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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68,889,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各类中高档服饰及箱包辅料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营钮扣、拉链、金属制品、塑胶制品、织带、绳带、标牌等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服装、鞋帽、箱包、家纺、户外及体育用品等领域;目前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全球各类中高档品牌服装和服饰。公司辅料产品的品类丰富、个性化突出,为非标准化产品。日常采取以单定产的经营方式,产品通过销售分/子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销售给全球的品牌服装、服饰企业或其指定的加工厂。 (2)行业发展现状 钮扣、拉链等服饰辅料是纺织服装、服饰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品类丰富、体积小、单价低、个性化等特点,为非标准化产品,季节性、时尚性特征明显,其发展与纺织服装、服饰业的终端消费需求以及宏观经济景气度息息相关。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环境影响,服饰辅料行业的波动性明显增加,终端需求不振、外贸持续疲软以及产业外迁加速三重压力叠加下,行业竞争趋于白热化。 2024年,全球宏观形势依然复杂。一方面,大国博弈、地缘政治与冲突不断升级,使得世界经济经历了巨大的挑战,全球产业链分工重构加速;另一方面,在各国政策加持下,全球经济和国际贸易有所回升,通胀压力有所缓解,部分市场终端消费有所回暖,但增长动能依然偏弱。我国纺织服装、服饰业特别是制造端景气度有所提升,对外出口保持稳定增长;但纵观全年,国内市场仍存在有效需求不足、普遍预期偏弱等现实挑战,这使得纺织服装、服饰业继续承压,终端零售整体呈现弱增长态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1-12月,服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0.8%,比2023年同期提升8.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企业完成服装产量204.62亿件,同比增长4.22%。根据中国海关数据,2024年1-12月,我国累计完成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1,591.4亿美元,同比增长0.3%;从量价关系来看,服装出口量升价跌,出口数量为341.9亿件,同比增长12.9%;出口平均单价3.8美元/件,同比下降11.2%。 报告期,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经营绩效优于行业大部分企业。 (3)市场竞争格局 服饰辅料行业作为纺织服装、服饰业的重要配套子行业,主要依托服装及服饰企业集群分布,规模企业较少,经营较为分散,集中度偏低,市场竞争特别是中低档产品的竞争尤为激烈。近几年,受产业迁徙、国内环保趋严、生产要素成本增加等诸多因素影响,中小企业生存难度加大。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的增长以及消费结构的变化,消费者对中高档品牌服饰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下游品牌服装企业对配套辅料企业在产销规模、时尚设计、柔性制造、快速响应和综合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具备综合竞争实力并享有一定品牌美誉度的规模企业相对更具竞争优势,“强者恒强”现象愈加明显,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4)行业地位 作为国内服饰辅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在国内外建有九大工业园区,现已形成年产钮扣120亿粒、拉链9.10亿米的生产能力,是国内规模较大、品类较齐全的综合性服饰辅料企业;是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钮扣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五金制品协会拉链分会常务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钮扣、拉链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主编、参编了15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同时,公司旗下“SAB”品牌在业内享有盛誉,是中国服饰辅料的领军品牌,也是全球众多知名服装品牌的战略合作伙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礼永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要求,执行有关新的企业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第18号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1468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0,334,527.42元,按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897,462.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03,498,572.49元,扣除支付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526,171,748.85元、2024年中期股东现金红利233,828,370.60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82,935,517.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0,296,953.77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0,296,953.77元;期末总股本为1,168,889,653股。 3、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比例 (1)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以总股本1,169,141,8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233,828,370.60元;该方案已于2024年9月25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1,168,889,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350,666,895.90元。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84,495,266.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3.46%。 (二)其他说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股份或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 二、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 (二)公司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473,688,959.95元,占近三年(2022-2024年)平均净利润的253.05%,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所处行业环境、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承诺。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96.00万元、0万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0.07%、0%,均低于5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伟星股份”)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该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0万元,较2023年度费用未超过20%。 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来定价的原则,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核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严谨、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相关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星股份”)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将发生合计不超过7,600.00万元的劳务服务、零星采购、房屋租赁等业务。2024年度上述业务实际发生金额6,682.50万元。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董事蔡礼永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职务、董事郑阳先生和沈利勇先生担任伟星集团监事职务、董事章卡鹏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职务、董事张三云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副董事长兼副总裁职务、董事谢瑾琨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故前述董事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控股股东所持邵家渡工业园的土地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对象同为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应当遵循累计计算的原则。因与伟星集团关联交易金额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伟星集团成立于1995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章卡鹏先生,注册资本36,2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管理,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尤溪。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44,800.18万元,净资产为425,418.3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40,345.23万元,净利润67,122.89万元。 (2)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材科技”)成立于2000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洪义华先生,注册资本1,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配件的制造、加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526.07万元,净资产为5,981.5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5,333.52万元,净利润4,134.90万元。 (3)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建材”)成立于2019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李斌先生,注册资本32,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前江南路6号,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1,379.55万元,净资产为152,794.7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22,420.34万元,净利润41,376.90万元。 (4)浙江伟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商贸”)成立于2019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国军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塑料管道、防水涂料等建材销售,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前江南路6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7,958.18万元,净资产为-7,507.8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93,925.43万元,净利润-3,788.82万元。 (5)浙江可瑞楼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可瑞”)成立于2021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王如超先生,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舒适家等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住所为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99号13幢803C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9,001.09万元,净资产为349.81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5,411.46万元,净利润-3,537.87万元。 (6)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建设”)成立于200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牟再辉先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巾山东路巾城大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0,450.35万元,净资产为11,379.3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5,243.06万元,净利润1,838.89万元。 (7)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住所为杭州文三路252号伟星大厦23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44.67万元,净资产为1,341.1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70.90万元,净利润49.02万元。 (8)浙江融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汇环境”)成立于2017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戴荣明先生,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废水加工处理,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东海第二大道与南洋三路交汇东南角。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474.80万元,净资产为7,091.5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003.36万元,净利润-653.83万元。 (9)浙江伟星光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光学商贸”)成立于2021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兆昌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眼镜销售,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山下坦村铁路大道南侧。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828.55万元,净资产为1,689.1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8,611.32万元,净利润331.32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新材”)、伟星建设、伟星文化、浙江伟星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光学”)同为控股股东伟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塑材科技、临海建材、伟星商贸、浙江可瑞系伟星新材的子公司,伟星光学商贸系伟星光学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和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分、子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融汇环境系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对关联方的认定,公司和融汇环境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优良,具备较强的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电镀加工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2、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核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 3、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项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4、废水处理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排放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5、商品购销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6、房屋租赁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支付方式结算。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全资子公司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科技”)专业从事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业务,装备优良、技术精湛,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同时,与伟星新材子公司有多年的业务合作,对其产品加工业务较为熟悉。因此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双方的利益均能得到保证。 (2)伟星建设是一家具有承接大中型工程施工能力的综合型建筑施工企业,业务范围涉及市政、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土石方、体育场地设施等施工领域,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等资质。其对公司的经营要求和工业园的规划部署比较了解,有较强的园区建设与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 (3)伟星文化专业从事企业文化管理,具有丰富的广告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及咨询服务经验,基于其对伟星的文化内涵和经营理念极为熟悉,品牌推广及活动策划能力较强,咨询管理服务到位,公司与其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基础,双方的持续合作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4)融汇环境是一家专业从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务的企业,拥有全套电镀污水集中处理系统,能有效解决电镀企业废水处理问题,达标排放,减少环境风险隐患。化学科技委托融汇环境处理废水加工业务有利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双方利益。 (5)公司各工业园在园区建设过程中,零星采购伟星新材部分子公司的管道、舒适家等产品,以及因业务发展需要,零星采购伟星光学商贸的光学镜片等产品,均为正常的市场采购行为,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6)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伟星商贸、伟星建设等发生的房屋租赁等业务,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与效率提升,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星股份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伟星股份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4、伟星集团、伟星建设等关联方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及 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现场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以及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场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25年4月2日(星期三)14:00-16:00 2、活动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活动方式:现场交流 4、出席人员: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郑阳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作调整)。 5、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预约时间:2025年3月31日前(8:30-11:30,13:30-16:00) (3)联系人:黄志强 (4)电话:0576-85125002;传真:0576-85126598 (5)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参加活动的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注意事项: (1)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活动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所关注的问题,以便公司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二、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安排 1、活动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5:00-17:00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蔡礼永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张永炬先生、吴冬兰女士,保荐代表人方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请投资者于2025年4月8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http://rs.p5w.ne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蔡礼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本方案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相关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分别就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和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东亚前海证券分别就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和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5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张永炬先生、吴冬兰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及其附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礼永先生、郑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沈利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东亚前海证券就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了建立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规划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定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在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但股东授权有明确投票意见的除外。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审议提案8、9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议提案2、6、7、8、9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3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伟星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黄志强 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传 真:0576-8512659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03”,投票简称为“伟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 注:1、除回避表决外,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内填写对应股数。 2、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持股性质: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加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体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能系统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执业团队经验丰富,审计人员勤勉尽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已为公司审计服务多年,能够坚持独立、公正的审计准则,客观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对董事会续聘其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要求,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9号),公司以9.05元/股的发行价格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88,397股,共计募集资金119,5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26.0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513.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4.4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79.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3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北清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根据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作为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的越南服装辅料生产项目的建设期为3年,即从第3年起开始投产,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40%,第4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0%,第5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100%。公司子公司SAB实业(越南)有限公司(越南服装辅料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下简称“SAB越南”)作为公司全球化战略的重要布局,提早于2024年3月底建成投产,厂房、设备转固计提折旧。一方面,按行业惯例和服装的季节特征,2024年尚处于客户验厂、产品打样等前期准备阶段,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209.97万元,产能未能得到有效释放;另一方面,受越南盾汇率波动影响,当期确认汇兑净损失1,777.99万元人民币。受上述综合因素影响,SAB越南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831.81万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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