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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摘要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同。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PCB是以绝缘基板和导体为材料,按预先设计好的电路原理图,设计制成印制线路、印制元件或两者组合的导电图形的成品板,其主要功能是实现电子元器件之间的相互连接和中继传输。公司生产的PCB应用领域广泛,涵盖汽车电子、通信电子、工业控制及储能、消费电子、医疗器械等领域,其中尤以汽车电子、通信电子、工业控制及储能为主。 (2)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印制电路板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下属的“电子电路制造”,行业代码为C398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 PCB被称为“电子产品之母”,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通信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工控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是现代电子产品中不可或缺的电子元器件,不可替代性是PCB制造行业得以长久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PCB产业的发展水平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速度与技术水准。 经过数十年发展,PCB行业已步入较为成熟稳定的发展阶段,2021年全球产值已超过800亿美元,总体呈现逐年平稳增长的发展态势。但不同年份,因受宏观经济波动、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变化、原材料价格传导等因素影响,PCB行业产值增长情况不一。2024年度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我国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4.91万亿元,同比增长5.0%。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回升向好,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3%。在新能源汽车、服务器等下游应用领域强劲增长以及通信、消费电子行业复苏的带动下,PCB的市场需求量出现结构性增长。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24年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市场占有率达40.93%,新上市车型智能驾驶及智能座舱配置的整体性提高,增加了PCB的单车价值量。在服务器领域,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边缘计算等新兴计算场景的不断涌现及快速发展,助推服务器市场量价齐升。据Gartner发布的全球服务器市场追踪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全球服务器销售额1,515.6亿美元,同比增长65.0%,出货量887.1万台,同比增长6.4%。服务器尤其是AI服务器需求的增长带动高层高速PCB市场走俏。在通信、消费电子领域,受经济回暖、技术迭代及“以旧换新”补贴政策驱动,2024年度我国手机市场出货量为3.14亿部,同比增长 8.7%(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4年度我国平板电脑市场出货量为2,985万台,同比增长4.3%(数据来源:IDC);2024年度我国家电全品类(不含3C)零售额为9,071亿元,同比增长6.4%(数据来源:奥维云网)。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4年度我国印刷电路产品出口数量为456亿块,同比增加12.8%;出口金额为1,436亿元,同比增加16.7%。根据Prismark2024年第四季度的报告,2024年度全球PCB产值预计为735.65亿美元,同比增长5.8%。 (3)所处行业地位情况 根据CPCA发布的《第二十三届(2023)中国电子电路行业主要企业营收榜单》,公司位列2023年度综合PCB百强第42位及内资PCB百强第24位。根据《2023年NTI-100全球百强PCB企业排行榜》,公司位列2023年度全球PCB企业百强第83位。 PCB产品种类多、应用领域广泛、定制化程度高,各类PCB产品在使用场景、性能、材质、电气特性、功能设计等方面各不相同。公司主要聚焦汽车PCB,较早进入新能源汽车PCB领域并配合产业内龙头企业的需求进行技术研发、品质管控,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品质管控经验,拓展了产业链内较多的优质客户资源,在新能源汽车PCB这一细分应用领域排名靠前、竞争优势较为明显。 (4)主营业务分析 2024年度,公司深入贯彻既定发展战略,完成了扭转颓势、改善业绩的经营目标,现将全年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①经营业绩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049.33万元,同比增长20.24%。按照产品应用领域来看,公司在汽车电子、通信电子、储能及工控等领域的营业收入均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公司从2024年第二季度起系统性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强化成本管控,从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资源投入、精简人员编制、优化要素配置、缩减运营开支等各个维度降低经营成本,与此同时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同比增加,使得公司实现净利润8,019.10万元,同比增长89.09%;净利润率为5.01%,同比增加1.82个百分点。 ②市场拓展 2024年度,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全年承接的订单金额同比增加24.90%;积极调整订单结构,多层PCB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72.66%,同比增加2.24个百分点,贸易商客户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降至37.79%,同比减少5.36个百分点;智能驾驶领域客户开发成效明显,与速腾聚创、图达通、四维图新、佑驾创新、戴世智能等建立合作关系,在激光雷达、智能驾驶域控制器、线控底盘、惯性导航传感器等终端应用全面布局、多点开花;大客户导入工作有序推进,通过Mobis、Panasonic等国际知名客户的供应商审核认证;对Foxconn、时代电气、闻泰科技等实现批量产品交付,优质客户群体进一步壮大。 ③科技创新 2024年度,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7,741.13万元,同比增长14.11%。全年申请专利47项(含国际专利申请1项),其中发明专利39项;获得专利授权14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CTC电动底盘增强型厚铜多层线路板”、“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系统高精密线路板”、“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高多层线路板”等3项产品获评“2024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开展了“CTC一体化电动底盘高可靠性厚铜PCB的加工技术研究”、“软硬结合板技术在线控底盘传感器PCB产品中的开发与应用”、“一种高导热FR4在800V超充充电桩PCB产品上的开发与应用研究”、“77G毫米波雷达高频材料混压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一种解决wifi7 PCB防静电量管控技术研究与应用”、“应用在5G基站内的12层Anylayer HDI板的加工技术开发”等54个项目的研发工作。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④产能建设 2024年度,公司按照既定计划完成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24年末广东清远及湖北安陆两大生产基地已具备年400万m2PCB的生产能力,同时公司产品种类已由单一的普通刚性电路板扩充至普通刚性电路板、HDI电路板、刚挠结合电路板等,并在金属基板、复合基板、混压板、微波高频板、高速板、埋容埋阻板等特种PCB领域进行了产品布局,为公司进一步做大主营业务规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公司积极推进清远生产基地PCB扩建项目一期主体工程的建设工作并完成了环评、能评等审批手续的办理,但受到地质及气候因素影响,该项目一期主体工程的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⑤信息化提升 2024年度,公司持续加码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了中长期数字化建设总体规划,OA系统、资金管理系统、SAP ERP系统等相继实施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MES系统的部署工作有序开展,并对相关作业流程进行了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初步建成了契合公司经营规模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公司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案例还入选了广东省工商联2024年广东省民营企业数字产业化及产业数字化优秀案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PCB扩建项目进展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获取公司厂区相邻地块约63亩的土地使用权并利用公司厂区现有部分地块投资23.40亿元建设印制电路板扩建项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超募资金23,092.28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上述项目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公告》。2023年,公司已成功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与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3,965.00万元的价款取得公司厂区相邻地块41,953.95㎡的土地使用权,并已完成上述土地使用权的产权登记手续,取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PCB扩建项目的进展公告》。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开工建设阶段,尚未投产。 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以2023年4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93.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2023年10月12日为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89,600股。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限制性股票尚未满足归属条件。 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4.8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7日及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55,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0%,最高成交价为2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9,229元(不含交易费用)。 4、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进展情况的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铠美诺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圳国华三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赣州国华以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为人民币4,500万元,深圳铠美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4.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了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5]510Z0023号)。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4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其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公司实施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其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三、备查文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法定代表人:李继林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双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双玲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4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相关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凯美诺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铠美诺电子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印制电路板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子公司管理、重大投资管理、筹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成本与费用管理、生产与安全管理、研发与知识产权管理、产品质量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合同与印章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内部审计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施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真实、客观。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1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继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长李继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工作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施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相关意见公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李继林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李继林先生及叶庆忠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长李继林先生2025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其以总经理身份领取薪酬。 9.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叶庆忠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李继林先生及叶庆忠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叶庆忠先生2025年度领取董事薪酬2万元/月(含税)。 9.3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陈龙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陈龙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陈龙先生2025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其以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身份领取薪酬。 9.4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张双玲女士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张双玲女士回避表决。 董事张双玲女士2025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其以财务总监身份领取薪酬。 9.5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汤四新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2025年度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000元/月(含税)。 9.6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王龙基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2025年度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000元/月(含税)。 9.7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盛广铭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盛广铭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盛广铭先生2025年度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000元/月(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及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具体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业绩奖金及补贴四个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根据实际考勤情况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按年度进行经营绩效评价并根据经营绩效评价结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定后发放;业绩奖金根据公司薪酬体系改革后经总经理批准并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的业绩奖金方案予以确定并发放;补贴(全勤、学历、职称、工龄等)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标准如下: 10.1 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李继林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李继林先生及叶庆忠先生回避表决。 总经理李继林先生2025年度领取基本薪酬12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40万元(含税)。 1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伍瑜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副总经理伍瑜先生2025年度领取基本薪酬6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10万元(含税)。 10.3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曾维清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副总经理曾维清先生2025年度领取基本薪酬5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 10.4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胡明华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副总经理胡明华先生2025年度领取基本薪酬4.7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 10.5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李元治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副总经理李元治先生2025年度领取基本薪酬4.7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 10.6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李增才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李继林先生及叶庆忠先生回避表决。 副总经理李增才先生2025年度领取基本薪酬4.7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 10.7 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陈龙先生回避表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2025年度领取基本薪酬5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 10.8 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张双玲女士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张双玲女士回避表决。 财务总监张双玲女士2025年度领取基本薪酬4.8万元/月(含税),其年度绩效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 公司发放上述薪酬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董事陈龙先生、张双玲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3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谢娜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763-3983168 传 真:0763-3698068 电子邮箱:stock@camelotpcb.com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4月22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1、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谢娜女士简历 谢娜,女,199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1年7月至2024年2月任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区域经理;2024年11月起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5年3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谢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9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权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助于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相关意见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1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主席黄权威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监事黄权威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主席黄权威先生2025年度领取监事津贴2,000元/月(含税),另以营销中心经理身份领取薪酬。 7.2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代表监事刘仁和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监事刘仁和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刘仁和先生2025年度领取监事津贴2,000元/月(含税),另以安环经理身份领取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符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7,500股。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1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947.69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76%。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存在0.01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 (一)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1、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出口退税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票据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 2、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 3、根据上述计提方法,2024年度公司对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809.16万元。 (二)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54.78万元。 (三)2024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委托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闲置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并由其出具《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喷涂机等12台机器设备资产评估报告》(嘉学评估评报字〔2025〕8220003号)。根据该评估报告,公司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闲置机器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3.7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减少2,947.69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减少2,947.69万元(不考虑所得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具备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1,830,776.57元(按母公司数计算,本段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183,077.66元,加上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43,895,357.24元,并扣除2024年内现金分红金额30,036,193.6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5,506,862.55元,股本基数为151,139,968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及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55,2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公司本次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4,948,476.80元(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2024年度(含本次及2024年中期,下同)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9,896,953.60元。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0,009,22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9,906,182.60元,占2024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74.7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 注: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上市,2022年度非公司上市后的完整会计年度,故无需填报,上表及下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指2023年度及2024年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73.38%,不低于30%,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第(八)项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拟现金分红金额未达到或者超过母公司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的50%。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净利润8,019.10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39,190.70万元,具备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目前尚处于成长阶段,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37.28%,延续了公司上市以来对股东较高比例利润分享的政策,同时兼顾了公司2025年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扩充产能项目建设等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要求。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均不高于50%。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三、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具体情况 (一)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在2025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公司现金分红所属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分红所属期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公司现金分红所属期合并报表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为负数。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 公司拟在2025年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分红金额上限为相应期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公司应制定具体分红方案与相应期间的定期报告(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同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三)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期分红方案后的两个月内择期完成现金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5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14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深证上〔2024〕1015号)等规定,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禄电子”)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38元,共计募集资金114,806.0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532.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4,273.4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于2022年8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手续费、招股说明书制作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68.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1,605.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8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54,761,017.0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84,761,017.00元差异170,000,000.00元,系本公司为了提高资金收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2年9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湖北金禄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湖北金禄共设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3、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4、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金融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未经审批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该报告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其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0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5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在价值在线平台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访问网址https://eseb.cn/1mVkeTKdte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继林先生、独立董事汤四新先生、王龙基先生、盛广铭先生、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财务总监张双玲女士、保荐代表人李勇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将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9日17时30分前通过访问网址https://eseb.cn/1mVkeTKdte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问题征集页面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参会及问题征集页面进入小程序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6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况:为更好地防范外汇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品等,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2、上述套期保值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批准; 3、公司及子公司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占主营业务的比重超过三成,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且部分生产设备需要境外采购,当市场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更好地防范相关业务的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拟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收入或成本、降低汇率风险。公司将选择与主营业务经营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品,并控制衍生品在种类、规模、方向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 二、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计划 1、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等。 2、交易工具: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品等。 3、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不高于因外汇等特定风险引起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风险敞口总额。 4、套期保值预计可实现的效果:公司拟选用的外汇衍生品与上述风险敞口存在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且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能起到锁定收入或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作用,从而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5、交易场所/对手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6、交易金额:根据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将结合对相关外币汇率走势的研判适时适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在经审批的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7、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本次审议通过的年度套期保值计划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其防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若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将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不足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制定套期保值业务专项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基于降低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中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4、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降低汇兑损失。 5、公司拟在境外开展套期保值交易的,应当审慎评估交易必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公司拟开展场外套期保值交易的,应当评估交易必要性、产品结构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6、公司审计部将按季度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汇率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配备了涵盖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8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 2、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 1、以上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在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关联股东应当对上述编码为6.00的子议案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登记要求如下: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11:30,14:30-17:00。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4月21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接待室。 4、登记具体要求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登记的,请在现场提交《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及按上述登记具体要求的相关资料;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通过上述方式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连同上述登记具体要求的相关资料一并提交至公司的联系地址、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如通过信函方式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龙、谢娜 电话:0763-3983168 传真:0763-3698068 电子邮箱:stock@camelotpcb.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82”,投票简称:“金禄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现场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持有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通股万股,现委托(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该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的相关文件。 1、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对上述提案进行表决时,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并在相应方格中画“√”表示。 2、若受托人违反上述指示行使表决权将被视为越权行为,本人/本单位将不予以追认。 3、如果本人/本单位对某一提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提案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4、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之时止。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处: 1、若委托人为法人的,在下方签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公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2、若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在下方签字: 委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处: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282 证券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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