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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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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2,658万股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行业地位
  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水泥熟料、各类硅酸盐水泥和与水泥相关的建材产品,同时涵盖砂石骨料、环保、矿粉、外加剂、新材料等产业(业务)。
  公司是国家重点支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12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中国北方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商。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年熟料产能1.1亿吨,水泥产能1.8亿吨,骨料产能8,370万吨,危固废处置能力554.6万吨/年,预拌混凝土产能900万立方米,主要市场覆盖京津冀、东三省、陕西、山西、内蒙古、重庆、河南等国内13余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南非北部地区,公司在北方特别是京津冀地区的市场占有率超过50%,市场竞争优势明显,水泥产能位列国内水泥制造企业第三名。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以“盾石”“金隅”和“BBMG”牌硅酸盐水泥为主导产品,自有商标“盾石”及授权商标“金隅”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BBMG”亦具有较高客户知名度、认可度与美誉度,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人民大会堂、奥运场馆、中国尊等标志性建筑以及京港澳高速、京沪高铁、大兴机场、南水北调等国家重点工程,为水泥工业进步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民族工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4月8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债“24冀东01”公司债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5月23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债“21冀东01”和“21冀东02”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5月23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冀东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9月10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债“24冀东02”公司债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评级与上一次评级结果一致。
  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5日、2024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评级报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24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8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55元,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69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2025年,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股东利益,制定如下估值提升方案: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025年,公司将紧密围绕业绩目标推动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的全面提升。一是坚持战略引领,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加大优质矿山资源增储力度;加速推进高质量并购重组;推动绿色低碳和数智化发展;坚持科学有效的战略方向,打造新的效益增长点。二是引领行业生态建设,推动营销体制机制改革。发挥大企业引领作用,推动行业秩序持续改善;深化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内部营销体制机制,加强跨区域协同;科学研判市场,精准把握供需情况变化,实现稳量提价增效。三是加强精益化管理,持续控降成本费用。充分发挥集采统采优势,进一步推动采购成本下降;优化生产流程,提高原燃材料利用效率,持续控降生产成本;发挥财务价值管理作用,持续控降财务费用、盘活闲置资产。四是坚持创新驱动,培育新质生产力。强化以市场和效益为导向的创新,结合市场需求加大新材料产品研发和高附加值产品推广力度;坚持数智化转型提升生产效率,以效率提效益。
  (二)加速推动市场化整合,持续优化产能分布和产业布局
  一是关注行业动态和市场变化,持续推进核心区域的并购重组工作。坚持“京津冀区域为核心,华北为一体,东北、西北为两翼”的产能布局,做有价值的增量,择优推动市场化整合。二是贯彻行业政策,加快推进内部产能优化调整,提高先进产能占比。三是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在公司所属南非曼巴水泥所在区域筹划新增产能,稳步推进海外产业布局。四是推进环保产业内部管理改革,研究推动绿色转型。
  (三)优化分红政策,不断增强股东获得感
  研究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条款,将“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分红前提修改为“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为公司在当年业绩亏损但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仍可实施利润分配创造条件,实现更加有利于回报投资者的分红机制。
  董事会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研究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水平,即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且2024年度每股分配的现金股利(含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现金分红方式)不低于0.1元(含税),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回报规划和分红决议为准。
  (四)建立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司运营质量持续提升
  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完善薪酬分配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制定“效益增、绩效工资增,效益降、绩效工资降”的协同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员绩效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五)鼓励大股东增持,坚定发展前景提振市场信心
  加强与主要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承诺不减持股份、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等方式,展示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积极协助主要股东在金融机构办理增持专项贷款,配合主要股东完成增持计划发布,密切关注主要股东增持进展或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
  针对不同投资者采用多种方式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在机构投资者方面,积极对接各大券商、行业研究机构,通过参加分析师策略会、分析师业绩电话会、组织投资机构调研等方式,宣传公司的战略规划、管理理念和经营亮点;在个人投资者方面,以召开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问答、接听投资者热线等工作机制,不断深化个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与理解。2025年至少举办两次业绩说明会,定期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七)以合规运作为底线,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持续健全公司治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规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形成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保障公司治理决策的公正性与科学性。二是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的各类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进行解读,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三是加强舆情管理。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一)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二)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公司发展实际,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等因素,合理合规实施市值管理多项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估值提升计划不代表对公司股价、市值、未来业绩等方面的承诺,实施效果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未来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2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91,024,259.22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6,808,246,453.01元;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807,557.16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1,208,076,133.46元。
  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拟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2,658万股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2,658,215,011股剔除2,658万股回购股份为基数,预计分配现金红利263,163,501.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届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注:1.上表中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计金额;2.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相关报告期经审计的数据,不涉及追溯调整;3.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股份2,658万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79,344,753.96(含交易费用),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回购股份总额为674,089,948.61元。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657,908,695.7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制定本次利润分派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且未来十二个月内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四、备查文件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26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经测试,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7,811.29万元,计提项目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2.本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776.05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634.78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按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本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970.46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期末公司对商誉进行全面检查,如有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已经发生减值,应当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本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期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30.0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7,811.2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55.37万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27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近年来,公司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扎实推进数智化转型和精益管理,显著提升了设备运行质量和效率,同时逐步构建了与市场需求收缩相适应的生产模式,有效延长了设备生命周期。通过对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部分主机设备类资产实际使用年限较之前的折旧年限明显延长,部分辅机设备实际使用年限短于之前的折旧年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为了更加公允的反映固定资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计提折旧的期间更加合理,决定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经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和折旧年限进行复核测评,决定对回转窑、篦冷机、立磨、辊压机、破碎机、风机等设备折旧年限由15年变更为20年;对除铁器、膨胀节、喷码机、工业空调、工业电视、仪器仪表等设备折旧年限由15年变更为10年;对检修工具、潜污泵等设备折旧年限由15年变更为5年;其他资产折旧年限不变。
  ■
  (三)变更执行时间
  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相关机器设备的账面资产净值为基础,根据变更前后的折旧年限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2025年度固定资产折旧约4.58亿元,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66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以公司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议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2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77,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0%。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述被担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二)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子公司及已设立或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可以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调剂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
  2.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获调剂方为非全资子公司时,其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抑或获调剂方以自有资产进行担保抵押等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授权董事长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并及时披露。
  (三)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授权董事长或被授权人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一)为满足部分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被担保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确保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整体提升。
  (二)被担保企业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完全的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27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48,831.0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7%,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29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冀东)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需求,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鞍山冀东提供融资担保10,000万元,其中续贷担保7,500万元,新增担保2,5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36%。公司对鞍山冀东提供担保、签订借款合同时,由鞍山冀东提供反担保。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勋
  注册地点:鞍山市立山区红塔街18号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7月26日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品、矿渣粉制造、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矿渣、钢渣、粉煤灰等原材料和混凝土经销;水泥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开发、转让、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鞍山冀东50%的股权,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鞍山冀东50%的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鞍山冀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鞍山冀东资产总额为44,525.82万元,负债总额为19,758.84万元,净资产为24,766.98万元;2024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26,599.30万元,利润总额为-1,711.09万元,净利润为-1,371.94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授权董事长或被授权人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本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本次为鞍山冀东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鞍山冀东日常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有利于其业务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公司能更好的分享其经营成果,从而为股东实现利益。
  (二)股东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对鞍山冀东提供担保,公司在对鞍山冀东提供担保、签订借款合同时,由鞍山冀东提供反担保;鞍山冀东资产质量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27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48,831.0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7%,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3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钰珵大厦27层第二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是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钰珵大厦27层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提案中,第1项及第6项至第9项提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单独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4月2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28日(9:00一17:00,工作时间)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钰珵大厦27层董事会秘书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钰珵大厦27层董事会秘书室
  2.联系人:李银凤 郑正
  3.邮政编码:100013
  4.联系电话:010-59512082 传真:010-58256630
  5.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01”,投票简称为“冀东投票”。
  2.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提案进行表决时,以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字迹清楚,易于识别,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3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9日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5年4月9日 下午15:00-16:00。
  (二)召开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网络文字互动,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三)出席人员: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财务总监。(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调整)。
  二、问题征集事项
  为提升本次交流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网络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8日16:00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或通过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qb@jdsn.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咨询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敬请联系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9512082
  邮箱:zqb@jdsn.com.cn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网址:http://irm.cninfo.com.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与公司的互动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2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增强股东回报,实现更加有利于回报投资者的分红机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此之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决议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拟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15万元。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确定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如下:
  (一)现任非独立董事拟确定的2024年度薪酬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刘宇于2024年11月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自2024年11月起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上述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总额由2024年度基薪、2024年度考核薪酬及其他奖项组成。
  (二)离任非独立董事拟确定的2024年度薪酬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原董事长孔庆辉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薪酬不在公司领取;原董事、副总经理刘素敏于2024年10月辞任,其2024年1-10月薪酬在公司领取。
  根据“董事会在讨论董事个人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的监管要求,该议案由董事朱岩及三位独立董事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四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确定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李晶于2024年2月任总经理助理职务,刘省于2024年12月任总经理助理职务;2.上述领取薪酬的高管,2024年度薪酬总额由2024年度基薪、2024年度考核绩效及其他奖项组成。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确认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共计37,811.2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55.37万元。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77,400万元,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冀东)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需求,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持股50%)为鞍山冀东提供融资担保10,000万元。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注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额度。
  (一)申请注册方案
  ■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上述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利率等;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及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债券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并办理必要手续;
  3.决定聘请发行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其他必要的中介机构事宜;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决定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第1至第5项授权在本次发行债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第6及第7项授权在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六项、第二十一项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上述第十三项、第十四项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3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大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及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2,658万股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数2,658,215,011股剔除2,658万股回购股份为基数,预计分配现金红利263,163,501.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届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当期现金流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拟确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构成:2024年基薪、2024年考核绩效及其他奖项。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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