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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专项说明全文。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2,392,83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11,368,517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1.1 市场延续筑底行情,成交规模再创新低 2024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呈现低位调整态势,商品房销售金额和销售面积双降。其中,商品房销售金额9.68万亿元,首次跌破10万亿关口,同比下降17.1%;商品房销售面积9.74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2.9%。整体市场呈现前低后高、先抑后扬的趋势,下半年供需两端修复加快。 70城新建商品房价格指数整体仍处于下跌通道,整体降幅相较2023年进一步扩大。2024年10月以来,70城新建商品房价格指数同环比跌幅均实现连续两个月收窄,出现止跌回升的迹象。分能级来看,一线及部分热点二线城市韧性较好,三四线城市短期内房价上涨的动力依然不足。 2.1.2 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发力 2024年以来,我国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频频打出货币政策“组合拳”,灵活适度、精准有效。截至四季度,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55.68万亿元,同比增长7.6%,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8.09万亿元。央行年内两次全面降准,合计释放中长期流动性约2万亿元,三次下调基准利率,将1年期和5年期LPR分别累计下调35和60个基点,降至3.1%和3.6%。同时,央行取消房贷利率下限并推动存量房贷利率降低,直接减轻居民的房贷负担,释放消费潜力。 2.1.3 国家大力提振消费,推动回归实体 2024年,国家层面通过多项政策推动商业地产尤其是消费端购物中心的发展,旨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和优化商业布局。 1、“两新”政策促进消费与设备更新 国家“两新”政策(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通过补贴和税收优惠,带动大宗耐用消费品(如家电、汽车)的销售。2024年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间接提升购物中心内相关业态的消费活力。 2、县域商业拓展与下沉市场开发 国家持续推进《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鼓励购物中心向县城及乡镇延伸服务,提升县域消费潜力。例如,支持县城购物中心建设并辐射周边乡镇,通过下沉市场扩大消费覆盖面。 3、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国务院《关于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继续深化,推动购物中心等业态升级为综合性商业体,引入高端品牌和消费新场景(如沉浸式体验、智慧商圈等),提升消费吸引力。 4、金融支持与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 2021年,公募REITs试点正式落地,首批9单公募REITs项目在沪深交易所挂牌上市。作为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抓手,公募REITs自试点启动便承载着服务实体经济转型的战略使命。2023年,国家发改委和中国证监会分别将消费基础设施纳入公募REITs的底层资产范围,标志着公募REITs突破资产类型限制,市场边界向民生保障、商业服务等领域拓展。公募REITs致力打造“募-投-建-管-退”全周期闭环,与持有型不动产ABS、Pre-REITs、类REITs等创新工具协同共振,构建起多层次、全链条的资本生态体系。四年间,公募REITs市场实现从零到千亿级的规模跃迁,在2024年进入常态化发行新阶段,市场加速扩容,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5、城市更新与存量改造 城市更新政策鼓励老旧商业设施改造升级,推动购物中心向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例如,支持存量项目改造为融合文化、娱乐、社交功能的复合空间,提升消费体验。 2.1.4 调控政策重大转向,加快构建行业发展新模式 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国内经济稳步复苏,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4.9万亿元,首次突破130万亿元,同比增长5%,顺利完成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全年经济呈现前高、中低、后扬的态势,四季度经济增速拉升至5.4%,展现出了强大的韧性和潜力。 中央层面多次对房地产行业做出部署和指导性意见,为行业指明发展方向。“926新政”成为转折点,行业定调转向,释放强烈的稳经济信号。地方层面优化调整力度加大,优化政策应出尽出,多数城市全面放开限制性政策。?存量政策实现突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盘活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在不断试探市场的敏感点,以期找到最佳平衡点来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由于市场需求尚未完全恢复,不确定性仍然较高,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至关重要。展望2025年,房地产政策有望在现有宽松基础上优化完善,下阶段继续围绕“促进需求”和“优化供给”展开,行业加快构建新发展模式?。房企仍需轻重并举,开拓多元化业务布局,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资金回笼和资产经营的高效运转,逐步重启增长。 2.1.5 新开购物中心增速放缓,三四线消费红利凸显 2024年,全国新开363个商业项目,新开业数量呈下降趋势,市场已从“重资源、重规模”直接进入“重品质、重运营”;存量改造逐年攀升,占新开业项目数量超10%,焕新调整成为强竞争的必备能力。 低线城市单位商业面积远未饱和,且消费意愿走高,2024年低线城市新开业餐饮、文化娱乐、生活休闲商户数同比增长47%、27%和58%,三四线消费需求的增长红利凸显。 2.1.6 品牌收缩与扩张并存,体验与效率并重 2024年购物中心品牌调整呈现“收缩与扩张并存,体验与效率并重”的特征。核心趋势包括:零售精细化、餐饮多元化、体验场景化、连锁规模化、区域下沉化。 (1)业态结构调整显著,餐饮与体验类业态持续扩张 零售业态收缩,细分品类分化,整体开关店比低于1,服装类收缩尤为明显,尤其是男女装和童装品牌;数码电器、潮玩、美妆等细分品类逆势增长。 餐饮业态强势增长,开关店比达1.02-1.43,饮品、快餐、地方茶饮成为扩张主力;性价比快餐和垂直细分烘焙成为新热点。 儿童亲子业态大幅收缩,开关店比低至0.67,教育类品牌收缩最明显。 文体娱及生活服务崛起,开关店比达1.32,休闲娱乐(如VR剧院、电竞体验)、生活服务(个人护理、汽车体验店)占比提升,强调现场体验与社交属性。 (2)新兴品牌与体验经济驱动创新 新兴品牌抢占市场,轻量化、高性价比品牌快速崛起,如折扣店和“白牌”平价商品成为热门赛道;二次元经济带动“谷子经济”品牌拓店,结合IP衍生品与互动体验吸引年轻消费者。 (3)连锁化与区域扩张并行,资源共享模式兴起 连锁品牌门店数增长显著(占比提升0.2%),头部品牌(如瑞幸咖啡、李宁、安踏)依托抗风险能力加速布局;运动品牌通过“非标概念店”覆盖细分市场,强化品牌形象。 区域下沉与资源共享,县域商业布局加速,政策支持下购物中心向县城延伸,覆盖下沉市场消费潜力,同时地方品牌通过区域特色走向全国。 2.2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自主运营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秉持“地产开发+商业运营”双轮驱动的运作模式,坚持“1+3”战略布局,以上海为中枢,长三角为核心,向大湾区、环渤海和中西部扩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进入全国143个城市。 地产开发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各类品质住宅,包括中高层住宅、低密度的多层洋房与别墅等。公司住宅产品的客群维度包括基于年轻时尚人群需求的“乐居”、家庭品质升级需求的“圆梦”、颐养享受需求的“尊享”三大产品线。各维度的组合使公司的产品满足不同经济能力与购房需求的客户对不同风格的偏好,做到客户类型上的全面覆盖。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打造品质改善“品悦系”特色住宅产品,秉承“品质空间,与人欢喜”的价值主张,实现居住空间从物理容器到精神载体的跨越,塑造新城独有“味道”。 商业运营业务历经13年的沉淀,目前商业板块产品主要包括购物中心、特色街区、城市更新、社区商业等形式。在不同的商业产品内容下,结合项目的市场定位、城市能级、客户需求可实现精准适配,并且不同的商业产品模式可以灵活组合,提升商业项目的综合性和丰富性。随着商业的持续发展,吾悦商业从最早的空间体验维度升级,到现在聚焦探寻与城市、与客户的情感关联。在“寻味城市”和“情感链接”的产品精神引导下,吾悦商业开发更加关注商家和客群的需求变化,从新业态、新主题、场景化、数智化、人性化等维度呈现大量的优质商业产品落地,紧跟商业变化和市场需求,是吾悦商业产品保持活力和品质的核心。 “吾悦”作为公司旗下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品牌,自2012年品牌诞生以来,公司便不断打造升级吾悦品牌、打磨吾悦系产品,从中国家庭最真切的情感需求出发,致力于将其打造成中国体验式商业领导品牌。2024年,面对消费增长放缓、差异化市场崛起等新的行业趋势,公司将旗下的“商业管理事业部”升级至“新城吾悦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并正式发布“五边形经营理念”,即“品质空间、与人欢喜、专业匠心、绿色智能、双向奔赴”五个维度,标志着“吾悦新征途”的正式启幕。 通过“一个承载休闲、社交、购物功能的大空间与一个主题性的业态和空间创新性复合,从而让每一个购物中心,都拥有一个不同的X空间”的“Mall+X”方式打造新型商业空间,构建新型业态组合,形成独具特色的商业标志,打造商业地产差异化竞争力。新城商业打通商业地产开发与运营环节,实现轻资产管理输出项目的落地,整合商业地产全产业链、多业态共同发力,控制项目拓展、规划设计、商业地产开发、商业地产招商运营、资产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和终端出口,统领上下游产业链及商业链,把品牌、创新、渠道有机融合,共同打造系统的幸福商业生态链,为“商业”赋予越来越丰富的定义,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带来幸福感。吾悦广场以“深度运营”为引领,以“用户思维”为根本,致力于从空间运营到用户运营、从招商思维到经营思维、从客流营造到用户服务的转变,构建以用户为核心,满足业主、商家、用户和商管等多方价值诉求的新型价值关系。公司目前已形成一支数千人的专业商业运营管理团队,从前期商业规划、招商落位,到后期营运管理和营销推广,具备全面的商业资源统筹和管理能力。同时,吾悦广场与上万家国内外一流品牌商家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强大的商业磁场聚集海量商流及客流。通过不断创新精细化管理体系,打造信息化智能管控平台“新云智能化管理系统”。从而实现“提升管理效能”、“扩大管理范围、降低管理成本”、“保证项目运行品质”、“适当降低各项目能耗及人力成本”的目标。 报告期内,由吾悦广场原创的“幸福中国家”,联动全国逾170座吾悦广场同步展开,此次活动实现了客流与销售的进阶式突破。通过“我爱你五月”赠送陪伴套餐,收获了较好的网络声量与口碑。此外,组织了“大漠有悦”专项活动,提出了“周周有花样”,未来将进一步形成优秀案例进行全国推广。在创新维度,正式确定了吾悦商管的企业人格一“五边形经营理念”。通过“悦会员”进行付费制会员的尝试,悦会员权益上线以来已累计预约3.2万次。新城商业将持续聚焦消费者的情感需求,发挥线上线下的协同价值,面向未来,回归本质,在更广阔的场景里与消费者建立深度链接。基于吾悦商管在商业地产领域的核心资源禀赋、行业领先地位及多维资源网络,吾悦商管将矢志不渝深挖商业资产价值潜力,力争为中国商业地产发展史铸就具有时代标杆意义的里程碑,为全球商业文明演进贡献东方商业智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9.99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5.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5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3.0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5-017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040,036,089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及财务担保准备合计1,021,556,439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635,019,835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0,524,735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合计172,935,080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及财务担保准备 1、坏账准备及财务担保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应收租赁款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本集团亦选择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计提坏账准备及财务担保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及财务担保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共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坏账准备1,021,556,439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根据存货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该等估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共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635,019,835元。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2、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共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10,524,735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情况 按照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报告期内共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72,935,080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5,021,700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依据充分,有助于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5-019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考虑,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11,368,517元。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分析 ■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房地产行业仍在低位调整中探索前行,市场环境充满挑战。房地产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当前中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尤为重要。中央层面适时调整优化,提出“优化存量、严控增量”、“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稳住楼市”等政策定调,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四季度开始,居民购房需求逐渐回暖,市场出现阶段性企稳迹象。但城市间分化加剧,房地产投资低迷、土地出让收入下滑、房企销售业绩下降、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等问题仍需进一步化解。商业地产行业在消费复苏与存量竞争的双重挑战中加速转型,体验经济与效率升级成为破局关键。尽管实体商业面临电商分流、消费分级等压力,但优质商业载体凭借场景创新与精细化运营,仍展现出强劲韧性。中央及地方持续加码促消费政策(如“消费提振年”、“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叠加居民消费信心逐步修复,商业地产结构性机遇凸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071.9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8.6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结算面积1,388.85万平方米,实现结算金额1,336.66亿元(含合联营项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9.9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7%。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126个子项目竣工交付,竣工面积为1,529.14万平方米(含合联营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60个子项目在建,总建筑面积达1,968.46万平方米(含合联营项目)。 2025年,公司计划新开工16个子项目,新开工建筑面积169.55万平方米。公司计划竣工104个子项目,预计竣工总建筑面积555.05万平方米。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响应“保交楼、保民生”政策,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公司将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关注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线下交流等形式与中小股东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2025年,地产开发板块将继续坚守既定方向及策略,“化风险、守价值、调结构”。吾悦商管将坚守“品质空间、与人欢喜、专业匠心、绿色智能、双向奔赴”五个维度的“五边形经营理念”,追求卓越经营,只争朝夕、奋力争先。 公司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提升经营能力,追求高质量回笼资金,保持良好的流动性。 同时,公司已制定《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后续将遵循以上计划,努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的稳步提升。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5-023号)。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业绩说明会安排 公司将于2025年3月31日上午9:00-10: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0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不含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合联营公司”)。 ● 在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2025年度预计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478.12亿元,对合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1.73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基于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特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00%以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16.58亿元,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86.40亿元,对合联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0.18亿元。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478.12亿元,对合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1.73亿元;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分类,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如下: 单位:亿元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子公司、合联营公司。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合联营公司的担保(不含关联方)。上述担保还包含以下情形: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025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附表。 (二)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合联营公司提供担保,若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合联营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或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四)公司在合联营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2024年末作为计算基准日)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五)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业务情况作出的预计,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晓松先生、董事吕小平先生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确定具体被担保人的实际担保额度、在同一类别被担保主体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任一授权人士实施的授权行为均为有效。 (六)本次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七)超出上述主要内容之外的对外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2024年度担保情况及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416.58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386.40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39%、46.74%;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表:2025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 ■ ■ ■ ■ 注:南京新城睿弘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2月,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以上预计新发生的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中所涉及的资产负债率比例,均以该公司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时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准。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5-021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房地产开发行业特点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采用合作开发模式。按照行业惯例,合作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股东提供短期的资金支持(即股东借款);合作项目开发后期,项目公司取得预售款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股东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上述向合作项目公司提供短期资金支持以及合作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持续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及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2025年度合作项目开发计划,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及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被资助对象 被资助对象包括公司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以下合称“相关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对象范围。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截至2024年末,公司对上述相关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02.66亿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2024年财务资助余额基础上,对相关公司净增加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0%,即182.61亿元;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即60.8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净增加的财务资助额度内,对符合下述条件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为合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①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 70%。 ②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方临时调用闲置盈余资金 ①控股项目公司为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②调用闲置盈余资金的其他股东,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 70%。 ③风险防控措施: a. 在每笔闲置盈余资金调用前,需根据合作约定,履行项目公司相应的审批程序。 b. 其他股东方仅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调用资金;调用资金的金额上限根据项目盈余资金以及合作方在项目中的出资比例计算。 c. 如项目公司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应该按照项目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归还已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运营。如任一方股东未按照项目公司通知归还闲置盈余资金,构成违约的,违约方需按照合作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项目公司及守约股东的相应损失。 d. 公司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可收回。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5-02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是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运营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详见后文;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8个月内向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发展”)及其关联方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含截至2025年2月末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等额人民币60.91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城发展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城发展通过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7.20%股份,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代码:1030.HK) 2、公司注册证书号:F17696 3、成立时间:2010年4月23日 4、董事长:王晓松 5、注册地址: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P.O. Box 31119 KY1-1205, Cayman Islands 6、法定股本:1,000万港币 7、主营业务:物业发展、物业投资 8、主要股东:富域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63.33%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净资产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鉴于房地产开发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目前行业整体承压环境下,充足的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在符合以下原则的情况下向新城发展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 (一)借款人: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二)贷款人: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具体贷款主体根据届时实际资金安排确定)。 (三)借款额度:总借款额度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含截至2025年2月末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等额人民币60.91亿元)。 (四)单笔借款期限:由借款双方根据项目需求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5年。 (五)借款利率及定价政策: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具有无需抵押担保、资金使用灵活等优势,参考同等条件下的市场融资利率,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 (六)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在符合上述借款原则的情况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新城发展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的具体事宜(包括单笔借款金额、借款年利率及借款期限等)并签署正式借款协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房地产开发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目前行业整体承压环境下,充足的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障公司长期经营战略的实现,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晓松、吕小平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即2023年5月22日至2024年11月21日)向新城发展及其关联方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即2024年5月29日至2025年11月28日)向新城发展及其关联方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不超过8%(不含税金)。 截至2025年2月末,公司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为等额人民币60.91亿元。 (二)公司分别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新城万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圣”)共同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收购了上海万圣持有之部分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债权,交易完成后相关项目公司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交易总金额人民币2.23亿元。 截至2025年2月末,公司已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并完成本次交易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三)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内(即2024年9月30日至2026年3月29日)向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悦服务”)及其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以下两项中的较高者:1、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以上(含一年)五年以下(如有)适用于提款日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整体平均融资成本(6.05%),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时,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为借款事项提供适当的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 截至2025年2月末,公司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为等额人民币5.02亿元。 除上述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5-023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城控股”)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2025年度,公司拟通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积极回报投资者、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探索长效激励机制、持续做好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审慎研究并购重组机会、鼓励主要股东增持等措施,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 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止,区间内公司股票最高收盘价11.19元,区间内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37元)。 2、自2024年3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区间内公司股票最高收盘价16.47元,区间内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 公司代码:601155 公司简称:新城控股 (下转B09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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