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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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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39;
  2、投票简称:张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提案14《关于增补股权董事暨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2025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空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请填写具体投票数量。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4月25日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长丁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监事会培训及调研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审查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规性监督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监督意见的议案》;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
  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监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对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监督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陈玉明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审核意见的议案》;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类,合计294,950万元;存款类,合计35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15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162,200万元;存款类,合计20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1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15,800万元;存款类,合计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192,800 万元;存款类,合计15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2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张家港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159,100万元;存款类,合计10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2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华友管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授信类,合计39,000万元;存款类,合计2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5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陈玉明回避表决。
  7、张家港华益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授信类,合计4,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陈玉明回避表决。
  8、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款类,合计6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存款类,合计15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2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合计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合计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合计4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授信类,合计32,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寿光张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类,合计37,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其他关联法人, 存款类,合计5,000万元;理财类,合计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联自然人, 授信类,合计3,000万元;存款类,合计20,000万元;理财类,合计2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评价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监督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2024年度数据治理工作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2024年合规管理工作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关联方存贷款业务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而关联方的资金需求取决于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因此本行的关联方交易预计存在着不确定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是本行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贷款、承兑、贴现等常规业务。
  2025年3月28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建红、王义东、戚飞燕对其所关联的子议案回避表决。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本行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行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1.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一般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
  单位:万元
  ■
  注[1]:净额是指扣除担保方式为全额保证金、国债质押、存单质押后的授信金额,下同;
  注[2]: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计算授信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银行机构与境内外关联方银行之间开展的同业业务、外资银行与母行集团内银行之间开展的业务可不适用本条第一款所列比例规定”,根据上述预计情况,本行全部关联方授信类交易预计额度净额占比、最大关联集团净额占比及最大单一关联方净额占比均符合监管限额要求。
  2.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商业银行)
  单位:万元
  ■
  3.存款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万元
  ■
  4.理财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万元
  ■
  5.服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授信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2.存款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3.理财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4.服务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本行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均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超出年度预计额度部分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备案或审议。
  注[3]-[7]:截止2024年年末,以上企业均已不属于本行关联方,相关数据均为其退出关联方名单前交易余额。
  注[8]:相关交易已按照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向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简介
  (一)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彬,注册资本:4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6年6月19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承包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进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11,352,049.24万元,净资产2,833,501.13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554,050.36万元,净利润103,346.64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沃丰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鑫,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8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绣路1号玖隆物流园),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纺织原料及产品、服装、工艺品、电梯及相关配件、煤炭、焦炭、五金交电、矿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办公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橡塑制品、日用百货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10月末,总资产2,895,747.64万元,净资产12,753.35万元,2024年1-10月,营业收入1,913,121.60万元,净利润81,766.66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沙钢钢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一新,注册资本:30,100万美元,成立时间:2002年7月15日,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焦炭及其副产品、金属制品、耐火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不含危化品);废钢收购、加工;危险化学品生产(限煤焦油、粗苯、硫磺)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境外冶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6,382,018.50万元,净资产2,202,997.64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6,545,993.04万元,净利润-81,055.31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科,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2年9月2日,地址:锦丰镇沙钢大厦5楼,经营范围:食品销售(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煤炭购销;食用农产品批发;建材、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化妆品、纺织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2,161,369.03万元,净资产375,720.87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424,434.53万元,净利润16,448.95万元(未经审计)。
  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亚庆,注册资本:112,800.17625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0年12月30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兴业路2号玖隆大厦(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玖隆物流园),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所列许可范围和经营方式)经营;仓储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接受委托从事动产质押物监管,搬运装卸,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五金交电、矿产品、焦炭、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橡塑制品、木材购销,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收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末,总资产436,174.96万元,净资产183,344.69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350,130.59万元,净利润10,672.61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荣盛特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龙胜,注册资本:3,463.229万美元,成立时间:2003年1月3日,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经营范围:生产各种规格的低合金钢、普碳钢、优特钢,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975,111.60万元,净资产258,339.97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318,006.67万元,净利润-43,623.80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玖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琰,注册资本:2,8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4年2月18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兴业路2号玖隆大厦(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玖隆物流园),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焦炭、五金交电、矿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末,总资产146,614.51万元,净资产5,062.82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646,541.11万元,净利润1,722.23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中美超薄带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一新,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7年4月27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新华村4幢531室(沙钢四合院531室),经营范围:超薄带研发;热轧硅钢、热轧碳钢、热轧低合金钢、集装箱板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642,372.71万元,净资产61,176.30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35,638.02万元,净利润-36,772.02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扬子江冷轧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一新,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1年4月13日,地址: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沙钢科技大楼307室),经营范围:无取向硅钢卷、冷轧板(卷)、镀锌板(卷)、镀锡板(卷)、镀锡基板卷、冷硬板(卷)制造、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1,128,777.29万元,净资产409,259.90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674,189.83万元,净利润22,327.79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永新,注册资本:219,382.5445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9年9月28日,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经营范围:黑色金属产品的开发、冶炼、加工及销售;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9月末,总资产2,713,328.24万元,净资产990,662.63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080,701.84万元,净利润10,775.67万元(合并报表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是拥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该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三)的规定。同时,本行将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余,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1年6月24日,地址:杨舍镇永安路950号,经营范围:城乡一体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业投资、开发、收益;物业管理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材料、苗木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1,562,070.43万元,净资产497,293.73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7,350.83万元,净利润2,435.80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城投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向军,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9年5月31日,地址:杨舍镇沙洲西路36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服装服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城市绿化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290,545.32万元,净资产107,081.13万元,2024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5,206.15万元,净利润980.48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国兵,注册资本:63,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1年11月14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区1号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演出经纪;旅游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岩);营业性演出;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停车场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品牌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城市绿化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末,总资产686,971.24万元,净资产440,874.06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40,365.27万元,净利润645.44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暨阳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龙友,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3年5月29日,地址:杨舍镇暨阳湖生态园,经营范围:对旅游项目的投资;物业管理,游乐设施开发、经营(凡涉及行政项目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旅游纪念用品开发、销售,水产养殖;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会展礼仪服务;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末,总资产168,488.30万元,净资产69,752.78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72,716.99万元,净利润625.34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沙洲湖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康,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4年1月6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一干河东路333号、335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美容服务;理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家宴服务;外卖递送服务;寄卖服务;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棋牌室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洗烫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停车场服务;休闲观光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5,830.99万元,净资产1,291.96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585.77万元,净利润-563.62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金港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龙友,注册资本:89,885.9835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2年7月12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606号(创投大厦)B2701,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它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投资及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末,总资产125,399.10万元,净资产107,201.62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2,566.52万元,净利润1,455.87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拥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该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三)的规定。同时,本行将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义东,注册资本:30,147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8年10月9日,地址:苏州市十全街655号,经营范围:从事酒店经营(客房、餐饮)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卷烟、雪茄烟。销售:日用百货、工艺品(除金银饰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花卉;酒店管理;洗涤服务;提供游泳、健身相关的配套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9月末,总资产156,339.16万元,净资产158,661.60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277.01万元,净利润2,010.13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为拥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三)的规定。同时,本行将苏州洲悦酒店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张家港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康,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8年10月29日,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606号创投大厦B2601,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末,总资产47,147.68万元,净资产35,191.68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006.10万元,净利润128.19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为向公司派出人员的法人股东。该关联人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二)的规定。同时,本行将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张家港市沙洲新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斌,注册资本:35,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3年11月1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绣路3号),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日用百货销售;展览展示服务;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汽车租赁;城市绿化管理;房屋拆迁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12月末,总资产405,153.88万元,净资产61,903.62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7,144.49万元,净利润896.61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徐聪,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2年3月10日,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华昌路718号沙洲大厦1205、1212,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旅游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企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水资源管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水污染治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9月末,总资产2,347,384.07万元,净资产1,396,388.08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86,778.55万元,净利润835.90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锦丰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锋,注册资本:72,600万人民币,成立时间:2011年7月15日,地址:锦丰镇锦南路科技创业园,经营范围:对科技项目的投资、管理、收益;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批发;电气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材料批发;金属制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9月末,总资产287,878.12万元,净资产73,048.66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1,658.68万元,净利润1,047.44万元(未经审计)。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锋,注册资本:6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2年4月26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17号1幢,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9月末,总资产283,109.29万元,净资产38,396.58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1,175.78万元,净利润496.8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根据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可能成为本行董事的人员任职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五)的规定。同时,本行将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张家港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秋硕,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6年10月19日,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西路253号,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开发;城乡一体化投资、开发、收益;房地产开发经营;区域环境治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建设与管理;物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展览展示服务;建材、日用品、纺织原料、工艺品、苗木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12月末,总资产5,250,698.91万元,净资产1,008,760.01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202,085.53万元,净利润3,269.41万元(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东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雅君,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3年4月3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富民路121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办公服务(标志牌、铜牌的设计、制作服务,奖杯、奖牌、奖章、锦旗的设计、制作);酒店管理;礼仪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游览景区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休闲观光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餐饮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办公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12月末,总资产73,721.33万元,净资产11,322.5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353.34万元,净利润-139.29万元(未经审计)。
  张高新(张家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腾冰,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3年12月1日,地址:塘桥镇南塘村,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4年12月末,总资产369,306.57万元,净资产25,707.99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4,485.55万元,净利润2,623.96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张家港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根据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可能成为本行董事的人员任职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五)的规定。同时,本行将张家港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纳入自身的关联方进行管理。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华友管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基本情况:华友管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玉琪,注册资本:7,016.563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5年9月28日,地址:用于发电、石化等的合金管的进出口、批发及佣金代理以及上述产品的咨询、维修、售后服务等(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钢压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末,总资产50,719.09万元,净资产28,487.02万元,2024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49,215.14万元,净利润1,488.88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陈玉明近亲属为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张家港华益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张家港华益特种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祁一民,注册资本:5,18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2年1月29日,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韩国工业园凤凰大道16号,经营范围:电站锅炉、工业锅炉、余热锅炉、燃煤注汽锅炉、锅炉辅机、锅炉部件、压力管道、压力容器、锅炉鳍片管、省煤器、热管、空预器弯管、锅炉配件、环保机械、冶金设备、金属结构件设计、制造、加工、销售;锅炉配件购销;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4年12月末,总资产10,429.83万元,净资产6,257.20万元,2024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8,567.76万元,净利润256.3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公司监事陈玉明近亲属为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立斌,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8年10月6日,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电子设备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信息服务;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计算机及软件、电子设备、现代办公用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4年12月末,总资产672,041.66万元,净资产555,091.37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214,212.04万元,净利润21,312.33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原公司董事季忠明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预计与本行开展存款类、理财类关联交易,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锦圣,注册资本:113,994.2931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6年4月28日,地址:江苏省兴化市长安南路999号,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办理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末,总资产7,725,668.79万元,净资产653,592.47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303,979.88万元,净利润50,230.5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董事戚飞燕担任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关于关联法人定义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树桐,注册资本:60,880.2755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5年10月31日,地址:泰兴市国庆东路166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业务,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以及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末,总资产5,239,664.84万元,净资产414,188.74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234,047.98万元,净利润37,362.69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持有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含)以上股份,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向东,注册资本:123,858.1849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5年1月7日,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19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4年12月末,总资产7,855,165.99万元,净资产676,964.22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305,080.13万元,净利润52,152.6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本行持有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秦振中,注册资本:9,547.2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8年12月23日,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和平东路166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末,总资产109,198.32万元,净资产17,536.79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6,619.37万元,净利润752.79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江苏东海张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控制的子公司,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寿光张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寿光张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景林,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8年11月11日,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广场街164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持金融许可证方可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末,总资产280,653.05万元,净资产28,212.1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3,932.20万元,净利润1,307.18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行的关联关系:寿光张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控制的子公司,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之(四)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包括:
  1、本行的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可能产生利益转移的家庭成员;
  2、本行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
  3、本行的主要股东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上述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行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在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审批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安排符合本行利益,也有利于提高本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执行效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损害本行股东利益,对本行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四、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行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该议案中新增的关联交易符合本行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本行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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