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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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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凯莱英是一家全球领先、技术驱动型的医药外包一站式综合服务商,为国内外制药公司、生物技术公司提供药品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服务。公司依托在小分子CDMO领域积累的服务经验、技术积淀与客户资源,积极探索与布局化学大分子CDMO、制剂CDMO、临床CRO、生物大分子CDMO、技术输出和合成生物技术等新兴业务板块,并取得卓著成效,已成为专业的全方位创新药一站式定制服务平台。
  2024年公司持续升级优化管理运营体系,加快海外布局以及多肽产能建设,强化头部客户带动力,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尽管行业仍面临诸多挑战,但国际制药行业专业化分工趋势未发生改变,医药外包服务渗透率仍在提升。本报告期,公司小分子业务已经基本消化了大订单退潮带来的资源冗余,盈利水平已经恢复到历史上较好水平。公司化学大分子业务在多肽、核酸、ADC等领域展现出积极态势,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超过45%。公司持续加大业务开拓力度,2024年累计新签订单同比增长约20%,其中,来自于欧美市场客户订单增速超过公司整体订单增速水平,订单承接保持向好趋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不含本报告期已确认的营业收入,公司在手订单总额10.52亿美元,较同期增幅超过20%,为公司稳健经营夯实基础。
  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41%,环比增长15.35%。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58.05亿元,同比下降25.82%,主要系去年同期交付大订单,本报告期不再有相关订单所致,如剔除上年同期大订单影响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40%。小分子CDMO业务实现收入45.71亿元,剔除大订单影响后同比增长8.85%;新兴业务实现收入12.26亿元,同比增长2.25%,来源于境外客户收入2.46亿元,同比增长15.41%,境外拓展积极推进,来源于境内客户收入9.80亿元,基本持平,主要受国内生物医药融资复苏不及预期的影响。
  ■
  2024年第四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亿元,环比增长12.99%。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9亿元,同比下降58.17%,主要原因如下:(1)去年同期交付的大订单盈利较高,今年已无相关收入;(2)新兴业务处于爬坡期,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加上国内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导致新兴业务毛利率较低;(3)公司UK Sandwich site下半年投入使用后尚处于爬坡期,波士顿研发中心投入运营尚未完成爬坡;(4)公司继续保持新技术研发投入和新业务培育,研发费用投入较多。
  公司坚持“做深”大客户,逐渐延伸服务链条,报告期来自大制药公司收入26.91亿元,剔除大订单影响后同比增长4.78%;坚持“做广”中小客户,储备潜力项目,报告期来自中小制药公司收入31.14亿元,同比增长9.78%。
  公司加速全球化布局,欧洲首个研发及中试基地投入运营,加速全球市场拓展,报告期新增CDMO业务订单客户超200家,持续扩大服务客户群体。报告期内来自美国市场客户收入33.71亿元,剔除大订单影响后同比增长18.41%;来自境内市场客户收入15.20亿元,同比增长2.63%;来自欧洲市场客户收入7.35亿元,同比增长101.33%。
  ■
  (一)小分子CDMO服务
  公司提供小分子药物全生命周期外包服务,核心业务聚焦在等级高、供货量级大的产品阶段,法规监管要求严的领域。遵循药品自然的生命周期规律,公司服务更多的创新药项目从临床阶段陆续进入到商业化阶段,从而获得了更多的商业化订单机会,以保证收入的持续稳健。
  报告期内,公司小分子业务在行业持续面临挑战的情况下,依托研发平台和行业一流的运营管理及质量体系,以及良好的交付记录,实现收入45.71亿元,剔除大订单影响后同比增长8.85%。通过持续的提升运营效率和成本控制,小分子业务实现毛利率47.95%。
  报告期交付商业化项目48个,新增商业化项目8个,实现收入28.04亿元,剔除大订单影响后同比增长4.16%;交付临床阶段项目456个,其中临床Ⅲ期项目73个,实现收入17.67亿元,同比增长17.23%。根据在手订单预计2025年小分子验证批阶段(PPQ)项目达12个,已形成了充足的商业化订单储备,为业绩长期稳健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二)新兴业务服务
  公司依托小分子CDMO业务领域积累的竞争优势,加快市场开拓和能力建设,持续推动新业务发展,在境内生物医药融资环境复苏不及预期的情况下,报告期新兴业务板块实现收入12.26亿元,同比增长2.25%。受国内市场持续低迷、部分业务仍处于产能爬坡期等因素影响,新兴业务毛利率为21.67%,随着产能利用率的持续提升,2024年下半年毛利率已呈现向好的趋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根据在手订单预计2025年新兴业务验证批阶段(PPQ)项目达13个,形成了充足的商业化订单储备,为业绩长期稳健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1)化学大分子CDMO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化学大分子(含多肽、寡核苷酸、毒素连接体及脂质Lipid业务)CDMO业务板块,收入同比增长13.26%,其中第四季度收入环比增长超200%,全年共完成项目227个。2024年新开发客户61个,截至报告披露日,在手订单同比增长超130%,其中海外订单同比增长超260%,预计2025年该板块收入将实现翻倍以上增长。在减重领域参与全球范围内多个从早期到中后期多肽项目,助力多个小核酸、ADC客户海外授权交易,并延续至海外客户服务;持续加大各板块中后期项目开拓,2025年验证批阶段(PPQ)项目超过10个,助力国内重要客户GLP-1多肽项目动态核查顺利通过,为2025年实现首个多肽项目商业化供货奠定基础。加大交付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技术储备,开发和储备了包括酶链接在内的多种多肽、小核酸合成技术平台,互相补充,解决不同种类的合成技术问题,对不同类型纯化分离技术进行了技术储备。加快产能建设,2024年末多肽固相合成产能约21,000L,预计2025下半年多肽固相合成总产能将达30,000L;持续推进高活产能建设,2025年将新增一栋OEB5厂房和研发楼,以满足持续增长的后期毒素连接体项目需求。
  (2)制剂CDMO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制剂CDMO业务板块,受国内投融资环境和市场竞争加剧影响,收入略有下降。2024年交付项目近200个,后期项目持续增加,2024年完成5个动态核查(PAI),新增6个NDA项目,目前共服务27个NDA阶段项目,新增1个商业化项目。截至报告披露日,在手订单同比增长30%。除传统小分子药物制剂外,寡核苷酸类项目数量增加100%,多个口服多肽、外用多肽、外用核酸类项目实现临床产品交付。2024年预充式注射器生产车间、卡式瓶生产车间、β内酰胺固体制剂车间启动建设,预计将于2025年开始陆续投产,进一步加大新分子类型制剂业务的拓展。持续推进制剂新技术的积累,包括复杂制剂、新分子类型制剂、递送技术等领域。
  (3)临床CRO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临床研究服务板块行业环境因素影响,收入同比小幅下降,承接新项目197个,强化了肿瘤、免疫、感染、骨科、呼吸、血液、妇科等传统优势领域,保持在罕见病领域的持续深耕,并在代谢、消化、皮肤、眼科、泌尿&生殖领域实现了新的突破。在数据智能方面,将全流程智能化药物警戒平台应用到10余个创新药项目中,并搭建临床试验项目管理平台和实验室管理平台。报告期内,临床研究板块成功获得5项中国IND默示许可;海外业务发展持续推动,新增海外申报及临床订单12个,启动细胞治疗美国注册申报项目2项,成功获批1项,助力客户成功获得FDA IND默示许可4项;助力17个项目获中国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助力1个III期肿瘤项目IDMC顺利通过EMA核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正在进行的临床研究项目269个,其中II期及以后的项目94个。
  (4)生物大分子CDMO业务板块
  2024年,生物大分子CDMO业务板块持续聚焦偶联药物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3.91%,新增15个ADC IND项目和3个BLA项目。助力国内多家头部客户多个项目成功出海,彰显了国际化服务能力。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生物大分子业务有包含IND、临床以及BLA阶段项目的在手订单接近60个,其中ADC项目占比订单数量超60%,订单同比增长56%,展现了公司在ADC领域的竞争力和全球化服务能力。公司建立了国际化的生物制药质量管理体系,2024年2月通过欧盟QP审计并取得GMP符合性声明,全年接受数十次客户及第三方审计,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质量管理领域的卓越声誉,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本公司积极推进偶联药物商业化产能建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位于上海奉贤的生物药CDMO研发及商业化生产基地已启用,可为全球合作伙伴提供包括抗体和偶联药物(NDC)在内的生物药CDMO研发与生产服务。
  (5)技术输出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技术输出业务板块接洽了来自医药、农药、材料等精细化工领域的约150家客户,新承接项目超20个,新客户占比超80%。新投入使用的CFCT设备测试车间,具备近千平方米测试面积和完备的配套设施,支持多套连续设备的设计验证与性能测试,进一步增强了工艺开发、项目承接、技术创新及交付能力。
  公司不断探索创新合作模式,持续升级优化管理运营体系,聚力增效提升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服务+产品”的全维度解决方案。一方面全产品线布局,与目标客户及其上下游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深入挖掘项目机会;另一方面,实施阶段也进一步提供创新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研发+设计+制造+安装”的全流程服务。
  (6)合成生物技术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合成生物技术业务板块,收入同比增长33.22%,收入来源的80%以上为境外客户,接触新客户近100家。同多个跨国公司客户达成酶工程早期技术路线开发合作,多项酶技术应用于药物合成工艺中。固定化酶连续反应技术,已经成功应用于多个吨位的产品生产中,较传统酶催化技术产能提升最高可达约1,500倍,酶量节省约70%以上,三废大幅减少。生产能力持续提升,500L GMP发酵车间和5,000L GMP车间已于2025年第一季度正式投入使用,总生产规模大于20,000L,可同时满足酶、重组蛋白、多肽、生物基小分子等多种生物制品的生产需求。
  (三)研发平台建设
  作为一家在创立伊始就将“技术驱动”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公司,202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6.1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0.47%,持续保持对前沿技术的积极投入、探索与应用是保持CDMO产业稳健发展的关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国内外已授权专利487项,其中国内专利383项,国外专利104项,其中159个在合成生物领域,183个在连续性技术反应领域。新技术研发论文多次在自然科学领域最权威的三大学术期刊之《自然》及其他行业重要期刊《美国化学会志》、《德国应用化学》、《有机化学》、《有机化学通讯》等国际行业领先期刊获得发表,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发表47篇,其中14篇的影响因子超过10,各项技术在可持续进化的八大研发平台基础上不断迭代进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及新业务方向的开拓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与技术支持。
  (四)人才团队建设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员工9,59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26人,硕士研究生1,974人,大学本科5,208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占比约78%。研发及分析人员4,653人,硕士博士类高级研究人员占研发人员比例同比增长2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共引进高级人才245人,其中博士78人,高级主管及以上人员31人,海归及具有海外制药公司工作背景人员136人。
  (五)积极推进海外产能建设
  2024年是公司加速全球化战略布局的关键年,报告期内接管的英国Sandwich Site,其药物合成路线快速设计、高通量筛选和DoE实验设计、成熟工艺及分析开发能力、生产和运营管理能力等方面处于国际一流水平,在承接其工艺研发分析及生产厂房设备、平均15年以上专业经验的人才团队、综合性药物研发技术等优势基础上,进行了整体升级,并结合公司的质量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使得基地各项能力形成最优匹配,并于8月初正式投入运营。
  投入运营后Sandwich Site陆续获取多个分析、工艺开发及kilo生产的订单,同时中试工厂在2024年4季度承接生产订单,截止报告披露日,多个生产订单已顺利推进中。已有多家欧美重要客户来访并收到数个询价和订单,范围不仅涵盖小分子业务,也涉及多肽、生物催化等多个领域。
  基于客户研发及生产需求,在Sandwich Site现有一流的高通量筛选能力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强化技术平台能力和业务承接范围,同时推动公司创新技术平台能力落地Sandwich site,连续反应设备和技术平台开发能力已经于报告披露日前成功引入实验室开发能力中,合成生物技术和酶催化等绿色先进制造技术也在同步准备和筹划中,还将拓展多肽、核酸等领域,实现对更多领域药物研发生产的高效赋能,以满足全球合作伙伴更广泛的药品研发与生产需求。
  Sandwich Site基地的运营是公司海外产能布局的阶段性里程碑。公司将以此为依托,进一步推进海外商业化产能布局,加快新技术在海外的推广和应用,形成凯莱英全球化供应网络的新格局,为更多合作伙伴提供高效、灵活、优质的CDMO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
  (六)多种形式加速全球市场开拓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国际展会38场,国内展会26场,涵盖了欧洲、美国、日本、韩国等多个地区或国家。例如,先后举办或参与多肽与寡核苷酸药物开发峰会闭门会、易贸生物产业大会、CPHI、ADC药物的创新发展论坛、2024酶工程发展论坛、ADC创新发展高峰论坛等,累计邀请100余位行业顶尖意见领袖参与,为加速拓展全球市场,同时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全力加速全球市场拓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本公司重要事项均已临时公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16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AO HONG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2024年年度业绩公告》
  经审核,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年度业绩公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024年年度业绩公告》全文详见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公司首席执行官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管理层在2024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经营目标。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既定目标的实现。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孙雪娇女士、李家聪先生侯欣一先生及王青松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等要求,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独立董事孙雪娇女士、李家聪先生及侯欣一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决算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情况,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情况,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0、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15万元(税前);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未发放任何薪酬和津贴。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独董专门会议、股东大会及其他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后续如有调整,将根据相关规则进行审议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所处岗位、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董事会认为该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础薪酬和奖金安排符合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与本议案利益相关的关联董事HAO HONG先生、YE SONG女士、杨蕊女士、洪亮先生、张达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有关规定,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详情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报告详情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风险,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加强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与会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15亿美元额度内(或等值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结构性掉期等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时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的前提下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或H股股份各自数量的20%的A股和/或H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公司A股或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根据中国境内现行有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获得一般性授权,若公司发行A股股份或可转换成A股股份的证券仍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授权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和/或H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拟发行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4、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5、作出或授权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权利(包括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相关权利,除非适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A股股份或H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分别不得超过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时该类已发行的A股股份和/或H股股份数量的20%。
  三、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本议案第七项所述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A股和/或H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不时修订的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机构的适用法规、规章等)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五、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七、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
  (2)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3)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撤回或修订有关本议案项下的授权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A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公司A股股票,具体授权如下:
  一、在满足如下第二、三项所述限制下,批准董事会于有关期间按照中国境内证券主管部门或监管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或规定,回购本公司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股份;
  二、根据上述批准,公司获授权可在有关期间回购本公司A股不超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的A股数量的10%的股份;
  三、上述第一项批准须待如下条件全部达成后方可实施:
  (1)公司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均通过一项与本议案条款内容基本相同的特别决议案;
  (2)根据中国境内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全部有权监管机关(如适用)的批准;及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程序,公司在任何债权人无要求公司就所欠债权人任何款项作出还款或提供担保,或者如公司任何债权人要求公司还款或提供担保,则公司经全权酌情决定已就该等款项作出还款或提供担保。若公司决定向任何债权人偿还任何款项,公司会动用内部资金偿还该等款项。
  四、在中国境内所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公司回购相关股份及上述条件达成后,授权董事会进行如下事宜:
  (1)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等;
  (2)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3)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被认为与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或步骤;
  (5)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6)签署及办理其他与股份回购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五、在本议案中,“有关期间”是指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与本议案内容相同的议案当日起至下列最早时间止的期间:
  (1)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与本议案内容相同的议案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
  (3)本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或本公司H股股东和A股股东于各自召开的类别股东会议上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修订有关本议案项下的授权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股东大会公告和通函在披露前的核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等相关事宜。待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另行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2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时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22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公 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内容
  1.业务概述: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入主要来自海外,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15亿美元额度内(或等值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结构性掉期等相关业务。
  2、审议程序: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投资必要性: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适度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2、投资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3、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4、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
  5、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6、资金来源:衍生品投资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7、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拟在不超过15亿美元额度内(或等值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总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根据相关规则,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3、公司成立了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衍生品交易事务。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
  4、该工作小组成员应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三)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衍生品交易分析、决策、审批、操作及评估等流程和组织,并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开展衍生品交易,旨在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本集团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定性,禁止从事任何衍生品投机行为。综合上述分析情况,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具备可行性。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关注,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收款主要以外币结算,所涉及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变化和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切实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2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4、投资决策及实施
  上述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确保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低风险品种,且会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排除其极端变化所带来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规范投资行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加强审计和监督,切实防范投资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流动性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低风险产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施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4、公司审计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20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 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
  安永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包括制造业、金融业等。安永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安永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心巧女士。许心巧女士于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于2012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在生物医药、零售消费品等上市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陆俊先生。陆俊先生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加入安永华明,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炯先生。张炯先生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涉及的行业包括消费、新能源与出行、地产及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和安永将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审计费用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服务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服务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5年度具体审计费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2025年3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5年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了解公司及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环境,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能够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和谨慎性,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安永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根据安永华明及安永历年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履职能力,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17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报告等形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智欣欣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2024年年度业绩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及《2024年年度业绩公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024年年度业绩公告》全文详见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24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决算情况,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情况,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情况,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监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拟定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后续如有调整,将根据相关规则进行审议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有关规定,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后,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控监督、内控制度的完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运行现状的客观评价。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切实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25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莱英”)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一)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和2022年12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过户情况
  2023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4,429,8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22日非交易过户至“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1.29%,过户价格为35.00元/股。根据公司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可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锁定期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5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除上述锁定期外,还同时设定了额外锁定期。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股份数量为1,328,940股,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55189_B01号审计报告以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因公司未满足对应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所有持有人对应第二个考核期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按照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额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
  注:1、上述“2021年营业收入”指标以公司剔除依据已公告披露的三个《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115、2021-125 以及2022-018)订单取得的2021年营业收入后所涉的营业收入作为计算依据(剔除后2021年营业收入为34.09亿元)。
  2、上述“2023 年-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以公司剔除依据已公告披露的三个《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115、2021-125以及 2022-018)订单取得的当年度营业收入后所涉的营业收入作为计算依据。
  (二)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按照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额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现行有效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证监会、深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5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19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8,950,036.0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22,012,706.27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8,078,006,859.3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34,071,771.13元。
  综合公司整体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库存股完成股权激励过户、回购注销等原因使得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以公司截至2025年3月28日总股本360,595,4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5,716,000股后的股本总额354,879,40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分配现金股利390,367,340.00元;2024年度公司实施回购计划,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金额为999,644,601.56元(不含手续费),现金股利和回购金额合计1,390,011,941.5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46.4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
  注:根据公司2022年回购计划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229,266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799,475,512.77元(不含交易费用),并按已披露的回购用途注销回购股份261,464股。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末、2024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066,742,453.24元和人民币1,697,571,205.56元,分别占2023年度、2024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10.46%和8.80%,均低于50%。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2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回避表决,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15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等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4、 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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