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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四)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系《四方监管协议》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的下属支行。 (五)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及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7,75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185.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8)。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8,470.58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预先已投入新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12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批转出人民币47,242.01万元、人民币2,757.90万元、人民币0.09万元。截至2019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 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19年3月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0万元。2020年3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3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1年3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2年3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3年3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9,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4,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4年3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3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1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26,000.00万元、20,000.00万元、57,000.00万元和47,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1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180,000.00万元,2022年10月2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万元,2022年11月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1月3日,公司已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转出185,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8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9,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18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0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8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1,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0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100,400.00万元、6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相关资金尚未归还。 综上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和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6,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12.04万元,用于补足结项募投项目“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与“东莞万江商场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相较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出的部分。上述计划实施后,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7,682.53万元,东莞万江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6,414.51万元。 同时,同意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天津北辰商场项目”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533.35万元及“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390.02万元用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以满足该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上述计划实施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66,908.37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参见本节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的“长沙金霞商场项目”结项、将“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的节余/剩余募集资金约30,679.27万元(已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及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同意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天猫‘家装同城站’项目”、“3D设计云平台建设项目”及“新一代家装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84,536.70万元(已扣除预计待支付款项,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及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南宁定秋商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同意中止(暂停)“佛山乐从商场项目”的建设,并持续就该项目施工方案的调整进行讨论,在完成可行性论证后履行必要审批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关于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中止及终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40,000,000.00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845,367,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并将对应募集资金人民币105,000.00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家居商场建设项目”(长沙金霞商场项目、西宁世博商场项目)、“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及“偿还带息债务项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调整后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保荐人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美凯龙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合公司发行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美凯龙董事会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西宁世博商场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注2:表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附表2: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注:表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2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合同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 本集团2024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88,246,275.74元,转回及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048,511,884.44元,其中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532,025.74元,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036,979,858.70元。减值准备科目变动将减少本集团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176,714,25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和计提情况 (一)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结合了各类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如财务资助相关主体的经营情况,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试,通过上述分析和减值测试,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 371,472,728.37元、人民币14,904,953.32元、人民币22,866,986.01元、人民币180,756,344.80元、人民币252,916,931.45元、人民币206,764,672.71元及人民币66,706,892.03元,其中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的计提主要是由委托经营管理分部和建筑装饰服务分部的相关业务造成的,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主要是由相关财务资助项目预期可收回金额下降造成的。2024年度转回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3,772,025.74元、6,060,000.00元及1,700,000.00元。2024年度核销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768,609,916.37元、人民币85,180,771.56元、人民币109,436,273.31元、人民币642,056.20元、人民币6,000,000.00元及人民币14,599,951.68元。 (二) 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因基于公司对高端家具自营零售业务的持续整合以及相关高端家具当期售价的波动,相关存货的变现价值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通过上述计量,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71,856,767.05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52,510,889.58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一)计提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共计提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88,246,275.74元,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532,025.74元,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变动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176,714,250.00元。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核销资产 2024年度共核销各类资产人民币1,036,979,858.70元,主要为公司对长账龄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进行了清理,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特别是账龄超过6年的款项,公司经多渠道全力催收均确认无法收回,经谨慎评估,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核销资产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由于上述资产核销均计提足额的减值准备,因此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2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以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将2024年年度(“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营77家自营商场,257家不同管理深度的委管商场,通过战略合作经营7家家居商场,此外,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33家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共包括405家家居建材店/产业街。 一、2024年年度商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1家自营商场,位于四川成都,关闭6家商场,位于福建厦门、河北唐山、山西阳泉、江苏南通、山东潍坊、江西南昌,有5家商场由自营转为委管,位于山东威海、山西太原、内蒙古乌海、广东深圳、江苏扬州;委管商场新开2家商场,位于云南昭通、安徽池州,关闭21家商场,位于山东莱阳、四川成都、山东荣成、福建福州、河南长葛、陕西西安、江苏兴化、湖南邵阳、湖北仙桃、新疆库尔勒、广西北海、湖北黄石、甘肃张掖、安徽六安、山东泰安、广东韶关、河北邯郸、江苏淮安、江苏盐城、安徽合肥、河北石家庄,有4家商场由委管转为特许经营,位于湖南常德、湖北黄冈、湖北黄石、四川宜宾。 (一) 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情况 表1-1 报告期内自有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公告自营商场包含自有商场、合营联营商场、租赁商场三类 表1-2 报告期内合营联营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表1-3 报告期内租赁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转出至其他业态商场:5家商场由租赁商场转入委管商场 表1-4 报告期内委管商场变动情况 单位:平方米 ■ 注1: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其他业态转入商场:5家商场由租赁商场转入委管商场 注3:转出至其他业态商场:4家商场由委管商场转入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 (二)报告期内商场变动明细表 表1-5 报告期内商场新增情况 单位:平方米 ■ ■ 表1-6 报告期内商场关店情况 单位:平方米 ■ 二、截至2024年第四季度储备待开业商场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16家筹备中的自营商场(其中自有13家、租赁3家),计划建筑面积约263万平方米(最终以政府许可文件批准的建筑面积为准);筹备的委管商场中,有269个委管签约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已获得地块。 三、2024年年度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情况 公司已开业自营商场于报告期内取得营业收入5,461,716,346.6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5%,毛利率为68.7%,相比2023年同期毛利率减少3.3个百分点。 表3-1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经营业态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1: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表3-2 自营商场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按地区分类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1:上述商场为各期末开业自营商场(含合营联营商场)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概况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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