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武安市2672厂区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齐书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13人,代表股份183,504,7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144,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0人,代表股份183,360,3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266%。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12人,代表股份183,364,7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267%。 5、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飞、王怡人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