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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818,909.1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3,583,130.74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358,313.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291,241,848.83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216,786,160.65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7,680,505.8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202,333,749.94元,结余55,346,755.91元结转下期。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6.4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85,594,185.58元,可转让大额存单1,015,000,000.00元,有息负债433,770,000.00元,上述现金分红202,333,749.94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投资型公司,公司本级没有实体业务。报告期内下属主要子公司涉及两个行业。主要业务为:商业地产的出租、自营联营及托管业务;水泥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 (一)商业地产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9万亿元,较上年增长3.5%。宁波市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上年增长1.3%。2024年全国消费市场总体保持温和复苏,四季度一系列促消费政策措施逐步起效。 商业地产全年供给增量下行,存量项目成为主导。据中指研究院,2024年全国商业营业用房开发投资额为6944亿元,同比下降13.9%;新开工面积为498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3.3%。销售面积为598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9%;2024年全国共新开业3万方以上集中式商业370个,总建筑面积近3300万平方米,与2023年相比开业节奏有所放缓。 增量项目更多聚焦于经济发达、消费市场活力强、消费需求旺盛的高能级城市。同时,全国各地以多元建筑形态呈现出商业地产的“去标准化”探索,形成对现有零售地产体系的有力补充。非标商业在消费场景、在地文化、业态创新、活动策展、跨界IP、运动健康等领域创造消费新触点,触及各类目标消费客群,同步引领零售消费新风尚。 消费者行为更趋理性,呈现出偏好高性价比产品、注重精神满足、对文体娱乐服务及“以旧换新”类消费品需求增长的特征。品牌方的新租需求体现出“轻零售、俭餐饮”的结构性特征,服饰、化妆品、珠宝等传统的零售业态面临“消费降级”的冲击,高端奢侈品消费亦受影响。 从租金表现来看,2024年零售地产项目的各种口径租金收入多数收跌,整体表现不及上年预期。据仲量联行统计的中国21个主要城市样本,优质购物中心的首层平均租金同比下降3.3个百分点,租金跌幅较上年同期拉大。新签品牌底租普遍下跌、品牌扣点租金因销售额下降同步下跌。存量项目调改中引进更多餐饮、娱乐等体验式业态也导致项目租金水平结构性下滑。据仲量联行,2024年宁波零售地产空置率12.9%。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维持较高水平。 (二)水泥建材 近年来我国水泥行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2024年行业供需矛盾加剧,企业低价竞争频发致使水泥价格跌至成本线附近,行业利润大幅下降。下半年,特别是四季度,盈利改善成为水泥厂商策略核心,降价抢量现象减少,“价格战”态势得以缓解,同时叠加煤炭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下降,行业逐步从亏损转向盈利。全年水泥市场价格行情总体呈现“上半年低迷徘徊、下半年逐步回升、波动较为频繁”的复杂走势特征。 2024年水泥市场需求继续受下游房地产投资缩减和基建工程项目的放缓影响,全国及各主要消费区域水泥需求均大幅下滑,产能利用率显著降低。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万亿元,同比下降10.6%;房屋新开工面积7.38亿平方米,同比下降23%;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4.3%;全国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同比增长4.4%,增速较去年下降1.5个百分点。据数字水泥网,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的累计水泥产量18.25亿吨,同比下降9.5%。水泥产量创下十五年的最低值。其中公司所在的云南地区水泥产量下降7.41%,浙江地区下降10.24%。 随着需求下滑及新线投产、技改升级等因素,水泥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愈演愈烈,2024年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进一步降至历史低位。2024年熟料实际产能利用率预计53%,比2023年下降6个百分点。错峰限产和延迟投产等措施对水泥供给形成了一定抑制,但行业库存仍处于较高水平。 2024年11月国家工信部新修订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相比2021年的置换政策,对产能核定方式进行了细化完善,有望推动备案产能与实际产能统一,以此来规范企业超产行为。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及水泥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政策有助于推动高能耗产线市场化退出,预计在持续的严监管态势下,水泥熟料的产能将进一步得到控制。近年来水泥企业加大降本力度,通过加强与大型煤企合作、开拓新的采购渠道和资源等方式降低燃料成本,同时通过精细化生产降低煤电耗用量,加大技术研发以寻找替代燃料等方式降低能源成本。 公司主要业务为商业地产的出租、自营联营及托管业务;水泥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 (一)商业地产 公司的商业地产主要以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主体,商业地产核心项目为宁波天一广场,其经营模式有出租、自营、联营,可供经营面积17.08万平方米,自营国购和酷购两家主力店;托管的两个项目为和义大道和月湖盛园,托管可供经营面积分别为3.61万平方米和3.78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广场公司以布局重塑、质效提升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积极培育消费新供给、创造消费新动能、开拓消费新空间,聚焦消费场景焕新、品牌级次跃升、营销模式拓新、服务优化深耕等工作。一是向精升级,打磨特色商业新标签。积极求新求变,结合焕新商圈硬件和消费场景,加强品牌调整升级,以“适”“智”“酷”“活”“潮”“奢”六大区域规划吸纳国内外全业态优质品牌,集合国际时尚、运动户外、潮流零售、饕餮美食、生活娱乐等丰富业态。2024年天一和义商圈共引进新品牌119个,其中首店类品牌39家(包括宁波首店、独有店、旗舰店)。二是一体互动,注入多维营销新活力。高效整合拓展优势资源,持续输出天一和义商圈品牌概念,各门店根据自身定位、客群基础差异化演绎统一又各具特色的营销举措。策划前瞻性热点主题,开展高频高质大型活动,全年推出各类互动营销活动200余次、主题推广活动52次;商圈引入兼具话题度和流量属性的热门IP,营造氛围感特色人气街区,以各类市集活动加强街区“网红”属性,持续拓展消费热点;开展多渠道、高频次、多样化微信公众号、小红书、视频号等新媒体矩阵营销,实现多元内容输出。2024年全年宁波天一广场话题浏览量超过2262万,话题热度居宁波商圈排名榜首。三是数字赋能,推动会员运营新思维。坚持拓展深耕,构建“城市星”大会员体系,聚焦会员服务优化;深化会员数字化管理工作,实现数据联通与应用;焕新会员权益,优化会员体验。2024年全年整合完善小程序数字化需求20余项,“城市星”小程序星币兑礼权益达100余项,会员总数150万名,实现全渠道会员数据融合。 商业地产近三年业绩指标如下: 面积:平方米 金额:万元 商业地产近三年整体租金情况: ■ 商业地产近三年业绩情况: ■ (二)水泥建材 公司以富达建材为平台对现有水泥业务实行集团化管理,水泥制造业务以科环公司下属子公司一舜江公司、蒙自公司及新平公司为主体,主要产品为32.5级水泥、42.5级水泥、海工水泥等,年生产各类水泥能力490万吨。主要产地在宁波余姚、云南蒙自、新平三地。 报告期内,富达建材围绕“共拓市场、共降成本、共抓效益、共扬品牌、共延产链、共展优势、共育人才、共建廉政”的“八共方针”,带领属下水泥板块公司内控成本提升效益,外延产业转型升级,灵活调整市场营销策略,积极应对外部挑战。主要做好以下几块工作:一、心无旁骛拓市场。深入调研目标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把握市场趋势和需求变化,做好周边区域市场拓展和重点工程招标,确保了市场基本盘。蒙自公司积极拓展非房地产类工地项目,通过与下游商混公司协同合作,实现轻资产运营。二、笃行不怠降成本。充分发挥工艺技术的优势,用好新装备、优化新工艺、研发新技术。水泥生产实施精细管理、精细操作、精细配方,持续降低能耗、熟料耗和机物料消耗。三、凝心聚力强管理。舜江公司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寻找廉价替代料,加强采购管理,精准调控生产成本;蒙自公司、新平公司精简调整不同工种岗位人员,提高人员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四、绿色低碳谋发展。积极探索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逐步推进实施绿色低碳节能、超低排放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储能电站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的技术改造工作。 附:水泥建材近三年销量、营收、净利润图表。 ■ ■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主要经济指标 2024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17.01亿元,同比下降46.31%,利润总额2.81亿元,同比下降0.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亿元,同比下降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6亿元,同比下降12.38%。实现每股收益0.145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614%。期末股东权益合计32.72亿元,注册资本14.45亿元。 2024年3月起,富达金驼铃因股权转让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剔除富达金驼铃相关数据后,2024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14.53亿元,同比下降11.66%,利润总额2.65亿元,同比下降1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亿元,同比下降7.51%。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2.09亿元,其中货币资金7.86亿元、投资性房地产9.90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10.74亿元(主要为可转让大额存单及利息10.30亿元);负债总额9.37亿元,其中银行借款4.3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8.86亿元,资产负债率22.27%,分别比年初下降0.25%和减少4.83个百分点。 2、产业简况 (1)商业地产:2024年度完成营业收入5.03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29.55%,其中租金收入3.43亿元,商品销售收入0.64亿元,物业广告收入0.56亿元,托管收入0.0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80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99.69%),净利润2.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101.17%),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0.44%、4.94%和5.70%。天一广场可供经营面积17.08万平方米,出租率96.18%(含自营和联营)。 (2)水泥建材:2024年度累计销售各类水泥353.22万吨,水泥销量同比减少38.40万吨,即下降9.81%。完成营业收入9.50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55.89%),实现利润总额-0.12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27%),净利润-0.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3.02%),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6.96%、144.15%、177.7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0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宁波富达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及2025年经营目标的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可在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铭钧先生、马林霞女士、腾飞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发放标准为:每位独立董事年津贴12万元人民币(税后)。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邱妘女士,徐衍修先生、阮青松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关联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公司经营者经济责任考核情况说明 会议讨论了2024年经营者考核结果,商讨了2025年经营者考核办法。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马林霞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补选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部分董事、公司总裁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裁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部分董事、公司总裁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裁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关于择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关于补选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合考虑董事会相关工作,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提议在两个月内择期召开股东大会,一并审议第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后续按照新公司法所做章程修订的相关议案。 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以届时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为准。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 2025-00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可在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周红双先生、蔡晨斌先生回避表决。 八、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鉴于全体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构建起一套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在决策程序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实施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监事会已审阅《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0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 1.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 2.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3.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2亿元,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余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2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2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93%;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00%;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32,237.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17%。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2025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适应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2亿元,包含新增担保及存续担保余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2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2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5.22亿元,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8.00亿元,其中: (一)公司对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建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0.00亿元,新增担保额度2.00亿元。 (二)公司对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公司”) 提供的担保余额1.00亿元,新增担保额度1.50亿元。 (三)公司对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自公司”) 提供的担保余额1.00亿元,新增担保额度2.50亿元。 (四)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公司”,为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对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江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3.22亿元,其中的2.40亿元额度,将逐步转由公司提供担保;此外,公司对舜江公司新增担保额度2.00亿元;公司及科环公司预计合计对舜江公司担保额度5.22亿元。 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 注1: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公司净资产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 注2: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借款,以该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的形式提供反担保。为此:1、公司与新平公司其他3名股东已签订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新平公司持股48%股权的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新平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此形式提供反担保。2、公司与科环公司其他60名股东已签订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科环公司持股48%股权的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科环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此形式提供反担保。3、科环公司与舜江公司的其他股东浙江上峰已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浙江上峰将其持有21%股权质押给科环公司,以此形式提供反担保。4、公司为舜江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之前,由舜江公司的其他股东浙江上峰将其持有的21%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此形式提供反担保。 注3:截至2024年12月31日,科环公司对舜江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22亿元,因科环公司已无实际经营,上述担保余额中的2.40亿元额度,将根据银行信贷政策要求逐步转由公司提供担保,剩余0.82亿元担保额度系长期项目贷款发生的担保,继续由科环公司提供担保。此外,公司对舜江公司新增2.00亿元担保额度,公司及科环公司预计合计对舜江公司担保额度5.22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自报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到202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该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风险提示及说明:舜江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公司对舜江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虽然舜江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综合考虑其当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落实好反担保等风控措施,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对舜江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虽然舜江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综合考虑其当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原则上按所持股权比例对被担保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若因债权人要求等原因由公司提供超股比担保的,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符合行业惯例,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根据国资管理要求,经双方协商,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或借款,以该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的形式提供反担保。为此:1、公司与新平公司其他3名股东已签订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新平公司持股48%股权的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新平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此形式提供反担保。2、公司与科环公司其他60名股东已签订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科环公司持股48%股权的其他股东,将其持有的科环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此形式提供反担保。3、科环公司与舜江公司的其他股东浙江上峰已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浙江上峰将其持有21%股权质押给科环公司,以此形式提供反担保。4、公司为舜江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之前,由舜江公司的其他股东浙江上峰将其持有的21%股权质押给公司,以此形式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担保额度预计均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2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93%;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00%;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32,237.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17%。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08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3月26日,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和第十一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为78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为20万元,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9年3月3日成立,2016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67号北城天地商务中心9幢10层 首席合伙人:丁天方 截至2024年末,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有合伙人31人,注册会计师12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5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0,346.0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746.52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家,审计收费总额为175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涉及行业为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浙江天平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1,589.03万元;向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浙江天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浙江天平于2022年至2024年期间受到1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2人;1次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涉及从业人员2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出具警示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浙江天平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承芳,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高级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12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项目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的上市公司项目有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年起就职于浙江天平,2023年3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业期间为新三板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过年报审计等相关服务,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浙江天平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8万元(2022年度75万元、2023年度80万元、2024年度78万元)、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均为20万元),合计98万元。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一致。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1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时变更。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邮箱等均保持不变,具体为: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6层 投资者联系电话:0574-87647859 投资者邮箱:fuda@fuda.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变更,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06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董事、公司总裁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裁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总裁、部分董事辞职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3月26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总裁马林霞女士、非独立董事腾飞女士、非独立董事汪沁女士的辞职报告。马林霞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总裁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腾飞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汪沁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林霞女士、腾飞女士、汪沁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上述董事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辞职后仍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部分忠实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林霞女士、腾飞女士、汪沁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马林霞女士、腾飞女士、汪沁女士在任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她们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总裁、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补选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赵勇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拟补选赵勇先生、沈明杰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总裁、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勇: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经济师,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监察中心副主任;宁波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宁波文创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副主任(挂职);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宁波市江北区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 沈明杰:男,汉族,198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经济师,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曾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副总监、高级副总监、业务董事、内核委员等职务;曾任上海实沃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办总裁助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资深股权项目人员。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勇先生、沈明杰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除简历所披露的任职信息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0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定价公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铭钧先生、马林霞女士、腾飞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489.90万元,占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8,572.80万元的1.21%。 上述事项事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度规范,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同意提交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1、已单独审议并托管的宁波城投的两个商业地产项目;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事项: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江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舜江公司79%的股份,公司持有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52%的股份)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关联方出售的水泥;舜江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关联方签署的施工合同;按国家认定或政府定价,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气等物资。预计2025年公司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的子公司与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为国有控股企业,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较强履约能力,预计年度内不存在因支付款项或违约等对公司可能形成的损失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以上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容。公司与关联人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以上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业务所必需。 本次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10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14.45亿股为基数。若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818,909.1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3,583,130.74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358,313.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291,241,848.83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216,786,160.65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57,680,505.8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202,333,749.94元,结余55,346,755.91元结转下期。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6.4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85,594,185.58元,可转让大额存单1,015,000,000.00元,有息负债433,770,000.00元,上述现金分红202,333,749.94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十一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决策流程规范,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25-01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30万/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6、授权事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第十一届八次监事会及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公司代码:600724 公司简称:宁波富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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