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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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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敏先生、娄祝坤先生、董月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其中娄祝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陈敏先生、娄祝坤先生、董月英女士已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公司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事宜,对每位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并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保平先生、江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公司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监事会换届事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后,即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并确认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构成。
  (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天任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加州国际大学荣誉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公司创始人。2004年11月至今担任天能动力(00819.HK)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总裁。2019年1月至今担任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张天任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天能动力间接持有天能股份31.17%的股份。
  张天任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敖根先生,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小学学历,高级经济师。2004年12月至今担任天能动力执行董事、副总裁;2003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敖根系董事长张天任的兄长,其通过天能动力间接持有天能股份1.03%股份。
  张敖根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周建中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011年至今历任天能动力副总裁、执行董事,2003年起历任公司市场管理科科长、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2015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周建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通过天能动力间接持有天能股份0.18%股份。
  周建中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杨建芬女士,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014年4月起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总经理杨建芬系董事长张天任配偶的侄女。截至目前,杨建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杨建芬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明钧先生,196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生物化工专业。2013年10月起历任公司生产运营中心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明钧先生间接持有股份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明钧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胡敏翔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水利水电经营管理(工程经济与财务)专业。2004年起历任公司助理会计、天能芜湖财务经理、天能河南总经理助理、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2019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胡敏翔间接持有股份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敏翔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敏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现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教授。
  陈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陈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娄祝坤先生,198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交通运输经济与管理专业。现任上海大学会计学专业副教授、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254.SZ)独立董事、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486.SZ)独立董事。
  娄祝坤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娄祝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月英女士,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律专业。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月英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董月英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保平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刑侦专业。2005年5月起历任广州城市之星运输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广州市穗佳物流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总监、香江集团有限公司监察总监,2018年7月加入本公司并担任监察总监,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察审计中心总经理。
  王保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长兴鸿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1%股份。王保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截至目前,王保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江为民先生,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法律专业,MBA。2004年10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法务部经理、投资管理部副总监、法务部副总监等职务,2020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法务部总监。
  江为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长兴鸿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1%股份。江为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截至目前,江为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杨敏娟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杨敏娟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敏娟女士,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04年5月至2007年3月担任公司办公室文员;2007年3月至2020年6月历任公司子公司浙江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费用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2020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杨敏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敏娟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杨敏娟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截至目前,杨敏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股份”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广先生于近期因个人发展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后, 何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 何广先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何广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 何广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 公司结合张海源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广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发展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后,何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何广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化学专业。2004 年于河北师范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2007年于南开大学获理学硕士学位,2012 年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获理学博士学位。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在美国得州大学任博士后研究员,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在滑铁卢大学任博士后研究员,2016 年12月至2021年7月在天津理工大学新能源材料与低碳技术研究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7月加入本公司任中央研究院技术研发总监。
  (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广先生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三)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
  何广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四)保密及竞业限制
  根据公司前期与何广先生签署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相关保密条款,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何广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何广先生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何广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张海源先生的知识背景和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海源先生的简历及持股情况如下:
  张海源先生,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高分子物理与化学专业,高级工程师,2013年7月于中国科学院化学所获博士学位,2013年7月至2016年11月于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经理。2016年12月至2020年4月于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任研发及品质总监。2020年12月至2022年8月于力容新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任电极研发经理/技术支持。2022年9月入职公司任研发部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海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一家技术引领型新能源企业,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积极布局多技术路线,不断完善研发体系,积累了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及以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为主的新型电池技术的多项核心专利。
  公司十分重视研发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建立了完备的人才培养储备体系。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1,914人、1,960人、1,846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7.66%、8.24%及9.70%。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此次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
  此次变动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人数为8人。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能够支持公司未来产品创新。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何广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并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体系和团队建设,扩大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
  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外汇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锡、碳酸锂等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币种。
  ● 交易工具:期货合约、期权合约、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远期、利率互换、外汇期货等外汇衍生品及其组合。
  ● 交易场所: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伦敦商品交易所等交易场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及来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未来12个月,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公司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不进行投机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防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定性。
  2、套期保值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锡、碳酸锂等品种。
  3、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交易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4、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伦敦商品交易所等,交易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锡、碳酸锂等品种,交易工具为标准期货合约。上述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规定。
  7、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且多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合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业务。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及子公司贸易背景、经营方式、经营周期等相适应的外汇交易品种与交易工具,预计将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敞口。
  2、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交易方式
  主要与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币种。主要通过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远期、利率互换、外汇期货等外汇衍生品及其组合等金融工具进行。上述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规定。
  6、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决策权并审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公司生产所用的铅、锡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公司将合理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实施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时点,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3)公司已制定《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交易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所有参与套期保值的工作人员权责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同时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5)公司将合理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严格执行公司《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建立严格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制定对应的风险监控方案,形成高效的风险监控预警制度,以及风险测算体系;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专业人员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制定交易策略,根据公司内部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决策方案。
  四、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董事和监事回避议案表决,并同意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2024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
  注:陈勤忠于2024年8月离职,李有星于2024年11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于2025年1月正式离职。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和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出席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履职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该议案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杨建芬、李明钧、胡敏翔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该议案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公司测算,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约为28,445.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核算,本期共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815.3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总金额为31,260.65万元,主要系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28,445.28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新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浙江天能电池(江苏)有限公司、天能集团江苏特种电源有限公司、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90.79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将在下表所列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之间调剂: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拟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合同融资、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开具保函、汇票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该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实际发生额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授信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2、浙江天能电池(江苏)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3、天能集团江苏特种电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4、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5、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有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张起到积极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公司不存在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90.79亿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归母净资产的20.50%和57.14%,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股份”)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87,271.4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973.31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475,175.9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1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0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1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州长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长兴煤山支行、中信银行湖州长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分行长兴支行、平安银行湖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朝晖支行、交通银行湖州长兴支行、中国银行长兴县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招商银行湖州长兴支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湖州分行、华夏银行湖州长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4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河南”)、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能源”)、天能电池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安徽”)、浙江天能汽车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汽电”)与公司、中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兴煤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长兴支行、中信银行湖州长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6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帅福得”)与公司、中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兴煤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锂电”)与公司、中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能新能源(湖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新能源”)与公司、天能锂电、中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湖州分行、招商银行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2023年6月9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与中信证券因募投项目“国家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变更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天能钠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天能汽电及天能电池集团(马鞍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6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详见附表1一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明细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一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附表4一一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明细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新能源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397,302.71万元,其中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账户全部资金余额(含超募资金113,517.83万元、差额资金2,202.66万元及利息收入)向湖州新能源增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103,200.5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一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862.71万元(其中含孳息899.83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天能钠离子电池试验线技术改造项目”“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预计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5年12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年产 912 万 KVAh 铅酸蓄电池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13,435.03万元(其中含孳息1,262.54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终止原募投项目“高能动力锂电池电芯及PACK项目”,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60,259.75万元(其中含孳息5,414.07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因外部环境因素变化,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将“湖州南太湖基地年产10GWh锂电池项目”拟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大锂电研发平台项目”因外部环境变化及战略调整,目前面临一定挑战。2024年4月,公司已完成原锂电业务主要主体一一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方案调整,成功回购帅福得持有的40%股权。然而,受锂电行业竞争持续加剧且未见好转的影响,公司在推进“大锂电研发平台”项目过程中,关于收购湖州市高新智能终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谈判进展未达预期,这对公司锂电业务的整体发展规划产生了一定影响,导致“大锂电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进度不及预期。
  若未来项目投入进度仍无法按计划推进,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慎评估,决定是否终止该项目,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及公司决策。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能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明细表
  (2024年年度)
  ■
  注:报告期内,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已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明细如下:
  ■
  附表2: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
  编制单位: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1)上表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未包含尚未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部分。
  2)“新型高能量铅蓄电池信息化智能制造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4年1月正常结项。
  3)“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已完成设计产能目标,并于2024年1月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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