,382.96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15,797,438.2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839,515,177.45 元。
  2、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经营和资金状况,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日公司总股本247,960,3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383,087股后的股本242,577,2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38,812,367.52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2024年度公司进行了半年度现金分红,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8,072,862股后的股份数量239,887,5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9,971,880.50(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已实施完毕)。
  如本议案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98,784,248.02元;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08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回购总金额为44,998,679.0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2024年度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总额143,782,927.1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8.66%
  4、截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一日(2025年3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383,087股,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审议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如因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注: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与2024年半年度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的合计金额,其中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为59,971,880.50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人民币0.00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均低于50%。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股本现状、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卫峰、李雪琴、董颖瑶、董卓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2025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玻璃”)、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实业”)、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汇投资”)发生采购货物、租赁土地房屋等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61F1R5T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许贤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永安村土名“马鞍岗、流王塘”厂房自编6号车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泰玻璃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许贤均为公司董事董颖瑶配偶,董颖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东、李雪琴夫妇之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科泰玻璃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科泰玻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4W12AH7U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人代表:董卫峰
  注册资本:6411.17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陂坑白牛田村侧银英生活配套区3号楼首层自编A1座内01铺
  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资。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汇投资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银汇投资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银汇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2R8P57H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颜国升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长隆大道61号综合楼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建实业为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科建实业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科建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始终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发生同样业务往来的企业同等对待。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
  2025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玻璃等原材料以及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厂房以及员工宿舍作为生产经营之用。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以及服务价格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厂房以及员工宿舍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企业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以及租赁土地、房屋等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交易理由合理、充分,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全体非关联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下属企业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下属企业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3,674.40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674.4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信用减值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考虑账龄、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违约风险敞口等信息,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公司累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654.50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2,654.5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存货跌价损失,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公司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67.39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867.39万元。
  2、合同资产、其他减值损失
  在报告期末,公司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减值评估,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合同资产或固定资产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公司累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2.94万元、其他减值损失129.57万元,合计,影响当期利润总额152.5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674.40万元,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3,674.40万元。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嫌利润操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计提本次减值准备,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了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和卫建国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晓峰先生和黄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张晓峰先生和黄志雄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郑德珵先生和卫建国先生自张晓峰先生和黄志雄先生任职起即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郑德珵先生和卫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亦没有特别向董事会补充说明的情况。郑德珵先生和卫建国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董事会对郑德珵先生和卫建国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晓峰先生简历
  张晓峰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本科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获学士学位,1989年研究生毕业于湖南大学,获硕士学位,1996年晋升为副教授,2005年晋升为教授,历任湖南大学、广东工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南方学院教师、会计系主任等职务,现任广州软件学院教授,并兼任广东粤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晓峰先生长期从事财务管理、会计、企业管理的教学、研究以及企业咨询等工作,在《经济管理》、《当代财经》等杂志上发表论文60多篇;主编了《企业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等著作多本;主持及参与省级以上课题10多项。
  张晓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黄志雄先生简历
  黄志雄先生,196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工商管理博士,经济师。已取得证券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券经纪、证券代理发行、证券投资咨询、基金、期货从业资格及证券业二级水平证书,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主要工作经历:曾长期任职地区市商委经委、广州人寿、粤财信托、广东证券等政府经管部门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8月起,在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同)工作,历任董事、副董事长、代理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顺钠股份子公司顺特电气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7月获聘为广东华南科技资本研究院高级顾问;2015年11月至今获聘为华南理工大学MPAcc(会计硕士)校外导师;2017年1月获聘为澳门城市大学商学院顾委会委员。2023年5月获聘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获聘为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
  黄志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拟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豪美精密、科建装饰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35,000万元。
  2、本次预计担保总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3、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装饰”)、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铝制品”)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2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以及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2025-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以及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担保金额,具体融资业务种类、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若实际金额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出部分需再次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情况
  1、授信情况
  2025-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总额(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为人民币不超过52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担保情况
  豪美新材上述授信项下的借款以信用借款为主,部分需提供土地、房产抵押;为解决公司子公司授信担保问题,子公司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除由公司对其授信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部分授信还需提供土地和房产作为抵押。公司对子公司授信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豪美精密资产总额为344,647.93万元,净资产为98,631.1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352,780.37万元,净利润为11,386.2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贝克洛资产总额为42,160.61万元,净资产为15,081.62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45,870.60万元,净利润为1,125.05万元。(以上数据未合并下属子公司,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科建装饰资产总额为15,991.96万元,净资产为1,374.61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9,491.97万元,净利润为156.3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豪美铝制品资产总额为18,560.13万元,净资产为6,520.26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54,987.61万元,净利润为-49.2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所担保的子公司均直接或间接由公司100%持股,且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具备相应偿还债务能力,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2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并由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2026年度申请的授信额度以及为议案中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相关授信及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9,009.74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9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工作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下转B1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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