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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公司2024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新材料行业的子行业一一粉末冶金(PM)行业。粉末冶金是一种先进的金属成形技术,通过制取金属或非金属粉末(或金属粉末与非金属粉末的混合物)作为原料,经过成形和烧结等工艺过程,制造金属材料、复合材料以及各种几何构造制品的工艺技术,具有近净成形、材料利用率高、适合复杂零件制造等技术特点,在新材料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国外主要发达国家针对新材料重点领域出台了相关专项政策,国内“十四五”新材料规划已将高性能粉末冶金列为重点方向。 近年来,粉末冶金行业呈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趋势,随着粉末冶金技术的不断提升,以及国内经济运行回升向好,消费电子在中国市场表现亮眼,同时受益于国家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等政策,公司三大技术平台在报告期内发展效果显著,分别创主营业务收入历史新高。 1、P&S技术平台 公司P&S技术平台产品目前主要供给国内外汽车行业中高端客户,2024年度汽车零件销售占公司P&S主营业务收入的76.40%,达17.09亿元,同比增长11.08%,家电零件营收占公司P&S主营业务收入的19.93%,达4.46亿元,同比增长26.77%。 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2024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度报告》,2024年中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创历史新高,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渗透率达到40.9%,首次突破千万辆大关。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以下简称“乘联会”)《2025年1月全国乘用车市场分析》初步统计,2024年世界汽车销量达到9,060万辆,新能源汽车达到1,603万辆。2024年中国汽车实现出口641万辆,出口增速23%,其中常规燃油车型出口约440万,增长26%,纯电动车型出口约170万,增长6%;新能源插混车型出口约32万,增长128%。 随着中国汽车产业的不断强大,电动化转型改变了市场需求结构。公司与国内外汽车行业中高端客户长期战略合作,且由于中外制造业性价比差异,以及国外友商减少投资甚至逐步计划退出等,使得公司在汽车行业粉末冶金制品的进口替代和全球市场拓展方面仍有较大空间。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增速较快,它具备纯电动驱动和内燃机备用能源两种模式,部分保留了发动机和变速箱,使得P&S技术保留的最大的运用场景,同时又给公司SMC技术带来机会。 由于机器人的发展,为P&S制造机器人用减速器齿轮、MIM制造灵巧手精密小齿轮和液态金属柔轮提供了机遇。因粉末冶金方法制造精密齿轮具有净近成形、节能节材等优势,机器人减速器齿轮为小模数精密齿轮,要求精度高、噪音低和耐磨性好等,理论上适合用粉末冶金解决材料问题。 2、SMC技术平台 报告期内,SMC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13%。公司SMC技术平台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新能源、电源等行业,报告期内,光伏领域销售收入约占公司SMC主营业务收入的35%,新能源汽车领域SMC技术平台销售约占公司SMC主营业务收入的18.72%。同时公司顺应了AI等算力建设的发展趋势,报告期内SMC实现芯片电感和服务器电源软磁材料销售收入17,515万元,同比增长155.54%。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24年光伏行业发展回顾与2025年形势展望》报告,2024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277.57GW,同比增长28.3%,全国光伏累计装机突破880GW。全球主要光伏市场增长出现分化,部分市场如美国、德国等受政策红利消退、市场饱和及供应链挑战等影响,2024年新增光伏装机增速较2023年下降,导致国内光伏产品出口额下降;新兴光伏市场由于其电力需求增长快,可再生能源潜力大等原因,规模小但增长潜力初显,如阿联酋目标为到2050年将清洁能源在总能源结构中的占比提高到50%。 鉴于光伏行业增速放缓,公司积极寻求SMC技术平台新的业务增长点。AI的快速发展和数据中心的高功率计算需求,使芯片电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使芯片电源面临“高效率、微尺寸、高集成”挑战,器件的微型化、耐低电压、大电流、低损耗、多相供电,客观要求电感结构要设计成一体,这对材料选择要求为低损耗、高Bs、性能稳定性好,为公司软磁复合材料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市场需求。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与浪潮信息联合发布《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达725.3百亿亿次/秒(EFLOPS),同比增长74.1%,增幅是同期通用算力增幅(20.6%)的3倍以上;市场规模为190亿美元,同比增长86.9%;预计2025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1037.3EFLOPS,较2024年增长43%;中国人工智能算力市场规模将达到259亿美元,较2024年增长36.2%。根据IDC预测,全球AI市场规模将在2025年增至2,218.7亿美元,五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6.2%。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了金属软磁新型一体化电感等技术的研发和市场开拓,并取得了里程碑性的进展:报告期内已批量生产组合式芯片电感,并成功开发出了铜铁共烧一体式芯片电感,已向客户交样待产。 与此同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随着汽车向电动化、智能化、自动驾驶的发展,车载电源和电子控制系统被越来越多的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金属磁粉芯作为储能和滤波电感的核心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车载直流变换器、混合动力电机控制系统、车载48V控制系统以及其他车载电源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与混合动力汽车渗透率的进一步提高,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进一步普及,为SMC金属磁粉芯及其器件的市场需求量增长提供可能。 3、MIM技术平台 公司MIM技术平台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受益于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强劲复苏以及大客户新产品上市等,报告期内,MIM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2.19%,其中实现了折叠机有关产品的销售收入9.10亿元。 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发布的最新《全球季度手机跟踪报告》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同比增长6.4%,出货量达到12.4亿部,这标志着在经历了两年充满挑战的下滑后,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现了强劲复苏。根据Counterpoint Research的《2024年第四季度中国折叠屏智能手机追踪报告》,2024年中国的折叠屏智能手机销量同比增长27%,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其中中国是全球最大且竞争最激烈的折叠屏智能手机市场。尽管折叠屏手机市场仍然属于小众领域,仅占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的约3%,但折叠设备在每一代迭代中不断演进并趋于成熟。展望未来,随着软件和硬件的更好整合以及更具吸引力的应用场景出现,折叠屏手机市场有望实现可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紧随大客户新产品上市的节奏,已配备7条折叠机模组生产线,并对折叠机相关核心材料进行了性能再升级。同时在AI这一新技术的加持下,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都将进入新一轮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性布局了钛合金 MIM 粉末原料技术。钛合金由于其优越的性能,越来越受到消费电子和医疗行业的高度关注,2023年苹果首次将钛合金导入高端手机领域,应用于手机中框等核心零部件,小米、三星等主流手机厂亦在落布局钛合金材料用于消费电子,亚马逊、枭龙、Rokid等厂商都推出了使用钛合金部件的AR设备,诸多信息表明,钛合金将为MIM技术运用提供另一巨大赛道。 随着AI和算力建设的快速发展,也为MIM技术在高速连接器外罩、芯片和光模块散热器等场景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市场需求。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东睦股份作为中国粉末冶金行业的龙头企业和本土品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逐渐确立了其竞争优势,形成了独特的品牌效应,其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也得以展现。 根据中国机协粉末冶金协会2024年1~9月的统计数据,公司2024年1~9月的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收入占该协会统计范围内生产厂家销售总额的44.38%,粉末冶金制品销量占该协会统计范围内生产厂家总销售量的37.51%,继续排名在国内粉末冶金行业榜首,公司已连续多年在国内粉末冶金行业中处于市场绝对领先地位。 公司在粉末冶金压制成形P&S、软磁复合材料SMC和金属注射成形MIM行业均为全球知名头部生产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以粉末压制成形P&S、软磁复合材料SMC和金属注射成形MIM三大新材料技术平台为基石,致力于为新能源和高端制造提供最优新材料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三大技术平台在技术、客户和管理等方面的协同优势,制造的产品能广泛为新能源和高端制造领域,如光伏逆变器、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电力电子、电机等领域提供储能及能源转换方案,为折叠屏手机、智能穿戴、机器人、现代通信、医疗器械、汽车、高效节能家电、工具、锁具等领域提供高精度、高强度粉末冶金结构零部件和材料工艺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是积极参与整机、部件(器件)制造商新产品设计,或者利用提供的设计图纸或提出的性能要求,经过公司产品优化设计及制造流程合理设计后,利用专业的新材料技术、精良的专用设备、复合的制造工艺技术能力和优秀的制程控制水平,进行订单式生产或配套服务,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材料及制品(元件)技术解决方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以粉末压制成形(P&S)、软磁复合材料(SMC)和金属注射成形(MIM)三大新材料技术平台为基石,致力于为新能源和高端制造提供最优新材料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的发展战略,聚焦新质生产力,积极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对外不断拓展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导致生产稼动率持续提升,边际改善效果明显;对内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管理革新,精益求精,不断突破自我,挖掘了内部潜力,达成了预期的年度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04亿元,同比增长33.47%,三大新材料技术平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创历史新高,P&S、SMC和MIM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37亿元、9.02亿元和19.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25%、9.13%和92.19%。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亿元,同比增长100.59%,非经常性损益0.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79亿元,同比增长153.6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1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 至202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还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0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01、议案8.03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议案8.02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 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2025年4月28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 邮政编码:315191 联系电话:0574-8784 1061 传 真:0574-8783 1133 联 系 人:肖亚军 先生、唐佑明 先生 (三)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5-01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独立董事吴红春、汪永斌和楼玉琦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全文,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但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有关《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有关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有关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二)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追加确认了2025年1~3月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12,922.66万元,其中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85.82万元,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36.84万元。 1、审议通过《公司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多田昌弘、羽田锐治、山根裕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曹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多田昌弘、羽田锐治、山根裕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但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有关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但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有关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母公司2025年度对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母公司2025年度新增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并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安排具体资金筹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的选择、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同时也为满足精益生产要求,董事会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新增技改投资项目并筹集相应的建设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技改投资额度范围内,负责技改投资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改投资设备的选定、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七)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全体委员作为关联方,已全部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审议该事项时,由于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全部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有关董事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朱志荣、多田昌弘、曹阳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事项时,多田昌弘委员作为关联方已回避表决。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红春、汪永斌、楼玉琦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还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企业类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子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对部分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人选进行调整,其中:1、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南京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委派闫增儿担任上述三家子公司董事;2、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和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继续保留董事会,董事会同意委派闫增儿、何灵敏和肖亚军担任以上三家子公司董事。具体由各子公司根据章程约定,履行相应的变更程序。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5-02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黄永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具备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条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股本、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追加确认了2025年1~3月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12,922.66万元,其中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85.82万元,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36.84万元。 1、审议通过《公司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富安健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富安健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庄小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由于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全部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5-02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004,238.6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8,445,987.83元。 2025年1月23日,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提议:在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议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提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6,383,4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4,915,043.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58%。本次利润分配后,结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具备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条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股本、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财务状况、股东利益等影响因素,公司认为分配方案是合理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5-02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3月28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相关事宜;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汇资金的收付、融资等业务,为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货币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三)业务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仅以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二)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及要求、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5-025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其主要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注: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吕瑛群,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敏,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文锋,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吕瑛群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1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敏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文锋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190万元,与上年持平。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等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出具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并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该事务所历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确定其具体报酬。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5-02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12,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153,990.00万元(其中本次担保项下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正常发展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合计312,000.00万元,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 注:1、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和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 2、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均未提供担保。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312,0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后三年内,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7581428540 成立日期:2004年7月9日 法定代表人:曹阳 注册资本:15,200万元 住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二大道16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用于各类汽车、摩托车、家电、电动工具的粉末冶金制品及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 2、股权结构 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5,162.62万元,负债总额3,666.08万元,净资产21,496.5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3,106.46万元,净利润2,091.16万元。 (二)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07624743412 成立日期:2004年6月8日 法定代表人:曹阳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住所:山西省临猗县华晋大道168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粉末冶金各类零部件;粉末冶金用模具的制造及机械加工;自营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2、股权结构 ■ 3、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6,848.85万元,负债总额16,442.74万元,净资产30,406.1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8,982.47万元,净利润5,719.94万元。 (三)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7378376XB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曹阳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36号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汽车零件、高效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制品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 2、股权结构 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5,148.30万元,负债总额2,561.13万元,净资产22,587.1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2,369.46万元,净利润1,103.75万元。 (四)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4AUHA9P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曹阳 注册资本:5,600万元 住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越大路2666号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制品、汽车零件、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2、股权结构 ■ 3、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4,065.21万元,负债总额14,137.74万元,净资产9,927.4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7,340.66万元,净利润759.67万元。 (五)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306849772XJ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曹阳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住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绵三路8号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制品、汽车零件(不含发动机)、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2、股权结构 ■ 3、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4,914.20万元,负债总额2,947.53万元,净资产21,966.6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0,726.10万元,净利润1,928.25万元。 (六)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72276474XE 成立日期:2000年9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刘宁凯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环城北路88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 2、股权结构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8,103.14万元,负债总额53,880.91万元,净资产34,222.2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80,748.34万元,净利润738.96万元。 (七)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551775304E 成立日期:2010年3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刘宁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146号2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货物进出口。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股权结构 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3,734.87万元,负债总额7,784.01万元,净资产15,950.86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5,677.03万元,净利润4,786.56万元。 (八)山西东睦磁电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97MA7XF5HY1Q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刘宁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山西省运城市临猗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楚仁路6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磁性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2、股权结构 山西东睦磁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0,910.77万元,负债总额25,521.29万元,净资产15,389.4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4,791.99万元,净利润119.04万元。 (九)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6316158106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9日 法定代表人:郭灵光 注册资本:8,797.6275万元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3998号 经营范围: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冶金零件的设计、开发、制造;新型复合材料、特种陶瓷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及产品的设计、开发;粉末冶金粉体材料的开发;精密零件的设计、开发(除专控);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除外);模具设计;金属粉末注射成型模具加工、批发;自动化设备设计、开发及批发 2、股权结构 ■ 3、经审计的上海富驰(母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12,256.37万元,负债总额118,471.79万元,净资产93,784.5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43,764.01万元,净利润10,200.75万元。 (十)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79533263L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郭灵光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伟丰路5号3栋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陶瓷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通信产品、计算机及其零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加工、销售、租赁;汽车配件及其零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加工和销售;与以上产品相关的专用设备、工装模具、原辅材料及生产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和技术咨询服务;软件设计、销售、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房屋租赁 2、股权结构 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1,409.88万元,负债总额24,139.14万元,净资产17,270.7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53,012.36万元,净利润6,096.25万元。 (十一)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91MA21L8GL17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9日 法定代表人:郭灵光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池西路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增材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2、股权结构 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2,391.03万元,负债总额26,848.05万元,净资产15,542.9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0,281.01万元,净利润-324.7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将另行公告并披露具体信息。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权限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为年度担保预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312,000.0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3,99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4.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且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5-02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该关联交易事项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3月27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追加确认了2025年1~3月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12,922.66万元,其中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85.82万元,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36.84万元。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同该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是公允的,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追加确认了2025年1~3月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12,922.66万元,其中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85.82万元,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36.84万元。并出具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1)根据自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睦金属”)、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相互开展为对方提供原材料、模具、粉末冶金制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经常性交易,其中公司2025年度拟继续委托睦金属直接从日本采购材料、产品、模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睦金属和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睦龙东莞”)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继续向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采购原材料和工业气体,并接受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委托,生产部分模具、粉末冶金产品;该等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事项。(2)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同该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是公允的,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3、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追加确认了2025年1~3月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12,922.66万元,其中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85.82万元,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36.84万元。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睦龙东莞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1,170.00万元;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65,500.00万元。关联董事朱志荣、芦德宝、曹阳、多田昌弘、羽田锐治、山根裕也分别对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追加确认了2025年1~3月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12,922.66万元,其中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85.82万元,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036.84万元。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庄小伟对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睦金属和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将分别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公司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326.22万元,未超过2024年度预计金额5,770.00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超过3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主要原因为最终使用方的采购计划和使用计划有所调整,导致关联人对公司材料的采购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注2: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3,971.92万元,未超过2024年度预计金额51,500.00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超过3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主要原因为公司的采购计划和使用计划有所调整,导致对关联人的采购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2、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睦金属、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以上与关联方2025年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企业性质:境外企业 注册地址:日本国东京都町田市鹤间六丁目1番20号 法定代表人:羽田锐治 注册资本:日元9,040万元 经营范围:使用各种金属粉末成形品制造烧结合金及其销售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2024年财年末(2024年9月30日),睦金属总资产284.0亿日元,净资产193.6亿日元;2023~2024财年实现营业收入29.93亿日元,净利润4亿日元。 2、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澳港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江贝村步步高大道 法定代表人:植木秀则 注册资本:2,435万港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塑胶制品、非金属制品模具及五金制品、汽车及办公设备用塑胶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睦龙东莞总资产4,246.50万元,净资产1,310.66万元,营业收入6,598.65万元,净利润1.35万元。 3、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079203897J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C0293 法定代表人:庄小伟 注册资本:5,899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投资咨询;金属制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母公司单体)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总资产97,706.66万元,净资产44,325.21万元,资产负债率54.63%;主营业务收入46,589.6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睦金属持有公司65,467,200股股份,是公司的单一第一大股东,睦龙东莞是睦金属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睦金属、睦龙东莞均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由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和部分骨干人员投资成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除直接持有公司4.86%的股份外,还持有公司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29%的股权,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1,111,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9%),公司监事庄小伟和高管闫增儿分别担任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公司董事芦德宝担任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董事曹阳担任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履约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睦金属及其子公司、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做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2022年4月22日,公司与睦金属签订了《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双方按照该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在2024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共计3,326.22万元,未发生向公司未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2、2024年5月24日,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签订《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双方按照该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在2024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共计43,971.92万元,未发生向公司未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睦金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鉴于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与睦金属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睦金属拟重新签订《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该协议包括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现将本协议主要内容披露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睦金属、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未来三年期间,将在采购粉末冶金制品、原材料、模具方面相互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本协议所涉及的采购材料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睦金属采购生产所需的日本产零件、粉末冶金制品;出售成品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睦金属及其控股子公司出售粉末冶金产品、原材料和模具等,双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同意相互供应。 2、预计金额或数量 睦金属、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年初作好预算,合理估算该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由公司依法依规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关联交易金额或交易量将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而定,并履行必要的公司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睦金属所发生交易价格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2)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睦金属采购的材料、产品价格在相同条件下(相同规格、相同质量、相同运输距离等),不得高于睦金属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睦金属出售成品时,双方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4、付款时间和方式 睦金属、公司或双方控股子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且取得相关结算单据后,30天内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清全部货款。 5、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起算。 6、违约责任 睦金属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自身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均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因本协议涉及日常关联交易,双方均承诺将遵守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公司履行关联交易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7、争议的解决 双方对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审理过程中,除有争议的条款外,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8、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并将自生效之日起取代现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二)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所发生交易价格均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2、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销售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价格在相同条件下(相同规格、相同质量、相同运输距离等),不得高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向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出售成品时,双方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委托睦金属直接从日本采购少量关键的日本产零件、粉末冶金制品,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原材料和模具,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交易双方资源优势互补。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部分原料和工业气体,并接受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和模具。该等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反而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以及获得相应的技术支持等增值服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供应稳定,维护核心利益,促进稳定健康地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都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5、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5-02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和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情况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完成的经营业绩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除领取6万元/年的津贴外,再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津贴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评定。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和监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 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总额为1,233.4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二、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公司董监高2025年度薪酬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其中董事长2025年度薪酬不超过240.00万元。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所有非独立董事每年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除领取上述非独立董事津贴外,再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津贴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评定。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年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所有监事每年领取监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除领取上述监事津贴外,再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津贴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评定。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 (四)其他 1、公司董事、监事出席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将按相关规定给与实报实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确认。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委员多田昌弘作为关联方已回避表决,同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还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委员作为关联方均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确认。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朱志荣、多田昌弘和曹阳作为关联方已回避表决,同时董事会还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均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2024年度监事薪酬进行了确认,还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均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5-02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调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该解释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会等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公司代码:600114 公司简称:东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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