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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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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总股本331,32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2024年,全球经济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继续前行,在缓解通胀、维持增长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主要经济体仍呈现缓慢复苏和显著分化的态势,全球经济结构性问题仍然凸显。2024年是我国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背景下,我国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增量政策措施,国民经济总体呈现出平稳运行的态势,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涉及船舶行业、发电机组行业,2024年相关行业情况如下:
  船舶行业
  2024年,在全球贸易运距拉长、海运脱碳速度加快、老旧船舶淘汰更新等因素推动下,全球造船市场热度不减。世界新造船市场三大指标再次实现同比大幅增长,其中新船订单量创下近十年以来新高;以克拉克森船价指数为例,截至2024年12月,新造船价格指数收报189.16点,新造船价格保持在历史高位。另根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数据,中国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以DWT计分别占世界总量的55.7%、74.1%和63.1%,在世界主要造船国家继续领跑。
  2024年,因国内有效需求未充分改善、内河运价持续处于低位,我国内河造船市场景气度同比显著降低;但随着我国高等级航道建设提速、绿色转型政策不断出台,内河船舶大型化、绿色化进程持续推进,一批绿色船舶项目接连落地。
  2024年以来,为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化转型,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投资和消费,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关适用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其中针对符合条件的船舶拆解和新建燃油动力、清洁能源、新能源船舶给予“设备更新”补贴,以促进内河与沿海运输老旧船舶更新需求释放,从而加大水上运输减排脱碳力度,助力我国内河与沿海航运高质量发展。
  发电机组行业
  根据工信部《2024年通信业统计公报》,2024年我国电信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74万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移动物联网、数据中心等在内的新兴业务收入4,348亿元,同比增长10.6%。企业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发展带动数据中心和通讯等发电机组细分市场销量增长。
  (2)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开发、制造和销售船舶动力和发电设备市场用30-13600马力的发动机及动力集成系统、发电机组及电力集成系统,兼顾经营柴油机零部件、船用齿轮箱配套等产品,并具有提供整套动力解决方案及电力解决方案的能力。公司业务覆盖远洋、近海、内河和发电四个领域,船用发动机在内河和近海运输船、渔船市场处于领先地位,发电机组被广泛应用于船舶、通讯、数据中心、油田、医疗等行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详见年报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35项。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及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3)。
  董事长:傅强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9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合作,充分发挥集团资金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等(下称“本次关联交易”)。
  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重工”)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25年3月27日经本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况
  企业名称: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已收到各主要股东及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缴纳的增资款,其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16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00万元,前述增资事项尚待财务公司主管机关审批及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华奥路777号中国重汽科技大厦一层和二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
  主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主要股东:山东重工、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控制。
  截至2024年末,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为: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5,828.3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9,519.9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78,738.22万元。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综合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不高于人民币11.5亿元、2026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29日不高于人民币12.5亿元、2027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29日不高于人民币13.5亿元。财务公司授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2026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29日、2027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29日均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有关贷款服务累计利息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2026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29日、2027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29日均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存款利率相关规定,实际执行利率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与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享有同等权利;
  2.信贷服务的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其它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允许的最低水平;
  3.结算费用按财务公司与公司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也不高于内部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结算服务费标准;
  4.除以上业务外的其他金融服务,凡金融监管总局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三)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及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资金安全的情形或其他事项,财务公司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包括变现多余货币市场资产,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出售原定持有到期的证券,出售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向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申请再贷款,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借等措施,必要时共同起草文件向山东重工寻求帮助,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五、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综合授信、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上述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同时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2.50%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已收到各主要股东及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缴纳的增资款,其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16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00万元,前述增资事项尚待财务公司主管机关审批及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也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03,687.51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前,已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发表意见如下: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金融服务协议;
  4.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5.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6.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7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成立,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5)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6)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76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9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6人。
  (7)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6,49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8,551.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416.62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32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审计收费共计人民币3,232.5万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23年12月31日):5,113.39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近三年未因职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0次。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涉及人员6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海涌先生,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历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高级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合伙人。2003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静洁女士,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敏先生,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拟定为人民币77.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57.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19.9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5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核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及九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2025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5-020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以下简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②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中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②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根据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在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本公司自2024年12月3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对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告各项目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8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申请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该额度自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拟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水平低且基本可控。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短期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但概率极小;公司以闲置资金开展该业务,流动性影响风险可控。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结构性存款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提升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使用的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该额度自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公司拟办理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均为本金100%保护且可获取较高收益的存款产品,每笔结构性存款均有存单作为到期支取凭证。
  4.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水平低且基本可控。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短期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但概率极小;公司以闲置资金开展该业务,流动性影响风险可控。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在合理可控范围内,具体如下:
  1.严控操作流程,产品条款均需经严格的论证分析与审批,确保产品为100%本金保证,并可获得一定收益,且额度不得超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加强资金计划动态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滚动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
  三、结构性存款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6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及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963,429.2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61,433,438.0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16,143,343.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0,735,345.81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6,470,150.95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总股本331,32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324,502元,不送红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已派发现金红利9,939,618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66,264,120元;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完成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6,264,12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83%。
  如在本议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4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2:30在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九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下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的方式发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旭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章旭、监事饶进涛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到会人数超过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以上,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2.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总股本331,32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9.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有效决议之日止。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拟定为人民币77.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57.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19.9万元(含税)。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5-013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10:30在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下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的方式发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强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其中,董事张良富、李健书面委托董事长傅强代为表决。董事王德华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审查,董事张良富、李健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到会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照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2.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总股本331,32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持续提升股东回报率,切实增强股东获得感,公司拟在满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2025 年度中期分红。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25 年度股东大会之前,在符合上述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执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分红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有效决议之日止。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拟定为人民币77.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57.6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19.9万元(含税),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决定其最终审计费用。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2.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公告》。
  13.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14.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5.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6.关于公司办理金融机构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开户、销户、授信业务,并根据公司需要启用上述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担保、承兑汇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结构性存款、票据置换、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贸易融资等银行业务。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累计最高额度总计人民币70亿元。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在上述业务授信额度内,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审批之前,单笔信用业务的办理将不再提请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7.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8.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1-2、4-6、9-11、13项议案将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召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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