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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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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出口监管仓库经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总部管理;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离岸贸易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工业设计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彪
  成立日期:2006年4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3,29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北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人防工程设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金属结构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玉溪飛亚矿业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远云
  成立日期:2004年9月2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43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84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矿石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国保
  成立日期:1989年5月3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3,341.939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280号
  经营范围:承包境内外冶炼、房屋建筑、矿山、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公路、化工石油、钢结构、地基与基础、建筑装修装饰、炉窑、送变电工程施工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工程检测试验;无损检测理化试验;自有房屋租赁;工程机械修理;设备租赁;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压力容器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用);以自有资金对矿业投资,矿产品、金属材料、装潢材料、五金、普通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煤制品(危化品除外)、铁矿粉、铝矾土的销售。承装、承试、承修电力设施;特种设备安装:压力管道安装(除危险化学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特种设备:铝制产品及设备的研发、设计、加工、销售、租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节能管理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云南冶金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光深
  成立日期:2008年7月23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4,084.50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8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水泥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业权评估服务;基础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文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地质勘查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卸搬运;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国富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8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地质勘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石方工程施工;矿山机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矿业权评估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胥福顺
  成立日期:1998年9月7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637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圆通北路86号
  经营范围:承接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自动化,矿产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金属合金及化合物、金属材料、化工产品、矿冶设备、电子产品、分析仪器等的生产及经营;技术咨询、中介、检测、培训、承包、仪器设备维修与制作技术服务;餐饮;期刊出版;广告发布;承办会议,租赁。 兼营范围:珠宝加工与销售、玻璃仪器加工,物业管理与经营、停车场管理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心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B栋220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荣和
  成立日期:1991年11月1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3,679.6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木莲东路299号
  经营范围:从事冶金行业、煤炭行业、建筑行业、市政行业、机械行业、商物粮行业、建材行业、电力行业、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环境工程资质范围内的咨询、设计及工程总承包;上述工程项目的科学研究及设备、材料的销售;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固体矿产勘查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城乡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造价咨询;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承担资质范围内的国(境)外工程的勘察、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及上述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亮
  成立日期:2019年1月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新城路108号1806室。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器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户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华
  成立日期:2018年6月2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0层1002单元房间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灯具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光
  成立日期:2003年5月7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87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出租;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矿山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黑色金属铸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淬火加工;有色金属铸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成形机床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制造;钢压延加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通信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业管理;承接档案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新巴尔虎右旗超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青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4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右旗阿镇区四道街三段(工会住宅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探矿。一般经营项目:选矿;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品购销。
  14.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宏凯
  成立日期:2001年9月20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69,706.5652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大普吉(昆明市五华区王家桥原云南冶炼厂内)
  经营范围:锌等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及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及综合回收利用(不含管理商品);食品添加剂生产;液氧、氧气、氮气、氩气等气体产品的生产、经营(凭许可证经营);硫酸,硫酸铜,硫酸锌,无汞锌粉,纳米锌粉,无氟、无氯锌粉等化工产品以及工艺美术品、选矿药剂等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矿产品(不含管理商品),医用氧、锌电解阴阳极板制造;冶金设备维修安装、机械加工制造;冷作铆焊制作、锻造加工及热处理,混合气、液氮、液氩、高纯氮、高纯氩、高纯氦的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雄宇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97,322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金顶镇文兴街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电气安装服务;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6.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冀树军
  成立日期:1998年3月20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346795.740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
  经营范围:重熔用铝锭及铝加工制品、炭素及炭素制品、氧化铝的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家具,普通机械、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管理产品),陶瓷制品,矿产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硫酸铵化肥生产;摩托车配件、化工原料、铝门窗制作安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物流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物流方案设计及策划;货物仓储、包装、搬运装卸;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凭许可证经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炉窖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德颂
  成立日期:1998年5月15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贵金属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生产工艺的设计、施工、科研。高科技产品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机械动力设备的制作、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的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铜材、选矿药剂、有色金属;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经营有色金属开采和选矿业务,化肥加工及销售,饲料添加剂产品,硫酸;食品添加剂生产;液氧、氧气、氮气、氩气等气体产品的生产、经营;医用氧制造;混合气、液氮、液氩、高纯氮、高纯氩、高纯氦的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压缩空气生产、经营;分析检测,物流运输及物流辅助服务;包括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文化办公用品、包装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建筑材料、耐火材料、水泥制品、保温防腐氧涂料、建筑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润滑油、润滑脂、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煤炭、电线电缆、贸易代理。(以上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范围,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本公司的关系
  1.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40.15%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除新巴尔虎右旗超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其他关联方均与公司同受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3.公司监事刘鹏安先生担任新巴尔虎右旗超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6.3.3条的规定,新巴尔虎右旗超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业务主要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材料、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二)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均遵循公平、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其中:
  1.采购原材料和材料、销售商品主要参考相关金属商品网发布的金属月度均价,并结合不同销售区域、季节变化和消费情况进行定价,其中小部分零单业务为参考当天价格。
  2.向关联方提供或者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劳务或服务等,主要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定价方式公允、合理。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协议签订主体由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分别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列事项是基于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经济行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5-012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3元(含税)。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2,679,297.8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75,391,360.49元,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7,539,136.05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882,130,058.28元,2024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47,270,220.12元。
  2024年度,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充足,为及时回报股东,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91,291,5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1,867,903.84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2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鉴于公司回购方案正在实施中,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报废的基本情况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资产整体质量水平,结合公司项目建设和技术升级改造的需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经鉴定,2024年度公司拟对下述1,577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86.48万元(经审计),分类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资产报废处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固定资产报废的原因
  (一)已达到使用年限、性能已不满足使用要求的资产
  经鉴定,部分固定资产已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已无继续使用价值,故需报废核销此类固定资产711项,账面原值7,503.50万元、账面净额380.93万元,占此次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净额的1.74%。
  (二)不符合健康、安全、环保规范无利用价值的资产
  为全面提升公司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经鉴定不符合健康、安全、环保规范,且经济上无修复和改造价值的固定资产,以及资源已回采完毕、废弃的井巷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故需报废核销此类固定资产682项,账面原值31,410.95万元、账面净额15,452.64万元,占此次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净额的70.70%。其中:子公司新巴尔虎右旗荣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达矿业”)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整改,对甲乌拉矿区和怡盛元矿区采矿工程已结束且区域内资源已回采完毕、废弃的矿井和巷道进行封堵,需报废核销资产70项,账面原值26,691.24万元、账面净额13,881.36万元。
  (三)工艺创新、装备升级、技术改造而替换的资产
  为提升公司技术及生产经营指标,公司开展技术攻关和装备升级改造,进而拆除、替换部分设备设施,对经鉴定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不具备内部盘活或外部转让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该类固定资产共计62项,账面原值8,580.02万元、账面净额3,477.35万元,占此次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净额的15.91%。其中:荣达矿业因甲乌拉矿深部资源接替技改工程投用后上部老系统资产停用,为确保深部系统的安全生产,对停用巷道实施封堵处置,拆除回收配套设施等,需报废核销资产29项,账面原值6,214.29万元、账面净额2,915.49万元。
  (四)综合治理需拆除的资产
  荣达矿业开展综合治理,对经排查处于矿区开采岩体移动区及复垦范围内、无继续使用价值的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及拆除,故需报废核销资产122项,账面原值9,366.55万元、账面净额2,546.33万元,占此次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净额的11.65%。
  三、固定资产报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净额21,857.2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86.48万元(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固定资产报废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资产管理和日常运营需求,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固定资产报废依据充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5-015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境外期货外汇风险敞口保证金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所需原材料及产品的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铅锌等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有色金属产品、原材料等易受国内外经济、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呈现较大的价格波动,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基于对宏观经济、产业结构供需变动和产品及原材料价格趋势的判断,并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计划,公司拟选择利用期权和期货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
  二、期货套期保值的额度及开展方式
  (一)保值品种:铅、锌、白银。
  (二)保值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
  (三)保值方式:通过期货或期权形式进行保值。
  (四)保值类别:2025年度公司期货保值分为自产矿保值和针对原料采购、产品贸易开展的购销闭合保值。
  1.自产矿保值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并结合市场预判在期货市场提前卖出产品锁定经营利润,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2.购销闭合保值是公司为规避价格风险而开展的保值操作,主要有卖出保值和买入保值两种类型。卖出保值是指公司在产品价格尚不确定的情况下为避免价格下跌,按生产销售计划提前在期货市场卖出当期或远期期货合约。买入保值是公司在原料、产品成本尚不确定的情况下,为避免价格上涨,按计划在期货市场提前买入当期或远期期货合约。
  (五)持仓数量:对于自产原料锌、铅、银的保值净头寸不超过公司全年产量的90%;外购铅、锌、银原料的保值净头寸不超过采购需求总量;对于公司贸易业务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期货、期权),持仓不得超出现货交易量的80%。保值实施滚动操作,全年任意时点保值量不超经营实物量的比例上限。
  (六)实施主体:根据公司购销业务实施实际情况,实施保值的法人主体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和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三、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若市场价格走势与预期方向相反,期货账户将会产生亏损,公司将丧失市场价格变化带来的额外收益。
  (二)资金风险
  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资金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三)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
  (四)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期货制度流程,并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执行,形成了业务闭环的内控体系及风控体系。
  (二)根据公司经营需求,期货业务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的范围及数量执行。
  (三)通过以下手段控制价格波动风险:一是实施敞口规模分级管控机制,母公司对公司整体敞口量进行控制,不能超过授权量;二是加强对市场的判断力度,提升市场分析的准确性。
  (四)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合理调度。
  (五)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六)公司将加强期货持仓数量、价格等交易数据的保密机制,严防期货交易数据的泄露。
  (七)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5-016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2025年公司拟继续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审议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事项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投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含增值税)(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5一010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在曲靖召开。
  4.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其中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出席会议1人:职工监事徐成东先生;以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出席会议2人:监事会主席彭捍东先生和职工监事李家方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1人:监事刘鹏安先生。
  5.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捍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固定资产报废依据充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预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相关规定;经审阅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说明》及其审核报告,未发现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列事项是基于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经济行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预案》;
  ①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职工监事李家方先生2024年度薪酬,在表决该事项时李家方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②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职工监事徐成东先生2024年度薪酬,在表决该事项时徐成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捍东先生、监事刘鹏安先生以及离任监事罗刚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任何津贴,因此,前述3名监事2024年度薪酬无需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上述监事2024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
  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5-013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中铝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 因中铝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获得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简况
  鉴于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现行《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5年5月17日到期,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铝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中铝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的日存款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日信贷余额(含应计利息)不限,结算服务免费,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所有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二)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预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财务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明文良先生和姚红海先生对该预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杨美彦先生、明文良先生和姚红海先生对该预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该事项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中铝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铝集团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吕哲龙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1号楼C座2层201-204、3层、4层2区、5层、6层、7层701-70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资质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中铝财务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1年6月27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27H211000001号,持有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核准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717829780G。
  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铝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29.21亿元,所有者权益62.51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465.40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657.20万元,利润总额45,529.34万元,净利润34,944.78万元。
  4.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否
  三、关联交易标的
  中铝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协议甲方)拟与中铝财务公司(协议乙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中铝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上限范围内,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应付甲方的存款与甲方在乙方的贷款进行抵销。
  (二)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三)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理及其他形式符合乙方经营范围、监管指标的资金融通业务;
  2.在符合相关监管条件下,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币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不高于信贷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主要独立金融机构向其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执行;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合同/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原则上不高于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或乙方向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费用。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可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五)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允许范围内,甲方在乙方的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2.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的日信贷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不限,信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等。
  3.结算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4.其他金融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所有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六)协议期限、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期满,任何一方若要终止合同,需于合同到期日的五个工作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经双方同意并符合有关法律及适用的相关上市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可延期三年。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防范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一)为保证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
  (二)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铝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认为:中铝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业绩良好,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未发现其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大缺陷。
  (三)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中铝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办理不同额度的存取款业务,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中铝财务公司将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中铝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21条、22条、23条规定的情形,即:
  (1)中铝财务公司不得从事除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规定之外的离岸业务或资金跨境业务。
  (2)中铝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批准后,应当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财务公司不得发行金融债券,不得向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财务公司在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细分业务品种,应当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备案,但不涉及债权或者债务的中间业务除外。
  (3)中铝财务公司分公司的业务范围,由财务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根据审慎经营原则进行授权,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备案。财务公司分公司可以办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19条债券承销以外的业务,以及第20条第(二)(三)项业务。
  2.中铝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即中铝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最低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和实收资本之和的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高于存款总额的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根据中铝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或者审慎监管的需要,可以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3.中铝财务公司发生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
  4.发生可能影响中铝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中铝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其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中铝财务公司的出资额的,且未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的。
  6.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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