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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8日 星期五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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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5年3月27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本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赵飞先生因公务会议安排委托李红女士代为出席和表决。本行全部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根据中国和香港审计准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独立核数师报告。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飞先生,行长李红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厚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强先生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董事会建议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请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和“未来展望”相关内容。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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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聘任韩慧丽女士为本行董事会秘书,自2024年6月7日其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核准后正式履职。
  2报告期主要业务简介
  郑州银行1996年11月成立,2015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8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是全国首家“A+H”股上市城商行。2022年4月郑州银行被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河南省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银行。作为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郑州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根植郑州,深耕河南。秉持“努力成为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特色鲜明的一流商业银行”的战略愿景,纵深推进业务转型升级,持续塑造特色化、差异化、专业化竞争优势,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效能。
  本行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等。本行为公司银行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贷款(包括贸易融资)、国际业务及服务、公司存款和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及服务。本行向零售银行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贷款、存款、银行卡及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及服务。本行的资金业务在满足本行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寻求非贷款业务用途资金的回报最大化。本行的资金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交易、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债券承分销、票据转贴现及再贴现及代客资金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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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收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收益等。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024年11月,本行派发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因此在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派发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3.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数。
  4.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5.2024年起,本行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此前,本行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
  6.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7.指报告期内净利润占期初及期末的资产总额平均余额的百分比。
  8.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9.按照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及付息负债计算。
  10.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
  11.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数据重新计算,存贷款比例为根据审计后的贷款本金总额除以存款本金总额重新计算,其余指标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贷款迁徙率为本行母公司口径。
  3.2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本行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报告期末净资产与报告期净利润无差异。
  3.3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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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本行已于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1,710户,其中A股股东111,660户,H股股东50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8,286户,其中A股股东108,236户,H股股东50户。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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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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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4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报告期内,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4.2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行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1经营总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6,763.6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24%;吸收存款本金总额人民币4,045.3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07%;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人民币3,876.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51%;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8.77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5.78%;净利润人民币18.6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0.21%;净利息收益率1.72%,成本收入比28.95%,资本充足率12.06%,不良贷款率1.79%,拨备覆盖率182.99%,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作为地方法人银行,郑州银行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业务高质量发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高质量党建与高质量发展相融合,始终做到与地方经济相融共生。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的大潮中,锚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战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支持河南省、郑州市“三个一批”项目和“7+28+N”产业链群建设,全力落实好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和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不遗余力为保稳定、惠民生贡献金融力量。
  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本行回归金融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推动业务发展,经营业绩保持稳健。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8.77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5.78%;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6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0.21%;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8.7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39%。本行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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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6,763.6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56.56亿元,增幅7.24%。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拆出资金增加。本行资产总额中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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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
  报告期内,本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从负债来源的稳定性、负债结构的多样性、负债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负债成本的适当性、负债项目的真实性等方面持续加强负债业务管理,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人民币6,200.7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36.76亿元,增幅7.58%。主要是由于吸收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负债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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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其他负债主要包括待结算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及预计负债等。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562.9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9.80亿元,增幅3.65%;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544.4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人民币19.92亿元,增幅3.80%。主要是本行持续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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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业务运作
  4.1公司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坚定不移地服务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全力支持省、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各类金融服务需求,为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4.1.1公司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聚焦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小微企业、乡村振兴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围绕“7+28+N”产业链和“三个一批”项目,持续强化行业研究,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积极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及时摸排企业融资需求,精准对接,快速实现企业需求的落地转化,持续优化科技创新企业金融供给,前瞻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金融创新更好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贷款本金总额(含垫款、福费廷及票据贴现)人民币2,967.3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02.72亿元,增幅7.33%。
  4.1.2公司存款
  本行持续推动客户精细化管理,梳理完善客户分类分层标准,结合客户差异化需求匹配存款产品服务,在积极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逐步推动对公负债结构优化及成本降低,持续优化财资管理、场景结算等服务功能,提升客户体验及满意度。不断完善政务金融产品体系,持续扩大重点机构客群覆盖度,建立“六位一体”推动模式,以协助解决客户痛点和难点问题为核心,赋能支撑经营一线,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4.1.3投资银行
  报告期内,本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全年累计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39只,发行金额人民币260.29亿元,承销份额位居省内第7名,发行只数位居省内第3名。本行积极响应河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意见》的指示,全年新增信用债投资人民币123.70亿元,为河南省实体经济发展、“信用河南”、“信用郑州”建设贡献郑银力量。本行通过搭建省内外银团同业圈,全年实现新签约银团业务13笔,投放28笔,累计投放人民币18.47亿元,全力聚焦优质客源的拓展与维护。此外,本行积极助力省内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撮合业务盘活各类金融机构资源,全年撮合业务落地55笔,金额人民币167.69亿元,维护核心客户关系,增强核心客户粘性。
  4.1.4交易银行
  报告期内,本行交易银行业务聚焦供应链金融,依托保理、信用证、商票等产品服务全产业链客户;围绕省市重点产业链,深挖客户需求,为产业链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类融资服务,助力稳链强链;持续优化迭代云商、郑好付、商业承兑汇票等产品,提升客户体验和风险监测能力;跨境金融实现“出口订单融资”产品上线及落地,搭建外汇清算服务平台,优化跨境产品体系客户旅程体验;开展对公外汇汇款集中作业管理,推动外汇厅堂转型。报告期内,为1,600余户产业链客户投放贷款人民币233.10亿元。
  4.1.5科创金融
  报告期内,本行充分践行河南省地方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使命担当,通过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科创能力综合评价体系、推进科创产品业务流程线上化改造、丰富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产品体系等一系列措施,持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增设科技特色支行,助力河南省科学院及重点实验室科研成果转化,打通从技术研发到市场应用的“最后一公里”;构建科创能力综合评价体系,制定《科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综合评价管理办法》,为科创企业识别和评价提供“衡量尺”;推进科创产品业务流程线上化改造,形成“线上签约+线上自主提款”展业路径,打通科创产品移动展业进件渠道;丰富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产品体系,聚焦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培育链条,面向各个阶段科技型企业推出“人才e贷”“认股权贷”“科技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研发贷”“专精特新贷”等各类产品。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政策性科创金融贷款余额人民币482.6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人民币148.66亿元,增幅44.50%,被河南省科技厅、工信厅评为“科技贷”“专精特新贷”业务优秀合作银行,获得河南省科技厅“支持小微企业标兵奖”。
  4.2零售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坚决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打造“市民管家”“融资管家”“财富管家”“乡村管家”四大管家服务,稳步推进零售业务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存款总额人民币2,181.7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9.37%;个人贷款总额人民币909.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09%;财富类金融资产规模人民币522.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65%;累计发行借记卡826.07万张,较上年末增加46.99万张;累计发行商鼎信用卡82.58万张,较上年末增加10.11万张;累计发行乡村振兴卡25.85万张,较上年末增加8.66万张。
  4.2.1市民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坚守“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聚焦市民日常生活中的需求和期望,优化服务渠道,完善产品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和客户体验,更好塑造“市民管家”角色。
  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本行从客户角度出发,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期望、痛点和偏好,系统性优化产品及服务流程。报告期内,通过成立客户体验提升领导小组、推进厅堂服务转型、构建用户体验检测体系、开展客户线上旅程梳理改造等系列措施,着力提升本行客户体验和服务水平,践行零售金融为民初心,让金融服务更有“温度”。
  提升市民消费体验。报告期内,本行深入贯彻落实提振消费、以旧换新的相关政策,开展消费信贷产品利率优惠活动,通过让利于民,支持居民消费需求。聚焦高频消费需求,下沉社区场景,持续打造“郑好每一周”“欢乐五六日”“郑银十二时辰”三大信用卡消费品牌,提升客户信用卡用卡体验;优化信用卡小额分期产品,促进消费体验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信贷核心产品郑e贷(消费)全年新增人民币39.4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6.68%;累计发行商鼎信用卡82.58万张,较上年末增加10.11万张;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55亿元。在2024年金融数字化发展金榜奖评选中,本行荣获“年度消费金融创新奖”。
  4.2.2融资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扎根区域经济,通过丰富普惠产品体系,优化线上服务流程,做深做透特色客群,金融助力创新创业,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融资管家”特色名片。
  丰富普惠产品体系。上线“郑e贷(经营)”和“郑e贷(消费)”产品,通过产品数字化、流程线上化、社区网格化服务,扩展服务覆盖范围,全面提升产品竞争力,为小微客户和消费群体提供融资服务。截至报告期末,郑e贷产品(含消费和经营)净增人民币45.78亿元。
  优化线上服务流程。房e融产品积极对接各地不动产,实现南阳、许昌、濮阳等区域线上办理。截至报告期末,房e融产品全年发放人民币180.28亿元,新增人民币38.07亿元。
  做深做透特色客群。在全省范围内备案专业市场33家,涵盖地方农副产品、服装、果蔬、食品、纺织、建材、小商品等行业,结合地域特色产业,相继落地辣椒贷、大蒜贷等专项特色信贷产品。
  金融助力创新创业。本行面向郑州市各类创业个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创业组织开展“创业担保贷”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创业担保贷”贷款余额人民币3.4亿元,支持各类创业主体6,227户,已建成23家普惠金融服务港湾。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人民币536.8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46%,高于全行一般贷款增速0.61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普惠小微客户数69,996户,较上年末增加1,852户,完成“两增”监管指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当年发放利率3.67%,较上年末下降76个bp,有效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4.2.3财富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在财富管理领域精耕细作,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升产品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着力升级打造“郑好财富”服务品牌,努力做好河南百姓信任的“财富管家”。
  丰富财富产品矩阵。报告期内,本行不断补充中短期理财产品,发行县域客户专属理财、中老年客户专属理财,持续滚动发行工会卡、社保卡、新市民、“郑银马拉松”等专属产品;与头部代销机构加强合作,代销合作机构40余家,新引入近300只零售代销产品,不断完善产品体系。2024年,本行金梧桐行远系列新客尊享月月盈净值型理财产品荣获外部权威评价机构普益标准颁发的“优秀固收类银行理财产品”奖项、金梧桐鼎利系列FOF混合202301期理财产品荣获“优秀混合类银行理财产品”奖项;金梧桐行稳系列、鼎信系列、行远系列累计7次获得金牛资管研究中心评选的“金牛奖”5星理财产品。
  打造财富服务体系。报告期内,本行重视客户服务体验,不断优化客户增值服务体系,升级“郑好财富”服务品牌,一是围绕“郑好财智荟”“郑好出行”“郑好健康”“郑好礼遇”四大权益板块,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一站式财富管理解决方案。二是打造“1+N”客户服务体系,即“1名财富顾问”+“N名专家组成的投研服务团队”,统筹协调内部资源,为客户提供综合性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2024年本行荣获普益标准颁发的“卓越转型发展银行”、“卓越财富服务能力银行”、2024年度零售银行介甫奖“卓越零售银行创新奖”等荣誉。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财富类金融资产规模人民币522.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65%;AUM月日均人民币5万以上客户达64.56万户,较上年末增长30.37%。
  4.2.4乡村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聚焦我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通过优化乡村金融服务渠道、提升乡村金融服务体验、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宣传、实施县域引领发展战略,打造和完善“乡村管家”服务,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优化乡村金融服务渠道。在线上渠道,通过推广手机银行乡村振兴版,着力解决农村客户金融服务获取难及智能设备运用难等难题,运用智能语音助手、智能搜索等工具,转变自助服务为线上智能化服务;充分分析农村客户群体使用习惯,对UI界面进行专属设计,选取高频交易置于首页,加载天气、日历、位置等生活信息。在线下渠道方面,优先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村,并持续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支付服务点效能优化。
  提升乡村金融服务体验。开展“惠农站点+”场景建设,依托服务点建设区域,围绕农村居民衣食住行、医疗娱乐等非金融场景,下沉发展乡村收单商户,丰富农村居民用卡环境。截至报告期末,持续开展义诊下乡、送戏下乡、惠农商户满减、社保缴费优惠等各类惠农便农活动共计524余场次,发展收单商户5,179户,累计发行乡村振兴卡25.85万张,较上年末增加8.66万张。
  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宣传。关注农村客群薄弱知识群体,在手机银行突出电信诈骗防范提示;深入乡村,为广大村民重点普及反假货币、拒绝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等金融知识,指导群众下载国家反诈APP。通过普及宣教,引导农村居民更加精准地识别虚假、诈骗信息,远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报告期内,本行开展金融知识普及、防范电信诈骗、拒绝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及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慰问活动共计180余场。
  实施县域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本行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县域经济发展,报告期内,提出县域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将河南广大县域作为本行服务区域经济的“实验田”“增长极”“孵化器”,为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提供重要金融支撑。同时,积极与县域政府、企业构建紧密合作关系,结合各县域发展战略,依据产业特色、发展规划和资源禀赋,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支持。
  4.3金融市场业务
  4.3.1货币市场交易
  2024年,央行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立场,加大货币政策调控强度,提高货币政策精准性,引导货币市场利率围绕政策利率中枢平稳运行,资金面整体平衡稳定。本行多措并举优化负债结构,加强市场研判能力,提升对货币市场变化的敏感度,合理控制并降低融资成本,同步丰富客户储备,拓宽融资渠道,确保本行流动性平稳。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人民币217.83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3.22%。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人民币578.06亿元,占本行负债总额的9.32%。
  4.3.2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
  2024年,全球经济温和复苏,通胀回落,主要经济体开启降息潮,我国宽货币政策空间有所增加,国内宽信用政策不断出台,债券市场收益率全面下行。本行债券业务通过加强宏观市场预判与分析,把握市场机会,提高投资收益水平;通过“南向通”渠道投资离岸人民币资产,多渠道增加业务收入;同业投资业务持续优化布局,增厚投资收入。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投资债券、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以及其他证券类金融资产总额人民币2,022.5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44.11亿元,增幅7.67%;其中,本行债券投资总额人民币1,430.24亿元,同比增长21.02%;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以及其他证券类金融资产总额人民币592.29亿元,同比下降14.97%。
  5未来展望
  2025年,本行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力推进业务转型重塑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向“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特色鲜明的一流商业银行”迈进步伐,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金融力量。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本行将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目标融合、责任融合、考核融合”,更加紧密地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环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行,培育和弘扬廉洁从业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治理能力。本行将加快推进组织架构、管理机制和制度流程重塑,深化推进扁平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水平。通过实施“人才自荐”“竞聘上岗”等举措,持续建强干部队伍,充分释放发展活力;通过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干部员工干事创业活力,提升企业内生动力。
  三是坚守金融本质,提升服务效能。本行将始终牢记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自觉将企业发展融入到河南省、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以科创金融为发力点,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以有效落实增量政策为抓手,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四是坚持合规经营,强化风险防控。本行将以全面风险管理为统领,稳步推进风险管理架构、流程、机制改革,加快数字化风控体系建设,持续加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动态管控,不断加大风险处置力度,切实提升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6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5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赵飞先生因公务会议安排委托李红女士代为出席和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李红女士主持。本行全部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总结暨202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行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行2025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机构,为本行提供2025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拟定审计费用430万元。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一般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审计意见;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一般由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表审计意见。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1、授信类关联交易
  (1)与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张继红女士、刘炳恒先生回避表决。
  (2)与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张继红女士回避表决。
  (3)与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张继红女士回避表决。
  (4)与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张继红女士、刘炳恒先生回避表决。
  (5)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6)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7)与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9)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10)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与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与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1)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3)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4)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5)与全部关联方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瑞女士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高瑞女士为本行行长助理,待其任职资格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核准后正式履职。高瑞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估值提升计划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专项意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高瑞女士简历
  高瑞女士,1981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
  高女士自2006年8月至2025年3月于兴业银行郑州分行任职,曾任支行零售业务处副处长、机构业务处处长,支行行长助理,企业金融业务总部总裁,企业金融业务部总监,支行行长。
  截至本公告日,高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其中徐长生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胡跃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选举耿明斋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徐长生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考虑了当前的经济发展和金融监管形势等因素,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本行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建设全面,内控制度执行到位,内控制度监督有效。本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0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及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长期破净公司,即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每股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行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2023年度报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9日前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变动区间为1.94元/股-2.10元/股,均低于2022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93元),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变动区间为1.61元/股-2.37元/股,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67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7日,本行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为推动本行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提高本行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行制定以下估值提升措施: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高经营管理质量
  秉承“努力成为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特色鲜明的一流商业银行”的战略愿景,坚守“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以“对外客户体验第一、对内提升效率第一”为指引,坚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率。
  公司业务方面,锚定中央政策导向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聚焦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围绕重点产业做好行业研究及沿链营销,发挥业务撬动作用。完善客群管理、业务营销、授信审批等管理机制,强化公私联动,提高业务审批效能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强经营统筹,健全客户识别转化机制,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业务综合收益。
  零售业务方面,打造高效队伍体系,深化扁平化管理机制,优化员工考核体系及队伍专业化分工,促进基层业务发展。打造分类经营体系,通过客群细分和客户分层助力精准营销,推进客群扩面和风控优化。构建“监测-测评-优化”的用户体验迭代管理模式,不断优化客户体验。
  经营管理方面,持续优化资源配置,统筹财务资源,重点保障全行重点业务推动和整体经营发展。推动实施降本增效,通过业务结构调整和精细化管理,促进开源节流。同时,持续合理压降高管薪酬,推动薪酬考核机制改革,推进资源向一线倾斜。
  (二)专注实体服务,写好“五篇大文章”
  聚焦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金融资源向高质量发展战略方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聚集,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科技金融方面,践行河南省地方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使命担当,优化科技金融服务工作机制,完善科创企业综合评价体系,推进科创产品业务流程线上化改造,丰富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产品体系,持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截至2024年末,本行政策性科创金融贷款余额482.69亿元,同比增长44.50%,被河南省科技厅、工信厅评为“科技贷”“专精特新贷”业务优秀合作银行,获得河南省科技厅“支持小微企业标兵奖”。
  绿色金融方面,落实金融支持绿色转型发展相关工作部署,以“支持绿色行业发展、助力传统行业转型”为核心经营策略,完善绿色金融授信政策,围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七大产业构建多场景绿色信贷产品,持续加大绿色债券发行力度,为绿色项目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助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截至2024年末,本行绿色信贷业务余额91.46亿元,同比增长123.73%,主要投向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及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
  普惠金融方面,深入贯彻落实金融为民的经营理念,推进普惠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健全普惠金融服务机制,通过加强专项资源配置、完善考核政策、优化信贷流程、降低融资成本、落实尽职免责要求、持续迭代优化信贷产品、提升服务主动性等措施,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普惠客群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提高其贷款覆盖率和可得性。截至2024年末,本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536.85亿元,同比增长7.46%。
  养老金融方面,积极推动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金融支持。积极推动金融适老化改造,将金融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持续丰富产品体系,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体验,加强养老金融服务基础建设,健全养老金融服务团队,营造敬老金融环境,强化老年群体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金融服务环境。
  数字金融方面,一是大力推动数字经济业务发展,加强内外部数据资源整合利用,通过引入行业先进经验,提升业务产品线上化、智能化水平,简化业务流程,丰富产品功能,提升客户体验。二是全面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工作,树立数字思维,重塑科技运营模式,构建完备的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及运行机制,完善数据中台、技术中台服务体系,夯实科技基础服务能力,推动业务流程标准化、线上化,有力支撑业务发展。
  (三)优化公司治理,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运作机制,明晰各履职主体的职责定位和职能边界,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以及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关要求,将党的领导持续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筑牢本行规范运作的基础。同时,不断健全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的动态管控,提升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合规监督和内部审计,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保障本行规范运营、行稳致远。
  (四)完善激励机制,提升企业发展动力
  优化薪酬体系,强化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原则,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促进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相匹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打造政治坚定、素质过硬、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搭建管理及专业双通道的员工职级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员的岗位序列和员工等级制度,完善员工晋升与发展路径,拓宽全行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五)加强信息披露,畅通价值传递渠道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加强对本行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信息的披露,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本行重大信息。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精准度。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针对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本行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过发布公告、官方声明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积极引导社会正向舆论,维护本行品牌形象。
  (六)强化股东回报,提升股东获得感
  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在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保障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和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盈利状况和发展战略,制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提高股东回报水平。经本行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该方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未来,本行将综合考虑股东回报、业务发展以及资本补充需求,持续优化分红节奏,通过更加稳定的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七)鼓励主要股东增持,促进股权结构稳定
  加强与主要股东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股东支持,长期持有本行股份,保持股权结构稳定,并适时鼓励、推动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依法依规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本行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将至少每年对本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完善后的估值提升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若本行触及长期破净情形所处会计年度的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本行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本行董事会认为,本估值提升计划结合了本行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本估值提升计划致力于持续聚焦本行主业,通过优化经营管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强化股东回报等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而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本行行动计划,系基于本行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不代表对本行股价、市值、未来业绩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估值提升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本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8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本行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行合并报表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75,762千元。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定的本行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63,727千元,扣除2024年11月已派发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人民币480,000千元,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1,383,727千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以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86,373千元。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876,000千元。
  (三)拟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以本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9,092,091,358股为基数计算,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81,842千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69%。
  (四)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本行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81,842千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69%。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本行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行综合考虑股东回报、未来业务发展以及资本补充需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监管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本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随着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持续深化,本行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坚定不移服务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受息差收窄等因素影响,本行营收水平受到一定影响。二是本行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决策安排,加大风险资产处置力度,顺应监管引导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有利于本行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为经营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受当前监管政策的制约,银行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受限,以利润留存进行内源性补充是确保资本充足水平的主要有效途径。本行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作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支持本行的高质量发展,有利于维护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本行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下一步,本行将持续纵深推进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为投资者创造长期回报。一是紧密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加大实体经济信贷投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优化金融服务和产品供给,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聚焦息差管理和非利息收入扩展,提高盈利能力,保持经营指标稳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以稳定息差,资产端通过投放结构、投放进度、投放利率管控,提升资产收益水平;负债端通过优化负债期限配置、区域差异化定价等措施精细化管控负债结构,合理逐步降低付息成本;同时,提升金融市场业务交易能力,扩展非利息收入。三是通过加大风险资产清收、加强核销业务管理等措施夯实资产质量,保障盈利可持续性;坚守审慎稳健的风险文化及风险偏好,加强政策研究,不断健全与市场定位、业务水平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架构,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四、备查文件
  1. 本行2024年度审计报告。
  2.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指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授信类、资产转移类、服务类等关联交易事项,具体交易事项以各监管机构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准。
  本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本行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继红女士、刘炳恒先生、卫志刚先生对其所关联的子议案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构成对关联方客户的授信或交易承诺,当实际交易发生时,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自当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行下一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2025年度本行对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类别分为授信类和非授信类,具体业务类型及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1.授信类关联交易
  (1)企业法人类关联交易
  表1:一般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授信类业务是指符合原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本行授信相关管理规定的业务类型,下同。
  注2:授信类业务可根据交易种类不同而滚动发生,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预计额度,下同。
  表2:金融同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万元
  ■
  (2)自然人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实施总额管控,预计对关联自然人授信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行预计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等具有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市场类交易;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核定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等具有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市场类交易;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等具有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市场类交易;以上业务均可滚动发生。为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核定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00万元的资产买卖业务;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核定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信托保管、监管等服务类业务。为全部关联方核定全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存款类业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
  1.授信类关联交易
  表3:2024年度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表4:2024年度非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法人情况
  1.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郑发大厦2层、4层,法定代表人:徐汉甫,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开发、土地开发经营与整理、工程建设、设计与技术咨询;市政工程总承包及市政道路桥梁养护(凭有效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末、2024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0,891,010万元、42,984,444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1,441,113万元、12,064,349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096,385万元、499,16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154万元、-36,457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控制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2.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89号正商环湖国际17层,法定代表人:汪洋,注册资本:193,243万元,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城市建设用地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公共停车场管理;对公益事业的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建设;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售电。
  2023年末、2024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121,087万元、5,058,708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828,037万元、1,823,345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375,707万元、208,00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997万元、1,023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3.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南路165号,法定代表人:王加喜,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道路、桥梁工程的投资及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总承包;道路、桥梁工程维护及养护;对运输场站和物流设施的投资及管理;对城市基础设施及通信管线的投资及管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以上范围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2023年末、2024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832,548万元、3,896,443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807,067万元、1,808,011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06,184万元、132,82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456万元、1,100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4.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研发五号楼AB座连廊203房间,法定代表人:蒋明伦,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网络文化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末、2024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191,782万元、2,273,265万元,净资产分别为3,044,018万元、1,980,33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43,812万元、20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399万元、-3,301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董事张继红女士在该企业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5.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外环路24号,法定代表人:闫万鹏,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023年末、2024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4,620,263万元、35,341,483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4,055,897万元、14,468,317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5,065,526万元、3,802,77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95,693万元、227,118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6.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1号,法定代表人:成冬梅,注册资本:6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托管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管理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2023年末、2024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550,395万元、3,531,270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442,207万元、1,449,17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70,754万元、112,18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6,804万元、37,103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7.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
  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路111号晖达商务大厦15层1503号,法定代表人:朱志晖,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建材及装饰材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陶瓷制品、办公设备、体育用品、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机及配件、通讯网络器材的销售;房屋租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023年末、2024年11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11,132万元、306,984万元,净资产分别为244,204万元、244,680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62,747万元、13,67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444万元、476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本行监事的朱志晖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8.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法定代表人:鲁智礼,注册资本:464,288.47万元,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023年末、2024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170,168万元、5,167,127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415,050万元、1,420,177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96,802万元、129,23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0,222万元、14,130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9.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中环路10号,法定代表人:曹卫东,注册资本:468,089.68万元,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23年末、2024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083,559万元、1,089,245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020,804万元、1,032,769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79,068万元、40,94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3,996万元、12,728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在该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0.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法定代表人:许建平,注册资本:569,569.7168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提供保管箱;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国际结算等外汇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营贵金属及代理贵金属;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末、2024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5,341,050万元、48,097,855万元,净资产分别为3,328,160万元、3,470,242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801,583万元、605,26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91,270万元、153,315万元。
  关联关系:过去十二个月内在本行担任董事的王世豪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1.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官渡大街中段,法定代表人:王晓,注册资本:112,27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2023年末、2024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710,590万元、1,633,019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18,133万元、121,70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51,118万元、38,96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93万元、143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2.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鄢陵县花都大道与花博大道交叉口东100米南侧,法定代表人:刘元中,注册资本:7,049.5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023年末、2024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47,226万元、153,033万元,净资产分别为4,742万元、2,613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56万元、2,10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682万元、-2,133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上述关联法人均系依法注册成立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所涉及的2024年的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关联自然人情况
  本行的关联自然人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行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及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有利于丰富客户渠道,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行业务,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3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行收到孙海刚先生的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辞任后,孙海刚先生将不再担任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孙海刚先生持有本行52,470股A股股份。辞任后,孙海刚先生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所持本行股份及其变动的规定。孙海刚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行收到李磊先生的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辞去本行行长助理职务。辞任后,李磊先生将不再担任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磊先生持有本行149,408股A股股份。辞任后,李磊先生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所持本行股份及其变动的规定。李磊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9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行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香港”)分别为本行2025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末,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2023年度,信永中和业务收入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96亿元。
  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末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2.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自2005年起,信永中和香港正式以“信永中和”品牌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及证券等金融机构。
  信永中和香港在2014年4月起成为信永中和全球网络的成员,与信永中和一样是全球网络的成员之一。信永中和香港是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并由相关合伙人作为股东之一全资拥有。
  自2019年起,信永中和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信永中和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专业责任保险。
  (3)诚信记录
  自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以来,香港会计与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之一的信永中和香港进行定期检查。在此之前,香港会计师公会定期对信永中和香港亦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在最近三年及直至现在的执业质量检查中,并未出现任何对信永中和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炜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质量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签字项目合伙人、质量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行拟就2025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向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合计为43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34万元),较上一年审计服务收费下降23万元。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按照审计资源配备情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聘请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分别担任本行2025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2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7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瑞女士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高瑞女士为本行行长助理,待其任职资格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核准后正式履职。
  高瑞女士的简历详见本行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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