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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497 公司简称:驰宏锌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及时回报股东,董事会建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具体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治理”章节中“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锌、铅、锗系列产品的采选、冶炼、深加工、销售与贸易业务,是国内资源自给率较高、冶炼规模最大和产业链最完整的大型铅锌企业之一和最大的原生锗生产企业,其中铅锌业务是公司重要的营收来源和利润贡献点,锗业务是公司伴生为主的新兴增量项目。 ■ (二)公司的产业布局 1.矿冶一体化布局 坚持矿冶一体化产业布局,依矿建厂,形成了“7座矿山+4座冶炼厂”相辅相成的产业布局。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产业主要分布在三国(中国、加拿大、卢森堡)、四省(云南省、贵州省、青海省、黑龙江省)、两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一市(上海市)。 ■ 2.主体矿山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铅锌精矿金属产能42万吨/年。 ■ 备注:西藏鑫湖为在建矿山,建成后形成20万吨/年采矿产能(铅锌金属量2万吨/年);截止本报告期末,一期项目已建设完成具备10万吨/年的采矿产能(铅锌金属量1万吨/年)。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铅锌采选冶业务 实行矿冶联合、铅锌联合一体化发展,依托流程互补优势,将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有机结合,采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致力于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构建了集“风险地质勘探一矿山无废开采一冶炼清洁生产一‘三废’循环利用一稀贵金属综合回收一产品精深加工”为一体的采选冶资源高效利用型、循环利用型产业体系。 ■ 2.锗精深加工业务 充分利用公司锗资源储量优势和加工成本优势,坚持科技研发、产业转化和市场营销三轮驱动,布局锗深加工,拓展高附加值的锗精深加工和终端产品。 ■ 3.购销业务 物资采购依托集团绿星链通平台形成“市场研判、平台定标、统谈分签、资源共享”的业务格局;产品销售依托电子销售平台,采用终端长单、公开竞价和零单相结合的灵活销售模式。 ■ 4.协同业务 公司协同业务主要包含贸易、物流、矿冶技术、工程业务,旨在通过“服务主业和自我发展”发挥协同效应,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重要的支撑。 ■ ● 物流:驰宏物流集中负责各分子公司厂外物流和厂内物流业务,并积极开拓外部物流运输业务。2024年荣登“2023-2024年度西部物流百强企业”榜单、荣获国家“AAAA级物流企业”称号。 ● 贸易:驰宏实业作为公司贸易平台,开展铅、锌、银产品及铅锌精矿贸易业务,获评2024年度SMM有色金属优质铅锌贸易商;驰宏新材料厂负责公司锌合金产品的统一销售,连续四年荣获“锌星杯”优秀企业称号,荣获中国宝武“2023年度优秀供应链合作伙伴服务杰出奖”。 ● 矿冶技术与工程业务:驰宏科工作为公司的科技项目创新研发平台,旨在通过深入研究公司的共性科研项目,为公司矿山企业和冶炼企业提供精准的科研突破与技术支援,以科技创新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2024年公司第四季度利润为负主要是因为:一是会泽矿业四季度实施深部安全系统优化工程项目,影响四季度产量。二是2024年底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部分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置2.19亿元。三是根据《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度的部分月度绩效工资预留至年末发放,并于四季度兑现年终奖励,导致公司第四季度工资发放总额较前三季度平均增加。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面对产品价格宽幅波动、铅锌精矿加工费大幅下跌、原料供应紧张等外部风险挑战,公司紧紧围绕“深改革、强作风、抓落实、稳增长”的年度工作主线,紧盯“产量、经营、管理”三大目标,以极致经营为抓手,统筹推进“生产经营提质、加快发展提速、改革创新提标、风险防控提效”四大行动,价值创造、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深化改革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年实现矿山铅锌精矿金属产量28.98万吨,冶炼铅锌产品产量65.14万吨,锗产品含锗产量65.12吨;实现营业收入188.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3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23.66亿元,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63.68亿元,资产负债率28.77%。 2024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 ■ 备注:2024年产量未包括西藏鑫湖原矿产量7,739吨,其中原矿含锌4,280吨,原矿含铅3,459吨。 2024年,公司铅锌精矿产量28.98万金属吨,同比减少5.08万金属吨,主要是因为: 1.为积极响应国家“绿色矿山、智能升级”的政策号召,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会泽矿业2024年实施选矿厂提质增效项目及深部安全系统优化工程项目,以上项目影响当年产量。 2.荣达矿业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问题,2024年1-8月部分生产系统停产改造至9月份才恢复生产,2024年荣达矿业采矿量同比减少。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5一009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在曲靖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出席会议6人:董事长杨美彦先生,董事罗进先生、明文良先生和吕奎先生,独立董事王楠女士和张建民先生;以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董事姚红海先生,独立董事方自维先生和宋枫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1人:董事苏廷敏先生。 5.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美彦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价专项意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方自维先生、王楠女士、宋枫女士和张建民先生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方自维先生、王楠女士、宋枫女士和张建民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长和经理层2024年度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均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范围、决策程序决策和实施授权事项,行权规范合规,综合决策效率和质量均得到有效保障,授权行权效果突出,《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清单》不存在需要变更、撤销、终止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5-011”号公告); 2024年度公司拟对1,577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86.4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25-012”号公告);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91,291,5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1,867,903.84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20%。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利润分配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环境报告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事务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核查,公司认为:在2024年度的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审核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认为: (一)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三)根据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杨美彦先生、明文良先生和姚红海先生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对该事项一致表决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25-013”号公告); 公司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由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等金融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杨美彦先生、明文良先生和姚红海先生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对该事项一致表决通过。 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25-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表决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杨美彦先生、明文良先生、姚红海先生和苏廷敏先生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对该事项一致表决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5-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境外期货外汇风险敞口保证金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预案》 (1)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董事2024年度薪酬 ①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长杨美彦先生2024年度薪酬,在表决该事项时杨美彦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②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罗进先生2024年度薪酬,在表决该事项时罗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③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吕奎先生2024年度薪酬,在表决该事项时吕奎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④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反对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方自维先生2024年度薪酬,在表决该事项时方自维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⑤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王楠女士2024年度薪酬,在表决该事项时王楠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宋枫女士2024年度薪酬,在表决该事项时宋枫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⑦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张建民先生2024年度薪酬,在表决该事项时张建民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⑧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离任董事长陈青先生、离任独立董事陈旭东先生2024年度薪酬。 鉴于公司董事明文良先生、姚红海先生、苏廷敏先生以及离任董事李志坚先生和王强先生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任何津贴,因此,前述5名董事2024年度薪酬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董事2024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以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公司副总经理黄云东先生、戴兴征先生,离任副总经理王小强先生,财务总监李辉先生,董事会秘书喻梦女士,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袁小星先生2024年度薪酬。 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1.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时任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陈青先生,副总经理黄云东先生、王小强先生和戴兴征先生,财务总监李昌云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光明先生,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袁小星先生2023年度考核结果。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时任副总经理罗进先生2023年度考核结果,在表决该事项时罗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预案》(详见公司“临2025-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预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5-017”号公告)。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将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上午10:00。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备查文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2025-017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九楼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 至2025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www.sse.com.cn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庭宝。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1)、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5:00-17:30。 (五)登记地点: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话:0874一8966698 0874-8979515; 邮箱:chxz600497@chinalco.com.cn; 联系人:驰宏锌锗证券部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5-014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明文良先生和姚红海先生对该预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杨美彦先生、明文良先生、姚红海先生和苏廷敏先生对该预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该事项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1-12月,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中铝集团是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因此与上述受中铝集团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上表中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以预计发生额列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最终能否签署合同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因公司关联法人数量众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七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指引》,公司预计与中铝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单一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其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合并中铝集团及其所属公司的交易金额进行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向东 成立日期:2001年2月2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2,5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18、22、28层
(下转B08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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