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0,000,000.00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我国换热器行业在技术水平、市场需求、产业链整合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机遇。
  首先,在技术方面,我国换热器行业经过多年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技术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相关生产工艺也日益成熟。
  其次,在市场需求方面,换热器作为化工、石油、电力、制药、食品等领域的必备设备,市场需求相对稳定;同时,随着数据中心、新能源、环保、航空航天等新兴行业的发展,也为换热器提供了新的市场机会,特别是在环保和节能减排政策的推动下,换热器行业面临着更大的环保节能需求,推动产品向更加高效、环保的方向发展。
  我国作为全球制造业大国,拥有换热器行业完整的产业链条和人力资源,换热器行业在全球市场的整体竞争力较强。同时,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换热器行业也面临着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需要加快技术水平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铝制板翅式换热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为适应行业客户电动化的趋势,公司于2021年开始开发动力电池系统。
  基于20多年集冷却系统设计、制造和测试于一体的专业经验,公司设计的冷却系统方案,适用于压缩机、工程机械、铁路车辆、农林机械、液压系统、风电设备、发电机组及数据中心等多个应用领域。
  公司为工程机械领域客户定制开发可靠高效的冷却系统,产品适用于多种环境,从道路机械到矿山机械,从单流程到复杂多流程,从独立冷却器到整车热管理,都能为客户提供契合的解决方案。
  ■
  公司为各系列压缩机生产高性能冷却器,内置水分离,超强合金轻量化。
  ■
  公司为风电设备提供系统化模块方案,包括发电机齿轮箱被动式集成水冷系统、变压器油水换热系统、齿轮箱油冷却系统、机舱温度控制系统、水/油循环泵站等,多项专利产品保证了产品高效、经济、安全和可追踪,深得客户青睐。
  ■
  公司为各种内燃机提供传热产品,以满足全球移动和工业客户的严格要求。
  ■
  ■
  从小型水稻机械,到拖拉机以及联合收购机,公司为业界知名的客户提供定制的解决方案,轻量化模块化设计,适应多种农场工作环境。
  ■ ■
  ■
  
  公司在燃料电池领域的研发成功具有开创性的产品,包括液空中冷、加湿器、电子水泵、ATS
  冷却系统等,作为氢能源客车市场的关键零部件供应商,公司与国内多家企业进行合作,提供功率范围:30kw至200kw以上的全系列冷却系统方案。
  ■ ■
  公司开发的高效干式冷却器,应用于工业和电力行业。
  ■
  公司开发的冷却分配单元(CDU),高效节能、精准控温、高可靠性冗余设计,应用于精确控制数据中心液冷系统;公司开发的列间空调,是专为高热密度数据中心设计的精密制冷系统,直接部署于服务器机柜列间,通过近端制冷解决局部过热问题。
  ■ ■
  公司为可再生能源行业各种应用定制了紧凑式,低流阻,高效率,高可靠性的换热元件及冷却系统,用于固定式或移动节能应用。
  ■
  公司为各种工程机械、矿山设备提供动力电池系统、特种防爆动力电池。
  ■■
  ■■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303.58万元,同比增长2.46%,实现营业利润6,094.57万元,同比下降14.07%,实现净利润4,973.32万元,同比下降10.6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35.94万元,同比下降8.22%。报告期,公司收入增长而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因为锂电池业务大幅亏损所致。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7,950.59万元,同比增长7.32%,净资产59,508.76万元,同比增长3.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7,848.52万元,同比增长3.35%。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98.75万元,同比下降6.8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62.22万元,同比下降94.5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52.30万元,同比下降246.7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845,825.3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0.7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并将会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日常经营以及长期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梁康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
  至2025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钮法清、徐荣飞、姚莉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凡2025年4月16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5年4月21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会议登记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梁康路8号公司会议室。联系电话:0510-85998299-8583,0510-85993256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指定邮箱(yao.li@hs-exchanger.com)在登记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登记文件彩色扫描件办理登记,届时持邮箱回复确认书参会。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莉 电话0510-85998299-8583、0510-85993256
  邮箱:yao.li@hs-exchanger.com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3月14日通过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得到全体监事确认。应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荣飞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24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规定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保证公司上述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薪酬标准的相关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徐荣飞、姚莉娜、刘健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向德国宏盛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的议案》;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5年报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成立日期:1993 年(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68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中兴华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1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次。4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项目合伙人张小萍近三年签署了莱绅通灵(603900)、中金环境(300145)、太极实业(600667)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辉近三年为宏盛股份(603090)、远程股份(002692)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梅花,近三年为永臻股份(603381.SH)、欧福蛋业(839371.BJ)、展鹏科技(603488.SH)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并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2024年年报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70万元(含税),与2023年年报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 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 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31.85万元。其中,按账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79.33万元,按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52万元。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
  公司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对公司存货计提减值损失1106.89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30.17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公司 2024年度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68.9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决策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谨慎、充分地披露了可能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2027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目的及原则
  1、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未来和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2、规划期内,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实行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现金分红占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保持在合理、稳定的水平。
  二、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是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可持续性发展。
  1、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盈利状况
  公司作为专业的换热器产品制造商,以持续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稳定的大客户资源为依托,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2、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对资金的需求
  公司未来三年的整体业务发展计划是:继续巩固和大力发展公司主导产品,着力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充实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拓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积极开拓新市场新客户,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稳步增长,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实施上述计划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仅依靠自身利润滚存积累和在此基础上的银行贷款不能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在规划期内,公司还将根据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在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及对资本结构影响的前提下,适时扩大银行贷款,采取多元化的筹资方式来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在规划期内的现金分红政策也将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合理考虑公司快速成长的资金需求。
  公司在努力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同时,综合分析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规划期内公司盈利规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趋势、发展战略所需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等情况,确定规划期内的股利分配。
  规划期内,公司在制定每年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将充分听取和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计划
  1、现金和股票分红安排
  2025至2027年,公司将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每年向股东以现金形式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将确保在不低于上述最低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拟定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以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如2025至2027年公司业绩和净利润快速增长,在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公司可以通过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加大对股东的回报力度;如公司业绩增长快速,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在规划期内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未来发展,优先满足公司因经营规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3、利润分配安排规划
  公司在规划期内对利润分配的安排规划如下: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根据股东大会的决定,提取任意公积金;
  (3)提取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
  (4)补充流动资金;
  (5)未来可能发生的投资规划等。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中期或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四、分红回报规划的修改和调整
  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时,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应作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
  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量,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应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经营情况,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或修改。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0日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8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ong.shaoping@hs-exchanger.com、yao.li@hs-exchange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10日 15:00-16:00举行宏盛股份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0日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钮法清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龚少平先生
  独立董事:唐建荣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10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8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ong.shaoping@hs-exchanger.com、yao.li@hs-exchanger.com向公司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龚少平、姚莉
  电话:0510-85998299-8580、0510-85993256
  邮箱:gong.shaoping@hs-exchanger.com、yao.li@hs-exchange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3月14日通过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得到全体董事的确认。应出席会议的董事共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钮法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4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钮法清先生总结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
  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总结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向股东大会汇报。
  5.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总结了2024年度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
  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薪酬标准的相关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
  委员唐建荣、王立新、张礼强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钮法清、王立新、唐建荣、张礼强、姚莉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关于薪酬标准的相关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钮法清、王立新回避表决。
  1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拟续聘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
  年度的审计费用。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考虑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10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股利30,000,000.00元。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谨慎、充分地披露了可能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于2025年4月2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 审议通过《关于向德国宏盛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Hongsheng GmbH(德国宏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投资额为50万欧元,主要开展换热器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和销售。为进一步提升仓储及物流能力,以更快响应客户需求,拓展欧洲市场,推动德国宏盛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在欧洲的重要销售与服务中心。公司拟以货币形式向德国宏盛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总投资额增至300万欧元,持股10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3月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3月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3月修订)》。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3月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
  经表决,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3090 公司简称:宏盛股份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