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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7,423,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先进高分子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情况如下: ■ 公司围绕新材料产业定位,科学谋划产业发展布局,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所从事的高分子新材料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已形成以光学薄膜、双向拉伸薄膜、渗析防护材料和塑编阻隔材料为框架的产业布局,偏光膜、粗化电工膜、超薄型电容膜、安全型电容器用金属化膜、透气膜、无孔防水透汽膜、复合塑料编织材料等多种差异化产品在技术、质量、性能方面均具有先进性,是细分市场的领军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工程 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为了满足纬达光电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在佛塑科技三水新材料工业园投资新建厂房及土建配套工程。建成后按市场化原则将厂房及配套工程(人防工程地下室除外)租赁给纬达光电三期项目使用。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向银行借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主体厂房及相关配套工程已全部完成并交付纬达光电使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8月17日、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投资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 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经纬分公司投资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国内编织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公司下属经纬分公司拟在佛山市三水区投资23,299.03万元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经纬分公司自筹及向银行融资解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新厂房建设及消防改造工作已完成,新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正按计划推进。 2024年7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承接经纬分公司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的议案》。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形成佛塑科技与项目核心团队在项目中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的投资模式,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承接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其中经纬分公司业务核心员工以自有现金形式设立员工跟投平台(以下简称跟投平台)参加本项目跟投,佛塑科技与跟投平台以自有现金形式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其中佛塑科技持股95.35%,跟投平台持股4.65%,最终以员工实际出资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2024年8月8日,跟投平台“佛山纬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成立,2024年12月20日,项目公司“佛山佛塑经纬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核准设立登记,其中佛塑科技出资9,545万元,持股95.45%,跟投平台出资455万元持股4.55%。项目公司承接本项目的建设,相关工作按计划推进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7日、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水二期项目 2024年1月1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水二期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电容膜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电容膜的市场地位,公司下属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拟在佛山市三水区投资19,570.19万元建设超薄电容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东方电工膜分公司自筹及向银行融资解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按计划推进。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8月17日、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2024年10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2.80%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通过协议方式,以11,186,463.38元价格将持有的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研究院)2.80%股权转让给广东广新控股集团。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受同一控股股东广东广新控股集团控制,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广东广新控股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2024年11月6日,广东广新控股集团、佛塑科技、兴发铝业、星湖科技签订《关于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2024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广东广新控股集团支付转让款项11,186,463.38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股权过户等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正在推进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完善新能源产业布局,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投资回报水平,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8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广新控股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2025年1月14日、2025年2月14日、2025年3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公司设立项目公司暨投资建设锂电池复合集流体膜材料及关键装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暨投资建设锂电池复合集流体膜材料及关键装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议案》。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公司拟与广新研究院、项目核心团队等共同出资设立锂电池复合集流体膜材料及关键装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成立后,计划由该项目公司投资20,395万元,新建一条自主设计的BOPP超薄锂电池复合集流体薄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研发生产锂电池复合集流体基膜产品。2024年12月13日,项目公司“广东省广新材智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核准设立登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按计划推进。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七)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 2022年7月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扩大偏光膜产能,增强技术研发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纬达光电拟投资49,888.44万元在佛山市三水区佛塑科技三水新材料工业园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募投项目国产涂布线、国产拉伸线已进入量产爬坡阶段,其他生产线在建设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9日、2022年12月24日、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8月17日、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八)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透气膜扩产项目 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向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暨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透气膜扩产项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扩大PE透气膜产能,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拟投资8,088.13万元建设吹膜型PE透气膜及其印刷膜扩产项目。资金来源由公司向华韩公司增资4,500万元,其余由华韩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其自有资金解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完成生产线设备调试工作,进入正常生产阶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8月17日、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九)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顺通聚酯切片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顺通聚酯切片有限公司采取自行注销方式进行清退。2024年12月5日,经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出具编号为“(三水)登记内销字[2024]第fs24120500599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三水顺通注销登记。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三水顺通完成清算注销,退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事项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7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对部分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一)核销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顺通聚酯切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顺通)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水顺通成立于2006年07月27日,公司对三水顺通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100,000,000.00元。2024年12月5日,经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准,三水顺通完成工商注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三水顺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82,913,679.86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三水顺通已完成工商注销,法律主体已灭失,公司决定对此项长期股权投资82,913,679.86元进行核销。 (二)核销公司位于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紫城工业园9-3号土地(以下简称紫金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 2024年3月29日,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同意将紫金地块使用权委托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2024年4月29日,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以480万元转让紫金地块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公司于2024年6月已收到紫金地块的全部转让款,办妥产权转移登记并完成移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紫金地块的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21,858,857.51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由于土地产权已完成变更,公司决定对此项无形资产21,858,857.51元进行核销。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核销长期股权投资82,913,679.86元,无形资产21,858,857.51元,共计104,772,537.37元。上述两项资产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是基于法律主体灭失及土地产权变更情况,对相关资产进行据实核销,本次资产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有利于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核销资产合理性说明 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本次核销资产已在以往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规定。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解释第18号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解释第18号明确了保险公司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相关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余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只能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选择一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需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的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来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首次执行本解释时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2.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解释第18号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在对保证类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借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列示,规范了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应当根据情况区分流动性,在“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采用解释第18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3月27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各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各关联交易子议案之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的子公司)进行采购、销售、提供管理服务、出租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80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成有江、熊勇回避表决。 2.公司向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拉鸿基)进行采购、销售、提供管理服务、出租物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4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回避表决。 3.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基)进行采购、提供管理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新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6.75%股权,广新集团及其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法定代表人:肖志平;注册资本:50亿元;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1601房;经营范围:股权管理;股权投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新材料(合金材料及型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电子基材板、动力电池材料),生物医药(化学药、生物药),食品(调味品、添加剂);数字创意,融合服务;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运营;现代农业开发、投资、管理;国际贸易、国内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物业租赁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广新集团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广新集团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2.麦拉鸿基原名为“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是公司的参股公司,2024年12月23日更名为“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裁马平三先生担任麦拉鸿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麦拉鸿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注册资本:7,915.58万美元;住所: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6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种用途的双向拉伸聚酯薄膜,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批发、进口业务(不设店铺,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麦拉鸿基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麦拉鸿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3.宁波鸿基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裁马平三先生担任宁波鸿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宁波鸿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注册资本:688万美元;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凤洋二路9号;经营范围: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生产和加工。宁波鸿基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充分的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宁波鸿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所涉及的产品交易及其他交易费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依次按下列三种原则定价: 1.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 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 合理的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市场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参考与其他非关联市场主体的同类交易,按月度或季度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广新集团的子公司的采购、销售、提供管理服务、出租物业的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相关合同。 2.公司与麦拉鸿基的采购、销售、出租物业的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相关合同。 3.公司向宁波鸿基的采购关联交易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就日常发生的各笔具体交易签署相关合同。 4.2006年12月14日,公司与杜邦鸿基的股东杜邦帝人薄膜中国有限公司(2024年2月变更名称为“麦拉特种薄膜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成立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向杜邦鸿基及其关联公司(包括宁波鸿基)提供有偿支援服务,支援服务费用计提方式如下:杜邦鸿基、宁波鸿基每年按当年销售净额少于或等于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7%支付给公司;销售净额超过一亿美元,按照销售净额的0.5%支付给公司。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起至双方终止合同为止。协议生效条件或时间: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于2007年3月26日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复生效。2024年12月23日,杜邦鸿基更名为麦拉鸿基。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和供应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与履约能力,预计对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三名独立董事周荣、李震东、肖继辉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四)日常关联交易有关协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的品种为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 3.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事项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根据经营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不定期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理财交易额度内,授权公司财务资金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调剂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理财额度和品种。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短期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业务不超过3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资金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资金,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6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纬达光电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详见纬达光电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等相关公告。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理财对象均为风险等级不超过R2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理财产品须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产品。公司将加强风险管控,实施日常监控与核查,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尤其关注净值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短期中低风险品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满足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在规定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情况。 2.2025年3月26日、2025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 3.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资金周转期限等方面谨慎分析,在董事会批准的期限内,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利率掉期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远期结售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与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2.外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交易: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利率掉期交易:与金融机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本金(名义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该产品通常表现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的交换。 (四)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2025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二)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营销部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或外币负债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的202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与近年经营活动的收付汇金额相匹配。公司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 3.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金额与期限必须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情况或外币负债情况相匹配。严格按照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操作当日完成时即进入公司的风险监测范围,如果选择远期结售汇,即可基本确定到期收益,不存在公允价值变动;如果是外汇掉期交易和外汇期权交易,存在着一定的公允价值变动,将按照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公式来计算其价值。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核算处理。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90,569,828.47元,其他综合收益转未分配利润3,463.38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762,262,371.0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9,056,982.85元,扣除当年现金分配股利64,817,335.92元,公司2024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78,961,344.12元。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7,423,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5元现金股利(含税),共分配33,859,810.99元,剩余745,101,533.13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及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唐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成有江先生、肖继辉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90,569,828.47元,其他综合收益转未分配利润3,463.38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762,262,371.04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9,056,982.85元,扣除当年现金分配股利64,817,335.92元,公司2024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78,961,344.12元。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7,423,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5元现金股利(含税),共分配33,859,810.99元,剩余745,101,533.13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一2026年)》的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商业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5年与关联法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子公司)、佛山麦拉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拉鸿基)、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新集团子公司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800万元(含本数,下同);关联董事唐强先生、成有江先生、熊勇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向麦拉鸿基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向广新集团子公司销售产品及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成有江先生、熊勇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向麦拉鸿基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向麦拉鸿基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向广新集团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3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成有江先生、熊勇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向麦拉鸿基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向广新集团子公司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37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成有江先生、熊勇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拟定2025年度的综合授信和用信额度预算。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8.40亿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和不超过人民币107.83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敞口用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核定的额度内,与银行等优质金融机构开展授信和用信业务,择优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在核定的额度范围内,可内部调剂综合授信额度和敞口用信额度。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核定用信额度,将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预计2025年度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申请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情况,制订《公司2025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上午11: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下午3:00。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16日上午8:30时一12:00时,下午13:30时一17:30时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励、黄家泳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电子邮箱:dmb@fspg.com.cn (四)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本公司将于2025年4月17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73,投票简称:佛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5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委托人须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思决定。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如为法人或机构须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叶志超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中核销原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三水顺通聚酯切片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82,913,679.86元、公司位于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紫城工业园9-3号土地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21,858,857.51元,共计104,772,537.37元。上述两项资产减值准备已在以前年度足额计提,本次是基于法律主体灭失及土地产权变更情况,对相关资产进行据实核销,因此本次资产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本次核销资产将有利于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一2026年)》的规定,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计划及工作方案,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活动。公司聘请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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