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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6,591,9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97,757.93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与汽车行业密切相关,而汽车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存在紧密的联动关系,因此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产业受国民经济、下游汽车行业波动的影响。 2024年,我国经济在复杂环境中展现了较强韧性,新动能加速成长,结构持续优化,但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经济回升动能有待巩固。在国家政策持续发力、各地补贴政策以及企业促销活动的共同推动下,我国汽车市场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1、汽车产销同比增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实现历史新高,我国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6年稳居全球第一。 2、新能源产销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我国新能源车产销量达到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占汽车总销量比例突破40%,较上一年度提升9.3%。 3、汽车出口依旧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我国汽车出口585.9万辆,同比增长19.3%,进一步巩固第一大汽车出口国地位。2021年以来,我国汽车出口数量快速提升,成为拉动我国汽车产销总量增长的重要力量。 1.主要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概况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优质供应商,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及生产制造能力,近年来通过不断研发创新、产品升级,逐步形成以“感知-传输-控制-执行”为核心的系列产品。其中,感知类产品有各类传感器,传输类产品有车用线束,控制类产品有天窗控制器,执行类产品有洗涤系统等产品,另外还有精密注塑产品。公司目前已成为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北京奔驰、奥迪、沃尔沃、一汽集团、上海汽车、广州汽车、吉利、北京汽车、北京长安、一汽丰田、广汽丰田、比亚迪、蔚来、北京现代等的配套供应商,同时公司还在不断开拓新的客户,力争做到国内外汽车头部客户全覆盖。公司全面进入一汽大众电子材料组,获得参与多款汽车电子件项目资格。 (2)主要产品及用途 感知类产品 ①各类传感器 A、温度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依托于子公司核心传感元件热敏电阻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为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提供专业和可靠的测温解决方案,产品线布局汽车多种应用场景,目前客户群体涵盖国内主要主机厂,同时也在不断地拓展快速发展中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B、PM2.5传感器 PM2.5传感器使用光的米氏散射原理,能精确测量空气中单位体积内悬浮颗粒物的粒子数,能检测汽车车内空气中悬浮的PM2.5颗粒物浓度。经过公司整个技术团队的努力,产品顺利拿到德国大众的BMG认可并实现批量供货,公司PM2.5传感器产品已在一汽大众、一汽集团、比亚迪等行业知名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多款车型中得到良好应用,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其他主机厂,参与全球项目开发。 C、阳光/光线传感器 阳光/光线传感器能检测入射到驾驶舱的阳光强度以及车外环境光的强度,并将信号发送给空调控制器进行温度补偿,同时对车灯进行自动控制。由公司主导起草两项行业标准一一《汽车空调用阳光传感器》和《汽车用环境光传感器》,两者均已经由国家工信部发布并实行。目前公司作为大众的主要供应商,该产品基本涵盖了大众各个车型。 传输类产品 ②车用线束 公司在汽车传统的线束领域有二十多年的生产和开发经验,主要提供后视镜线束、门窗以及车灯小线束给国内各个主机厂。随着汽车“新四化”的发展,特别是汽车智能化和网联化的要求,传统的线束已经满足不了汽车智能化和网联化对数据传输的要求。汽车摄像头、雷达、传感器以及显示屏的大量运用,需要给车载BCM提供大量的实时数据以确保汽车能及时感知行驶周围状态,这些数据和射频信号都需要可靠的高速数据线束将其传输到BCM。而且随着汽车自动驾驶系统等级越高,独立传感器的数量也越大,由此产生的数据总量也更大,对数据传输的速度和可靠性要求也更高,在使用上也由原来每车2-3根已经增长到如今每车最多30-40根,市场需求量巨大。公司敏锐地捕捉到该市场的巨大潜力,适时的进行产品升级换代,投资开发自动化加工产线,满足汽车行业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可靠性和一致性的严格要求,为国内外主机厂提供高质量的高速传输线束,公司已获得大众、奥迪、北汽、爱可森等项目定点且部分已实现供货。 控制类产品 ③天窗控制器 天窗控制器是整个天窗系统的控制中心,负责整个系统控制命令的判定和控制策略的执行。目前作为公司控制器类的主打产品,与国内主要主机厂都有合作,公司已获得长城汽车、东风岚图、合众、一汽红旗等项目定点。 执行类产品 ④洗涤系统 公司作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设立的车用洗涤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汽车洗涤系统领域深耕近二十年,是国内《汽车用前照灯清洗喷嘴总成》的行业标准起草人,产品应用场景覆盖传统的风窗洗涤系统、大灯洗涤系统,以及面向智能驾驶的摄像头洗涤系统和激光雷达洗涤系统。在传统洗涤系统方面,公司多年来在流体动力学领域与同济大学开展校企合作,对射流技术及离心式水泵技术开展研究,目前产品覆盖奥迪、大众、通用、丰田、吉利、红旗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同时,公司积极把握市场发展动态,紧跟汽车“新四化”的发展,根据市场情况推陈出新,布局研发摄像头洗涤系统与激光雷达洗涤系统,已获得多项专利授权。目前摄像头洗涤系统已成功应用到大众、通用等主流主机厂车型上,在激光雷达洗涤方面,公司与造车新势力以及激光雷达供应商等合作伙伴紧密合作,同步开发激光雷达配套洗涤系统。激光雷达洗涤系统包括电磁阀、控制器等电器件,公司兼具传统洗涤产品和电子件产品开发优势,在面向智能驾驶配套洗涤系统领域为用户提供更完善的解决方案。 精密注塑 ⑤精密注塑 公司在精密注塑方面拥有自主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和制造、注塑及组装的完备供应体系,拥有瑞士夏米尔、米克朗等各类进口精密加工设备和德国德马格等超过一百台注塑机,拥有众多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及制造的人员,具备对产品的设计仿真分析能力、模流分析能力。公司实验室通过国家CNAS资质认可,实现了从产品概念设计到验证阶段与客户的高效协同,完成项目开发及认可。目前公司与奔驰、奥迪、大众、通用等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配套关系,同时,在汽车、摩托车业务基础上公司进一步拓展布局短交通领域,已与九号公司、江苏小牛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发挥公司在精密注塑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为短交通领域客户提供短平快的开发模式。 (3)主要在研产品 ①空气质量管理系统 空气质量管理系统包含了PM2.5传感器、二氧化碳传感器和有害气体传感器等多个传感器于一体,从而实现小规模多传感器执行器的集成,既能节约空间,也能优化成本。其主要功能有:PM2.5传感器主要是通过激光散射原理进行颗粒物的测量,实现车内空气质量的监控,并通过空调控制系统实现PM2.5的过滤,用以提升驾舱空气质量;二氧化碳传感器,主要依托于MEMS红外振动声波采集技术对车舱内二氧化碳浓度进行检测,由于高浓度二氧化碳容易导致司乘人员的疲惫,当二氧化碳浓度超过预警值时,空调开启新风,避免驾驶员疲劳;有害气体传感器,当识别到车内有害气体浓度过高,可以主动开启空调新风或空气净化,降低人体危害。 ②香氛发生器 车载香氛发生器是一种设计用于汽车内部的控制器,它通过释放香气来改善车内环境的空气质量,并为驾驶者和乘客提供一个更加愉悦、舒适的驾乘体验。首先空调控制器通过LIN通讯控制香氛控制模块工作,香氛控制模块响应并反馈不同香氛模式、各个模式下浓度,各个香料剩余量、香料识别、香氛发生器故障提示和补加香料提示等给空调控制器,空调控制器将相关信息反馈在中控屏上显示,同时香氛控制器将模块功能故障状态、系统部件故障状态、电压异常故障和通讯故障状态等故障信息发出,供空调控制器处理。 ③空调风门执行器 风门执行器的功能为通过移动和控制汽车空调和管道部件中的阀门开度以控制冷空气和热空气的混合比例,调节车内温度。通过控制车厢内空调出风口的叶片方向以改变空气流向,以确保车内不同区域的舒适度。风门执行器安装后,汽车通过LIN自动寻址后确认每个风门执行器的位置,然后发送LIN信号给风门执行器,风门执行器收到信号后控制自身的无刷电机运动带动从动件到指定的位置,以实现每个从动件对应的功能,并通过LIN信号实现产品状态反馈。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前提,以“进口替代”为导向,与汽车整车企业同步开发的研发模式。在整车企业开始新车型、新项目研发时,公司即同步开始相关零部件的开发工作,同时,公司还根据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发展趋势开展预研式研发活动。公司该种研发模式降低了研发风险,提高了研发效率,缩短了研发、生产和销售周期,同时也保证了公司未来的技术领先性。 公司通过建立鼓励科研创新的奖励机制及完善的技术创新管理体系,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内部人员的技术能力。公司引进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为公司保持技术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不断努力攻克核心技术和关键难题,使公司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高,提升了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丝、铜带、橡胶水管和塑料粒子。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公司采购管理流程,在初次选定供应商时,由采购部对供应商的技术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价格及其他资质进行评鉴,评定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公司按照下游客户每月的采购预测来安排采购工作。由于公司所采购的原材料大多为大宗商品,因此目前每种原材料主要与1-2家供应商合作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根据营销部的销售订单,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及车间生产能力情况,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和进行库存管理。公司生产现场实行精益生产模式(TPS),以流水线方式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严格贯彻IATF 16949质量体系。 ①生产准备阶段 该阶段包括与客户沟通进行最后的设计方案的确认,准备模具开发、产品试制、制造过程评估等,整个过程包括:制造可行性阶段、样品阶段和试产阶段,通过以上环节的试生产准备,最终达到批量生产阶段。 ②批量生产阶段 在达到批量生产后,生产部门根据营销部门的月度生产计划和库存商品确定周生产计划,车间调度部门根据车间生产负荷及分解的周生产计划、库存原材料等确定日生产计划来安排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汽车整车厂、一级供应商以及摩托车整车厂等,销售区域以内销为主,销售模式为直销。 ①业务流程 汽车行业中,尤其在合资品牌中,整车厂选择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的条件和程序非常严格,门槛很高。公司进入整车厂供应商体系并实现量产供货需要经历长时间、多环节的考核,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达成初步意向。公司营销部门与整车厂洽谈合作可能性,整车厂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工艺和配套生产能力初步满意,双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但通常,整车厂与正在供货中的供应商的关系均相对稳定,只有当新的潜在供应商具备明显的质量、工艺或价格优势或原供应商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时,整车厂才会考虑更换供应商。因此,即使公司配套能力被整车厂认可,但整车厂是否以及何时启动供应商更换计划,公司方面难以控制。这一阶段往往公司需要通过对整车厂实施长达数年的接洽,保持对整车厂新车型上市计划和现有供货关系的紧密跟踪以获得机会。 第二阶段:整车厂对供应商的实质性考察阶段。整车厂启动新供应商导入计划后,即开始对潜在达成意向的供应商进入实质性考核阶段,该考核主要侧重于依据IATF 16949对供应商整体配套能力的考核,包括其产品设计能力、工艺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生产能力等全面能力的考核。经过整车厂一段时间严格的考核程序后,整车厂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是否能够进入整车厂的供应商体系,一旦进入供应商体系,即获得向整车厂进行配套的资格。这一阶段进度的快慢同样取决于整车厂方面的推行力度,但通常来讲,由于要对供应商作多轮现场考核,同时需要协调整车厂内部采购、研发、产品、质量控制等部门相关人员的时间,因此考核周期最快需要半年,慢者甚至一年以上。 第三阶段:项目配套阶段。进入整车厂供应商体系后,整车厂将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向配套供应商发包,进入正式的项目配套阶段。这一阶段中,公司首先根据整车厂的要求提出产品初步设计方案与整车厂进行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大体的尺寸结构样件(通常称为“A样”,非必须环节)。获得认可并通过报价环节后,公司与整车厂签订正式的技术合同。随后公司将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产品的完整设计方案并制作出带主要功能的样件(“B样”,认可技术方案)。在此过程中公司与整车厂相关部门不断进行交流沟通并进行改进。在确认设计可以冻结后,公司按照正式方案进行开模、组装与试验后,生产出样品(“C样”,工装样件,认可产品状态)提交整车厂进行OTS审核。对于合资品牌整车厂而言,这一环节审核非常严格,通常需要经过其品牌海外总部的审核,拿到其出具的OTS认可报告才能通过。OTS审核通过后,进入PPAP认可环节(“D样”),即在量产条件下对产品质量、过程能力、物流、响应能力等方面的认可。上述认可全面完成并合格后,产品正式进入量产阶段,即具备了满足整车厂要求的全部配套能力。整个项目从接到客户需求到正式供货的周期通常为8-12个月。 公司的出口业务和摩托车线束类零部件业务流程与整车厂配套流程类似,也要经过前期接触达成初步意向,客户考核的过程,所不同的是外贸业务客户一般都已有所要生产的零部件详细的设计技术资料,其主要的目的是寻找成本更有优势的供应商,所以具体的项目流程一般都由报价开始,即公司在接到客户的商业、技术要求后进行相应的成本核算并报价,客户如果接受报价则签署正式订货合同。 经过客户认证程序进入配套体系后,公司通常能够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客户进行年度合同谈判,签订框架协议,根据客户发出的采购订单和交货计划以销定产。 ②定价策略 公司产品定价策略相对较为灵活,但主要根据成本加成定价作为核价基础,并结合不同产品类型确定不同盈利水平。对于已具有市场优势的产品,毛利目标相对较高;对于新开发或重点培育产品,则利用价格优势占领目标市场,同时公司将通过内部成本控制和消化维持必要的毛利水平。 汽车零部件行业一般采用长期固定协议价,但由于新车型推向市场后销售价格呈现逐年下降的情形,因此同一配套零部件价格的跟随下降已成为行业内普遍现象。根据整车厂商的要求,公司汽车零配件产品每年会有一定幅度的降价要求,但一般情况下随着供货时间以及生产经验的积累,产品合格率及生产效率均会大幅提高,上述降价幅度可通过企业内部挖掘和向上游成本转移等方式而得到一定消化。 ③产品交付与货款结算 A.直接供货和间接供货 在直接供货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向客户直接发货并交付产品,并收取其支付的货款。 在间接供货方式下,公司一般先与整车厂商签订销售合同,再通过总成(或一级)供应商完成产品交付与货款结算。从产品交付流程上看,公司根据产品订单首先向整车厂商指定的总成(或一级)供应商交付产品,其后一级供应商完成模块或系统集成后将总成产品交付整车厂商;从货款结算流程上看,货款支付流程与产品交付流程正好反向流转,即整车厂商收到产品后按合同约定将款项支付予总成(或一级)供应商,再由一级供应商与公司结算货款。 B.内销和外销 Ⅰ.内销 下线结算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将货物发往中转库或客户指定仓库,客户将公司产品领用并装至整车后,一般于次月将上月实际装至整车的产品明细以开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据此和客户进行货款结算。 货到验收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将货物发运给客户,客户收到后检验入库,并与公司发货单核对一致予以签收,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信用期限进行货款结算。 款到发货模式:公司针对少量零星的客户在付款后再发货。 Ⅱ.外销 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发货并交付给客户指定的货代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信用期限进行货款结算。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产品受宏观环境持续向好刺激、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刺激市场需求、以及公司在短交通领域持续发力,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7.40%;受益于销售规模增长,以及政府补助、投资收益增加影响,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41.4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忠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拟订了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将主要的经营单位纳入了内部控制规范和评价的范围,这些单位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受托方均为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227,93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18元,共计募集资金39,81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44.1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269.8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于2023年9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9.8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019.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差异系以票据背书支付未完成置换的金额230.0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建投于2023年10月1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账号于2024年7月12日办理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账号于2024年5月6日办理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4,392.6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2.84万元及已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200.48万元,置换资金总额1,333.32万元。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717号)。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5,000.00万结构性存款和8,000.00万定期存款未到期,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 4.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72.22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实现的效益体现为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负债规模,进一步壮大公司资金实力,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财务安全水平和财务灵活性,为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同时,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逐步落地,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亦将持续增加,公司有必要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日盈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310Z0023号),结论为:日盈电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日盈电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日盈电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为104.99%,系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2,075,851.64元。经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6,591,9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97,757.93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1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日盈电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柯宗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科瑞技术、远航精密、维宏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雪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无锡振华、零点有数、鼎胜新材、云意电气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孙羽,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铜陵有色、铜冠铜箔、芯瑞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柯宗地、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雪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孙羽、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7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下降18.97%,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3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下降13.33%,合计60万元。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依据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决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人员信息、诚信记录、证券服务备案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内审计工作情况监督和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守职责,较好顺利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请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购买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的主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受托方均为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购买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公司拥有良好的专门人员配备,以及完善的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与审核制度,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 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潞横路27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 至2025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凡2025年4月11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5年4月17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潞横路2788号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025 联系电话:0519-68853200 传真:0519-88610739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质文 电话:0519-68853200 传真:0519-88610739 邮箱:zqtzb@riyingcorp.com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09日 (星期三)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1日 (星期二) 至04月08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tzb@riyingcor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09日 (星期三) 15:00-16: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09日 (星期三)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是蓉珠 董事、总经理:陆鹏 董事会秘书:毛家宝 财务总监:庄小利 独立董事:陈来鹏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09日 (星期三)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1日 (星期二) 至04月08日 (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tzb@riyingcor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质文 电话:0519-68853200 邮箱:zqtzb@riyingcor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长是蓉珠、董事郝小毅、独立董事宋冰心、陈来鹏现场参加会议,董事陆鹏、独立董事张方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2,075,851.64元。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6,591,9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97,757.93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独立董事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汇报。 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文凯、张方华、宋冰心的自查报告,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均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拟订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为6.00万元人民币(税前)。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行业薪资水平,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政策、考核标准;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发挥其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陆鹏先生、郝小毅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三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2024年公司计提各类减值损失976.30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44.8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31.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及确定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票据,本公司认为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认为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 (2)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3)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4)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5)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6)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7)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二)资产减值损失 1.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24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44.8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31.4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76.30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4年3月和2024年12月,财政部编写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3286 公司简称:日盈电子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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